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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七点多不到八点,窗户框的影子映照在窗帘布上,接着我又回到时间里来了,倾听手表走动的嘀嗒声。这个表是祖父传下来的,父亲把它送给我时,他说,这个表是人世间所有希望和渴望的陵墓;你拥有了这个表,轻而易举就能证明那些对你的父辈和祖辈不一定有用的人类经验,对你自己也未必管用,也就是说,你会慢慢懂得,所有的人类经验其实都是谬误,这叫做归谬法。我把这个表送给你,并不是要你能记住时间,而是希望你可以时不时地忘记时间,千万不要把所有的力气用来试图征服时间。他说,因为时间是无法征服的。时间不战而胜,赢得不费吹灰之力。这个战场只不过是向人类展示他们自己的愚笨与绝望,至于战胜时间,则不过只是哲学家与愚人的幻想而已。

那个表靠在衣领盒子里面,我斜倚在床上,侧耳聆听它走动的嘀嗒声。无意识地听着,仅此而已。我想并没有谁会有意识地仔细听钟表的走动声。没必要这样做。你可以长时间地忽略钟表的嘀嗒声,然而在某一秒钟里,那个声音又进入你的脑海里,你会感觉到,虽然一直没察觉到嘀嗒声,但时间却在永恒而从不中断地慢慢衰弱下去。正如父亲所说的,在漫长而孤独的时光中,你或许会看见耶稣在蹒跚前行。至于那位伟大的圣人般的弗兰西斯<sup>(1),他称呼死亡为他的“小妹妹”,然而其实他并没有小妹妹。

我听到隔壁传来的施里夫<sup>(2)的弹簧床在吱呀作响,接着听到他踩着拖鞋在地板上走路的声音。我从床上起来了,走到梳妆台前面,伸出手在台上摸索着,摸到了那个表,把它面朝下放着,我又回到床上。可是窗户框的影子依旧映照在窗帘布上,我已经学会了根据影子的位移来判断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所以我只好转身背朝着窗户,又觉得自己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的动物一般,影子落在我头顶上,挠得我直痒痒。你养成的那些懒散虚度时光的习惯总是会让你悔恨不已。父亲如是说。基督并不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他是被那些小齿轮发出的咔嗒咔嗒声折磨致死的。耶稣基督也没有妹妹。

因此只要我一没感觉到影子,我就开始揣测现在到底是什么时辰了。父亲说,这种无端端始终不停地留意一个人造刻度盘上的几根机械指针的方位,这大概是心智失常的症状。父亲说,这个症状就是类似出汗的一种排泄方式。我嘴上说,是的,这真奇妙。但其实我很怀疑,一直都很怀疑。

如果天气是阴天,那么我就会望着窗户,想一想父亲说过的虚度时光的习性。想着如果天气一直这么好下去,对于新伦敦城<sup>(3)的人们来说倒是挺舒服的。天气为什么要变幻呢?这是当新娘子的好月份,那声音响彻在<sup>(4)她从镜子里直接走了出来,从层层叠叠的迷香中走了出来。玫瑰。玫瑰。杰生·里士满·康普生夫妇为爱女举办婚礼。<sup>(5)玫瑰。并不是如山茱萸或马利筋那般贞洁的植物。我说我犯了乱伦罪,<sup>(6)我说,父亲。玫瑰。狡黠但又沉静。如果你在哈佛大学念书超过一年,但却没有看过划船比赛,你就有权要求退回学费。就让杰生去吧。让杰生去哈佛读一年大学吧。

施里夫站在门口,正在整理他的衣领,他的眼镜上闪烁着玫瑰色的光芒,仿佛是他把红扑扑的脸颊染在了眼镜上。“你今天早上想要旷课吗?”

“已经这么晚了吗?”

他看了看手表。“两分钟之后就要打上课铃了。”

“我真不知道时间已经这么晚了。”他还在盯着手表,他的嘴唇张张合合的。“我得赶快了。我不能再旷课了。上礼拜学监就已经告诫我——”他把手表放回口袋里。然后我就没再说什么了。

“你最好马上套好裤子,赶快跑去。”他说。他出去了。

我起床了,在屋里四处走动着,隔着墙壁听他那边的动静。他走进了客厅,走到了大门口。

“你准备好出门了吗?”

