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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戴安娜那个可怕的派对上,有一位扮成玛丽·安托瓦尼特的女士没有穿女王的衣服,而是扮成了一个拿着手杖的牧羊人。我听到她对一位客人说(这位客人把她错当成一首儿童诗里的牧羊女小波比了),玛丽·安托瓦尼特在她宫殿的花园里造了个小木屋,让她的朋友都扮成仙女和庄稼汉在里面玩耍。我来奎尔特的第一周便有些难过地想起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自己就很像玛丽·安托瓦尼特,从我穿上围裙为弗洛伦丝打扫房屋和做饭的那天起。第二天我做家务时更觉得自己像她了。然而到了第三天——我在街上等着那个水龙头流出浑浊的水,给壁炉和炉子添煤,擦地板,洗厕所——我简直想扔下我的牧羊人手杖,回到宫殿里去。当然,宫殿的门已经对我关上了,现在我必须努力工作。我干活的时候,这个婴儿不是在我怀里扭动,就是在地上打滚,用头撞家具,或者在楼上的婴儿床里尖叫,想要面包、牛奶和黄油。要不是我跟弗洛伦丝许诺过,我就给他喝琴酒了,如果家里有琴酒的话。为了干家务干得更起劲一点,我想我会给他喝酒的,或者我自己喝点。但是家里并没有琴酒,西里尔总是很闹腾,家务活又很难做。但是我没有抱怨,哪怕是跟自己抱怨,因为我知道这里的家务虽然劳累,也比我离开贝斯纳尔格林、孤立无援地跑到冬天的大街上要好。

所以我没有抱怨,但我经常想起费里西蒂。想起那里有多安静,多漂亮,戴安娜的别墅有多壮观,卧室有多舒服,总之,与弗洛伦丝这个坐落于城里最贫困、最喧闹地段的家相比,费里西蒂的一切都是光明、温暖、锃亮而充满香水味的。弗洛伦丝的家在城里最贫穷吵嚷的一区,只有一个昏暗的房间,同时被用作卧室、餐厅、书房和客厅,窗户嘎吱作响,烟囱被熏得漆黑,还有那扇门不停地开开关关,要么就是被推得摇摇晃晃。在我看来,这整条街就像是天然橡胶做的,人们的喊声、笑声、气味还有狗,都会从一家滑到另一家。我不应该感到奇怪,毕竟我也是在这种街道上长大的,我家里也是表兄妹楼上楼下地大声喧哗,客厅里每天都会有人喝啤酒、打牌,有时还争吵。但我现在已经无法忍受这些了,这一切只是让我疲惫。

另外,还有很多人过来做客。比如,弗洛伦丝的家人,她的哥哥嫂子还有他们的孩子,弗洛伦丝的妹妹珍妮特。她哥哥是那张全家福里的大儿子(中间那个去加拿大了),是个屠夫,有时会给我们带肉来。他很爱吹牛,因为自己搬到埃平了,便认为拉尔夫还待在从小长大的奎尔特街真是愚蠢。我不是很喜欢他,但立刻就喜欢上了经常来家里的珍妮特。她十八九岁,骨架很大,面容俊俏。看全家福的时候我觉得她天生就是个酒吧女郎,因此当我了解到她果然在城里的酒吧卖酒,并且和老板一家一起住在酒吧楼上的时候,便笑得很开心。弗洛伦丝对此直皱眉头,她们的母亲在她俩还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母亲去世之前几年,她们的父亲也早已去世),弗洛伦丝一手把妹妹带大,就像别家的大姐姐一样,她担心珍妮特会被第一个牵她手的男人带入歧途。“她肯定想都不想就结婚了。”我搬进来后的珍妮特首次来访,弗洛伦丝在她走后就疲惫地对我说,“她会生好多孩子,很快就不再年轻漂亮,然后四十三岁就累死了,像妈妈那样。”珍妮特如果来吃晚饭就会住在这里,睡在弗洛伦丝的床上,我在楼下能听到她们的低语和欢笑。这声音让我无法入睡。但是珍妮特看到我在餐桌上盛鲱鱼,或者在洗衣服的日子把她哥哥的衬衣放在轧布机上时,并不觉得奇怪。“干得好啊,南希。”她会说。她从一开始就叫我南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的眼角还有瘀青,她看见了,吹了个口哨说,“我猜是个女孩干的,是不是?女孩喜欢打眼睛,小伙子就会打牙齿。”

