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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年表:

一九五〇年出生。

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文化革命”。住在矿院,是一名中学生,目睹了贺先生跳楼自杀和李先生龟头血肿。

一九六八年,和许由在地下室造炸药玩,出了事故,大倒其霉。先被专政,后被捕,挨了很多揍。

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二年,被释放。到云南插队。认识陈清扬。

一九七二至一九七七年,在京郊插队。与小转铃交好。与刘先生结识。刘老先生死。后来上调回城,在街道厂当工人。

一九七七至一九八一年,上大学。

一九八一至一九八四年,毕业,三十而立。与二妞子结婚。

一九八五至一九九〇年,与旧情人线条重逢,很惊讶地发现她已嫁了李先生。出国读学位。丧父。离婚。回国。

一九九〇年,四十岁。

岁月如流,如今已到了不惑之年。我现在离了婚,和我母亲住在一起。小转铃有时来看我,有时怄了气,十几天都不露面。如今我基本上算是一个单身汉。

我住的是我父亲的房子,而我父亲已经不在了。我终于调进矿院来,在我父亲生前任教的学校教书。住在我家对面的是我的顶头上司李先生。李先生的夫人,是我的老同学,当年叫线条。线条在“文化革命”里很疯,很早就跑出来,和男孩子玩。现在提这些事不大应该,但是我想,线条不会见我的怪。因为她就是和我玩的。也可以说,我们俩是老情人。

至于李先生,更不会见怪,因为他不在乎这些事。除此之外,他和我的交情非常好。他从海外回大陆,第一个能叫上名字的人就是我。他还是个不善交际的人,直到现在,除了夫人之外,也就是和我能聊聊。我不知他在国外的情况,反正在中国,能说说心事的,也就是一个线条,一个王二。这实在不算多。用李先生的话说,别人和他没有缘。我也把李先生当个朋友。我向来不怕得罪朋友,因为既是朋友。就不怕得罪,不能得罪的就不是朋友,这是我的一贯作风。由这一点你也可猜出,我的朋友为什么这么少。

我现在没有几个朋友了。许由找了个出国劳务的活,到中东去修公路。陈清扬见不着。小转铃说,我对线条旧情不断,还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简直是个醋葫芦。我爱上了李先生的老婆。李先生不知道,还说我和他有缘。该着做朋友。

李先生说,和我有缘,这种缘分起源于二十三年前一个冬日的早上。那时我是十七岁一个中学生,个子像现在一样高,比今天瘦很多,像竹竿一样。头上戴狗皮帽,身穿蓝制服罩棉袄,脚下穿大头皮鞋,这身打扮在当时很一般。我身上的衣服不大干净,这在当时也很一般。我那顶帽子是朋友送的,而他也不是好来的,不是偷来就是抢来的,这在当时也很一般。当年的中学生,只要不是身体单薄性情懦弱,有谁没干过几件坏事,抢几顶帽子实在一般——我就这个样子走到矿院的大操场上去看大字报。在六七年大字报已没有了轰动效应,但是还有不少东西可看。某先生早年留学日本时去嫖妓,想赖嫖资;某教授三年困难下矿山,吃招待饭时偷了馒头藏在怀里;某书记当年贪污了党的经费,给自己打了一个银烟盒等,颇为有趣。看这种东西很容易入迷,不知不觉自己也变成了坏蛋。假如再有“文化大革命”,这种东西我绝不看了。在当年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要把全院的大字报看一遍。矿院很大,大字报很多,所以不能全看完。有些我只看看标题,有些览其大略,有些有趣的我仔细看。就是这样,还得起早贪黑。一大早我就到了大操场上,而大操场早被席棚隔成了九宫八卦之型。我在八卦之中走动,起得早了,没碰见人。转了几个圈后遇上了第一个人,他躺在地上像条死鱼。这就是李先生。

