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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不说话啊?”张艺凑过来看新朋友,“你的眼睛好大啊。”

宋捡抓着脖子上的绳,明明自己还大张艺一岁,可胆子不行。“我叫宋捡,我瞎。”

“啊?你看不见啊?”张艺还不相信,这么大的漂亮眼睛,看不见东西多可惜,他把手在宋捡面前晃晃,“真的假的?你看看我手里,这是几?”

宋捡摇摇头,害怕人家是故意刁难自己。“你看见我哥了吗?我想找我哥。”

“你哥?你哥是谁啊?”张艺真的不知道,营地里同龄人不多,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宋捡。

可是等宋捡的哥哥走进帐篷时,张艺一下就认出来了。这个人是狼养大的,经常来爸爸的大帐篷里,学开枪,也和叔叔们商量天气的事。

爸爸妈妈说,因为他靠狼养大,大家都叫他“狼崽子”,或者叫他“喂”,可是谁也没告诉过自己,这个人还有个弟弟。

张艺平时只在营地中心玩儿,是最安全的地方,当然不会去营地边缘。

少年看到张艺蹲在宋捡旁边的时候,立刻不太高兴了。

很久没有像这样,像狼一样不高兴。仿佛自己的地盘被人占领,该是自己吃的肉,被别人吃了。他在努力学习当人,用各种平稳的情绪假象骗过所有人,知道现在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可脸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谁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来自低位狼的挑战。

自己藏起来养大的小狗,被看见了。

罗小兰看见少年进来,亲亲热热地叫他过去。“来,我最近做了几身新衣服,我家小艺还小,穿不了,给你正合适。”

说完就把新衣服拿过来,贴着少年的身高比对。才十六岁,可是已经快赶上自己丈夫高了,罗小兰的心思很简单,做母亲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儿。

出于一点母爱的私心,怕女儿找到不能干的男人。在荒漠里,只有最能干的男人才能保护家庭,像少年这种,又会开枪,又会打猎,还会看天气。

就算他和狼亲密,也不算什么缺点了。

可少年只看了一眼衣服,就去找宋捡了。他认识张艺,是张牧的儿子,和宋捡差不多大。“你不要碰他,他受伤了。”

“啊?是眼睛受伤吗?”张艺很怕少年,可是很想认识宋捡。

“小狼哥你回来了。”宋捡立刻爬过来,“你别走,我和他不认识。”

“不走,我刚才出去……”少年没好意思说自己出去是解决身体不舒服了,“我给你上药吧。”

“小狼哥?”张艺还在旁边好奇地坐着,不肯走,“那我叫他小捡哥……你们上什么药啊?”

少年烦得要死,可张艺是领头人的儿子,自己和宋捡又暂住在人家帐篷里,要不然真想把他喉咙咬穿。“他烧伤了,你不要离他太近。”

“小艺,回来。”罗小兰从女儿的隔间出来,用眼神告诉她,这个少年很好。

张灵很温柔,不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儿,也很容易害羞,是个懂事的大姑娘。她只看了两眼,就红着脸把母亲推了出来。“你别管,我自己的事你别管…

…”

“小捡哥你别害怕,我去睡觉了,你受伤抹药就会好。我爸爸是营地里最厉害的人,他什么药都有。”张艺还劝了劝,才跑开。

等他一走,宋捡赶紧抓着小狼哥钻毯子,就连上药都在毯子底下,连头都不敢露。少年也不想让他露出来,抱着宋捡,躲在毯子底下。

“哥,我头发是不是烧了?难看不?”宋捡摸得出来,头发少了一块,偷偷舔一下哥的脖子。

“嗯,烧了。”少年揉宋捡的头顶,“不难看。”

“火真可怕,以后我再也不摸了。”宋捡后悔自己那天用火和哥闹别扭,“哥,我今天特别害怕,可是我没哭,是不是长大了,勇敢了?”

少年轻轻啃着宋捡的手背。“是,最勇敢了。”

“你别着急,咱俩的帐篷以后比张牧的还大。”宋捡又把裙子撩起来,很单纯地露出肚皮,用狼的方式哄哥高兴。

少年搂着宋捡笑了笑。“小狗。”

宋捡小声地汪汪。

第二天,少年白天去检查小帐篷,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留下,可是在烧焦的废墟灰尘里,有一盏煤油灯。

玻璃已经碎掉,但金属灯罩还在,尽管都烧变形了。

他再回到张牧的帐篷里,陪着宋捡,给他换药,还要时不时留意那个张艺。

想龇牙驱赶他。

张艺总喜欢来找宋捡,还拿了好多食物、水,全是送给宋捡的。这种行为,在少年眼里是容不得的示好。

低位狼像高位狼示好时,就这样。

张艺把宋捡当作示好对象,他想要接近宋捡。

等到晚上,宋捡喝了一碗安神的草药,迷迷糊糊睡着了。他昨晚几乎没睡,就在少年怀里做噩梦,被大火吓坏。

少年给他盖好被子,拿着枪和短刀,去营地边缘找他的狼群。

幼崽都很好,在母狼的喂养下全部存活,甚至有几只睁开了眼睛。狼群刚刚饱餐一顿,正在休息。可当少年走近时,慵懒的头狼站了起来。

所有公狼都站了起来,仿佛群体间有所感应,少年是来挑战头狼的权威。

少年停在距离几十米的地方,在月光下脱光了衣服。他像小时候,用四肢着地,摘掉了人类最厉害的枪和短刀,用他的身体和原始力量向头狼挑战。

几十双绿幽幽的狼眼睛,都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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