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写不出啊混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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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县城的一家书楼中。
这个世界的书楼和后世的图书馆有几分类似。
它更像是书店和图书馆的结合体。
它可以卖书,卖笔墨纸砚。
也可以让人在书店内自由借阅,想买就买,不想买赖在书楼的阅读室看它个几天看完,也没人说什么。
邓儒在书楼小厮的帮助下,买了一大摞纸,以及,笔墨。
值得一提,这个时代的笔,不是软绵绵的毛笔,毛笔跟地球一样,基本上只有崇古的人,或者儒生们会用,用来修身养性。
而大部分人,则是用的流墨清晰,书写飞快,还不会滴墨的硬笔。
而小说家的修行者,听掌柜的说,会用更好用的笔,具体怎么好用,掌柜的也没见过。
据说用了那种,脑子里面想得什么,它就能够直接写出来。
已经是法宝级别。
但这些,跟此刻的邓儒并没有关系。
相比起用笔写,作为毕业多年的社畜,他其实更习惯用键盘打字。
笔还真的有点生疏,但不多。
他穿越前有每天写日记这种不正经习惯。
邓儒此刻坐在书楼的阅读室内,桌子上垒着一大摞纸。
他此刻就像小学时候遇到不会写的作文题材一样,将笔拿在手指间慢悠悠的旋转着。
此刻的他,已经推翻了一百个开头,五十个人设。
此刻的他........一字未写。
“妈蛋,到底要怎样的开头才能够卷得过那些卷王。”
邓儒阴沉着他此刻化成的马甲老脸。
他在掌柜的推荐下,看了几本这个时代的小说家们的畅销书。
他感觉,就单纯以思想的先进性,开放性而言。
他完全没有一点优势。
这些小说家们写的东西,可比地球那帮被审核束缚手脚的牛马作者们开放多了。
什么触手啊,那都是最平淡无味的。
关键是,这帮比还会在写黄,写炸裂,写得引人入胜的同时他们还能完美的夹带私货,写入他们的思想,一点都不让人感到突兀。
也就相当于,是超进化版金瓶梅。
“mad,到底是谁创造的小说家这个卷王流派,让我的路这么难走,你可别让我逮着了,你让我逮着了,我指定没你好果汁吃。”
邓儒狠狠的咬着笔杆子,仿佛变成了当年作文都写不出来的学生,除了咬笔头,啥事也干不了。
他现在就两个想法。
或者说,两个想法都可以归咎成一个想法。
变强,变强后找到小说家祖师,把他或者她或者它或者祂,吊起来打一顿。
就是这个该死的祖师,创建这个小说家流派,搞出一堆触手怪卷王,让他来到这个世界想的第一个传播信仰的路子这么难走,这么难卷。
这祖师真该死。
“老先生,在下看您在这转着笔头转了一个时辰了,可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忽的,一道年轻的男声从邓儒对面传来。
邓儒看了来人一眼,是一个身穿青色文士服的俊朗青年。
修为?
修为一品中期,在县城里不算强,但也不算弱。
“老夫确是遇到了一些麻烦,但不要紧。”
邓儒回应着这上来主动打招呼的俊朗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