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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辛克莱出生于英国南部一个非常偏远的山村,沃兹,那儿全年日照充足,似乎是英国唯一一个可以摆脱“地中海气候”的区域。因为日照充足的缘故,当地农业非常达,家家户户几乎都是农民,因着农民这种朴实无华的工作性质,当地居民相处和谐,几乎没有出现过任何一起恶性事件,孩子们天真灿烂,除开上课和帮助家里大人做农活以外,其余时间都聚在一起嬉戏打闹,虽然偶尔会因为游戏产生一些小矛盾,但是很快就能化解,从来不会上升到大人层面,大人们更是如此,农忙的时候还会互相帮助,平时从来不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生争执。

在众多的孩子中,罗斯·辛克莱是极为普通的一个,因为他身材比较瘦小,又因为他父母总是沉默寡言老实巴交,所以他习惯在任何孩子们集聚一堂的场合中站在边缘位,不争不抢,不喜不悲,只是安安静静地,观察着所有人。

但是就是因为他这个低调、人畜无害的个性,孩子们都比较喜欢他,甚至在每次“警察与小偷”游戏中需要选出一个审判官角色时,大多数孩子都会把票投给他,大家都认为,罗斯·辛克莱就是他们中最正直,最公平的人,他一定会做出不偏袒任何人的决定。

罗斯表面上没有对大家的推举有任何开心的表现,但是其实他心里非常高兴——孩子总是孩子,总是想得到他人的认可,即便他身材瘦小连同父母在内全家都没有丁点特色,但是因为“公平正义”这一点他能够得到大家肯定,那足够了。

越是被大家这样定义着,罗斯越是想证明自己就是公平正义的代名词,在学校和游戏中尚且如此,在家里他也会关注到父母对待他和对待彼此有没有做到他认可的点,如果没有,他会直接提出来,要求父母改正。

作为罗斯的父母,老实巴交的辛克莱夫妇,最开始还是会按照唯一的孩子提出来的要求进行改正,但是时间一长次数一多,辛克莱夫人玛丽便对罗斯的要求置若罔闻了,任凭罗斯怎么说,她都我行我素,用冷漠来回应儿子的命令。反倒是辛克莱先生,他对于儿子的命令每条都照做,一些有些过分的孩子气的要求他也笑呵呵地接受,在改正的过程中会给人一种他是自内心认可的感觉。罗斯以为是自己的命令在让父亲变得更加优秀、外向,不然在外沉默寡言的父亲怎么可能会在家里一天笑呵呵,连带话也比外面多得多。在他以为父亲会慢慢转变,在外面也开始变得健谈,自己一家会更好地融入集体时,一切都没有按照他预料的那样变化——辛克莱先生依旧保持着他一言不,每次聚会都站在最角落,从不表任何言论的作风——辛克莱一家依旧是整个村子里最普通、最边缘的一家,一切,都没有任何变化。

罗斯·辛克莱感到愤怒,感到不解,他想对他父亲提出更加无理的命令,但是每次他刚张口,就会被一旁母亲凌厉的目光震慑得缄口不言,最后都作罢。

他很少看到母亲露出那样的表情,像是警告,像是命令,带着三分冷漠,六分愤怒,还有一分,一分恐惧。

“我变成了被母亲讨厌的孩子了吗?”罗斯看着镜子中依旧瘦小的自己,不止一次地在心中问自己。

季节变换,孩子们玩的游戏也生了变化,“警察与小偷”这个游戏已经不再受大家欢迎了,自然也不需要选出审判官这个角色。失去了成为“公平正义”代言人机会的罗斯也不恼怒,他因为长期喝牛奶和跳高的缘故,个子比之前长了一大截,九岁的他虽然谈不上村子里同龄孩子中最高的几个,但至少摆脱了“瘦小”这个标签。不过,他依旧会在每次游戏中习惯性站在角落处,一如他的父亲。

