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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像蜘蛛人。”另外一个心有余悸。

“老大呢?”第三个人忽然想起来。大家这才如梦初醒,纷纷跑过去看大壮。大壮被人从地上扶起来,从嘴里吐出一对带血的门牙,用漏风的口音大叫道:“那个臭小子跑哪儿去了?”

没人能回答。

这时的罗中夏已经一口气跑回了宿舍。他一路上脚下生风,转瞬间就从师范大学到了华夏大学的男生宿舍楼——这段路通常坐出租车都要走上十几分钟。到了地方,整个人气不长出,面不更色。这是只有在好莱坞电影,而且是美国英雄系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场景。

罗中夏一头扎进洗澡房里,拼命地用肥皂和毛巾擦自己的胸口,试图把那种异样的感觉硬生生拽出来,直到自己的胸肌被擦得通红生疼还不肯罢休。刚才的大胜没有给他带来丝毫做超人的喜悦感,只有“我被不明生物当成寄主了”的恐慌。刚才自己的超常识表现,也许正是那只生物侵占了自己身体的表现之一。有一天,这只生物会把自己开膛破肚,再从胸腔里钻出来,美滋滋地用小指尖挑起流着汁液的肾脏与盲肠细细品尝。

罗中夏的想象力在这种时候总是高度发达。

他颓然瘫坐在洗澡房的水泥地板上,沮丧得想哭。性格再豁达也没用,血淋淋的现实就摆在眼前。他看过许多类似的小说,也曾经憧憬过能够获得神奇的力量,但当这种事真正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和那些超级英雄不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是怎么来的,唯一的感觉只是胸腔内那莫名其妙的躁动,仿佛真的有生物寄居其中。这种无法确认的未知是最容易激发人类恐惧心理的,何况他的想象力还很发达。

带着这种无端的恐惧,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没有一天能睡好,每天半夜都从异形破膛而出的噩梦中惊醒,发觉自己遍体流汗。他曾经偷偷在半夜的时候去操场试验过,只要他一运起那种类似武侠小说里神行百变的能力,就能在几秒内从操场一端跑到另外一端,但代价就是胸中的不适感再度加剧。于是只试了一次,他就不敢再用了。

宿舍的兄弟们注意到了他的异常,还以为是被哪个校花给拒绝了,纷纷恭喜他重新回到组织的亲密怀抱。不能指望那些家伙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于是他去找过心理辅导老师,得到的答案是少看点美国电影;他甚至去过医院拍X光片,医生表示看不出有什么异状。

这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更糟糕的是,每当他一闭眼的时候,耳边总能响起一阵轻吟,这吟声极遥远又极真切,恍不可闻却清晰异常。那似乎是一首诗:

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这是经历了数次幻听以后,罗中夏凭借记忆写下来的文字。奇怪的是,他只是凭借幻听的声音,就能无师自通地用笔准确地写下来,仿佛这些文字已经烂熟于胸,自然流露一般。

这幻听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是谁在耳边低喃。但每及此时,胸中便跃动不已,活力迸出,让罗中夏愈加惶恐,噩梦来得愈加频繁。持续了数天以后,罗中夏终于不能再忍受这一切,他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的精神会彻底崩溃。一贯消极懒散的他,被迫决定主动出击,去想办法结束这个噩梦。

第一步,就是找出这段诗的出处。总是幻听到这首诗,一定有它的缘由。找出诗的出处,就大概能分析出原因了。不过这不是件容易的工作,罗中夏和大多数学生一样,肚子里只有中小学时代被老师强迫死记硬背才记下来的几首古诗,什么“曲项向天歌”“锄禾日当午”“飞流直下三千尺”,大学时代反复被练习的只有一句“停车坐爱枫林晚”。

他的国学造诣到此为止。

这首诗他看得稀里糊涂,什么大鹏、扶桑、仲尼之类的,尚可猜知一二,至于整句连到一起是什么意思,则是全然不懂。

就在他打算出门去网吧上网搜的时候,宿舍里的电话忽然响了。罗中夏拿起电话,话筒里传来郑和那熟悉而讨厌的礼貌问候:

“喂,你好,请找一下罗中夏。”

“他已经死了,有事请烧纸。”

“鞠老先生找你有事。”电话里的声音丝毫没有被他的拙劣玩笑所动摇。

罗中夏再次踏入松涛园的林荫小道,心中半是疑惑半是烦躁,他不知道鞠式耕为什么又把他叫过来,难道是上次送的毛笔质量太差了?可恶,最近的烦心事未免也太多了点……他跟着来接他的郑和走进招待所,双手插在兜里,心绪不宁。

鞠式耕早就等在房间内,看见罗中夏走进来,精神一振。罗中夏注意到他手里正握着那一支无心散卓笔。

罗中夏问道:“鞠老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

鞠式耕举起那支笔来,声音有些微微发颤,山羊胡子也随之颤抖:“这一支笔,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罗中夏后退一步,装出很无辜的样子:“怎么?这支笔有什么不妥吗?”

“不,”鞠式耕摇摇头,眼镜后的光芒充满了激动,“老夫浸淫笔道也有数十年时光,散卓也用过几十管,却从未见过这种无心散卓笔。”

他半是敬畏半是爱惜地用手掌摩挲着笔杆,青色的笔杆似乎泛着一丝不寻常的光芒。罗中夏和郑和听他这么一说,都把目光投向那支笔,却看不出究竟。郑和先忍不住问道:“鞠老先生,这笔究竟妙在何处?”

鞠式耕道:“你可知道笔之四德?”

郑和想了想,回答说:“尖、齐、圆、健。”

鞠式耕点了点头:“这支笔做工相当别致,你看,这里不用柱毫,而是用一种或两种兽毫参差散立扎成,而且兼毫长约寸半,一寸藏于笔中,且内外一共有四层毫毛,次第而成,错落有致。”

郑和点头赞叹道:“老师果然目光如炬。”鞠式耕又摇了摇头:“你错了。表面来看,只是一管四德兼备的上等好笔,但是其中内蕴绵长。我试着写了几个字,有活力自笔头喷涌而出,已非四德所能形容。”停顿了一下,他转向罗中夏:“你是在哪里淘到的这支笔?”

罗中夏心想可不能把我偷听郑和说话的事说出去,于是扯了个谎:“是我在旧货市场的小摊上淘来的。”

反正旧货市场的小摊比比皆是,流动性很大,随便说一个出来也是死无对证。

鞠式耕又追问:“是谁卖给你的?他又是从哪里收上来?”罗中夏摇了摇头,只说是个普通的猥琐小贩,根本没多加留意。

“那你是多少钱买下来的?”

“五十元。”罗中夏信口开河。

鞠式耕听到以后,拍了拍大腿,慨然长叹:“明珠埋草莽,骐骥驾盐车。可惜,可惜啊。”叹完他从怀里掏出五十元钱,递给罗中夏。罗中夏一愣,连忙推辞。鞠式耕正色道:“原本我只是叫你去代我淘笔,又不是让你赔偿,五十元只是报销。这笔的价值远在菠萝漆雕管狼毫笔之上,究竟其价几何,容我慢慢参详,再跟你说。”

既然话都这么说了,罗中夏也只得收下那五十元钱,心里稍微轻松了一些,同时对自己撒谎有点愧疚。

鞠式耕见从他这里也问不出什么,就把毛笔重新收好,对他说:“这么晚把你叫过来,辛苦了,早早回去休息,明天一早还有国学课,不要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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