房子里不是珍妮特的脚步,就是弗洛伦丝女友们的争论和笑声,她们经常来喝茶,带来书、小册子或者八卦。我觉得她们都挺有意思的。她们都有工作,都和卫生检察官安妮·佩奇差不多,而不是那种无聊乏味的工作,比如做帽子、填羽毛或者当店员。她们为福利机构工作,或者在家工作,她们要帮一大群残疾人、移民和孤女找工作、找房子,帮他们融入社会。她们说的事情都差不多,比如:“今天办公室来了个女孩……”

“今天办公室来了个女孩,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她妈妈把她的孩子带走就不见了……”

“我办公室今天来了个可怜的女人,她是从印度来当女佣的,但是那家人不给她钱回去……”

“今天来了个女的,被一个男人给毁了,那男人把她打得……”然而这个故事并没有讲完,因为讲故事的女孩看到我靠在弗洛伦丝旁边的椅子上,就脸红了,喝了口茶就转移了话题。她们都知道我的故事——我编的那个故事——从弗洛伦丝那儿听说的。当她们不喝茶掩饰脸红的时候,就把我拉到一边,悄悄问我现在还好吗,还给我推荐了能帮我打官司的律师,告诉我可以用蔬菜疗法缓和脸颊上的伤口。

拉尔夫和弗洛伦丝的圈子如此善良而诚恳,他们对这类事情总是很认真。我很快就发现班纳一家十分热衷于当地的工会运动,他们手头总是有紧急的项目,有什么计划需要议会法案通过或者反对,因此客厅总是挤满了人,不是召开紧急会议,就是进行无聊的辩论。拉尔夫是一家丝绸工厂的剪裁师,也是丝绸工会的秘书。弗洛伦丝除了在斯特拉特福德的孤女之家——弗里曼特尔之家工作,还是什么女工合作协会的志愿者,是协会的工作让她在我来的那天晚上忙到很晚(并非如我所想在忙孤女之家的事情)。当然,那之后接连很多个夜晚她也在为协会算账、写信。之前我也会偶尔看看她在忙什么,但是我看到那些便皱起了眉头,“合作是指什么?”我问过她一次。我在费里西蒂可没有听说过这个。

在奎尔特街收拾茶杯、卷烟、照看孩子的时候,听到别人的争论和笑声,我会想象自己仍在戴安娜的客厅,穿着束腰外衣。在那里没有人会问我任何问题,因为她们觉得我不会有什么值得一听的观点,但至少她们喜欢看我。在这里根本没人看我,更糟糕的是,他们觉得我一定和他们一样善良而充满活力。因此我一直害怕他们会突然不喜欢我了,害怕有人会问我对SDF[57]或者ILP[58]的看法,那么我就不得不说,我不仅分不清SDF和WLF[59],分不清ILP和WTUL[60],也从来都不知道每个首字母代表的是什么。我搬进来六周之后,有一次害羞地承认自己几乎弄不清保守党和自由党之间的区别,他们把这当成了一个俏皮的玩笑。“你说得对,阿斯特利小姐!”一个男人说,“根本就没区别,如果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清楚,我们的任务就容易多了。”我笑了笑,没再说什么。然后我收起茶杯,把西里尔带进厨房。等水烧开的时候我唱了首音乐厅的老歌,他听了一边踢腿一边笑。

