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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这年龙城的气温冷得特别快,树叶还没来得及黄,就都落了,赵云澜心里有些懒,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工作上也没什么事,他除了赶一些重要的应酬,偶尔变着法地骚扰一下沈巍,其他时间,都宅在家里了。

赵云澜很早就离开了父母,自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四十来平的开间小公寓,每天过着典型的单身汉生活——把自己收拾得人模狗样,回到家就过得猪狗不如。

大庆总是觉得,这一代的“镇魂令主”折腾得让人头疼,他甚至绝妙地把“镇魂令”包装成了一个公务员机构,还起了个名叫“特别调查处”,他本事很大,人路很广,办案的时候也说得上明察秋毫、杀伐决断,却总让大庆没什么安全感。

黑猫老是怀疑,有一天赵云澜会撂挑子不干了,专心致志地走他花天酒地前途光明的路。

然而大庆虽然活了上千年,但毕竟只是一只猫,赵云澜的业余生活远远没有它想象得那么热闹。

赵云澜本人,大概属于典型的“下班沉默症”,谁也不知道这种都市人身上特有的毛病究竟是怎么来的。反正他一直单身到现在,除了职业的特殊性之外,也有一部分是自己的问题——在外面就舌灿生花,一到了家,就成了个锯嘴葫芦,也不是故意冷暴力,就是特别缺少和别人交流的欲望,不主动问他,他能整晚上一声不吭,连表情都少,更不用提要求他来点有情趣的业余活动了。

要不是吃饭的时候多出来的一副碗筷,完全可以他这个人不存在。

处过的几个情人都是这么崩了的,理由无外乎“缺少沟通”“没有激情”“我们性格不合适,没有共同语言”,最扯的是,一个小姑娘愤恨地看着他说:“你压根就没有爱过我,压根就没把我往心里去过。”

赵云澜确实是英俊多金的青年才俊,但这里是龙城,缺风缺水缺时间,最不缺的就是青年才俊——而且这才俊虽然存款不少,却至今连置办个像样的房产的意愿都没有,平时花钱如流水,住的那地方压根就是个有产权酒店公寓,房间布局也像个酒店,一点也没有个家样,他整个人散发着一种不过日子的不靠谱气息。

跟沈巍约了周日晚上,于是周六这天没别的安排,宿醉的赵云澜就心安理得地赖床到了中午才起来,靠剩下的一点干面包和茶水过了宅了一天,先是翻阅了他所能找到的各种资料,查幽冥四圣的事,之后又在游戏里度过了晚饭时间。

终于,在天已经黑了的时候,他的胃里传来一阵绞痛,把专注游戏的主人的注意力硬拉了过来。

赵云澜先是不想动,喝了杯热水打算扛过去,结果胃翻滚得越来越厉害,四十分钟后,疼得他冷汗都下来了,这才决定出门觅食。

已经立冬了,他懒得蛋疼,眼看着窗外黑灯瞎火,就十分不讲究地在睡衣外面套上条裤子,又裹了件长大衣,连袜子也没穿,这么邋里邋遢地出门了。

赵云澜熟门熟路地走出小区,过马路,拐进了一条小路,在路口的小饭馆点了一碗炒饭和一碗粥。

饭要临时下锅炒,赵云澜这才意识到自己穿得有点少,他决定不在那里傻等,摸了摸外衣兜,他打算趁这个时间去附近的小超市买条烟。

就在赵云澜横穿一条三盏路灯坏了两盏的小路时,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一个男人粗暴地说:“快点把钱拿出来,别磨蹭!”

另一个声音说:“兄弟你也别怨我们,谁都不容易,你穿得这么好,一看就是有钱人,识相点,快过年了,大家伙都平平安安的最好,你说是不是?”

哟,打劫的?

年关将近,龙城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一阵子看来治安又不怎么样。

赵云澜慢吞吞地溜达了过去,眯起眼一看,只见三四个小流氓围住了一个男人,而那被打劫的倒霉蛋,居然还是个熟人。

沈巍。

他怎么在这里?

沈巍的好脾气看来不单用在学生身上,赵云澜很快发现,他对待同志像春天一样温暖,对待敌人也像春天一样温暖,碰见打劫的,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男性,他居然毫不反抗,连语言攻击都没有,顺从地就把钱包掏出来了!

小流氓发现这是个“软柿子”,立刻蹬鼻子上脸:“手表!这他妈要是名牌,也值个万八千的,也撸下来!”

沈巍又二话没说,把手表也接下来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赵云澜心说,他叹了口气,看不下去了,插着兜往那边走了过去。

只见打劫的小流氓一把抢过沈巍的手表,抬手把沈巍推了个趔趄,沈巍的后背撞在了墙上,脖子上露出一段红线。

“哎,看他脖子上挂了什么东西,可能是玉,”一个人说,“玛瑙翡翠也行啊。”

另一个人迅雷不及掩耳地拽住沈巍的领子,粗鲁地把他的领口扯下了一大截,沈巍锁骨之间挂着的小吊坠露了出来——那东西不过指甲盖大,却把还没来得及走近的赵云澜的眼睛都晃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它在萤火一样的路灯灯光下,竟然能显得流光溢彩。

“这……这玩意不是钻石吧?”小流氓看直了眼,说着,就伸出肮脏的手去抓沈巍脖子上的吊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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