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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面前的东西,是容易看到的,意料中的事情,做起来也很方便。每个人都喜欢过安定的生活,所谓一动不如一静。人类越文明,生活也越安定,因此,在文明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不过,一旦发生了意外,而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他们看不出隐蔽的事物,不能应付意外,也不能改变原有的习惯,来适应新的、陌生的生活方式。总之,等到他们习惯的生活过不下去的时候,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不过,也有一些适于生存的人,要是他们由于迷失方向,或者被迫离开了一向熟悉的平静环境,走向一条陌生的道路,他们就能使自己适应新的生活。伊迪茨·惠特尔塞就是这样。她生长在英国的农村,那儿的生活,向来都是循规蹈矩,打破常规的事儿不仅使人感到意外,甚至会给人看成是不道德的。她工作很早,按照那儿的传统,她在少女时候,就当了一位贵妇人的侍女。

文明的作用就在于强迫环境服从人类的规律,直到它变得跟机器一样听话。麻烦的事儿不会有,不可避免的事情可以预先料到。人甚至能雨淋不湿,霜冻不冷。就是死,也不是那样可怕和偶然,随时潜伏在你周围;它已经成了一出事先编排好了的戏,它会很顺利地演到进入家族的坟墓的一场,非但不会让墓门上的铰链生锈,连空气里的灰尘也要不断地打扫干净。

伊迪茨·惠特尔塞的环境就是这样。一点儿也没有出过事。二十五岁那年,她陪她的女主人到美国旅行了一趟,可是这也算不上什么事儿,路仍然是那条顺顺当当、按部就班的路。只不过换了一个方向。这条横跨大西洋的路,非常平稳,因此,船也不成其为海船,只好算是一座宽广的、有许多走廊的旅馆,在海里迅速而平稳地移动——

凭着它那笨重的身体,把波涛压得服服帖帖,使海洋变成了一个安静单调的磨坊水池。到了大西洋彼岸之后,这条路就在陆地上继续向前——

这是一条安排得很好、很体面的路,在每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有许多旅馆,而且在那些落脚的地方之间,还有许多装上了轮子的旅馆。

住在芝加哥的时候,她的女主人看到了社交生活的一面,伊迪茨·惠特尔塞看到了另一面;直到她向她的女主人辞掉差事,变成伊迪茨·纳尔逊之后,她才显露了一下她的才能,也许只稍微显露了一下,表示她不仅能应付意外,而且能控制意外。汉斯·纳尔逊是个移民,原籍瑞典,职业是木匠,他身上充满了条顿人的孜孜不倦的精神,正是因为这种精神,这个民族才不停地向西方进行伟大的冒险事业。他是一个身强力壮、头脑迟钝的人,他虽然缺乏幻想,却有无穷的进取心,他的忠诚和他的爱情,跟他的体魄一样坚强。

“等我辛辛苦苦地干一个时期,积了一点儿钱,我就要到科罗拉多去一趟。”结婚的第二天,他对伊迪茨说。一年之后,他们果真到了科罗拉多。汉斯·纳尔逊在那儿头一次采矿,就害上了采矿热的毛病。他到处勘探金矿银矿,走遍了南北达科他、爱达荷同俄勒冈州的东部,然后又走到了英属哥伦比亚的群山里面。无论宿营走路,伊迪茨·纳尔逊总是和他同甘共苦,一块儿操劳。她在做家庭妇女时走惯了的小步,已经变成了登山越岭的大步。她学会了用冷静的眼光和清醒的头脑来对待危险,再也不至于像过去那样吓得不知所措了。那种出于无知的恐惧,是生长在都市里的人的通病,它会使他们变得跟笨马一样愚蠢,一受惊就僵在那儿听天由命,而不去搏斗,要不然,就吓得盲目奔逃,彼此拥挤,把路也堵住了。

