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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本身是尽人皆知的,它涉及一桩奇遇: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活着回到了人群中。可是,知道这个故事与读这本书完全是两回事。如果你仅仅知道故事梗概而不去读这本书,你将错过最重要的东西。一部伟大的小说,其所以伟大之处不在故事本身,而在对故事的叙述。在笛福笔下,鲁滨孙的孤岛奇遇是由许许多多丝毫不是奇遇的具体事件和平凡细节组成的,他只是从容道来,丝毫不加渲染,一切都好像是事情自己在那里发生着。他的叙事语言朴实、准确,宛若自然天成,因此极有力量,使我们几乎不可能怀疑他所叙述的事情的真实性。我们仿佛身临其境地看到,只身落在荒岛上的鲁滨孙怎样由惊恐而到渐渐适应,在习惯了孤独以后,又怎样因为在沙滩上发现人的脚印而感到新的惊恐。我们看到他为了排除寂寞,怎样辛勤地营建自己的小窝,例如怎样花费四十二天工夫把一棵大树做成一块简陋的搁板。我们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十分真实的,倘若我们落入那个境遇里,我们也会那样反应和那样做。鲁滨孙能够在孤岛上活下来,靠的不是超自然的奇迹,而是生存本能和一点儿好运气罢了。

在过去的评论中,人们常常强调笛福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小说的主旨是鼓吹勤劳求生和致富。在我看来,即使这部小说含有道德训诫的意思,也绝非如此肤浅。在现实生活中,笛福是一个很入世的人,曾经经商、从政、办刊物,在每一个领域都折腾得很厉害,大起大落,最后失败得也很惨,是一个喜欢折腾又历尽坎坷的人。他自己总结说:“谁也没有经受过这么多命运的拨弄,我曾经十三回穷了又富,富了又穷。”到了晚年,他才开始写小说。使我感到有趣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借了鲁滨孙的眼光,表达了对俗世的一种超脱和批评的立场。在远离世界并且毫无返回希望的情形下,鲁滨孙发现自己看世界的眼光完全变了。他的眼光的变化,我认为最有价值的是两点。一是对财富的看法。由于他碰巧落在一个物产丰富的岛上,加上他的勤勉,他称得上很富有了。可是他发现,财富再多,他所能享受的也只是自己能够使用的部分,而这个部分是非常有限的,其余多出的部分对于他没有任何实际价值。由此他意识到,世人的贪婪乃是出于虚荣,而非出于真实的需要。另一个是对宗教的看法。如果说他还是一个基督徒的话,他的宗教信仰也变得极其单纯了,仅限于从上帝的仁慈中寻求活下去的勇气和安宁的心境。由此他回想人世间宗教上的一切烦琐的争执,看破了它们的毫无意义。我相信在这两点认识中包含着某种基本的真理。世上种种纷争,或是为了财富,或是为了教义,不外乎利益之争和观念之争。当我们身在其中时,我们不免很看重。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迟早要离开这个世界,并且绝对没有返回的希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也用鲁滨孙的眼光来看一看世界,这会帮助我们分清本末。我们将发现,我们真正需要的物质产品和真正值得我们坚持的精神原则都是十分有限的,在单纯的生活中包含着人生的真谛。

孤岛遐想是现代人喜欢做的一个游戏。只身一人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这种情景对于想象力是一个刺激。不过,我们的想象力往往底气不足,如果没有某种浪漫的奇迹来救助,便难以为继。最后,也就只好满足于带什么书去读、什么音乐去听之类的小情调而已。在鲁滨孙的孤岛上也没有奇迹。那里不是桃花源,没有乌托邦式的社会实验。那里不是伊甸园,没有女人和艳遇。鲁滨孙在他的孤岛上所做的事情在人类历史上其实是经常发生的,这就是凭借从一个文明社会中抢救出的少许东西,重新开始建立这个文明社会。世上本无奇迹,但世界并不因此而失去了魅力。我甚至相信,人最接近上帝的时刻不是在上帝向人显示奇迹的时候,而是在人认识到世上并无奇迹却仍然对世界的美丽感到惊奇的时候。

1998.1

<h3>父亲的死</h3>

一个人无论在多大年龄上没有了父母,他都成了孤儿。他走入这个世界的门户,他走出这个世界的屏障,都随之塌陷了。父母在,他的来路是眉目清楚的,他的去路则被遮掩着。父母不在了,他的来路就变得模糊,他的去路反而敞开了。