把时间推到二十三年前,李先生刚从香港回内地,过冬的衣服都是临时置办的。他身穿一件蓝色带风帽的棉大衣,北京人叫棉猴的那种东西,又小又旧,也不知是谁给他的。李先生个子小,那棉猴比他还小。可见是小孩子穿过的东西。棉猴下是粗呢裤管,这是他从海外带回来的东西。粗呢裤下是一双又肥又大的塑料底棉鞋,这是他在北京买的。李先生胡子拉碴,戴一副瓶子底也似的眼镜。我见时他就是这副样子倒在地上,半闭着眼睛,不见黑眼珠,浑身打着哆嗦,很像前几天跳楼的贺先生刚着地时的样子。但是仔细看时颇有不同,贺先生的脑子当时是洒出来的,而李先生的脑子还在脑壳里面,这是最主要的不同之点。贺先生从楼上跳下来时,我不在现场,是后来得到消息赶去的。虽然去得很快,也错过了不少场面。据说贺先生刚落地时,还在满地打滚,这场面我就没看见。据说贺先生的手还抓了两把,我也没看见。贺先生死时的景象,我几乎都没看见,只看见他最后抽抽了两下。这使我很没有面子。所以看见李先生倒在地下,我大为兴奋。虽然我拿不准他死了没有。

假如我知道李先生没死,只不过是晕了过去,那么我肯定会去救他。虽然我当时很瘦,但是“文革”前的孩子重视体育,所以都有一把力气,李先生又不重,我把他扛走没什么问题。但是当时我以为他有可能已经没救了,在这种情况下,就该保护现场,等待警察。既然我拿不准他死没死,还有第三种办法:我去喊几个人来,看看他死没死。这个办法我最不乐意。设想李先生已死,我又离开了现场,别人再撞上了,那时我再说我是第一个到达现场之人,谁还肯信?就算信了,对我更不好,他们会说,王二叫死人吓跑了。如今到了不惑之年,我不怕人家说我胆小了。经过了插队,当工人,数十年的时间,所到之处人都说我胆子非常大,胆大心黑,色胆包天,胆大妄为等等。偶尔有人说一句王二胆小,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是在当时,我就怕人说我这个。因此我采取了第四个办法,站在当地不动,看李先生是越抽越厉害还是越抽越硬邦。假如是后者,我就嚷嚷起来。假如是前者,我就过去扛他。谁知他很快就睁开了眼睛,坐起身来,这叫我大失所望。我转过身去,准备走了。

在李先生看来,那天早上的事就没这么轻松。当时他从香港赶来参加“文化革命”(后来他说,这是他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误),头天晚上刚到矿院,早上就来贴大字报。谁知和别人起了争执,遭人一脚踢成了重伤,晕倒在地。醒来一看,大出意料:原来没躺在医院里,也没人围着他。踢他的人也不见了。只有一个半桩孩子在一边看着,而且那孩子有姗姗离去之势。所以他急忙叫我回去搀他一把。李先生说,当时他伤处极疼,没人架一把一步也走不动。而我却摇头晃脑,好半天才走过去,可把他急坏了。所以等他能够上,就一把搂住了我的脖子,再也不敢放,生怕我也跑了。结果到了医院,我脖子上被箍出了一溜紫印。在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肯再搀他回去,抽个冷子就跑掉了。这下又苦了李先生,他根本不认识回去的路,花了几倍的工夫才回到了矿院。

对于这件事我还有些补充。当时我不认识李先生,不知他是矿院的人。假如认识,抢救的态度会积极一点。我也不知他是被人摆平的,还以为他是在抽羊角风。假如知道,抢救的态度也会积极一点。做了这两点辩护之后我也承认,当时我对死人特别有兴趣,对活人不感兴趣。李先生说,他对我当时的心情能够理解。有件事他不能理解,就是那一脚踢得委实厉害。只要再踢重一点,他就会变成我感兴趣的人。