“还没呢。你先去啦。我自己赶得上。”

他走出门去了。大门关上了。他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的尽头。然后,我又能听见钟表走动的嘀嗒声了。我停了下来,没有再在屋里到处走动,我走到窗口,拉开窗帘,看着人们匆匆忙忙地朝着小教堂奔去,还是那些人们,一边走一边挣扎着把手塞进随风起伏的外套袖管里,总是那些书本和翻飞的衣领冲刷过街道,正如滚滚洪流中的碎片残骸,我看到了司博德<sup>(7)。他称呼施里夫是我的丈夫。啊,随他去吧,施里夫说,要是他除了追着那些小骚娘们跑,就没别的事好忙的话,谁理他呢。在南部,大家都觉得要还是个童子身,那可真是挺没面子的。男孩们这么想。男人们更是这样想。只要一说到这事儿,他们就瞎吹牛。父亲说,对女性来说,贞操问题的倒没那么严重。

<sup>(8)他说,因为童贞这个观念是男人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女人。父亲说,这就像是死亡:仅仅是一种发生在他人身上的状况,于是我说,可是你相不相信它,这都无所谓吧,接着他就说,那这就是世界上万事万物的可悲之处:这不仅仅是贞操观念,我又说了,为什么是她失去了贞操,而不是我呢?他接着说,这也正是可悲之处;万事万物并不值得被改变,而施里夫说,<sup>(9)除了追着那些小骚娘们跑,就没别的事好忙活了,我就说了,你有妹妹吗?有吗?有妹妹吗?

司博德夹杂在大街上的人流中间,就好像是满大街疾走飞舞的落叶中的一只淡水龟,他的衣领竖到了耳朵旁,他迈着惯常的不徐不疾的脚步。他来自南卡罗来纳州,是四年级学生。他喜欢在俱乐部里自吹自擂,他说首先,他从来不会慌慌张张跑去教堂,其次,他从来没有哪次准时到教堂,但大学四年来,他也从来没有在教堂缺席过,最后,不管是去教堂还是上第一堂课,他身上从来不穿衬衣,脚上也没穿袜子。大约上午十点钟左右,他会去汤普森家的咖啡馆,点两杯咖啡,在等待咖啡凉下来的片刻中,他会坐下来,再慢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双袜子,脱掉鞋,优哉游哉地穿上袜子。到了午间时分,你就会看见他和别人一样,穿着衬衣,领子竖起。大家都一路小跑着经过他身边,可他从来不会加快步伐。稍过片刻之后,四方大院里一个人也没有,空空如也了。

一只麻雀斜穿过太阳光线,落在窗台上,歪着小脑袋望着我。它的眼睛圆滚滚的很明亮。起先它用一只眼睛看着我,接着突然摇一下小脑袋!换另外一只眼睛看我了,它的脖子一抽一抽的,频率比任何脉搏都快。钟声敲响,准点报时。这只麻雀不再换着眼睛看我了,而是一直用同一只眼睛盯着我,直到钟鸣声结束了,仿佛它刚才也在仔细听似的。然后它咻的一声从窗台上飞起,飞走了。

又等了片刻,钟鸣的最后一声才停了下来。这钟鸣声回绕在空气里,并不是用耳朵听到的,而是用心灵感觉出来的,余音绕梁而三日不绝。正如在落日斜长的余晖中,耶稣基督和圣弗兰西斯在讨论他妹妹时,所有曾经敲响过的而至今仍然萦绕不绝的钟声一般。因为如果这仅仅是下地狱;如果这就是最坏的结果。一切都结束。如果事情仅此而已。在那里没有别人了,只有她和我。如果我们真的干了罪恶滔天的坏事,他们都逃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我犯了乱伦罪啊,我说,父亲,是我犯了乱伦罪,不是达尔顿·艾米斯。当他把手枪放在我手里时,我并没有。我之所以没有那是因为他会下地狱的话,她也会下,我也会下。如果我们曾经干过那么丑陋可怕的事情,父亲说,那真是可悲啊,太多人根本就干不出这么可怕的事情,他们根本就没有干这么可怕事情的能力,即使他们今天干了点貌似很可怕的事儿,可到了明天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了。我说,你可以逃避一切,而他说,啊,你能吗?于是我低头看自己,看着自己这副牢骚满腹的骨骼,深不可测的水流像疾风一般流淌,像是一个风构筑的屋顶,然后在过了无限漫长的时间之后,他们甚至不能够把骨头从那片孤寂荒凉又无瑕的沙漠中剔出来。直到那天,当他说起来,<sup>(10)但只有当你明白了没有什么可以帮助你,铁熨斗才会浮起来——宗教、自尊心、或任何东西——只有当你意识到你不需要任何帮助。达尔顿·艾米斯。达尔顿·艾米斯。达尔顿·艾米斯。真希望我是他母亲,敞开肚子躺在床上,微笑着抬起身体,用我的手抓住他的父亲,隐忍地看着,观察着他在未变成生命之前便已经死去。一时之间,她站在大门口。<sup>(11)