然后弗洛伦丝过来了。“唱得真好听。”她心不在焉地说,揉了揉眼睛,“我和拉尔夫要出门了,你能帮我们照看一会儿西里尔吗?街北边有一户人家家里来了法警,我们得过去以防他们动粗……”总有这样的事,总有邻居惹麻烦,或者缺钱,或者需要帮忙,需要写信或去警察局,他们总是来找拉尔夫和弗洛伦丝。我来了还不到一周,就看到拉尔夫没吃完晚饭就卷着袖子跑到街上,安慰一个失业的男人,还给了他几个硬币。我想他们这么做简直是疯了。我们在惠特斯特布尔对邻居也够好了,但善良也是有限度的,母亲可没时间去管那些软弱的妻子、懒汉和酒鬼。然而弗洛伦丝和拉尔夫谁的忙都帮——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哪怕是那些整个贝斯纳尔格林都讨厌的懒惰的父亲、邋遢的母亲。此刻我听说弗洛伦丝要去那个来了法警的家庭,便酸溜溜地说:“你们真是一对圣人啊,你们俩。”我一边洗碗一边说,“你们简直没有一分钟留给自己。你们住着漂亮的房子——现在我把家里收拾得很舒服了——但是没有一刻钟在里面享受。你们挣得一份体面的薪资,但都给别人了!”

“如果我想关上门,一晚上都盯着漂亮的墙,”她说,“我就搬去汉普斯特德了!我有生以来都住在这栋房子里,我们小时候生活很困难,这条街上每家每户都多多少少帮过我母亲。你说得对,我和拉尔夫确实挣得不少,但是隔壁的蒙克斯太太要用十个先令养活她的女儿们,街对面肯尼太太的丈夫病了,她整晚整晚地做纸花,天天盯着那东西,眼睛都快半瞎了才挣三先令,你叫我怎么能安心享受我的三十先令呢?”

“好吧!”我说。她总是发表这样的言论,听起来就像关于东区生活的感伤主义小说里,为人民代言的女孩。玛丽亚·杰克斯就喜欢读这种小说,戴安娜总是取笑她。然而我没对弗洛伦丝说这些。我什么都没有告诉她。但是当拉尔夫和他们的工会朋友走了以后,我在客厅的靠背椅上重重地坐了下来。实际上,我讨厌他们的慈善。我讨厌他们的善事,讨厌他们的使命,讨厌他们要照顾的孤儿。我讨厌他们,因为我就是被他们救助的人之一。我曾经以为弗洛伦丝让我进她的家门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但是当我发现她和她哥哥经常看到一个在街上颤颤巍巍碰运气的老傻子就把他请进来吃饭,我便不能这么想了。并不是说他们不在乎我。拉尔夫简直是我认识的最温柔的男人,任何人跟他住在一起都不可能不喜欢上他,哪怕是伦敦城里脾气最坏的女同性恋。我曾经以为自己不是个很温顺的人,但也很快就爱上他了。弗洛伦丝对我也算相当友好,虽然她总是疲惫而心不在焉。尽管她吃我做的晚饭,让我给西里尔洗澡、穿衣服,让我抱他,尽管过了一个月,她同意我继续住下去,让拉尔夫从阁楼给我拿下来一个小矮床,说这样会比在客厅里摆两个靠背椅更舒服——尽管她做了这么多事情,但也从来不像是专门为我这么做的。她这么做是因为我帮她做晚餐还有照看孩子,这样她就有更多时间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她给了我一份工作,就像一位小姐对一个刚从监狱里出来的、走投无路的女孩那样。

如果不是她的冷漠让我恼怒,我也不会想起过去。在费里西蒂的十八个月,我一直在满足那些淫荡女人的欲望,就像一个熟练的裁缝那样得心应手。我不会因为学会了擦黑壁炉就丢掉这些技巧。然而,这些技巧对于弗洛伦丝来说似乎毫无用处。“她不可能是同性恋。”我自言自语,因为她从不和我调情,这屋子里有好多别的女孩来过,我也没见过她和其中任何一个打情骂俏,一次也没有。不过她也不和小伙子调笑。最后,我猜想是她太好了,没有人配得上她。

