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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搔痒也不赖。
不过,她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女人见到他就扑过来~~也许这样他的迷恋会短一些。
迷恋?是的,夏普承认她身上散发的所有一切都很新奇。
他容易被新颖的东西迷倒,就像他对别人投资特别有兴趣,买美国的房地产,投资欧洲饭店,在亚洲开赌场……那么理所当然拥有一个东方女子又有什么难的。
他会手到擒来的。
“你在哪里学的阿拉伯话?”暂且,“发禁”问题先丢一边。
“我不想说。”
他可不可以别再靠过来了?
“呐……你的意思是叫我不要问了?”他觉得有趣。
“你也有不想被别人追问的过去吧。”
他压低的声音像透了狮子扑咬猎物前,在喉头打转的呼噜声,听起来怪毛骨悚然的。
“好,今天,就暂且放过你,明天一早来伺候我,别睡过头了!”
“知道我会睡过头就叫别人不是很好。”忘记两人的主雇关系,摆出大不敬的态度不是一个好佣人该有的,这种有钱人超顾人怨的。
“我就是要你。”
这种人真想叫人挥拳打过去!
“我不干了,总成吧?”
夏普轻晃指头,轻撇的嘴角嘲笑她的天真。 “庄园的仆人向来都是签过合约的,你准备赔偿多少违约金?”
钱?
没错,的确是京晴空的罩门,她有骨气有自尊,可是一无所有的人谈骨气跟自尊一点用处也没有。
骨气是不能当饭吃的。
就像现在的她不得不看这男人的嘴脸;不得不……
作者:陈毓华
于是,她被夏普收为己用……咳,从最低级的打杂工升等为贴身女仆。
她一点都不高兴,更没有半点喜悦之情。
只是名称换了,骨子里她还是女佣,她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炫耀高兴的,反而要每天战战兢兢的。
伺候夏普更衣穿靴不是太难的事情,来来去去也就是穿跟脱,要命的是他身上该大还是该小的地方一点也不介意让她看,看一次头皮发麻,两次头皮还是麻,要是继续下去,她可能会有阉掉“他”的冲动。
除此怕长眼针,她没有其他工作。
换下来的衣物不用她打理,只要收拾好放在一旁,自然有专门负责清洁的女佣来收走。
京晴空以为只有女人会讲究穿著,搞不懂男人干么一天要换好几百套衣服,又不是孔雀。
当然啦,直到后来的很后来她才明白,夏普的习惯无关是不是住在沙漠因为怕热或是有洁癖,而是身份不同的他每天有见不完的各国使节,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场合一大堆,自然不能一件水牛皮走天涯,这是会被笑掉大牙的。
那也就是说,为了他的换装癖她必须随传随到,除了在附近打转,哪里都不能去。
其实,工作量少,多出来一大把时间也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她很能自得其乐,闲来无事总比以前那样被人皮球似的踢来踢去奴役的好。
没有人犯贱让自己忙得像头牛的。
既然要她全天不打烊~~
夏普前脚一踏出门,她小姐乐得把夏普大爷的温室花园当自己睡回笼觉的好地方,随便抓两个抱枕,枕著日光浴,随著花草们一同吸纳吞吐,小小的偷懒一下。
至于……不习惯的摸摸自己发际上的两根粉色水钻小鱼夹子,这是她“晋级”后第一天夏普给的,而且还命令面对他的时候不许披头散发,说那样会令他没有胃口吃早餐,甚至心情恶劣,他不讳言心情恶劣就会想欺负人。
这样也罢了,还邀功。
“这种女人的玩意真不晓得怎会那么多,难挑得要命!你最好让我看见一直夹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