我的这个感觉,是在父亲死后忽然产生的。我说忽然,因为父亲活着时,我丝毫没有意识到父亲的存在对于我有什么重要。从少年时代起,我和父亲的关系就有点儿疏远。那时候家里子女多、负担重,父亲心情不好,常发脾气。每逢这种情形,我就当他面抄起一本书,头也不回地跨出家门,久久躲在外面看书,表示对他的抗议。后来我到北京上学,第一封家信洋洋洒洒数千言,对父亲的教育方法进行了全面批判。听说父亲看了后,只是笑一笑,对弟妹们说:“你们的哥哥是个理论家。”

年纪渐大,子女们也都成了人,父亲的脾气是愈来愈温和了。然而,每次去上海,我总是忙于会朋友,很少在家。就是在家,和父亲好像也没有话可说,仍然有一种疏远感。有一年他来北京,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他突然提议和我一起去游香山。我有点儿惶恐,怕一路上两人相对无言,彼此尴尬,就特意把一个小侄子也带了去。

我实在是个不孝之子,最近十余年里,只给家里写过一封信。那是在妻子怀孕以后,我知道父母一直盼我有个孩子,便把这件事当作好消息报告了他们。我在信中说,我和妻子都希望生个女儿。父亲立刻给我回了信,说无论生男生女,他都喜欢。他的信确实洋溢着欢喜之情,我心里明白,他也是在为好不容易收到我的信而高兴。谁能想到,仅仅几天之后,就接到了父亲的死讯。

父亲死得很突然。他身体一向很好,谁都断言他能长寿。那天早晨,他像往常一样提着菜篮子,到菜场取奶和买菜。接着,步行去单位处理一件公务。然后,因为半夜里曾感到胸闷难受,就让大弟陪他到医院看病。一检查,广泛性心肌梗死,立即抢救,同时下了病危通知。中午,他对守在病床旁的大弟说,不要大惊小怪,没事的。他真的不相信他会死。可是,一小时后,他就停止了呼吸。

父亲终于没能看到我的孩子出生。如我所希望的,我得到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谁又能想到,我的女儿患有绝症,活到一岁半也死了。每次想到我那封报喜的信和父亲喜悦的回应,我总感到对不起他。好在父亲永远不会知道这幕悲剧了,这于他又未尝不是件幸事。但我自己做了一回父亲,体会了做父亲的心情,才内疚地意识到父亲其实一直有和我亲近一些的愿望,却被我那么矜持地回避了。

短短两年里,我被厄运纠缠着,接连失去了父亲和女儿。父亲活着时,尽管我也时常沉思死亡的问题,但总好像和死还隔着一道屏障。父母健在的人,至少在心理上会有一种离死尚远的感觉。后来我自己做了父亲,却未能为女儿做好这样一道屏障。父亲的死使我觉得我住的屋子塌了一半,女儿的死又使我觉得我自己成了一间徒有四壁的空屋子。我一向声称一个人无须历尽苦难就可以体悟人生的悲凉,现在我知道,苦难者的体悟毕竟是有着完全不同的分量的。

1992.3

<h3>古驿道上的失散</h3>

杨绛先生出新书,书名叫《我们仨》。书出之前,已听说她在写回忆录并起好了这个书名,当时心中一震。这个书名实在太好,自听说后,我仿佛不停地听见杨先生说这三个字的声音,像在拉家常,但满含自豪的意味。这个书名立刻使我感到,这位老人在给自己漫长的一生做总结时,人世的种种沉浮荣辱都已淡去,她一生一世最重要的成就只是这个三口之家。可是,这个令她如此自豪的家,如今只有她一人存留世上了。在短短两年间,女儿钱瑗和丈夫钱锺书先后病逝。我们都知道这个令人唏嘘的事实,却不敢想象那时已年近九旬的杨先生是如何度过可怕的劫难的,现在她又将如何回首凄怆的往事。

回忆录分作三部。其中,第二部是全书的浓墨之处,正是写那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的。第一部仅几百字,记一个真实的梦,引出第二部的“万里长梦”。第三部篇幅最大,回忆与钱先生结缡以来及有了女儿后的充满情趣的岁月。前者只写梦,后者只写实,唯有第二部的“万里长梦”,是梦非梦,亦实亦虚,似真似幻。作者采用这样的写法,也许是要给可怕的经历裹上一层梦的外衣,也许是真正感到可怕的经历像梦一样不真实,也许是要借梦说出比可怕的经历更重要的真理。

长梦始于钱先生被一辆来路不明的汽车接走,“我”和阿瑗去寻找,自此一家人走上了一条古驿道,在古驿道上相聚,直至最后失散。这显然是喻指从钱先生住院到去世——其间包括钱瑗的住院和去世——的四年半历程。古驿道上的氛围扑朔迷离乃至荒诞,很像是梦境。然而,“我”在这条道上奔波的疲惫和焦虑是千真万确的,那正是作者数年中奔波于家和两所医院之间境况的写照。一家三口在这条道上的失散也是千真万确的,“梦”醒之后,三里河寓所里分明只剩她孑然一身了。为什么是古驿道呢?因为这是一条自古以来人人要走上的驿道,在这条道上,人们为亲人送行,后亡人把先亡人送上不归路。这条道上从来是一路号哭和泪雨,但在作者笔下没有这些。她也不去描绘催人泪下的细节或裂人肝胆的场面,她的用笔一如既往地节制,却传达了欲哭无泪的大悲恸。

