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小娇妻(作者:清越流歌) 第58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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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恋爱的概率确实不大。
放在半年多以前,她可能还会期待一下重回校园后的甜甜恋爱,反正现在这身份,嫁入豪门已经彻底无望,董事长舅舅和小少爷这两张足以保证她下半生荣华富贵的长期饭票也有了,还不如放飞自我享受人生,搞搞帅哥倒也不枉费她重生一场。
当时苏怀瑾天真的以为这个年代,帅哥对象就跟捡地里大白菜一样容易,光是她身边出现的这些个异性,质量已经高得惊人,原主的初恋就是标准小狼狗了,俩亲哥还一个高大阳光一个斯文俊秀,就连刘女士随手给她扒拉的相亲对象都是盘正条顺的兵哥哥,最后被她从客车上捡的小朋友和顺着小朋友不请自来的谢容笙,就更是人间极品,王炸般的存在了。
如此种种,渐渐给了苏怀瑾一种帅哥不值钱的错觉,跟着人间极品舅甥去首都求学的时候,还在偷偷盘算着,到了学校不趁机搜罗点各种风格的帅哥小男友,岂不是浪费了她这得天独厚的条件?
有帅气小奶狗的亲亲抱抱举高高,学习也能事半功倍嘛。
理想很丰满,可现实很骨感,到学校报道的第一天她就回到了人间真实,那些高中生不论男女,沉迷学习就没有不灰头土脸的。
这个校园恋爱她实在谈不下去!
其实偌大的学校,认真寻摸还是有那么几个眉清目秀的男生,换个造型打扮打扮也能入眼的,可苏怀瑾不行,她本来就不低的眼光被谢容笙他们养得越来越刁,以前能接受的,现在也不行了。
她这辈子只需要谈不带目的的恋爱,说白了就是找乐子,降低标准委屈自己什么的,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苏小美现在就很佛,也比较有逼数,高中没她看得上的男生,到了大学大概率也没有,面对老母亲的要求,她不理解但表示接受,“好的,我就去上学,不搞别的东西。”
刘春芳虽然莫名自信,也没想到闺女这么轻易就答应了,她准备了一肚子话劝她呢,不免狐疑的问:“答应的这么爽快,不会是敷衍我吧?”
“当然不会。”苏小美没被内涵到,还挺兴致勃勃的给她妈摆事实举例子,“妈你都不用说这个,我本来就没多少时间跟同学出去玩,平时上课就不说了,周末得回家跟小虎一起学刚琴画画呢,我还指望学会了以后赚点外快呢。”
她说得掷地有声,刘春芳却越听越绝望。
好家伙,她闺女上了大学还是在谢先生眼皮底下活动,都管去他家叫回家了,这还怎么阻止他啊。
防不住,根本防不住。
第72章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苏小美一通激情输出后, 看她妈被震惊的久久无语,正好带着小朋友开溜,脚底抹油回楼下找大部队玩耍了。
玩够了, 她再次左手小少爷右手董事长舅舅,骄傲的挥挥衣袖重返首都,留下身后她那有苦难言的家人们。
一家人整整齐齐站在村口相送, 望着他们离去的方向看了许久,就连车子启动时扬起的漫天灰尘都落地了,世界重归平静, 他们还一动不动的矗立在那里。
苏大哥左看看右瞧瞧,不禁都有点怀疑人生了,他不是跟小妹天下第一好, 为什么连他都从离别的忧伤中走出来了, 父母兄弟都还一副沉迷离愁无法自拔的样子?
第一次送小美去首都求学的时候都没这么夸张的好吧。
苏大哥不习惯这种氛围, 遂主动出声打破了沉默,“爸妈,小美他们这会儿都进城了,再说她寒假还要回来过年的, 咱们就不要杵在路口吃灰了吧。老二, 你也别老直勾勾盯着,你下个月也要去首都上大学,还不是想怎么看小美就怎么看?”
他这么中气十足的一嗓子,什么悲伤气氛也都没了, 苏支书和刘女士看了眼还在傻乐的好大儿,恨铁不成钢的转身回去了, 苏振华紧随其后,只是他看自家大哥的表情没有父母这般含蓄, 严重就差写着“这怕不是个傻子”几个大字了。
苏大哥被这几眼看得一头雾水,但脸色他还是懂的,习惯性向媳妇寻求帮助,“他们这都怎么了,还是我说错什么话了?”