我走到梳妆台前,拿起那只表面朝下扣着的表。我把表的玻璃罩子往台角上猛敲了一下,用手掌接住了玻璃渣子,把它们倒在烟灰缸里,把两支表针也拧下来丢在烟灰缸里。<sup>(12)这表还在嘀嗒嘀嗒走着。表盘已经空空如也,我把表翻了过来,后面的小齿轮依然在孜孜不倦地咔嗒咔嗒走着,没有任何要停下来的迹象。耶稣基督在加利利海海岸上行走。<sup>(13)华盛顿从来不说谎话。父亲从圣路易斯集市上买了一只表链上的装饰品回来送给杰生:一副小小的观剧镜,你眯着一只眼睛往里看,可以看到一栋摩天大楼,一个非常精致的游戏转轮,还有针尖般大小的尼加拉瓜大瀑布。表盘上有一小摊红色血渍。当我看到自己的拇指时,才开始感觉到刺痛。我放下表,走进施里夫的房间里,找出碘酒抹了抹伤口。我用了条手巾把表盘边缘的玻璃渣子清理干净了。

我取出两套内衣裤,还有袜子、衬衫、硬领子还有领带,全都塞进了我的行李箱里。除了一套新西装、一套旧西装、两双鞋和两顶帽子,还有我的书本之外,我把所有东西都塞进了行李箱里。我把书本抱去客厅里,全都堆在桌上,里面有我从家里带来的书,还有那些父亲说,过去常常根据一个人的藏书来判断他是否是绅士;时至今日,就根据他借了哪些书不肯归还来判断。接着我锁上行李箱,在上面贴了地址。<sup>(14)这时候敲响了一刻钟的鸣声。我停了下来,侧耳倾听,直到钟声停止。

我洗了个澡,刮干净了胡子。热水冲到手指上,有些刺痛,于是我又涂了些碘酒。我穿上了那套新西服,戴上了表,把另一套西装和配饰,还有剃须刀、牙刷放进了我的手提包里,我用纸把行李箱的钥匙包好,放进一个信封里,在上面写了我父亲的地址,我写了两张纸条,放进去,封好了信封。

影子还没有完全从门廊前面消失。我在门口停下了脚步,仔细观察着影子的移动。时光以几乎可以察觉到的速度在移动着,匍匐着爬进门里,迫使影子退进门里面。当我听到动静的时候,她已经在狂奔了。<sup>(15)我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在镜子里一路奔跑着。跑得太快了,她的手臂上挽着裙摆,她像一朵云似的从镜子里跑了出去,闪烁着白色光芒的长尾巴面纱在她身后打着旋儿地飘曳,她的鞋跟落在地上啪嗒啪嗒地发着脆响,她还腾出一只手来护住胸前的新娘礼服,她就这么一路跑出了镜子,那玫瑰的芳香,那响彻在伊甸园上空的声音。然后她穿过门廊,我再也没听见她的鞋跟落在地面的声音,也没见她在月色中跑得像一朵云,那团面色泛起的白光飘过草地,一直朝着咆哮声跑去。她一直奔跑着,婚纱拖在身后,她紧紧护住自己的礼服,径直朝着咆哮声跑去,在那个地方,T.P.全身沾满了露水,他大叫着沙士汽水真好喝,而班吉却在木箱子下面大吼大叫。父亲大汗淋漓地在胸前穿了一副V字形的银质护甲。<sup>(16)

施里夫说:<sup>(17)“呃,你还没……你这是要去参加婚礼还是要去守灵啊?”

“我刚才来不及出门。”我说。

“你梳洗打扮得这么整齐当然来不及了。你穿成这样是怎么了?你不会以为今天是礼拜天吧?”

“我觉得我偶尔穿这么一次新西服也没事儿,警察不会把我逮起来吧?”我说。

“我是在想那些经常在广场上四处闲晃的学生们。他们肯定会觉得你上了哈佛就开始骄傲自大了。你是不是真的太自满了,都不肯去上课了啊?”

“我还是先吃饱肚子再跟你聊这个。”门廊上的影子消失不见了。我走进阳光底下,又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走在影子前头,走下了台阶。报半小时的钟声敲响了。然后钟声停了,在空气里消失了。

执事<sup>(18)也不在邮局里。我在两个信封上贴好邮票,把其中一个寄给我父亲的信封塞进了邮箱里,另一封寄给施里夫装进了我的衣服口袋里,然后接着我想起来我最后一次是在哪里见到执事了。那天是阵亡将士纪念日<sup>(19),他身穿一套G.A.R.<sup>(20)的制服,走在游行队伍中。如果你有足够耐心,在任何一个街角多等一会儿,你总会看见他出现在随便哪个游行队伍里。在这之前的一次是在哥伦布或加里波第或某个人的诞辰日。他走在“清道夫”的队列里,嘴里抽着一根雪茄,头戴一顶烟囱那么大的礼帽,手里拿着一面两英寸长的意大利国旗。但是最后一次游行肯定是他身穿G.A.R.制服的那次,

因为当时施里夫说:

“你瞧瞧那边。你看看你爷爷当初都对那可怜的老黑奴做了些什么?”