杨先生的确以“我们仨”自豪:“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我们仨都没有虚度此生,因为是我们仨”。这样的话绝不是寻常家庭关系的人能够说出。这样的话也绝不是寻常生命态度的人能够说出。给她的人生打了满分的不是钱先生和她自己的卓著文名,而是“我们仨”的遇合,可见分量之重,从而使最后的失散更显得不可思议。第二部的标题是“我们仨失散了”,第三部的首尾也一再出现此语,这是从心底发出的叹息,多么单纯,又多么凄惶。读整本书时,我听到的始终是这一声仿佛轻声自语的叹息:“我们仨失散了,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

失散在古驿道上,这是人世间最寻常的遭遇,但也是最哀痛的经验。《浮生六记》中的沈复和陈芸,一样的书香人家,恩爱夫妻,到头来也是昨欢今悲,生死隔绝。中道相离也罢,白头到老也罢,结果都是一样的。夫妇之间,亲子之间,情太深了,怕的不是死,而是永不再聚的失散,以至于真希望有来世或者天国。佛教说诸法因缘生,教导我们看破无常,不要执着。可是,千世万世只能成就一次的佳缘,不管是遇合的,还是修来的,叫人怎么看得破。更可是,看不破也得看破,这是唯一的解脱之道。我觉得钱先生一定看破了,女儿病危,他并不知情,却忽然在病床上说了这样神秘的话:“叫阿圆回去,叫她回到她自己家里去。”杨先生看破了没有?大约正在看破。《我们仨》结尾的一句话是:“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很可能所有仍正常活着的人都不知道家究竟在哪里,但是,其中有一些人已经看明白,它肯定不在我们暂栖的这个世界上。

2003.7

<h3>生病与觉悟</h3>

一个人突然病了,不一定要是那种很快就死的绝症,但也不是无关痛痒的小病,他发现自己患的是一种像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生命的病,例如心脏病、肝硬化之类,在那种情形下,他眼中的世界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他会突然意识到,这个他如此习以为常的世界其实并不属于他,他随时都会失去这个世界。他一下子看清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可能性原来非常有限,这使他感到痛苦,同时也使他感到冷静。这时候,他就比较容易分清哪些事情是他无须关注、无须参与的,即使以前他对这些事情非常热衷和在乎。如果他仍然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那么,他并不会因此而自暴自弃,相反会知道自己在世上还该做些什么事了,这些事对于他是真正重要的,而在以前未生病时很可能是被忽略了的。一个人在健康时,他在世界上的可能性似乎是无限的,那时候他往往眼花缭乱,主次不分。疾病限制了他的可能性,从而恢复了他的基本的判断力。

可是,我们每个人岂不都是患着一种必死但不会很快就死的病吗?生命本身岂不就是这种病吗?柏拉图曾经认为,如果不考虑由意外事故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每个人的寿命在出生时就已确定,而这意味着那种最终导致他死亡的疾病一开始即潜在于他的体内,将伴随着他的生命一起生长,不可能用药物把它征服。我觉得,这个看法有其可信之处。当然,寿命是否定数,大约是永远无法证实的。然而,无论谁最后都必定死于某一种病或某几种病的并发症,这却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不妨时常用一个这样的病人的眼光看一看世界,想一想倘若来日不多,自己在这世界上最想做成的事情是哪些,这将使我们更加善于看清自己的志业所在。人们嘲笑那些未病时不爱惜健康、生了病才后悔的人为不明智,这固然不错。不过,我相信,比明智更重要的是上述那样一种觉悟,因为说到底,无论我们怎样爱惜健康,也不可能永久保住它,而健康的全部价值便是使我们得以愉快地享受人生,其最主要的享受方式就是做我们真正喜欢做的事。

1998.2

<h3>老同学相聚</h3>

北大百年校庆,沸沸扬扬,颇热闹了一阵。我一向不喜热闹,所以未曾躬临诸般盛况。唯一的例外,是参加了一次同年级老同学的聚会。很不容易的是,在几位热心人的张罗下,全年级五十名同学,毕业了整整三十年,分散在各地,到会的居然达四十人之众。