伊迪茨·纳尔逊一路上老是遇到意外的事情,眼光也锻炼出来了,她不仅能看到水光山色里明显的一面,也看到了其中隐秘的一面。她这个一辈子没有下过厨房的人,居然学会了不用忽布花、酵母或者发面粉就可以做面包的本事;用普通的锅子,在火堆上烘面包;遇到连最后一块腌猪肉也吃完了的时候,她能够当机立断,用鹿皮鞋或者行李里硝得比较软的皮子,做成代食品,让他们至少可以保全性命,勉强前进。她学会了套马,套得跟男人一样好——

这是无论哪个都市里的人干起来都要灰心的。她知道哪一种行李该用哪一种方法捆扎。她还能够在倾盆大雨里用湿木头生火而不发脾气。总之,不论在什么环境里,她都能够应付意外。可是,最大的意外还没有来,她还没有受过这样的考验。

当时,找金矿的浪潮正在向北涌到阿拉斯加,因此,汉斯·纳尔逊同他的妻子也不可避免地给卷进了这股潮流,涌向克朗代克。1897年秋天,他们到了狄亚,因为没有钱,不能带着行李穿过契尔库特山隘,再从水路到道森。于是,这一年冬天,汉斯·纳尔逊就干起他的本行,帮着大家建设这个应运而生、供应行李用品的史盖奎镇。

他好像停留在黄金国的边缘上似的,这一冬,他总是觉得全阿拉斯加都在召唤他,其中,以拉图亚湾的呼声最高。于是,到了1898年夏天,他同他的妻子就乘着七十英尺长的西瓦希木船,顺着曲曲折折的海岸线摸索前进。跟他们同路的,还有许多印第安人和三个白人。那些印第安人把他们和他们的给养运到离拉图亚湾一百英里左右的一个荒凉的小地方,登陆之后,就回到史盖奎镇去了;可是那三个白人留下来了,因为他们跟纳尔逊夫妇是合伙的。费用由大家公摊,以后赚的钱也由大家平分。在这段时间里,伊迪茨·纳尔逊负责给大家烧饭,将来也可以跟大家一样分到一份好处。

首先,他们砍下了许多枞树,造了一幢三间房的木屋。伊迪茨·纳尔逊的责任是操持家务。男人们的责任是去找金矿,而且要找到金矿,他们都办到了。这并不是什么惊人的发现,它不过是一个贮藏量很低的冲积矿床,一个人一天要极辛苦地干上很多钟头才能得到值十五到二十块钱的金砂。这一年,阿拉斯加的短暂夏天比往年长得多,为了利用这个机会,他们一直在推迟回到史盖奎镇的时刻。等到他们要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他们本来是跟当地的几十个印第安人约好的,趁他们在秋天到沿海一带做生意的机会,跟他们一块儿走。那些西瓦希人等着他们,直到不能再等了才动身走了。现在,这伙人除了等偶然的机会搭船以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就把金矿挖空,又砍了许多木柴贮存起来过冬。

晚秋的暖和天气,像梦境一般,持续不断,突然间,在锐厉的呼号声中,冬天来了。一夜之间,天气就变了,这几个淘金者醒来之后,已经是狂风怒号,大雪漫天,千里冰封了。风暴一个接着一个,在间断的时候,四处都是静悄悄的,只有荒凉的海岸上澎湃的浪潮打破这一片沉寂,浓霜似的盐好像在海滩上镶了一条白边。

木房子里面的一切都很好。他们的金砂已经称过了,大约值八千块钱,谁也不能说不称心。几个男人都做了雪鞋,打一次猎就可以带回许多新鲜的肉,贮藏起来;在长夜里,他们无休无止地玩起纸牌来,有时玩惠斯特,有时玩五点。现在,既然采矿已经结束,伊迪茨·纳尔逊就把生火洗盘子的活儿交给男人们去做,自己来给他们补袜子、补衣服了。