不过,毕竟我来奎尔特街也不是来调情的,而是来回归平凡的生活。既然这里没有人可以勾引,也没有人可以伤害,我就更正常了。我的头发一两个星期后就不再像军人的头发那么扎眼了,我让它慢慢长,甚至开始卷起发梢。我那双磨脚的靴子穿多了,也不再僵硬,不过我还是到二手服装摊上把它换成了一双有蝴蝶结的鞋。我还把软帽换了一顶檐帽,上面有一朵帽花,又用皱巴巴的长裙换了一条领口有丝带的裙子。“哇,真是一条漂亮的裙子!”当我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拉尔夫称赞道。但哪怕我裹上一张棕色的纸,他也会夸我好看的,仿佛这么做只是为了逗我一笑。事实上,自从离开了圣约翰伍德,我穿得就很糟糕,而现在这种花里胡哨的裙子让我看起来糟透了。我买的衣服是过去在惠特斯特布尔和姬蒂在一起时穿的那种,那时我在大家眼里似乎也是个挺漂亮的姑娘。但神奇的是,自从我穿了男装,就再也不适合女装了,好像为了穿上戴安娜给我的衣服,我变得下巴更结实,眉毛更粗重,嘴唇更单薄,连手也变大了。我眼角的瘀青很快就消退了,但是迪基那本书在我脸颊上留下了疤痕,直到今天还在。再加上提水桶、擦台阶,我的肩膀和大腿都变得更结实了,让我显得有些粗犷。有天早晨,当我在厨房里洗碗的时候,看到自己映在窗户上的影子,感觉自己看上去就像个男子俱乐部里的青年,刚打完拳击赛,在后院里擦洗。戴安娜看到了该有多喜欢啊!然而,像我刚才说的,在奎尔特街,没有人会渴望我。当拉尔夫和弗洛伦丝下楼吃早餐的时候,我会穿上长裙,扎起头发,而弗洛伦丝经常会喝一大口茶,说她没时间吃早饭了,上班的路上她要去一趟工会。拉尔夫会拿走她盘子里剩下的红鲱鱼说:“哎呀,西里尔,这看起来真不错啊!”然后她就出门了,看也不看我一眼,在脖子上裹了条围巾,像个九十岁的老太太。

无论我怎么去想,我都完全猜不透她,因此充满迷惘。我经常想起她,因为在这个屋子里也没什么别的好想的。我刚认识她的时候,那个格林街上的弗洛伦丝是个快活的姑娘。那时她的头发像弹簧一样打着卷,身上穿着棕黄色的色彩鲜亮的裙子,笑起来的时候还会露出牙齿。然而贝斯纳尔格林的弗洛伦丝却是严肃而疲倦的。她的头发变得委顿,衣服都是深色的,是灰尘和泥土的颜色;她笑起来的时候你会吓一跳。

我发现她的脾气也变得喜怒无常。对贝斯纳尔格林那些并不值得帮助的穷人,她善良得像个天使,但是在家里她时常生气,意志消沉。我注意到她的哥哥、她的朋友从她椅子旁经过时都蹑手蹑脚的,怕打扰到她——他们这种耐心真令人吃惊。她有时会非常高兴,持续好几天,但是又会在走了一段路回家以后,或者第二天早上从令人困扰的梦境中醒来时变得意志消沉。在我看来,最奇怪的是她对西里尔的态度。尽管我知道她对他视如己出,但有时会避开他的眼睛,或者推开他的小手,好像厌恶他似的。有时她又会抓住他到处亲吻,亲得他直叫。我在奎尔特街住了几个月以后,有天晚上我们谈到过生日,我惊讶地注意到西里尔的生日已经过了,却没有人为他庆祝。当我问拉尔夫的时候,他说西里尔的生日是七月份,和我想的一样,已经过去了,但是他们觉得这没什么好庆祝的。我笑着说:“是不是社会主义者都不过生日啊?”他笑了,但弗洛伦丝一言不发地站起来,走出了屋子。我又好奇这个孩子到底是什么来头,但弗洛伦丝不愿透露任何线索,我也没有打探。我怕如果我问起来,她可能也会想起问我那个承诺给我奢华生活,又打青了我眼睛的男人——自我第一天晚上来这儿之后她再也没提起过这事。我很高兴她没有问。毕竟她是如此真诚善良,我也不想再对她撒谎。

