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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太久以前,格雷斯曾上渥太华峡谷去寻找特拉弗斯家的避暑别墅。她已有多年未上这个地区来了,这里的变化自然很大。七号公路如今都已绕开市镇,而在以前是直穿而过的。而在她记忆中以前绕弯子的地方,现在反而是笔直的了。加拿大地盾的这个部分有许多小湖泊,一般的地图上都不标出来,因为根本排不下。即使在她弄清了或是自以为弄清了小塞博湖的方位时,从乡村土路又有许多条道路可以通向它,接下去,当她选上了其中的一条时,与它相交的又有那么多条铺有路面的街道,那些街名她连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其实,四十多年前她在这儿时,连街名都还没起呢。那会儿路边也还没有人行道,只有一条土路通往湖边,此外就是环湖有一条曲里拐弯、很不规整的路。

现在出现了一个村子。或者说一片郊区——这样称呼也许更加恰当一些,因为她没见到有什么邮局或是最不起眼的便利店。这片小区占着湖边四五条街那么深的地方,小小的房屋紧挨着,占着一小片一小片的土地。有些无疑是夏季避暑住的,因为窗户上已经钉上了木板,每逢冬季总免不了要这样做的。不过仍然有许多房子显示出长年有人居住的种种迹象——迹象很多,从充塞在院子里的塑料健身器械和户外烤架,以及训练用的自行车、摩托车和野餐用的木桌上都可以看出来,有些人在这仍然算是暖和的九月里坐在桌边吃午饭、喝啤酒。另外也会有人——那就很难见到他们的人影了,是学生或是独身的老嬉皮士——他们会把旗子或是锡纸片挂起来充当窗帘。这些都是造价便宜的小房子,总体上还算结实,有些装了防寒设备,有的却没有。

格雷斯本来会决定掉转车头往回走的,倘若她没看见那座八角形房子的话——它的屋顶周围都饰有回纹格子铁饰,每隔一面墙就有一扇门。那是伍兹家的别墅。她一直记得它是有八扇门的,可是现在看来只有四扇。她从未进去过,不知那里面是怎样隔成小间的,或者究竟有没有隔开。她也不认为特拉弗斯家的任何人曾经进去过。早年间,这座房子四周都是围着高大的树篱的,还有闪光的白杨树,只要湖岸刮过一阵风它们就会飒飒作响。伍兹先生和伍兹太太已经上年纪了——就跟格雷斯现在一样——好像从来也没有朋友或是孩子来探望过他们。他们这所饶有古风、设计奇特的房子现在也显得荒芜且不协调了。邻居们把搁置不用的破东西和他们一时拆散有待重新安装的车子、他们的玩具和待洗的东西,都堆在了这座房子的四周。

当她在沿着路开下去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处找到特拉弗斯家时,她发现那儿的情况也是一样。现在大道经过这里后还能通向别处,不像以前就终止在房子的前面,而周围的房子距离它四面环绕的宽宽的游廊也只是咫尺之遥了。

那是格雷斯所看到的第一幢建成这个样子的房子——只有一层,主要的屋顶朝四边一直延伸到游廊的边缘,当中并没有间断之处。后来她在澳大利亚也见到许多房子是跟这一样的。这种风格会让你想到炎炎夏日。

过去,你总是能从游廊上跑下来,穿过多尘土的车道末端,再穿过一片长有杂草和野草莓的沙地——那也是特拉弗斯家的产业,然后就跳入——不,事实上是

着走进湖中。现在你都几乎看不到湖了,因为多出来了一幢结结实实的大房子,是这一带那种为数不多的正规的郊区别墅,还附有能放两辆车的车库呢——沿着这条路一路开来,时不时能见到一幢这样的房子。

格雷斯之所以要从事这次远征,想达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也许最最坏的结果就是,她确实找到了她打算要找的东西。能遮风挡雨的屋顶,百叶窗,房前的湖泊,房后高高耸立的枫树、雪松和乳香木。旧貌保存良好,原封不动,但那样的景貌却丝毫也不能说明她自己的经历。而找到了一些如此衰败,虽仍留存却早已不合时宜的东西——就像特拉弗斯的房子如今的情况那样,加了几个屋顶窗,抹了怪刺眼的蓝漆——从长远来说,说不定对自己的伤害倒会稍少一些呢。

要是发现这个旧宅完全不在了,那又会如何呢?你会大惊小怪。要是有人走过来听你说什么,你会哀叹它的消失。不过那样便会让你感到轻松?陈旧的迷惘与自责莫非就会消亡?