李先生挨那一脚的事是这样的:六七年大家都想写些大字报贴出去,然后看见别人在自己写的东西面前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这和我今天想发表作品的心情是一样的。顶叫人愤怒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写了一夜,才贴出去就被人盖掉。所以都在大字报上写着:保留五日,保留十日,无奈根本没人给你保留。那年头为这种事吵嘴、动手的事也不知有多少。李先生的大字报正贴在司机班一伙冒失鬼好不容易诌出的大字报上,而且被本主当场逮到。叉住了脖子和他理论,和他又理论不清。因此照他裆下踢了一脚,人家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让人踢个正着。当时我们院谁不知道司机班那伙人?只有李先生不知道。所以连挨揍的准备都没有。这一脚踢出麻烦来了,眼见得李先生脸色也变了,眼珠子也翻了,软软地挂在人家手上。人家也怕吃人命官司,赶紧把他放在地上跑掉了。谁又能想到他还有救呢?假如送他上医院,万一他又没救了呢?

现在我们院的人都在背后叫李先生龟头血肿,包括那些没结婚的小姑娘。她们说,李先生原是日本人,姓龟头,名血肿。这是不对的。李先生从未到过日本。他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挨了一脚后,十分气愤,就把医院的诊断书抄出来寻求公道,那诊断中有这样的字句:“阴囊挫伤,龟头血肿。”他寻到的公道就是从此被叫做龟头血肿,一肿二十三年,至今还没消。

十几年后,我到当年李先生拿博士的学校里读书。李先生毕业后还在这儿任了两年教,所以不少人还记着他。人家对他的评价是:性情火暴,顽固到底,才华横溢。乍一听只觉得自己的英文出了问题:李先生性情火暴?他是最不火暴的呀!

李先生的才华横溢我倒是见过,那是在他被人龟头血肿了之后。他连篇累牍地写出了长篇大字报,论证龟头血肿的问题。第一篇大字报开头是这样的:李某不幸,惨遭小人毒手,业已将经过及医院诊断,披露于大字报。怎知未获矿院君子同情,反遭物议;兄弟不得不再将龟头血肿之事,告白于诸君子云云。

这篇大字报的背景是这样的:他把医院的诊断书画成大字报贴出来,就有些道学的人在上面批:这种东西也贴出来,下流!无耻!至于他怎么挨了人踢,却没人理会。所以李先生在大字报里强调:李某人的龟头,并非先天血肿,而是被人踢的。

李先生在大字报里说,他绝不是因为吃了亏,想要对方怎样赔罪才写大字报。他要说的是:龟头血肿很不好,龟头血肿很疼。龟头血肿应该否定,绝不要再有人龟头血肿。他这些话都被人看成了奇谈怪论。到这时,他回来有段日子了,大家也都认识他。在食堂里大师傅劝他:小李呀,拉倒吧。瞧瞧你被人踢的那个地方,不好张扬。李先生果然顽固,高声说:师傅,这话不对。人家踢我,可不是我伸出龟头让他踢的!踢到这里就拉倒,以后都往这里踢!

虽然没有人同意李先生的意见,但是李先生的大字报可有人看。他就一论龟头血肿,二论龟头血肿,三论四论地往外贴。在三论里他谈到以下问题:

近来我们讨论了龟头血肿,很多人不了解问题的严重,不肯认真对待,反而一味嗤笑。须知但凡男人都生有龟头,这是不争的事实。龟头挨踢,就会血肿,而且很疼,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不争的事实,何可笑之有?不争的事实,又岂可不认真对待之?他这么论来论去,直把别人的肚子都要笑破。依我看,这龟头血肿之名,纯粹是他自己挣出来的。