这个小木屋里,从来没有发生过抱怨、口角,或者无谓的吵闹,因为大家的运气还算不错,他们常常彼此庆贺。汉斯·纳尔逊头脑迟钝,性情随和,伊迪茨待人接物的本领,是他早就非常钦佩的。哈尔基,这个又高又瘦的得克萨斯州人,虽然沉默寡言,性情孤僻,可是非常和气,只要没有人来反对他那种金子会生长的论调,他总是跟大家相处得很好的。这一伙里面的第四位,麦克尔·邓宁,他给这所木屋子里的欢乐增添了爱尔兰的情趣。他是个身材高大、很有气力的人,容易为了一点小事突然发火,可是遇到事态重大、局面很紧张的时候,他的脾气却又很好。其中的第五位,也就是最后一位,名字叫达基,他是一个甘心为大家充当小丑的人,为了使大家高兴,他甚至会拿自己来开玩笑。他一生为人,好像就是为了引人发笑。在这伙人的平静生活之中,从来没有发生过严重的争吵。他们只干了短短的一个夏天,每人就得到一千六百元,这所木屋子里自然要充满富裕满足的欢乐气氛了。

接着就发生了意外的事情。他们刚坐下来准备吃早餐,这时候,已经八点钟了(淘金停止以后,早餐自然而然地推迟了),可是还得点着那支插在瓶口里的蜡烛来吃东西。伊迪茨同汉斯面对面坐在桌子两头。哈尔基同达基背朝着门,坐在桌子的一边。他们对面空着一个位子。邓宁还没有来。

汉斯·纳尔逊瞧了瞧那个空椅子,慢慢地摇摇头,打算卖弄一下他那笨拙的幽默,就说:“平常吃东西,他总是第一个到。这可太奇怪了。也许他生病了吧。”

“麦克尔到哪儿去啦?”伊迪茨问道。

“他比我们起来得早一点儿,到外面去了。”哈尔基回答道。

达基脸上露出调皮的笑容。他假装知道邓宁为什么没来,故意摆出一副神秘的洋子,好引得他们都来向他打听。伊迪茨到男人们的卧室里看了一下,回到桌子边来。汉斯看看她,她摇了摇头。

“他以前吃饭,从来不迟到。”她说。

“我可不懂,”汉斯说,“他的胃口一向大得像马一样。”

“太糟啦!”达基悲伤地摇着头说道。

一个伙伴没来,他们却借此开起了玩笑。

“这可真是太不幸了!”达基自动地开了个头。

“什么?”他们异口同声地问道。

“可怜的麦克尔呀。”他凄惨地回答道。

“麦克尔究竟出了什么事?”哈尔基问道。

“他再也不会饿啦,”达基悲切切地说,“他没有胃口啦。他不喜欢这种伙食了。”

“不喜欢?他吃起来,连耳朵也会浸在盆子里。”哈尔基说。

“他那样做,是为了对纳尔逊太太表示礼貌,”达基立刻反驳道,“我明白,我明白,太糟啦。为什么他不在这儿呢?因为他出去了。出去干什么呢?因为他要开开胃口。怎么才能开胃呢?他光着脚在雪里走路。哎呀!难道我还不明白吗?有钱的人遇到胃口不开的时候,就是用这个法子来开胃的。麦克尔有一千六百块钱。他是个有钱的人了,他就没胃口了。所以呀,这就是为何他正在想法子开胃。你们只要把门打开,就会看见他光着脚在雪里走路。不过,你们可看不见他的胃口。这就是他的麻烦。等他找到了胃口,他就会抓住它回来吃早饭啦。”

达基的胡言乱语引得他们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未停,门就开了,邓宁也进来了。大家都回过头来瞧他,他手里提着一支猎枪。就在他们瞧他的时候,他已经把枪举到肩头,开了两响。头一颗子弹才打出去,达基就倒在桌子上面,撞翻了他的咖啡,他那乱蓬蓬的黄头发就浸在他那盆玉米粥里了。他的前额压在盆子边上,使盆子翘起来,跟桌面构成一个四十五度的角。哈尔基跳了起来,身子还在半空,第二枪又响了,他就脸朝下,栽倒在地板上了。他那句“我的天!”在嗓子里只咕噜了一声就听不见了。

