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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是的他收到了。

我说我觉得自己干出来的事真是傻得没法说。(这倒不是假话,不过我的语气比我真正感觉到的还要显得更沉痛一些。)

他说:“哦,别在意了。”

他倒退车,我们朝城里开去,这时他说:“我本来是想向你求婚的。不过我并不想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说。我原来想让事情发展得更水到渠成一些。在一个更加恰当的形势之下再说。”

我说:“你的意思是不是你原来想但是现在不想了?还是说你确实仍然想?”

我可以发誓,我那样说的时候我绝不是在逼他表态。我只不过是想把情况弄弄清楚。

“我的意思是我现在也是想的。”他说。

“好的。”还没等我从震惊中镇定下来,这两个字就从我嘴里跑出来了。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解释。我说好的,是用一种挺有礼貌但并不太热情的态度说的。更像是说,好的,那我就要一杯茶吧。我甚至都没有表现出大吃一惊的样子。就像是我不得不让我们快些过了这一关,接下去我们就可以放松和恢复正常了。虽然实际的情况是,我跟威尔夫相处就未曾有过真正放松与正常的状态。有一个时期我觉得他挺深不可测的,认为他既让人觉得紧张又让人觉得可笑,而在那次倒霉的愚人节之后我又总是感到惴惴不安、狼狈不堪。我希望我不至于让人误解,我之所以说我愿意嫁给他是为了逃脱窘迫。我记得我想过,我应该把“好的”二字收回而说我需要点时间考虑考虑,但是我又几乎无法既这样做而又不至于把我们置于较前更为窘迫的景况之中。我根本想不出我还有什么可以转圜的余地。

我和威尔夫订了婚。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件事。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这样走过来的呢?

四月十四日。

威尔夫来和父亲谈话,我便出去找金尼谈话。我开门见山,承认告诉她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接着又说我希望她不会不好意思做我的女傧相吧。她说当然不会的,这时我们都一下子感情冲动起来互相抱到了一块儿,而且连鼻子都有点酸酸的了。

“跟朋友相比男人又算得了什么呢?”她说。

这时候我那说话不怕得罪人的毛病又犯了,我跟她说那都得怪她不好。

我说,我不忍心见到那个可怜的男人一连遭到两个姑娘的拒绝。

五月三十日。

我好久都没有在这个本子上写点什么了,因为我实在是忙得不可开交。婚礼定在七月十日举行。我在科尼什小姐那里定做婚纱礼服,她都快把我逼疯了,让我穿着内衣站着,一片片的料子全用大头针别在身上,还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吼,让我别动。那是白薄罗纱的,我不想要拖地长裙因为我生怕一不小心会绊倒在那上面。然后是办嫁妆,包括半打夏季女睡袍和一件波纹绸百合花图案的日本和服,还有三套冬天穿的睡衣睡裤,那可全都是在多伦多的辛普森百货公司买的呢。显然,睡衣睡裤不是你嫁妆的理想构成部分,可是睡袍又不能为你保暖,我反正不喜欢睡袍,因为到头来它们总是在你腰上堆成一团。还有一包丝衬裙和别的东西,全是桃红色的或是“全透明”的。金尼说我既然有机会就应该囤积一些货色,因为如果中国快要打大仗的话,丝织品肯定是会缺货的。她素来都是对时局十分关心的。她的女傧相服是淡蓝色的。

昨天博克斯太太做蛋糕了。据说面团得过六个星期才能发好,因此我们干脆用铁丝网把它罩起来。为了求得好运我必须搅动面团,里面加进干果之后重得不得了,我想我的胳膊都要脱落了。奥利正好在,博太太没盯着看的时候他就帮我搅。至于它会带来什么好运我可说不上来。