李先生论来论去,终于有人贴出一张大字报讨论龟头血肿问题,算是有了回应。那大字报的题目却是:龟头血肿可以休矣。其论点是:龟头血肿本是小事一件,犯不上这么喋喋不休。在伟大的“文化革命”里,大道理管小道理,大问题管小问题。小小一个龟头,它血肿也好,不血肿也罢,能有什么重要性?不要被它干扰了运动的大方向。一百个龟头之肿,也比不上揭批查。这篇大字报贴出来,也叫人批得麻麻扎扎:说作者纯属无聊。既知揭批查之重要,你何不去揭批査,来掺和这龟头血肿干吗。照批者的意见,这李先生是无聊之辈,你何必理他?既然理他,你也是无聊之辈。但是李先生对这大字报倒是认真答辩了。他认为大道理管小道理,其实是不讲理。大问题管小问题,实则混淆命题。就算揭批查重要,也不能叫人龟头血肿呀?只论大小重要不重要,不论是非真伪,是混蛋逻辑。他只顾论着高兴,却不知这大小之说大有来头。所以就有人找上门,把他教训了一顿。总算念他是国外回来的左派,不知不罪,没大难为他。要不办起大不敬罪来,总比龟头血肿还难受。李先生也知道利害,从此不再言语。这龟头血肿之事,就算告一段落。

流年似水,转眼就到了不惑之年。好多事情起了变化。如今司机班的凤师傅绝不敢再朝李先生裤裆里飞起一脚弹踢,可是当年,他连我们都敢打。院里的哥们儿,不少人吃过他的亏。弟兄们合计过好几回,打算等他一个人出来时,大家蜂拥而上,先请他吃几十斤煤块,然后再动拳脚。听说他会武功,我们倒想知道挨一顿煤雨后,他的武功还剩多少。为了收拾这姓凤的,我们还成立了一个“杀鸡”战斗队,本人就是该战斗队的头。我曾经三次带人在黑夹道里埋伏短他,都没短到。凤师傅干过侦察兵,相当机警,看见黑地里有人影就不过来。第四次我们用弹弓把他家的玻璃打坏了几块,黑更半夜的他也没敢追出来。经过此事,司机班的人再不敢揍矿院的孩子。

关于龟头血肿,我们矿院的孩子也讨论过,得到的结论是,李先生所论,完全不对。我们的看法是:世界上的人分两种,龟头血肿之人和龟头不肿之人。你要龟头不肿的人理解血肿之痛,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惟一的办法是照他裆下猛踢一脚,让他也肿起来。

有关李先生龟头血肿的事还可以补充如下:那些日子里北京上空充满了阴霾,像一口冻结了的粘痰,终日不散。矿院死了好几个人,除贺先生跳楼,还有上吊的,服毒的,拿剪子把自己扎死的,叫人目不暇接。李先生的事,只是好笑而已,算不了大事情。

流年似水,有的事情一下子过去了,有的事情很久也过不去。除了李先生龟头血肿,还有贺先生跳楼而死的事。其实贺先生是贺先生,和我毫无关系。但是他死掉的事嵌在我脑子里,不把这事情搞个明白,我的生活也理不出个头绪。

贺先生死之前,被关在实验楼里。据我爸爸说,贺先生虽然不显老,却是个前辈。就是在我爸的老师面前,也是个前辈。到“文化革命”前,他虽还没退休,却已不管事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一辈子的事都已做完,剩下的事就是再活几年。”我爸爸还说,贺先生虽然是前辈,却一点不显老,尤其是他的脑子。偶尔问他点事,说得头头是道,而且说完了就是说完了,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据此我爸爸曾预言他能活到很多当时五十岁的人后面。他被捉进去,是因为当过很大的官。然后他就从五楼上跳下来了。

贺先生从楼上跳下时,许由正好从楼下经过。贺先生还和许由说了几句话,所以他不是一下就跳下来的。后来我盘问了许由不下十次,问贺先生说了什么,怎么说的等等。许由这笨蛋只记得贺先生说了:“小孩,走开!”

“然后呢?”

“然后就是砰的一下,好像摔了个西瓜!”

再问十遍,也是小孩走开和摔了西瓜,我真想揍他一顿。

在我年轻时,死亡是我思考的主题。贺先生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死人。我想在他身上了解什么是死亡,就如后来想在陈清扬身上了解什么是女人一样。不幸的是,这两个目标选得都不那么好。就以贺先生来说,在他死掉之前,我就没和他说过话。而许由这家伙又被吓坏了,什么都忘记了。你怎能相信,一个存心要死的人,给世界留下最后的话仅仅是“小孩走开”呢?

