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有了想法之后,之前的犹豫和迷茫好像一下就消失了!

虽然还是有很多其他乱七八糟的想法,但‘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嘛,薇薇安很快就决定了,就去做手工皂——而且说起来奥斯汀先生是卖化妆品的,以此时的观念来看,他兼卖肥皂是挺合理的。

因为主流风气不提倡化妆,此时很多化妆品都打着清洁、护理产品的名头在销售。

这样一来,初期的销售渠道都有了呢!

打定主意之后,薇薇安就要去和奥斯汀先生说。然后就非常巧合地,或者说,不巧地,在商店前遇到了‘老熟人’。

‘老熟人’是两个大女孩儿和一个小姑娘,她们都衣饰华丽,穿的是绸缎、细纱和丝绒。其中的大女孩儿们戴着此时非常流行的、镶着流苏、装饰花边的荷叶帽,佩戴缠藤式样古代头饰仿制品,戴着的两片卷卷的假发十分精巧,就垂在脸颊旁。

当然是假发,真发要烫的那样精巧、恰到好处,实在是太难了,风险也很大呢。

年纪小的那个女孩,穿戴没有姐姐们复杂,但她不用像姐姐们一样穿盖住脚背的裙子,因此露出一双染成亮色的条纹长袜,以及镶有粉色缎带玫瑰的白缎鞋,十分惹眼。她没有戴帽子,一头棕色的卷发披散着。

她们是住奥斯汀家不远,维吉尔家的姐妹。两个姐姐,以及与薇薇安同龄的罗丽莎·维吉尔,罗丽莎·维吉尔还是薇薇安的同学。

罗丽莎原本在缠着自己的姐姐,想要在对面的一家商店买下一把装饰精巧的阳伞。见到薇薇安之后,注意力似乎一下就被转移了,再看到奥斯汀先生,她很快就意识到这间商店是奥斯汀家的(她当然不知道这是奥斯汀先生和保罗先生合租的)。

出于某种对立的心情(她不喜欢薇薇安,最初是因为薇薇安在学校和她不是‘一伙儿’的,后来则情况复杂,充满了小孩子的古怪与多变),她故意装作没看到薇薇安,然后直接踏进了商店。

“哦,丽莎(昵称),你还不到年纪了解这些呢!”罗丽莎的姐姐们发现她在摆弄那些各种颜色的粉末,便微笑着打趣她。不过也因此她们同样注意到了这家店,注意到了店主是熟面孔。

简单地道‘日安’之后,她们也顺势挑选起了化妆品和香水。

薇薇安并不想陷入和小孩子对峙的局面,没有上辈子的记忆时还好,现在她实在无法‘幼稚’地以牙还牙了。

但同时,对于一个熊孩子,她也不可能心平气和,真的像很多吃瓜路人说的一样‘算了算了,不和小孩子计较’…那些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慷他人之慨而已,换了自己没几个能不心态爆炸。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开,薇薇安干脆就去了隔壁卖乐器的商店。

虽然一开始只是为了避开罗丽莎而已,但之后她却入迷了……

虽然水平很一般,但她上辈子确实是学过唱歌的,曾经还是区文化宫少儿合唱团的成员,直到高二才彻底放下了唱歌——她甚至考虑过做音乐生,就算考不上有名的音乐学院,也有很多艺术类院校,或者综合性大学的相关专业可以去。

不过最终还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放弃了…嗯,主要是家里觉得她天分一般,学唱歌未来没什么出路,相比之下走大家都走的路,未来要稳定的多。

但至始至终唱歌都是她的爱好,做UP主的时候她还认真考虑过要不要做翻唱直播什么的呢。

这辈子之前即使没有上辈子的记忆,她也凭本能爱上了唱歌。甚至说,音乐课她都是很喜欢的,而对于一个喜欢音乐的人来说,逛乐器店确实很快乐,特别是这些乐器都是她买不起的,就更是这样了。

薇薇安所在的那所女校,音乐课主要教授识谱和唱歌,四年级才开始教乐器。钢琴和竖琴,女学生们可以选一种来学。新学年开学之后,薇薇安就要读六年级了,已经学钢琴两年了。

不过不同于唱歌备受称赞,她弹钢琴在同学中很普通。因为离开学校之后,她没有机会练习。

“奥斯汀,你也喜欢钢琴啊?”罗丽莎表情傲慢,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进了这间乐器商店,首先就看到了薇薇安正在试谈一架钢琴。

“弹得太不熟练了,你应该多练习才对,你显然没把沃尔夫小姐的话放在心上。”‘沃尔夫小姐’是教她们的音乐老师。

罗丽莎显然不只是批评薇薇安弹琴不熟练,缺少练习,而是在讽刺奥斯汀家的贫穷。

她可能向她的母亲和姐姐学习了更高明的‘说话艺术’,尽可能让讽刺的话也完全合乎体统。正如上流社会的绅士淑女那样,即使是刻薄,也要‘体面’和‘优雅’。只是罗丽莎才刚刚开始学习这些,缺乏技巧,所以显得尤其矫揉造作。

如果是以前,薇薇安难免会回击,阴阳怪气一两句是免不了的。但现在,如果仅止于口角,薇薇安决定当罗丽莎不存在。‘哦’了一声之后不做回答,跳下琴凳之后就要离开。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邪不压正[穿书]

邪不压正[穿书]

执笔忆流年
穿越不可怕,可是穿成一个注定会被口诛笔伐,死无葬身之地的魔教教主,似乎就没那么愉快了! 一不小心穿成他的夜子曦,简直是压力山大,只能一面兢兢业业扮坏人,一面小心翼翼做好事。 什么心经?都比不上本尊的魔功,
都市 完结 32万字
我在北宋国子监那些年

我在北宋国子监那些年

三十六陂春水
庆历三年,范仲淹主持新政,着手教育改革,国子监为最高学府。 穿越者叶安机缘巧合下被破例安排进去读书 胸无点墨又身无长物的他在贵族子弟、学霸考神、名臣大佬的包围中,开始了自己的艰难求学之路 没错,这是一篇北宋
都市 完结 37万字
沈越远青梅

沈越远青梅

白月光
我爱的人被认回豪门后弃我如敝履。 甚至让他的狐朋狗友偷拍了我像死狗一样趴在地上的照片。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我的爱人。 我恨他。
都市 连载 0万字
主母凤华

主母凤华

凤糕甜甜
前世,江知念带着丰厚的嫁妆下嫁落魄的侯府,全身心信任侯爷,为他殚精竭虑,更是用心对待养女。 却没想到养女怨毒她背刺她,侯爷更是宠妾灭妻,为了表妹妾室,打断她腿骨取她心头血,害死她所有亲人。 临死她才得知很多真相,得知认错了恩人,得知养女竟然是侯爷私生女。 嗜血重生后,江知念虐渣嘎仇人,不再收养养女。 用医术救人拉拢势力,借上一世预知能力规避风险,寻找高产作物种田经商屯粮屯药材。 太子殿下赈灾,粮
都市 连载 141万字
暗恋被拒后,把校花拐回家

暗恋被拒后,把校花拐回家

地球另一边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都市 连载 51万字
乱世铮妍

乱世铮妍

就爱嗑瓜子
前世,稀里糊涂地被爹妈抛弃在乱军之中,历经各种凄惨之后默默死去。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在爹妈稀里糊涂的时候,把他们抛弃了。姑娘是支潜力股,大到券商,小到散户,大家争相购入!好吧,地盘我要了,财富我要了,军师我要了,将军我要了,这世道,没有什么是本姑娘要不起的!... 《乱世铮妍》
都市 完结 1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