特拉弗斯先生盖起这座房子——当然,是他让别人帮他盖的,是作为结婚礼物,好让特拉弗斯太太得到一个惊喜的。格雷斯初次见到这座房屋时,它大约已有三十年历史了。特拉弗斯太太的儿女年龄间隔很大——格蕾琴大约二十八九岁,已经结婚有了孩子,莫里二十一,正要上大学的最后一年。还有尼尔,三十五六吧。不过尼尔不姓特拉弗斯。他的名字是尼尔·博罗。特拉弗斯太太以前结过一次婚,那男的后来死了。她在一所培养秘书的学校里教商业英语,凭此挣钱维持生活、养育孩子。特拉弗斯先生在提到她遇到他之前的那段生活时,总把它说得几乎像是在服劳役犯的苦刑,纵使自己此后欣然为她提供一辈子的舒适生活,那都是难以补偿的。

特拉弗斯太太自己却从未这样说过。她曾经跟尼尔住在彭布罗克镇一座大房子隔出来的一套房间里,离铁路很近,她在餐桌上讲的许多故事都是跟那里的生活有关的,像别的房客的事啦,以及那位法裔加拿大房东的事——她学他那口刺耳的法语和乱七八糟的英语。真应该给那些故事起上标题的,就像格雷斯念过的瑟伯① 所写的那些故事一样——

她是在十年级教室后墙根架子上置放的《美国幽默文选》里偶然读到的。(在书架上一并摆放着的还有《最后的男爵》和《桅前两年》。)

《克罗马蒂老太太爬上屋顶的那一夜》、《邮差是怎样向弗劳尔小姐求爱的》,还有《吃沙丁鱼的那条狗》。这些就是瑟伯书里的几个篇名。

特拉弗斯先生从来不讲故事,他吃饭时连话都很少说,不过如果他恰好看到你在注视——比方说——用石块砌起来的壁炉,他就会说,“你对岩石也感兴趣?”并且告诉你每一块石头的出处,以及他又是怎样费尽周折寻觅到那块特殊的粉红色花岗石的——因为特拉弗斯太太有一回瞥向一个路边断岩,看到了类似的一块石头,曾经惊叹不已。他也会向你炫耀一些他自己设计的其实并无特别了不起的装置——厨房里能往外旋转的角柜啦,窗台底下的储物空间啦。他个子高高的,背有些驼,嗓音柔和,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油光光地贴在脑壳上。他连下水时都要穿上浴鞋。他穿着平常的衣服时不显得胖,可是穿着游泳裤时,那上面就显出了白生生往下重叠的肉褶子。

那年夏天,格雷斯在小塞博湖北边伯莱瀑布旁边的一家旅馆里找了个活儿。初夏时,特拉弗斯一家到这儿来用过餐。她没有注意到他们——那张桌子不归她管,那天晚上客人又特别多。她在铺设干净餐具准备接待下一拨客人时感觉到有人想和她说话。那是莫里。他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有空的时候跟我一起出去走走?”

格雷斯在摆银餐具,几乎连眼皮都没抬。她说:“被人激将来的吧?”因为他的声音既高又紧张,站在那里直僵僵的,好像来得挺勉强似的。这儿的姑娘都知道,有时一伙从度假村来的年轻人会互相激将,看谁有本事把一位女招待约出去。这倒不完全是闹着玩的——如果邀请被接受,他们真的会到场,只不过有时候仅仅是带你上公园走走,而不是请你去看电影,连咖啡都不请你喝一杯。因此接受邀请的女孩会觉得挺没面子,仿佛真的到了穷途末路那一步似的。