奥利是威尔夫的表弟,准备来此地待上一两月。由于威尔夫没有亲兄弟,他——也就是奥利了——就来当男傧相。他比我大七个月,因此似乎他跟我都有点仍然像是孩子,而威尔夫则不是(我都无法想象他曾是小孩)。他——奥利——在一家肺结核疗养院里住了三年,不过现在好多了。他在那边的时候人家让他的肺的一边不起作用。我以前也听说过这事儿,以为这样一来你以后就只好用一侧肺呼吸了,但是事情显然不是这样的。他们只是在进行药物治疗时让它不起作用,把病菌控制住(并非强制性的)使得它处于不活动的状态。(瞧,我和大夫订了婚,现在也快成为医学专家了吧!)在威尔夫解释这一切的时候,奥利却把双手盖住自己的耳朵。他说他宁愿不去想过去别人对他做过的事,假装脑子里空空如也像只赛璐珞的洋娃娃似的。他跟威尔夫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过他们似乎相处得还是挺好的。

谢天谢地,我们决定把蛋糕有专业水平地冷藏在面包房里了。我想倘若不这样做,博克斯太太是决计受不了这番折磨的。

六月十一日。

离那一天不到一个月了。我其实是不应该在这里写日记的,我应当接着去开结婚礼品单的。我无法相信所有这些东西都将会属于我。威尔夫让我来决定该用什么样的糊墙纸。我以为一个个房间都抹了灰泥刷上白色,那是因为他喜欢这样,可是看来是他先做成这样以便让他的太太来决定用什么样的壁纸的。我寻思自己准是现出了一副惊呆了的傻样儿,但我还是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告诉他,我觉得他真是太照顾我了,不过我的确是非得住进去之后才想得出自己愿意怎么办的。(他必定是希望在我们度蜜月回来之前就把一切都弄得妥妥当当的。)既然我这么说那就得把事情往后顺延了。

我仍然一星期去工厂两天。我有点希望结婚后仍然如此,可是父亲说那当然是不行的。他接下去又说了些话,那意思似乎是雇用已婚女子是不合法的,除非那是个寡妇或是经济状况很不好的,可是我指出我不是被雇用的,因为他反正又不付给我工钱。接着他又说了几句他最初感到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说是等我结婚之后是会出现不方便工作的时候的。

“有些时候你是不愿意抛头露面的。”他说。

“哦,那样的事我还没听说过呢。”我讪讪地说,闹了个大红脸。

于是他就想到(父亲想到)让奥利来接手我现在所做的工作未尝不是件好事,他的确希望(父亲希望)奥利能一点点熟练起来,最终可以把事情全部接过去。也许他希望我会嫁给一个能接他班的人——但是他认为威尔夫纯粹是个花花公子。而奥利正无所事事,既聪明又受过教育(我不确切知道他在哪儿受过多少教育,不过显然他比周围任何人都知道得多一些),他可能是绝佳的人选。正因如此昨天我只好把他带到办公室去,让他看看账簿以及别的东西,父亲接待了他,并把他介绍给伙计们和正好在场的每一个人,一切似乎都进展得不错。奥利也很专心,在办公室做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接着又和大家有说有笑的(不过倒也没有太过分),他就连在改变谈话风格上也掌握得恰到好处,父亲开心得都有些兴高采烈了。我睡前跟他道晚安时,他说:“我感到那个年轻人能上咱们这儿来真是件幸事。他是个在寻找前途,使自己有安身立命之处的人。”

我没有扫父亲的兴去反驳说,依我之见,他在本地留下来管理一家伐木厂的可能性,跟我进入齐格菲歌舞团② 去表演跳舞的可能性,其实是不相上下的。

他不过是不想扫别人的兴。

我有时候也曾想过金尼可以把他从我手里接过去的。她书读得不少,也抽烟,虽然上教堂但是她的看法是会让有些人认为是无神论观点的。而且她告诉过我,她倒不觉得奥利长相丑虽然个子有点偏矮(我估计是五英尺八九吧)。他有她喜欢的蓝眼睛和黄油硬糖颜色的头发,还有一绺鬈发从额前披下来,看起来是挺有心想讨人喜欢的。他们见面时他对待她自然是十分殷勤的,他引导她,让她说个没完,在她回去之后他夸奖她说:“你那位小友知识还挺渊博的嘛,是不是?”

