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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离开了干部保健科门诊,来到医院对面的一家麦当劳餐厅,在一楼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每人点了一杯可乐,一边喝饮料一边聊天,等着陈曦过来。

麦当劳的旁边是一家药店,店面很大,人也很多。因为药店的药价比医院低很多,所以有些乡下来的病人会拿着医生的处方来这里买药,有些医生与药店还有联系,据说药店也给他们好处费的。

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李越一时竟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家乡的集市上,赶集的人拥挤而嘈杂,那种混合着泥土味儿和汗味儿、旱烟的味道,会让人觉得莫名的兴奋。

其实男孩子赶集并不是为了买点什么,有时候真的什么也不买,就是单纯为了能出来转转。

上高中的时候,李越有把兄弟五人,他是老三。老大王修杰曾经正式拜师学过通臂拳,晚自习中间休息的时候,也教过李越一些基本功,比如出拳、出掌、格挡和力的方法,李越觉得套路太难学,就没有学。

后来李越就把路边的树木、水泥电线杆,甚至墙角作为击打的练习对象,有时候也陪老大练练手,可是他现尽管自己比对方高出一头,可是却总是无法赢得一招半式。

王修杰告诉他,这既是基本功的原因,也有个人的悟性。打仗要先对眼神,气势上要压过对方,有时候眼神对完就已经定了输赢:谁先躲了谁就输了,因为心里已经怯了。

李越也曾向父亲请教,这位建国前参军、建国后的第一代老公安告诉李越,打架讲的是“一力二勇三功夫”,长年累月积累形成自己的一套东西,那才叫“功夫”,而不是套路。

但他劝李越还是算了,不要去学什么功夫,免得耽误了学习,因为在读过私塾启蒙的他看来,“世上唯有读书高”。

后来李越也确实没有练下去,因为老大为了考上大学主动留级补习文化课,从此两人就不常见面了。但李越利用树木、电线杆和墙角练习击打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

上大学后,李越因为各种原因打过几次架,居然从无一败,当然,那时候读书是主业,很多同学体育课都不达标,打架就更不行。有一次他居然追着一位同学打到了年级辅导员的办公室,辅导员拉都拉不住,他也因此打出了不小的名声。

但李越打架有几个自己的原则:一是绝不背着人打。什么“找个没人的地方单挑”这种事儿他从来不干,他一定要选择在公开场合打,而且人越多越好。

这是因为人少了容易出事,不管谁被打了都没有帮忙的。尤其是自己打不过的时候,旁边连个拉架的人都没有,那岂不是不妙?而且打赢了也需要人帮自己宣传一下不是么?

二是先下手为强。他的力量不是优势,要靠度和反应。因此他绝不会拘泥于形式,除了拳、掌、指、肘、膝、脚,有时候也会用棍棒、板凳、砖头甚至饭盒,有什么就用什么,能打倒对方就行。

他也绝不跟对方搂抱在一起扭打,因为自己力气不够大,而是始终保持距离,进退、绕圈、甚至跑路,绝不纠缠。

三是见好就收。无论对方强弱,先下手成功了,他也绝不会打那些可能造成对方身体伤害、甚至出人命的地方,因此对手也很敬重他的“职业道德”。

今天打医生也贯彻了这个原则。场面看起来似乎是过于冲动,一句话就动了手,但其实进门以前他就已经观察好了,现场的人不少,但医生只有吴德良一个,可以说站在自己这面的人多。

打他也只是用了巴掌,打得他头晕眼花、眼冒金星就行,眼泪、鼻涕一出来,人就会掉气势,一般人都是这样,头一晕、眼一花,就基本上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他提起板凳也只是为了增加威吓的气势,不会真砸下去的。紧盯着的眼神才是利器,直直的盯着、直到让对方心里毛,主动躲开眼神为止。

好在那家伙似乎平素娇生惯养的,没怎么遇到这种情况,一时懵了,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才好,比较聪明地选择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先跑路再说。

如果当时吴德良先打电话叫保卫科来人,或者躺在地上撒泼打滚,李越恐怕也不会那么容易脱身。至于现在么,他即便到派出所报案都没啥大用了。

“越哥不用太担心了,吴德良没有叫人、也没有报案,他已经失去了主动权,估计他自己也不会主动向院领导那里反映,毕竟说起来也是挺丢人的一件事。”周亮看李越在沉思,以为他还在为刚才的事担心,于是就劝慰道。

“嗯嗯,你分析的很对。我也是这样觉得。”李越答道。

“不过,你还是要做些准备,他大概会找途径到你们公司告状,或者还会威胁要挟一下。”周亮说到。

“很有可能,所以我准备明天回公司开例会的时候找个机会主动跟老总汇报一下,先打个预防针,也想好对策。不过我们公司以前就不怎么鸟干部保健科,问题应该不大。”

饮料快喝完的时候,陈曦来了。她坐下来,听张圆说完刚才的经过,第一句话先说李越:“没想到我还是看错了,你看上去挺文雅、也挺稳重的,没想到你居然这么莽撞,连人家大医院的科主任都敢打?”

“副的,”李越纠正道。

“副的也是主任,他技术可能不怎么样,但路子肯定还是有的。要找几个人收拾你,应该也不用太费事。”陈曦扫视了一下在场的几个人,又问刘莎莎,“吴德良动你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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