“什么?”他显然受到了伤害,这时格雷斯停下手里的活儿,抬眼看他。她似乎在一瞬间就把莫里整个人都看了个透,这个真正的莫里。胆怯却很热诚,天真但是很有决心。

“好吧。”她快快地说道。她的意思可能是说,好吧,别生气,我知道这不是激将,我知道你不会那样干的。也可以理解为,好吧,我答应一起出去就是了。她自己也不太清楚究竟是哪一种意思。可是他把话理解成同意了,当下便安排起来——连声音都没有压低,也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用餐者朝他投来的目光——说是第二天下班以后就来接她。

他真的带她去看电影了。他们看的片子是《新娘的父亲》。格雷斯一点也不喜欢这部影片。她讨厌里面的那些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孩子,她讨厌被宠坏的富家小姐,她们什么负担都没有,只会撒娇发嗲、索钱要物。莫里说那不过是一出逗趣的喜剧罢了,但她说问题不在这里。她也分析不清楚问题关键到底在什么地方。换了别人都会认为,那是因为她当女招待,穷得上不起大学,如果她结婚也想摆这样的排场,那真得节衣缩食省上好多年,自己来负担这笔费用才行。(莫里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对于她能这样想却没一点看不起的意思,相反倒几乎是怀着敬意呢。)

她无法解释,自己也不太明白,她所感觉到的并不完全是妒忌,而是一种愤怒。并非因为她不能那样散漫地花钱购物,那样穿衣打扮。而是因为人们都认为女孩子就应该这样。那就是男人——一般人,所有的人——认为她们应该是的样子。漂亮、当成宝贝似的供着哄着宠着,自私而又蠢笨。女孩子似乎就应该这样,那才有人为之神魂颠倒。这以后呢,又会当上母亲,一心都扑在孩子们的身上。自私倒不自私了,但还是一样无知。永远都是如此。

她正为此而怒气冲冲,但是身边却坐着一个爱上了她的男孩,因为他相信——顷刻之间就相信——她在思想与心灵上都是既成熟又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的,而且还把她的贫穷视为一圈有思想性的浪漫光环。(他自然知道她穷,不仅是因为她在干着的活儿,而且也因为她说话有很重的渥太华峡谷的乡音,这一点当时连她自己都还未能察觉到。)

他尊重她对影片的看法。现在既然听了她结结巴巴、充满火气的分析,他倒也打算试着讲讲自己的想法了。他说,他现在认识到,人性中,再没有比妒忌更为幼稚、更为女人气的了。这一点他算是明白了。他反对妒忌,就跟她不能容忍轻浮、不满足于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她是不同凡俗的呀。

格雷斯一直记得那天晚上自己穿的是什么衣服。一条深蓝色的舞裙,一件白上衣——透过那上面花边的镂孔可以窥见她乳胸的上部,还系着根宽宽的玫瑰红色松紧腰带。显然,在表现出来的她与希望别人认定的她之间,是存在着差别的。但她身上绝无那会儿时兴的那种小巧精致或是精心修饰的痕迹。衣裙边上有些破损,事实上,还使她带点儿吉卜赛风格呢,何况还有最不值钱的镀银手镯,以及那一头又长又卷、野性十足的深色头发,若是上班端盘子,她是得把头发用网罩套起来的。

不同凡俗呀。

他跟妈妈谈到了她,妈妈说:“你一定要把你的这个格雷斯带到家里来一起吃一顿饭。”

这对她来说全然是件新鲜事,立刻就使她感到异常愉快。事实上,她一下子就喜欢上特拉弗斯太太了,就跟莫里一下子就爱上了她一样。当然,她一般是不会如此晕头晕脑地被迷住、成为精神上的俘虏的,这不合她的天性,她跟莫里可不一样。

格雷斯是由她的舅舅舅妈带大的,严格地说应该是舅公舅婆。她母亲在她三岁时就去世了,她父亲移居去了萨斯喀彻温,另行建立起了家庭。带大她的那对老夫妻对她很好,甚至很以她为骄傲,只是不太清楚应该怎么管她,因为他们不善于与别人交流。舅公以编结藤椅为生,他教会了格雷斯该怎么编,以便自己眼力不济时最终有人把这门手艺接过去。可是接着她有了夏季上伯莱瀑布去打工的机会,虽然他不舍得——舅婆也一样——让她去,不过他也相信,在她安定下来之前多体会一些人生经验是应该的。