“是啊,”我说,“当初要不是多亏了我爷爷,他还得像白人伙计那样天天辛苦干活呢,你看他现在多轻松,一天天地就在街上游行。”

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他。但是我知道即使是一个勤勤恳恳工作的黑人,你也没法想找他时就能找到他,更别说这个吃公粮却游手好闲的黑人了。一辆车开了过来。我乘车进了城里,<sup>(21)去了帕克饭点,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我一边吃着,耳边又听到了敲钟声。但是我觉得要过至少一个钟头,人们才会察觉到自己弄不清楚现在是几点,人类进入机械记时的历程比整个人类历史更加漫长。

用完早餐之后,我买了一支雪茄。卖烟的姑娘说五毛钱一支的那种雪茄最好,那么我就买了一根五毛钱的,点燃了抽了起来,我走到大街上。我站在街头,一连吸了好几口烟,接着我把烟夹在手上,朝街角走去。我路过一个钟表匠的铺头橱窗,但我及时地把视线移开了。在街角,两个擦鞋匠缠住了我,一边站一个,一个尖声尖气,一个粗声粗气,像两只乌鸦在我耳边叽叽喳喳。我把雪茄给了一个鞋匠,给了另一个鞋匠五分钱的镍币。于是他们终于放我走了。拿到雪茄的那个想把雪茄卖给另一个来换那个五分钱的镍币。

天上有一个时钟,高高地挂在太阳那里。而我在思考,不知为何,当你不想做某件事时,你的身体却会耍把戏,哄骗你不知不觉中就做了。我感觉到后颈上的肌肉在抽动,接着我听到了那块表在我的口袋里发出的嘀嗒声,又过了一会儿,所有的声音都被我抛在脑后,能听到的只有口袋里那块表走动的嘀嗒声了。我转头往回走,回到了那个钟表店的橱窗。他正坐在橱窗后的桌子上修表。他的头顶几乎全秃了。他一只眼睛上戴着一个放大镜——一个嵌在他眼眶里的金属筒。我走进了店里。

这个地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嘀嗒声,就像在九月份,草地上一片蟋蟀的叫声,我能特别听出来他头顶的墙上挂着的一只大钟的声音。他抬头看我,他的眼睛很大,但灰蒙蒙的,鼓鼓的好像要从镜片后面冲出来。我掏出自己的表,递给他看。

“我把这个表弄坏了。”

他拿着表在手里轻轻翻动着。“看得出来确实弄坏了。你肯定从它上面踩了过去。”

“您说得对,先生。我把它从梳妆台上掉到地上了,一片黑漆漆的,我还踩了它一脚,不过它还在走着呢。”

他动手撬开表后面的小盖子,眯缝着眼睛往里面窥视。“这么看起来貌似还好。但是没给它彻底做个检查,我可不敢打包票。我今天下午来仔细检查它。”

“那我待会儿再拿过来修吧,”我说。“您能否告诉我,这橱窗里这么多钟表,哪只走得准?”

他把我的表放在手掌上,抬起了头,他那只灰蒙蒙的,鼓鼓的好像要从镜片后面冲出来的眼睛盯着我。

“我跟一个哥们儿打了个赌,”我说。“可我今天早上又忘了戴眼镜出门。”

“哦,好吧,”他说。他把表放下,从高脚椅上站了半个身子起来,越过栏杆往橱窗里看。然后他又抬头看了看墙壁。“现在是二十——”

“别告诉我,”我说,“求求您了,先生。只要告诉我那么多钟,是否有哪个走得准。”

他又朝我看了一眼。他重新坐回到高脚椅上,把放大镜推到前额上。他眼圈四周有一个红红的印子,拿开放大镜之后,他整张脸看起来光秃秃的。“今天你们在搞什么庆祝活动吗?”他说,“划船比赛要下个礼拜才举行啊,对不对?”

“不是的,先生。这仅仅是一个私人的庆祝活动。生日宴会。它们有哪块走得准吗?”

“没有。它们都还没校准过呢,也没对过时间。如果你是想买其中一块——”

“不是的,老板。我不需要买表了。我们客厅里已经有一个挂钟了。等我什么时候需要,再拿这块表来修吧。”我伸出了手。

“最好是放在这儿,我能早点儿帮你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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