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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一书二十五年来连续再版,很多人询问我对此有何感受。除了藏在心底的满足感之外,还能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呢?关于这一点,维克多·雨果的一句话最能表达我对于自己作品的态度:“假如一个作家只是为他自己的时代而写作,那我就得折断我的笔,放弃写作了。”

有些作家并不是就他所在的那个时代而生活、思考和写作,我本人也在此列。按照“小说”一词本来的意义,创作小说的目的并不是让它在一个月或一年之后便无人问津。现今大多数小说就是这样,它们被写出来出版,仿佛报纸杂志一样昙花一现,很快便消失了。这是当代文学最令人遗憾的方面之一,同时也是对其主要审美哲学最清楚无疑的控诉:今天,那种追求真实的新闻自然主义已经在无法言喻的恐慌中走到了终点。

历久弥新实际上是某种现今已然不复存在的文学流派的显著特点,尽管这种特点从来也不是浪漫主义所独有。但是,如果就本书来做浪漫主义小说方面的专题论文,那就是张冠李戴了。所以,为了做到以后有据可查,也为了那些从来没有机会发现这一点的莘莘学子的利益——让我申明:浪漫主义只是一种“概念性的”艺术流派。它所论述的不是日常的平凡琐事,而是永恒的、根本的、普遍的问题和人类存在的“价值”。它并不是去忠实地记载或逼真地描绘;它是进行创作或者将思想情感加以形象化和具体化。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它所涉及的不是事物实际的状态,而是事物可能的或者应该所具有的状态。

同时,为了那些人的利益——那些把自己与时代的相关性看得至关重要的人,我要补充一点,就我们的时代来讲,人类从来没有哪个时代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急需按其“本来面目”对事情进行一场统筹安排。

我并不是在暗示:小说创作伊始,我就知道《源泉》会连续出版二十五年之久。我并没有想过任何具体时间期限。我只知道,那是一部“应该”存活下来的作品。它存活了下来。

但是,早在二十五年前,我就知道《源泉》是可以存活下来的——而当时,它遭到十二家出版商的拒绝,其中有几家声称,它太过于“理性化了”,“太具有争议性了”,是卖不出去的,因为它根本不会有读者——那便是它经历过的艰难时期;艰难得让我难以忍受。我在此特意说起这件事,作为一个备忘录,提醒和我同类的其他作家们——他们可能必须面对同样的战役——这是可以做到的。

要谈论《源泉》或者其任何一部分历史,就不能不提一个人,是他令此书的创作成为可能——他就是我的丈夫,弗兰克·欧康纳。

我在三十出头时写过一个剧本:《理想》。剧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电影明星。她的台词道出了我的心声:“我想在有生之年看到,我创造出的幻象能够变成真实而鲜活的荣耀。我想要它变得真实。我想知道,在某处的某个人,他也是这么想的。否则,看着它有何用?为了一个不可信的幻影激动和辛劳又有什么用?精神也是需要燃料的。精神可能因被耗尽而衰竭。”

弗兰克是我精神的燃料。在我的有生之年,在创作《源泉》中的人生观念时,他给我提供了一种现实环境,并帮助我在一段漫长的岁月里保留着那种人生观念:那段岁月里,我们周围只有一片灰色的人情荒漠,带给我们的只是轻蔑和反感。我们关系的本质是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俩谁也不想去,也没有受了诱惑,舍《源泉》的世界而取其次并因此满足。我们永远都不会。

如果说在我身上有一丝自然主义作家的风格,记录“现实生活”对话以供小说使用,那也仅仅是关于弗兰克的。例如,《源泉》中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几句话出现在第二部分的结尾。作为对托黑的提问“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怎么看我的?”的回答,洛克说:“可我没有看你。”这句话就是弗兰克在某种类似的情况下对不同类型的人所做出的回答。“你抛出大把的珍珠,却连一块猪排的回报都得不到。”关于我的职业立场,弗兰克如是对我说。我把这句话用在多米尼克为洛克进行的辩护中。

当时,我并不经常沮丧;即便是沮丧,那种情绪也不会过夜。可是,在创作《源泉》的那段时期,有一个夜晚,当时,我对“事物实际的状况”感到极度愤慨,我觉得再也没有力量去朝着“事物应该所具有的状态”的方向迈进一步了。那天晚上,弗兰克与我进行了好几个小时的长谈。他说服了我,人为什么不能把世界让给他所鄙视的人。他的话说完了,我的沮丧感便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再也没有感到那种来势凶猛的沮丧。