她当时二十岁,中学刚毕业。照说她应该早一年毕业的,可是她作了个奇怪的选择。她住着的是个很小的镇子——离特拉弗斯太太住过的彭布罗克不远——可那里却有一所能让学生受五年教育的中学,使你够资格去参加政府规定的一种考试,当时是称作高级注册考试的。这样,学生就不必去学所有的中学科目。她在该校念的一年学期结束时——那应该是她最后的一年,也就是十三年级——格雷斯试着去参加了历史、植物学、动物学、英语、拉丁语和法语的考试,得到了本来无此需要的好成绩。可是到九月份她又回来,说她还想学物理、化学、三角、几何与代数,虽然这些科目一般认为都是女学生最不易学好的。那一学年结束时,她已经学了十三年级所有的科目,除了希腊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德语,但她在的那所学校里都没有教这些科目的老师。她在三门数学课与自然科学课程上成绩也都不错,虽然不如上一年那么突出。她也曾想过,那么,是不是可以自学希腊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德语呢,这样,就可以试着参加明年的相关考试了。可是学校的校长跟她谈了一次话,告诉她这样做达不到什么目的,因为她反正也没有可能上大学,更何况大学课程也是不需要如此完备的一份“拼盘”的。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她有什么计划吗?

没有,格雷斯说,她只是想把义务教育能免费提供的东西全都学到手罢了。以后仍然是去干她编藤椅的手艺活。

校长认识这家小旅店的经理,他说,如果她想试着做一下夏季女招待,他可以帮着引荐。他也提到了体验人生况味这样的话。

看来,即使是身在其位管理教育的人也并不相信学习必定与生活有关系。每当格雷斯告诉别人自己做了什么——她这么做是为了解释为什么自己在中学里迟了一年毕业——那些人听了后没有一个不对她说,你必定是疯了。

只有特拉弗斯太太没有这样说。她上的是商业学院而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因为人家对她说,她必须得“有实用”,可是她现在懊悔得不得了——她是这样说的——但愿当初给塞进她脑子里的是些——或者首先是些——不实用的东西。

“不过你的确得有个职业以维持生计,”她说,“编藤椅看来还是件很实用的事情。以后再看看有什么机会吧。”

看什么?格雷斯一点儿也不愿想以后的事。她希望生活就像现在一样延续下去。她跟别的姑娘调换班次,使自己星期天从早餐之后就能休息。这意味着每逢星期六晚上她都必须干得很晚。事实上,她是在把和莫里相处的时间换成与莫里一家相处的时间。她和莫里如今再也无法一起去看场电影了,再也没有机会两人单独相聚了。不过他会在她下班时去接她,大约在十一点钟,他们会驾车出去兜兜,在某处停下来吃个蛋筒冰激凌或是一份汉堡包——莫里很严格注意不带她进酒吧,因为她还不到二十一岁——最后找个地方把车子停下来亲热一番。

格雷斯对这样的亲热场景——往往会延续到凌晨一两点钟——的记忆,似乎倒不如别的一些时候的来得更深刻,比如围坐在特拉弗斯家圆餐桌旁时,或是——当每一个人终于都站立起来,端着杯咖啡或是别的什么新鲜饮料——坐到房间另一端的黄褐色皮沙发、摇椅或加了垫子的柳条椅子上的时候。(倒用不着有人花力气来收拾餐具并清洗厨房——第二天早上自有位被特拉弗斯太太称为“我的朋友、能干的艾贝尔太太”来包办这一切的。)

莫里经常把垫子拉到地毯上,在那里坐下。格蕾琴来吃饭从不换一套正规些的衣服,仍然是一条牛仔裤或是军裤,她一般总是交叉着双腿,坐在一把宽大的椅子里。她和莫里都是大身架、宽肩膀,继承了母亲的某些好的相貌——焦糖色的卷发、暖人心的榛子色的眼睛。甚至脸上还有酒窝呢,不过只是莫里才有。小帅哥一个呀,别的女招待都这么称赞他。她们轻轻吹上一声口哨,嘴里说上一句:相好的来了。特拉弗斯太太身高也就是差不多五英尺,罩在亮丽的穆穆袍② 下面的身体不显得胖,只是挺敦实的,就跟一个还没充分长成的孩子似的。不过她眼睛里那种明亮、专注的目光,随时都会绽放出来的笑意,却是没有也不可能被人模仿或是继承的。儿女们也没有她脸颊上那种粗糙得像是出了疹子似的红颜色。这可能是任何恶劣的天气都不加以考虑硬要出门而造成的,这就像她的体形和她的穆穆袍一样,显示出了她那独来独往的个性。