贺先生后来的事我都看见了。他脑袋撞在水泥地上,脑浆子洒了一世界,以他头颅着地点为轴,五米半径内到处是一堆堆一撮撮活像新鲜猪肺的物质。不但地上有,还有一些溅到了墙上和一楼的窗上。这种死法强烈无比,所以我不信他除小孩走开之外没说别的。

贺先生死后好久,他坠楼的地方还留下了一摊摊的污迹。原来人脑中有大量的油脂。贺先生是个算无遗策的人(我和他下过棋,对此深有体会),他一定料到了死后会出这样的事。一个人宁可叫自己思想的器官混入别人鞋底的微尘,这种气魄实出我想象之外。

虽然贺先生死时还蒙有不白之冤,但在他生前死后,我从没对他有过不敬之心。相反,我对他无限崇拜,无限热爱。不管别人怎么说他(反动学术权威、国民党官僚等等),都不能动摇我的敬爱之心。在我心中,他永远是那个造成了万人空巷争睹围观的伟大场面的人。

前面提到李先生说过,取道香港来参加革命工作是个错误,这可不是因为后来龟头血肿起了后悔。起码他没对我说过不革命的话。他说的是不该走香港。在港时他遇上了一伙托派,在一起混了一些时,后来还通信。到了后来清理阶级队伍,把他揭了出来。

李先生的托派嘴脸暴露后,我和线条在小礼堂见过他挨打。那一回人家把他的头发剃光,在他头上举行了打大包的比赛,打到兴浓时还说,龟头血肿这回可叫名副其实。线条就在那回爱上了他。二十三年前,线条是个黄毛丫头,连睫毛都发黄,身材很单薄,腰细得几乎可以一把抓,两个小小的乳房,就如花蕾,在胸前时隐时现。现在基本还是这样,所不同的是显得憔悴疲惫。她是我所认识的最疯最胆大的女人,尽管如此,我也没料到她会嫁龟头血肿。

现在应该说到李先生挨打的情形。那个小礼堂可容四五百人,摆满了板条钉成的椅子,我们数十名旁观者,都趴在椅子上看。李先生和参赛选手数人在舞台上,还有人把大灯打开了,说是要造造气氛。李先生刮了个大秃瓢,才显出他的头型古怪:顶上有尖,脑后有反骨,反骨下那条沟相当之深。这种头剃头师傅也不一定能剃好,何况在场的没有一个是剃头出身,所以也就是剃个大概,到处是青黑的头发茬。我在乡下,有一回和几个知青偷宰一口猪,最后就是弄成了这个样子。我和线条赶到时,他头上的包已经不少了,有的青,有的紫,有的破了皮,流出少许血来。但是还没赛出头绪,因为他们不是赛谁打的包大,而是赛谁打出的包圆。李先生头上的包有些是条状,有些是阿米巴状,最好也是椭圆,离决出胜负还差得远。李先生伸着脖子,皱着眉,脸上的表情半似哭,半似笑,半闭着眼,就如老僧入定。好几个人上去试过,他都似浑然不觉。直到那位曾令他龟头血肿的凤师傅出场,他才睁开眼来。只见凤师傅屈右手中指如凤眼状,照他的秃头上就凿,剥剥剥,若干又圆又亮的疙瘩应声而起。李先生不禁朗声赞道:还是这个拳厉害!

线条后来对我说:那回李先生在台上挨打,那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真可爱!对此我倒不意外。李先生那样子,和E.T.差不多。既然有人说E.T.可爱,龟头血肿可爱也不足怪。线条还说,有一种感觉钻进心里来,几乎令她疯狂。她很想奔上前去,把他抱在怀里,用纤纤小手把那些大包抚平。这我也不意外,她经常是疯狂的。真正使人意外的是她居然真的嫁给了龟头血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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