“应该是舍不得小美,没事的,咱们也回去吧。”苏大嫂孙爱红含笑摸了把狗头,一点不介意自家男人的傻气。
他这叫傻人有傻福,别人想要还没有呢。
是的,家里这段时间藏在平静之下的暗流涌动,孙爱红不仅是有所察觉,她简直可以说是单独开了上帝视角。
苏大嫂摸到谢先生的心思,甚至比她精明的公公婆婆还要早。
很多东西其实都有迹可循。
苏家老大是个大喇叭,每次从首都看完妹妹回家,都恨不得把那些见闻宣扬得全世界都知道,可惜苏支书不允许他太张扬,只让他对外透露的时候把重点放在苏小美的学习资源上,自家关起门来聊天的时候,苏支书和刘春芳也会问问他们兄妹在首都的日常生活,但他们最关心的还是她的学习。
于是苏大哥肚子里憋了很多东西,最后都只能跟媳妇儿分享。
孙爱红也是个年轻姑娘,正好对这些感兴趣,小两口一拍即合,苏大哥总算能竹筒倒豆子,夫妻感情也在融洽的沟通中越来越好。
只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苏大哥说的那些例子要证明他妹在谢家被照顾很妥帖,享受到了宾至如归的待遇,孙爱红却越听越觉得不对——小姑子房间就在谢先生隔壁,她男人这个亲哥的客房反而还远一些,房间里还连穿的用的都准备好了,这到底是宾至如归,还是欢迎回家啊?
孙爱红也不想把小姑子当万人迷、所有男人都爱她的方向想,可谢先生他给的太多了!小美的房间可以解释为借了小少爷的光,才得到了和主人家如出一辙的待遇,可房间里的布置呢?还有她那些穿的用的,不仅全都是小美用得上的、尺寸完全符合的,就连她的喜好都考虑到了,这样的用心,可不是普通的待客之道啊。
她男人说,谢先生父子特别的忙,两人都是大型公司的老总,手下管的员工都比他们整个村子的人口还多了,可同样都是老总,谢先生的父亲忙得只能在他到首都和离开的时候,分别抽空跟他们吃几顿晚饭以表重视,谢先生本人却是风雨无阻、一天三趟亲自接送他们小姑子上下学呢。
另外,丈夫悄悄给她透露,这次出国旅游其实是小美的主意,他怕爸妈知道了怪妹妹没有分寸故意没说,而她的注意力全放在小姑子三言两语定下这件大事,谢先生提前半个月安排工作也要亲自陪同等细节上了。
这都不是一两回,就她男人看到的,谢先生这样无条件配合小姑子的次数,已经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了。
如果这都不算爱。
总之,孙爱红所了解的桩桩件件,震撼程度也都不亚于谢先生当着他们的面给苏小美剥虾壳了,以至于其他人都被这一幕搞得猝不及防、如临大敌的时候,她在旁边看似跟丈夫一起埋头干饭,实则淡定吃瓜。
为了更方便的吃瓜,她还有意识的降低了存在感,把自己当成和丈夫一样傻乐的背景板。
苏大嫂也不是一点都不想参与,问题是她公公婆婆老不爱走寻常路,实在没办法预判他们的预判。
就说谢先生这身家背景和人品气度,搁谁家不是恨不得捧着供着的乘龙快婿啊,而她公婆居然一副避之不及的架势,实在令她头秃!
孙爱红琢磨着,公公宁愿放弃暴富的机会,也铁了心要把小姑子送进大学,那他不愿意谢先生的事情影响她考试也说得过去,所以那时候她猜到了但一声没吭。如今名牌大学的通知书已经到手,完全没了后顾之忧,谢先生这么大一个从天而降的金龟婿,难得不值得他们现在重视起来吗?
他们还真就不乐意,苏大嫂表示她也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
跟清纯不做作的婆家人不一样,她大概是全家唯一一个赞同这门婚事的人吧。
孙爱红有多看好呢?那就是但凡她有一点决定权,可以连夜把苏小美打包嫁过去的程度。
娘家父母姐妹天天说她有福气,摊上个注定考上大学出人头地的小叔子,只要现在把关系处理好,以后不愁没好日子过了。听得多了,孙爱红开始反向思考,小叔子混得好可以带飞他们,小姑子难道不行吗,大家不都是老苏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