我一贯反对那种将自己的书题献给某某人的做法;我一直认为,一本书是写给任何能证明其价值的读者看的。可是,那天晚上,我对弗兰克说,我将把《源泉》题献给他,因为是他挽救了它。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之一,是在两年后的一天:那天,他回到家,看到了这本书的校样;开头的一页上用冷静、清晰、客观的字体印着:献给弗兰克·欧康纳。

有人曾经问我,在过去这二十五年里,我可曾有过什么变化。没有。我还是原来的我,只不过比原来更像我了。我的观念可曾改变过?没有。从我能记事起,我的基本信念,我的人生观就从未改变过,但是,我认识到了它们更为广泛和精确的应用。我对《源泉》目前的评价是什么?我为它感到自豪,一如我完成它的那天一样。

《源泉》一书是为了表现我的哲学观点而写的吗?在此,我要援引《我的写作意图》一文。那是我于一九六三年十月一日在路易斯克拉克学院所作的一篇演讲:“这就是我的写作动机和目的:‘理想人物的形象化’。对道德理想的描写,作为我的终极文学目标——其本身是书中所含的任何说教的、理性或哲学的价值观的目的——只不过是手段而已。

“让我强调这样一点:我的目的并非是对我的读者进行哲学上的启蒙教育……我的目的,我的第一动机和首要动力是把霍华德·洛克(或《阿特拉斯耸耸肩》中的主人公们)‘作为目的’进行刻画……

“我为了小说本身,来进行写作和阅读……我检验任何一篇小说的基本标准是:‘在真实生活中,我愿意认识这些人物和观察这些事情吗?这篇小说,为了它本身,是不是一次值得去经历的体验?把这些人物作为一种目的来思索是不是一种乐趣?’……

“既然我的创作目的是表现一个理想人物,我就必须界定和表现可能造就他以及他的存在所需的条件。既然人的性格就是环境的产物,我必须界定和表现造就理想人物并驱动他的行为的环境和价值观;这就意味着,我必须界定和表现出某种合乎情理的道德准则。既然人是在其他人中间活动并与他人打交道的,那么我就必须表现那种可能使理想人物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社会体系——一种自由的、生产性的、合理的体系,它要求和回报每一个人身上最出色的东西。这个体系,很显然,便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

“但是,无论在生活还是文学中,政治、伦理学或哲学本身都不是目的。唯有人本身才是目的。”

在《源泉》中,有没有我想做的实质性改动?没有——也正因为这样,我对它的行文未做丝毫改动。我想让它保持写作时的原貌。不过有一个小小的错误,还有一个可能会误导读者的句子,我想澄清一下,所以,我在此特意给予提及。

那是一个语义学上的错误:在洛克的法庭讲话中使用了“egotist(自我本位的)”一词,而实际上,应该是“egoist(自我主义的)”一词才对。这一错误是由于我对一本词典的依赖所致——对于这两个词,该词典下了令人误解的定义,结果“egotist”似乎更接近于我要表达的意义(《韦氏日用词词典》,1933)。(然而,关于这两个术语,现代哲学家们似乎比词典编纂者要担负更大的罪责。)

洛克发言中那个可能使人产生误解的句子如下:

从这种最简单的必需品到最高深的抽象宗教活动,从车轮到摩天大楼,我们现在的一切特征和我们拥有的一切都来自于人的一个属性——理性头脑的功能。

这个句子可能会被误解为某种宗教或某些宗教思想的背书。记得当时我在写这个句子时就曾对它犹豫不决,而随后又下定决心,认为洛克和我的无神论思想,还有这本书的整个精神基调都已经交代得很清楚,所以没有人会对此产生误解,特别是因为我曾说过,宗教的抽象概念是人类心灵的财产,而非超自然的启示。

但是,像这类问题是不应该留给读者去推想的。我当时所指的并不是这样的宗教,而是一个特殊的抽象范畴,是最为崇高的一个。几百年来,这一概念几乎成了宗教的专利,这便是伦理学——不是宗教伦理学的特殊内涵,而是“伦理学”这一抽象概念,这一价值观的范畴,这一人类关于善恶的准则,它具有卓越、进步、崇高、尊敬、宏伟、庄严等情感的内涵,它隶属于人类价值观的范畴,可是宗教却将它不合理地纳入自己的范畴。

同样的含义和因素可以被意指及应用于书中的另一段落,那是洛克与霍普顿·斯考德之间的一场简短的对白,如果脱离了语境,它也可能引起误解:

“你是个极其虔诚的人。以你自己的方式,洛克先生。我能在你的建筑里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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