“小。”哼,金尼至少是跟他一般高呢,我真忍不住想把这一点告诉他。不过对着一个身高方面有点欠缺的人直白地说穿这方面的事是很不得体的,因此我就憋住不说了。至于“知识渊博”这方面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在我看来金尼可算得上是挺有知识的,(比方说,奥利会读过《战争与和平》吗?)可是我从他语气里听不出来他这么说她是不是当真的。我能够说的只是,如果认为她真是如此,那么这种素质并不是他所珍视的,如果说的是反话,他认为她是假装的,那么这同样也不是他所喜欢的。我当时应该回敬一句不咸不淡让他听了不舒服半天的话的,例如,“你的话对我来说是太深奥了”,可是我自然每次总是要在事后才能想起来。而更加糟糕的是,他刚说完那句话,我便会在心中暗暗地联想起金尼的某一件事,而就在我(在内心里)为她辩护的时候,我也会偷偷地同意他。我不知道在将来,她是不是仍然会在我的心中显得那么聪明。

威尔夫正好也在场,必定是听到了全部的交谈,但是却什么都没有说。我本来可以问问他,是不是不想为自己曾经求过婚的女孩出头,但是我没有向他完全透露过对那件事我知道多少。他往往是仅仅在旁边听奥利和我两个人谈话,头向前低俯(对大多数人他都得这样,他个子那么高),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意。我甚至都不能确定,那到底是笑容呢还是他嘴巴那里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每到晚上,他们俩都一块儿过来,到头来总是父亲跟威尔夫玩克里比奇纸牌戏,奥利跟我则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消磨时光。要不就是威尔夫、奥利和我玩三人桥牌。(父亲从未玩过桥牌,因为他不知怎的会认为这玩意儿太高蹈了。)有时候威尔夫会接到电话,是从医院或是埃尔西·班顿(他的管家,她的名字我怎么也记不住——我只好大声喊着问博克斯太太)那里打来的,于是他就必须离开了。有时候,克里比奇纸牌戏结束了,他会在钢琴前坐下,凭记忆弹上几首曲子。说不定连灯都不用开。父亲漫步来到回廊上,跟奥利和我坐在一起,我们都轻轻晃动摇椅,一边聆听。好像威尔夫是仅仅为了自娱而弹的,并不是表演给我们听的。他一点都不在乎我们听与不听甚或是聊起天来了——我们有时候忍不住会那样,因为那些曲子会让父亲觉得太过高古,父亲最喜欢的曲子是《我的肯塔基老家》。你可以看出他越来越坐不住了,那种音乐使他觉得世界像是在转,让他觉得发晕,为了他的缘故,我们便开始聊起一件什么事来。稍后,仍然是父亲,会特意向威尔夫表示,我们全都非常欣赏他的演奏,而威尔夫则会有礼貌却不当一回事地说声谢谢你。奥利和我知道还是什么都不说最好,因为我们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压根儿不在意我们是这样说还是那样说的。

有一回,我偶然间听到奥利在随着威尔夫的琴声以极小的声音哼唱着。

“朝霞初露,皮尔·金特伸了个懒腰——”

我用耳语问道:“你唱的是什么?”

“没什么,”奥利说,“就是他正弹着的曲子。”

我让他给我拼出来。P-e-e-rG-y-n-t.③

我应该多学点音乐知识,这能使得威尔夫和我之间多一些共同的语言。

天气突然变热了。芍药花盛开了,有小宝宝的屁股那么大,绣线菊丛那儿则花落得跟下雪似的。博克斯太太走到哪里都说,如果再这样下去,到结婚那天一切都会干枯而死的。

我在写这篇日记的时候已经喝下三杯咖啡,却连头都还没有梳呢。博克斯太太说了:“很快你就不得不把你的生活方式改上一改了。”

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个埃尔西某某告诉过威尔夫,她以后是要辞职的,这样就可以把家交给我来管了。

因此我现在就必须开始改变了,至少在这一段时间里要跟日记本说声拜拜了。我一直有一种感觉,某种很不寻常的事会在我的生活中出现,因此把一切都记下来是很重要的。莫非这仅仅是一种感觉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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