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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窒息的亲吻,能代替很多言语。

宋捡快要被顶起来了,无力地靠住墙,他的手想抓哥的头发,把手指插进去,像他们以前在小帐篷里。但现在他不敢,万一被梁霄看出来些什么,察觉到什么,发现他和哥在屋里做了哨兵向导绝对不允许的事,在偷情,那周允长官的名誉就彻底毁了。

可是当他张开嘴时,又吸得那么深,深到他恨不得把身体给凿开。

手在硬挺的向导军装上乱摸,摸到了肩线,摸到了肩章,也摸到勋章。这每一个,都是哥带着哨兵上过前线的证明,无数次的英勇作战,无数次的死里逃生。

哥像头狼,带领着部队。

部队里,有得是更强的哨兵,甚至还有漂亮强壮的女哨兵。宋捡把舌头伸进了周允的嘴里,咬他的嘴唇来泄愤,明明知道小狼哥喜欢男人,可是还是会对女人有无限抵触。

大概是小时候那个闯进帐篷里的姑娘吓着了自己,她的话刺激到了自己,在自己还看不清楚这个世界的时候,提醒他,男人和女人的本质区别。

宋捡好害怕,怕哥虽然喜欢男人可是也想要小孩儿,自己不能给啊。自己又不像小丢,好歹能吃进去一个蛋,把肚子撑鼓。

明明他们刚刚相认,可是宋捡已经在脑袋里想了很多,想了一辈子那么长的事。

两个人什么都不说,只靠眼神和动作,力度和深度,他知道他是小狼哥,他知道他是小半瞎。小狼哥变成了S级的向导指挥官,小半瞎变成了B级的捡垃圾小哨兵,可是当他们的嘴相碰,抱起来,互相抚摸对方的背部,一切都没有改变。

什么都没有改变。

宋捡甚至没有机会问,哥你为什么不留长头发了。

哥那头长发,多漂亮啊,营地里每个人都夸,说他跑起来有多么多么帅气,浑身都是力气。当然帅气啊,在自己还看不清楚世界时,两只手已经会用野草丝编精致的头绳了。

每天早上,给哥编辫子,是一个小瞎子最开心的事。哥的头发那么多,那么长,和自己亲嘴时,全部搭在自己的脸上,扫着自己的眼睫毛。

可是现在头发已经不长了,还打了发胶,怎么看都很像是一个人类,不像狼。可是宋捡很想试试,试试这个已经成了大向导的男人,身体里还有没有狼的血性。

两条蛇在他们身上滑动,拧成了麻花。周允的蛇伏在同类的背部,两条蛇盘在一起。

小丢同时也缠住了周允的脖子,这是除了主人之外,第一个抚摸过它腹鳞的人类。

周允知道宋捡很想摸自己的头发,可是不行。

但是他可以抓宋捡的头发,手指插入发根,抚摸他还来不及清洗的头发。里面裹满了沙粒。

沙子,沙子……周允用手推高宋捡的下巴,鼻尖往下移动,去闻,闻他脖子上的气味,闻他佩戴的黑色皮质电击项圈。

小狗离开自己太久,已经没有自己的气味了。周允咬住宋捡的下巴,用牙齿往上硌,一口一口地啃着。

觉醒之后,没有人给自己编辫子了,也就不用再留长头发。他把头发剪短,在人类的管教下学习当一个人类,他觉得自己已经伪装得非常像了。

一旦被宋捡认出来,他一定会依赖自己。不仅仅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缘故,更因为哨兵的基因。

哨兵无法抗拒喜欢的向导,会想要霸占和保护,独享向导的精神安抚和向导素。宋捡本来就不听话,不乖,他一定会想方设法靠近自己。

这就是哨兵和向导的命运。

可是他还是没能忍住,在宋捡苏醒后,他只想拥抱自己的小狗。

宋捡用拍地板的方式,试图引起自己的注意,他那么着急,没有声音地汪汪起来,周允无法抗拒本能。

他只能承认了,否则小狗为了逼自己承认,一定会去干更危险的事。

他还会故意气自己,去找梁霄,去找别的哨兵或向导,把他们当作哥。

不,他们不是,我才是。

狼和人永远不一样,他们是人,我才是狼。

他穿好了崭新的军装制服,甚至戴好了军帽,来找小狗,想让小狗看一看,自己当上了向导的样子。

公狼给配偶展现的,永远是强壮有力。

两条带有剧毒的黑曼巴蛇盘在他们的腰上,随着不断的摩擦,小丢的泄殖腔也鼓了起来。

它好奇地看着自己身体上不曾有过反应的部位,看不清楚,只能通过红热感应来观察。

一瞬间,它的视线变清晰了,是主人打开了精神体的视觉通感。

它看清了一瞬这个世界,看清了强大的同类,看清了强大的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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