如果不是那年夏天生的一系列事件,小村庄沃兹的平静应该会继续延续下去,但是就是那么不凑巧,偏偏在罗斯要到十岁的那年,沃兹生了一件耸人听闻的大事。

沃兹隔壁村子有个八岁的小女孩——纱夏——失踪了,在两个月搜寻无果后,警察决定把侦破方向从诱拐事件转向小女孩自己离家出走事件,毕竟纱夏和父母关系不好,经常吵架,很多邻居都能作证,他们经常听到纱夏的母亲大声咒骂自己女儿是“赔钱货”,纱夏又高声回怼“自己不想留在这儿”“一定要离开这儿去城里生活”等诸如此类的话。

但是虽然话是这样说,毕竟她一个八岁的小姑娘,又能去哪儿了又能走多远呢。

在纱夏父母的坚持下,别克郡的警部还是保留了一支小分队,继续在几个村落里搜寻。可能是小分队里的队员对此事不上心,也可能是纱夏父母在村子里人缘不好没什么村民愿意帮忙,又过了整整两个月,依旧没有查出来任何东西。

所有人都认定纱夏是自己扒上了去往伦敦的火车,一个人去到她日思夜想的大城市谋生计了,但是在一场非常罕见的大暴雨后,纱夏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在沃兹丛林深处被现了。

那天是学校公休日,十二岁以下的孩子都不需要去学校上课,几个不足十岁的小孩子相约去丛林里冒险。这种大雨后的日子,丛林里都会有无毒无害的雾气,最适合小朋友玩一些大胆冒险游戏了。这场偶尔会有的冒险按照常理应该在太阳升到最高点后结束,但是这次却结束得异常早,只因其中一个叫丹尼尔的小男孩,在躲避其他小伙伴的追捕时掉进了一个坑里,在身体上的疼痛大概能忍受后,他意识到他正坐在某个软软的东西上,借着树林里艰难射入的光照,他现在他左脚正踩着的泥土里,有一截纤细的,白森森的,人骨。

当时的丹尼尔自然是不知道他正坐在一具少女的尸体上,他也不能确定那就是人的骨头,但是从那个东西的外观来看,它就是骨头无疑,这已经足够丹尼尔恐惧的了,所以他放声哭喊起来,引来了其他一同玩耍的小伙伴,又来了一群由不知所措的孩子们叫进来的大人,等到警察来到现场确认那就是一具少女的尸体时,已经是下午的事儿了。

第二天,警察正式对外宣告,那具尸体就是失踪了四个多月的纱夏。

小村庄沃兹的平静,从那个夏天开始,彻底被打破。

回忆停在这里,詹姆斯眨了眨眼睛,把漠然重新装进眼神里,满脸写着“不明所以然”,问:“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琴酒对他的反应并不意外,只是用手指一下一下地叩在自己膝盖上:“詹姆斯探员为何要否认自己的过去呢?而且,否认,也没有任何意义,凭借我的手段,调查出你去到布莱顿之前的过往,并不算难,何况,你还是FBI探员,你的过去,应该早就在内部高层里无人不知了吧。人活在世上,想要不留痕迹,完全不可能。”

“我并不是否认过去,我只是不知道在此时此刻讨论我的过去有什么意义。”詹姆斯平静地回复琴酒的挑衅。

没想到詹姆斯到现在节骨眼还是装作没事人一样,琴酒竟对他的沉着有几分佩服:“有没有意义,那取决于那段往事是否会有利于我。

詹姆斯探员,请你回到罗斯·辛克莱的身份,回忆一下,你是否认识一个叫做纱夏·赛德尔的小姑娘?”

只有两个人在的大卧室里安静得可怕,暮色好似一只饥饿的野兽,正张大嘴巴,想把詹姆斯吞没。

“我不是杀害她的凶手。”过了许久,詹姆斯终于开口说话。

琴酒笑了:“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说过,是你杀的纱夏。

你杀的,是杀死纱夏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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