在那些星期天的晚上,除了家人,也会有几个来客。一对夫妻,也可能是一个单身客人,年龄与特拉弗斯夫妇相仿,脾气也跟他们差不多,女的热情机智,男的话少一些,动作稳重一些,性格也随和一些。大家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往往是说他们自己是多么可笑。(格雷斯一向都是个热心的交谈者,所以此刻都有点烦自己了,现在再让她回忆起吃饭时讲的那些笑话曾让她觉得多么有趣,都已经很难了。在她老家那边,大多数有刺激性的笑话都带点荤味儿,当然,她的舅公舅婆是不参加进去的。他们家难得来了客人时,大家讲的无非是人家夸奖菜怎么可口啦,而自己则谦虚一番,要不就是聊聊天气,心底却但愿这顿饭能快点吃完。)

在特拉弗斯家,晚饭吃完后,如果天气确实有点凉,特拉弗斯先生就会把炉火点燃。大家会玩特拉弗斯太太称作“愚人字谜”的游戏,其实玩的时候,参加者还得相当聪明才行,即使在他们想编出特幼稚的谜底时。吃饭时言语不多的人现在可以一显身手了。看似荒谬已极的谜面,答案倒可能是相当机智。格蕾琴的丈夫沃特猜中了,过了一会儿格雷斯也猜中了,这使得特拉弗斯太太和莫里都很高兴。(莫里大声喊道:“瞧,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吗?她可聪明了。”这话让大家都觉得有趣,只除了格雷斯自己。)特拉弗斯太太带头编一些特别好玩的谜面,好使这个游戏不至于过于沉闷,也免得让猜谜者过于焦虑。

唯一一次使得玩游戏的人感到不愉快的是梅维斯来吃饭的那回,她是特拉弗斯太太的儿子尼尔的妻子。梅维斯和她那两个孩子住得不远,就在湖下游她父母亲的家里。那天晚上在的只有特拉弗斯自己一家人,还有格雷斯,本来是期待梅维斯、尼尔带着他们那两个小小孩一起来的。可是只有梅维斯一个人来——尼尔是位大夫,这个周末因为有事留在了渥太华。特拉弗斯太太很是失望,但她还是强装笑颜,快乐地喊道:“不过孩子们不至于是留在了渥太华吧,是吗?”

“倒霉的是,没有,”梅维斯说,“不过他们情况正不顺呢。我肯定吃饭时他们会从头闹到底的。小的那个身上出痱子,而米基天知道又怎么不开心了。”

她是个让太阳晒得黑黑的瘦女子,穿一条紫色的连衣裙,用一条相配称的紫色宽带子把深色头发拢在脑后。其实人还是挺好看的,只是嘴角那里多出了两个小鼓包,表示她看什么都不顺眼,人正烦着呢。她盘子里的食物几乎一动都没动,说是对咖喱过敏。

“哦,梅维斯。这太糟了,”特拉弗斯太太说,“是新得的吗?”

“哦,不。我得了都有好多年了,只是过去碍于礼貌没有说。可是我再也不想半夜半夜地犯恶心了。”

“你要是早些告诉我们——我们另外给你做点别的什么好吗?”

“不用麻烦了,我没事儿。反正我一点胃口都没有,天这么热,当妈妈的又有这么多的福气,我是任什么都吃不下去的了。”

她点燃了一支香烟。

后来,在玩游戏时,她跟沃特为了他用的一个字的意思而争吵起来,翻字典后证明这样解释是可以的,她就说:“哦,我很抱歉。看来我的档次已经远远落后于你们诸位了。”到了每一个人都得交一张纸,写上自己挑选的字,以便下一轮用的时候,她笑了笑,摇摇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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