阔别三十年,可以想象,当年的同学少年,如今都已年过半百,鬓毛渐衰了。所以,乍一见面,彼此间不免有些陌生。那三十年的日子,原是一天天过的,虽然不可避免地在每个人身上留下了痕迹,但那过程相当漫长,自己或经常见面的人往往不知不觉。而现在,过程一下子被完全省略了,于是每个人都从别人身上看到了岁月的无情印记,如镜子一样鲜明。久别后的重逢,遂因此而令人惆怅、惊愕,需要做心理上的调整。不过,这调整并不难做。我发现,只要是老同学相聚,用不了多一会儿,陌生感便会消失,当年那种熟悉的氛围又会重现。随陌生感一起消失的,是绵亘在彼此之间的别后岁月,你几乎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时光倒转,离别从未发生,仍然是当年的那些同学,仍然是上学时的那种情境。此刻,坐在这里听他们一个个讲述着三十年里的人生经历,我并没有听进去所讲述的具体内容,却从各异的谈吐中清晰地辨认出了每个人当年的性格和模样。

让专家学者们去做论述北大传统的辉煌文章吧,对于我来说,北大之所以值得怀念,首先是因为它是我度过青春岁月的地方。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与老同学相见使我感到异常亲切。尤其是同宿舍的几位同学,曾经朝夕相处许多年,见到了他们,我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当时在全年级,我年龄最小,赵君年龄最大,比我大整整十岁,总是像兄长一样关心我。三十年后的今天,他见了我的第一句话是:“小周,要注意身体。”我听了几乎要掉泪。还有董君,聚会时始终微笑而友好地注视着我,使我想起进北大时我还在长个子,他常常喜欢用手来量一量我是否又长高了一些。我忽然明白了,在老同学眼里,我仍然是从前的那个我,我们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从前的那种关系。毕业以后,人们各奔东西,每个人都走过了许多坎坷,发生了种种变化。但是,在短暂的重逢时刻,人们还来不及互相体会别后岁月所包含的这一切,这一切便等于不存在。老同学的相聚提供了一个机会,使每个人得以用老同学的眼睛来看自己,跳过一大截岁月看到了已被自己淡忘的学生时代。

那么,老同学就是互相的青春岁月的证人,彼此不自觉地寄存着若干证据,而在久别以后的相聚时刻,他们得以暂时地把所寄存的证据互相交还。当然,久别是必要的,因为经常会面肯定会冲淡对早年同学生活的记忆。当然,相聚也是必要的,否则我们根本无从知道彼此还保存着如此珍贵的记忆。所以,老同学——以及一切曾经共度青春岁月的人们——久别以后的相聚是人生一种难得的经验。

1998.5

<h3>寂寞</h3>

1

生命是短暂的。可是,在短暂的一生中,有许多时间你还得忍,忍着它们慢慢地流过去,直到终于又有事件之石激起生命的浪花。

人生中辉煌的时刻并不多,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对这种时刻的回忆和期待中度过的。

2

看破红尘易,忍受孤独难。在长期远离人寰的寂静中,一个人不可能做任何事,包括读书、写作、思考,甚至包括禅定,因为连禅定也是一种人类活动,唯有在人类的氛围中才能进行。难怪住在冷清古寺里的那位老僧要自叹:“怎生教老僧禅定?”

3

“尽道便休官,林下何曾见,至今寂寞彭泽县。”原因在于,人们尽管慕林下高洁之名,却难耐林下寂寞之实。即使淡于功名的人,也未必受得了长期与世隔绝。所以,在世上忙碌着的不都是热衷功名之徒。

4

“喜山林眼界高,嫌市井人烟闹。”我也如此。不过,我相信世上多的是一辈子住城市而从不嫌吵闹的老百姓,却找不到一个一辈子住山林而从不觉寂寞的知识分子。

5

寂寞是决定人的命运的情境。一个人忍受不了寂寞,就寻求方便的排遣办法,去会朋友、谈天、打牌、看电视,他于是成为一个庸人。靠内心的力量战胜寂寞的人,必是哲人和圣徒。

6

人生了病,会变得更有人情味一些。一方面,与种种事务疏远了,功名心淡漠了,纵然是迫不得已,毕竟有了一种闲适的心境。另一方面,病中寂寞,对亲友的思念更殷切了,对爱和友谊的体味更细腻了。疾病使人更轻功利也更重人情了。

7

每到岁末年初,心中就会升起一种惆怅。中国人过年总是图个热闹,那热闹反而使我倍感寂寞,因为对我而言,过年无非意味着又一段生命的日子永远流失了,而在觥筹交错、人声鼎沸之中,这件最重要的事情遭到了一致的忽略。我甚至觉得我的旧岁如同一个逝者,我必须远避尘嚣,独自来追念它,否则便是对逝者的亵渎。

<h3>无聊</h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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