这可真是料想不到的事,汉斯同伊迪茨都吓呆了。他们浑身紧张地坐在桌子旁边,眼睛像中了魔似的,盯着那个杀人的凶手。他们从火药的烟雾里,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他。这时候,一片寂静,只听见达基的那杯倒翻的咖啡滴在地板上的声音。邓宁拆开猎枪的后膛,抽出了子弹壳。他一手端着枪,用另一只手伸到口袋里去掏子弹。

正在他要把子弹装上膛的时候,伊迪茨·纳尔逊清醒过来了。他分明是要打死汉斯和她。这件意外的事来得太可怕,太叫人不解了,因此,她神志迷惑、精神麻木了大约三秒钟。接着,她就挺身而出,跟他进行斗争。她真的和他斗争起来了,她像猫一样跳到凶手面前,用两只手揪住他的衣领。她这一撞,使他踉踉跄跄,倒退了几步。他打算把她甩开,可是又不肯放弃手里那支枪。这可不容易,因为她的结实的身体已经变得像猫的身体一样了。她掐住他的脖子,用全身的力量向旁边一拉,几乎把他摔倒在地板上。他立刻站直了,飞快地转起来。她因为抓得很紧,身体随着他转,脚就离开了地板,她于是用手抓紧他的脖子,悬空转了起来。转了一会儿,她的身体撞在一把椅子上,这一男一女就在拼命挣扎之下,摔倒在地板上,占了半个房间。

汉斯·纳尔逊碰到这种意外,要比他的妻子迟半秒钟才开始行动。他的神经和头脑的反应都比他的妻子慢。他的感觉比较迟钝,要多耽搁半秒钟的时间才能明白情况,拿定主意,开始行动。伊迪茨已经扑到邓宁面前,掐住他的脖子了,汉斯才跳起来。可是他没有她那样冷静。他气疯了,就像古时喝醉了酒混战的武士那样怒气冲天。他从椅子上一跳起来,嘴里就发出一种一半像狮吼、一半像牛鸣的声音。伊迪茨同邓宁的身体已经旋转起来了,他还在那儿咆哮嘶吼,接着,他就在房间里到处追赶这股旋风,直到他们摔在地板上了,他才追到。

汉斯一扑到那个躺平了的男人身上,便发狂似的用拳头揍他。这些拳头跟打铁的锤子一样,后来,伊迪茨觉得邓宁身上没劲儿了,就松开手,一翻身滚到旁边。她躺在地板上,一面喘气,一面瞧着。狠命的拳头仍然像骤雨一样不停地打下去。邓宁好像并不在乎,他甚至连动也不动。这时候,她才想到他已经昏过去了。她连忙大叫汉斯停手,接着她又喊了一遍。可是任凭她怎么喊,他也不理,她抱住他的胳膊,他还是不理,只不过使他挥起拳头来不大方便罢了。

于是,她只好把自己的身体阻挡在她丈夫和那个不会抵抗的凶手之间。她这种举动,并不是出于理智、也不是出于怜悯,更不是为了服从宗教的戒律。这可以说是出于一种守法的精神,这是她从小养成的道德观念迫使她这样做的。汉斯直到发觉自己是在打自己的妻子时才停手。他乖乖地任凭伊迪茨把他推开了,好像一条凶猛而听话的狗给主人赶开了似的。这种比喻还可以再进一步。汉斯的嗓子里,和野兽一样,仍然有一种余怒未息的狺狺之声,有好几次,他都仿佛要跳回去,扑到他的俘虏身上,幸亏他的妻子迅速用身体挡住了他。

伊迪茨一步一步地把她丈夫向后推。她从来没见过他这种样子,她觉得他的神气比邓宁跟她搏斗得最激烈的时候还要可怕。她简直不能相信这只狂怒的野兽就是她的汉斯;她战栗了一下,畏畏缩缩,突然感到一种出于本能的恐惧,怕他会跟发狂的野兽一样来咬她的手。至于汉斯,他虽然不想伤害她,却不肯罢休,仍然要回过去再打,有好几秒钟,他总是忽而往后退,忽而向前扑。因此,她就坚决地拦住他,直到他恢复了理智,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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