真的,我不想以任何方式对她不好。当她工作那么辛苦,变得那么疲惫的时候,我也在屋子里绞着手走来走去,想去摇摇她。让她如此疲惫的并不是孤女之家的工作,而是没完没了的工会和协会的事情。成堆的名单和分类账目摆在餐桌上,当餐具收走以后,她就坐在那儿看一晚上,看得眼睛都红了,整个眼周皱得跟小葡萄干一样。有时候我没有什么事情可干,就搬把椅子坐在她旁边,替她分担一点工作。她会给我一些信封让我写地址,或者让我做些别的不可能搞砸的小事。到了春天,协会在当地办了一个女裁缝工会,弗洛伦丝便开始探访贝斯纳尔格林地区在家工作的女裁缝——所有那些独自在肮脏的房间里长时间工作、拿着微薄工资的可怜女人。我和她一起去了。我们看到的场景非常悲惨,女工们很高兴我们能去拜访,协会也很感谢我们。但其实我是为了弗洛伦丝而去的。我不能忍受让她独自承担这么累人的事情,独自在伦敦东区的街上游荡。

然后,就像我说过的,一个主妇会用各种微小的事情活跃家里的气氛。我开始给她做吃的。她很瘦,消瘦真的不适合她,她脸颊的凹陷让我难过。于是,当女性合作协会致力于团结伦敦东区女工的时候,我致力于用早餐、午餐、三明治下午茶、晚餐、饼干和牛奶来喂胖弗洛伦丝。一开始我不怎么成功,尽管我到白教堂市场的肉铺买了肉丸子、香肠、兔肉、牛肚,还有一袋袋我们在惠特斯特布尔叫作“杂碎”的碎肉。我真是个蹩脚的厨子,做肉不是烧煳了就是夹生带血。弗洛伦丝和拉尔夫都没有注意到,我想是因为他们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是八月底的一天,我发现吃牡蛎的季节到了,便买了一桶牡蛎,还有一把牡蛎刀。拿起牡蛎刀的那一刻,我仿佛拿起了一把钥匙,解锁了我母亲所有的牡蛎菜谱,让它们一股脑儿流向我的指尖。我烤了牡蛎馅饼,弗洛伦丝放下了正在写的东西,吃完了馅饼,把碗里的饼渣都用叉子捡起来吃了。第二天晚上我做了油炸牡蛎,第三天是牡蛎汤。我还做了烤牡蛎、腌牡蛎,又用面粉裹上牡蛎,放在奶油里炖。

当我把这道菜端给弗洛伦丝,她笑了,尝了一口,叹了口气,然后拿起一片面包,折起来去蘸汤汁。奶油沾在她嘴上,她便用舌头去舔,然后用手指去擦。我想起过去,在另一个客厅里,我给另一个女孩端上牡蛎晚餐,并在不经意间向她求爱,正想着,弗洛伦丝舀起一勺鱼肉,又叹了口气。

“哦,”她说,“我真心觉得,如果天堂里有一道菜,而且只有一道菜的话,那就是牡蛎了,你说是吗,南希?”

她以前从来没叫过我“南希”,而且,我跟她一起住的这几个月,她可从来没有说过这么有想象力的话。我听了便笑起来,然后她哥哥笑了,她也笑了。

“我想可能就是牡蛎吧。”我说。

“在我的天堂里,是蛋白杏仁糖。”拉尔夫说。他非常喜欢吃甜食。

“除了这个,”我说,“还得有一根烟,不然就没意思了。”

“没错。我的晚餐桌应该摆在山坡上,俯瞰着城里,而且城里没有烟囱,每家每户都用电取暖。”

“哦,拉尔夫!”我说,“要是能看到每个角落,那该有多无聊啊!我的天堂里面没有电灯,甚至也没有房子。那里有……”我想说那里有矮种马,有吊在钢丝绳上飞来飞去的天使,我想到了在不列颠剧院的那些夜晚,但是我不打算解释这些事。

看到我犹豫了一下,弗洛伦丝说:“那么,看来我们每个人的天堂都不一样了?”

拉尔夫摇了摇头。“嗯,我的天堂里当然有你,”他说,“还有西里尔。”

“还有贝赞特太太,我想。”她又喝了一口汤,然后对我说,“你的天堂里有谁呢,南希?”

她笑了。我刚才也在笑,但是当她问出这个问题,我的微笑开始有点挂不住了。我看了看自己放在桌子上的手。在费里西蒂,我的手曾经像百合花一样白皙,而现在指关节发红,指甲缝里都是苏打水的味道。我袖口边沾上了油——我还没学会把女式袖口挽起来,似乎女装的袖子并没有那么长。我抓着一只袖口,咬着嘴唇。实际上,我不知道我的天堂里除了自己还会有谁。说实话,也没有人想要我进他们的天堂……

我又看了看弗洛伦丝。“嗯,你和拉尔夫,”最后我说,“我想你们会在所有人的天堂里,指导他们怎么营生。”

拉尔夫笑了。弗洛伦丝摇了摇头,笑容有些悲哀。过了一会儿,她眨了眨眼,看着我说:“那么,当然,你会在我的天堂里……”

“真的吗,弗洛伦丝?”

“当然了,不然,谁给我炖牡蛎啊?”

我听过更好的恭维,但那是很久以前了。她的话让我脸红,于是我低下了头。但我再次看向她时,发现她正盯着屋子的一个角落。我转过头,看她在看什么,原来是那张全家福,我猜她可能想起她的母亲了。但是相框的一角还有一张更小的照片,上面是一个粗眉毛的女人,看起来很严肃。我一直都不知道她是谁,于是问拉尔夫:“小照片里的女孩是谁?她看起来真该好好梳梳头了。”

他看了看我,没有回答。弗洛伦丝开口说:“她是埃莉诺·马克思。”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埃莉诺·马克思?我见过她吗?是你那个在肉禽店工作的表姐妹?”

她看我的眼神仿佛我不是在问问题,而是在学狗叫。拉尔夫放下了叉子。“埃莉诺·马克思,”他说,“是一位作家、演讲者,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者……”

我脸红了,这比问“合作”是什么意思还糟。拉尔夫看到我脸红了,便善意地说:“别介意。为什么你一定要知道?我敢肯定你可以说出一打你读过的作家,而我和弗洛一个也不认识。”

“也是。”我非常感激他的话。尽管我在戴安娜家里读过些正经书,但那一刻我能想起来的都是不正经的,并且书的作者都是一个人:匿名。

于是我什么也没说,我们默默地吃完了晚饭。然后我又看了看弗洛伦丝,她移开目光,眼神似乎很暗淡。于是我心想,她才不会想要我这样的女孩在她的天堂里,哪怕是给她炖牡蛎。不过我又觉得这个想法很无趣。

但我想错了。无论我在不在她的天堂里,她都不会注意到。她想在天堂见到的不是她妈妈,也不是埃莉诺·马克思,甚至不是卡尔·马克思。她想的完全是另一个人,好几个星期以后我才知道,在那年秋天的一个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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