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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几个月前去世的菲吉特太太。看到她的家人在她去世后精神大振,确实令人吃惊。她的丈夫不再拉长着脸,开始会笑。我原来一直以为她的小儿子是个乖戾、满腹怨恨的小家伙,现在发现他竟然很有人情味。她的大儿子以前除了睡觉,几乎从不回家,现在差不多总呆在家里,而且开始重新布置花园。她的女儿一向被视为“体弱多病”(我从来没弄清楚她的病由何在),现在却开始学习骑马(这在以前是绝不可能的)、通宵跳舞、尽情地打网球。就连那只狗,以前没有人领着从来不许出门,如今也成了他们那条路上最为人熟悉的身影。

菲吉特太太常常说自己为家人而活。这话不假,街坊人人都知道,都称赞说:“她一切都为家庭,真是位贤妻良母!”她包揽了家里所有的洗衣活。说实话,洗得并不干净。其实,他们有钱把衣服送到洗衣店,也常常哀求她不要自己洗,但她坚持这样做。每天,在家的人都能吃到热气腾腾的午饭,夜里(即便是仲夏时节)也总有热饭热菜等着他们。他们哀求她不要为他们准备,几乎含泪(真心地)抗议,说自己喜欢吃凉的饭菜,但是毫无用处。她一辈子都为家人而活。如果你深夜未归,她就一直坐在那里,“欢迎”你回来。哪怕凌晨两、三点钟,也照等不误。你总能看到那张虚弱、苍白、疲乏的面孔在那里等你,像是在无声地控诉。这当然意味着你没有脸面经常外出。她还不停地做手工,自认为是一名出色的业余裁缝和编织手(对此我没有资格论断)。当然,除非你没有良心,否则就不能不穿这些衣服。(教区的牧师告诉我,自从她去世后,仅他们一家拿到“针线活拍卖会”上的东西,就超出了教区所有家庭的总和。)还有她对家人健康的关心!她独自扛下了女儿“体弱多病”的重担,从不允许医生与病人谈论病情(医生是他们的老朋友,女儿的看病纯属额外保健)。在医生对她做过短得不能再短的检查之后,菲吉特太太就将他领到另外一个房间。女儿不应该有任何的焦虑,不应该为自己的健康负责,只应该享受体贴的照顾、爱抚、特殊的饮食,喝苦味的滋补药酒,在床上用早餐。因为菲吉特太太,正如她常常所说,愿意为家人“鞠躬尽瘁”。家人无法阻止她,他们都是爱脸面的人,看着她如此辛劳,也不能袖手旁观,只得帮忙。其实,他们总得帮忙,也就是说,他们帮助她为他们服务,而他们并不需要这些服务。至于那只亲爱的狗,她说过,她就“把它当作家里的一个孩子”。实际上,她已经竭尽全力让它和孩子一样,只是因为狗没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所以活得要比孩子们快乐些。尽管菲吉特太太也给它看兽医、规定饮食、看管得让它差点儿丧命,那只狗还是偶尔能够设法溜到垃圾箱旁,或去亲近一下邻家的狗。

牧师说菲吉特太太现在安息了。但愿如此。不过有一点可以确信,那就是,她的家人现在安宁了。

显然,母爱的本能(可以说)天生就有产生这种局面的倾向。我们看到,这是一种给予之爱,但这种给予之爱需要给予,因此需要被人需要。给予的正确目的在于让接受者脱离需要的境地。我们抚养孩子,为的是他们不久能够自食其力;教导他们,为的是他们不久就无须我们的教导。因此,给予之爱肩负着重任,它必须朝着自己的引退努力。我们的目标必须是使自己成为多余。当我们能够说“他们不再需要我了”,那一刻便是对我们的奖赏。但是,母爱的本能仅凭自身无力做到这点。它希望所爱的对象幸福,但不只是幸福,而是唯有自己能够给予的幸福。在母爱的本能引退之前,必须有一种更高层次的爱介入,帮助或驯服这种本能。这种爱希望对象获得幸福,而不计较幸福来源于何处。当然,母爱的本能往往会引退。但是,一旦拒绝引退,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贪婪心理,就会要么让对象始终处于需要的境地,要么为其创造假想的需要,以满足自己。因为母爱自认为是给予之爱,因而是“无私的”(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没错),所以在这样做时,它会更加无情。

犯这种错误的不只是母亲。一切其他的情爱,不管是出于父母的本能,还是类似父母的本能,只要是需要被人需求,都可能陷入同样的火坑。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情爱即是一例。在简·奥斯汀的小说中,爱玛希望哈里特·史密斯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那种幸福的生活必须是爱玛为她安排好了的生活。从这个角度说,我从事的大学教师的职业是一份危险的职业。老师若是好老师,就应该不懈地努力,以便有朝一日将学生培养成自己的批评者和对手。当那一刻到来时,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就像击剑教练在学员能够刺中他、将他手中的剑击落时,感到高兴一样。很多老师都为此高兴。

然而,不是所有的老师都如此。我仍然记得库兹博士,他的情况很可悲。在所有大学里,找不出比他更敬业、教学更出色的老师。他将全部的心血都花在学生身上,差不多给每位学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很自然地,在他不再担任他们的指导教师后,学生仍然乐意去拜访他,晚间绕道去他家坐坐,与他展开精彩的讨论。奇怪的是,这种状况从来没有持续下去,绝交的那个夜晚迟早会到来(可能不出几个月,甚至不出几个星期)。终有一天,他们敲门时会被告知教授另外有约。自那以后,他就总是有约,他们被永远拒之门外。这是因为,在最后一次见面时,学生“反叛”了,“宣告了自己的独立”——与他意见相左,并且用论据支持了自己的论点,可能还很成功。作为老师,库兹博士曾努力去培养这种独立,只要能力允许,也有义务培养这种独立。然而,真正面对这种独立时,他却无法接受。沃顿曾经煞费苦心地培养自由的齐格菲,当自由的齐格菲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又怒不可遏。库兹博士是个不幸的人。

这种可怕的、需要被人需要的心理,往往在溺爱动物身上得到发泄。知道一个人“喜欢动物”,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除非我们知道他以何种方式喜欢,因为喜欢的方式有两种。一方面,(打个比喻说)驯养的高等动物是连接我们与自然界中其他事物的“桥梁”。我们每个人偶尔都会为人类与非人类世界的隔绝感到痛苦:我们的理智导致了本能的退化,我们的自我意识过强,我们的情境错综复杂,我们不能生活在当下,等等。要是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我们决不可以(顺便说一句,也不可能)变成动物。但是,我们可以和动物“共处”。动物具有一定的人性,人类可以名副其实地与之“共处”。尽管如此,动物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无意识的,受生物本能控制,三条腿插足自然界,一条腿插足人类。动物是一条纽带、一名使者。正如鲍桑葵所说:谁不希望“畜牧神的宫廷里有一位自己的代表”?人有动物与之共处,就不再与自然隔绝。当然,动物也常常被滥用。如果你需要被人需要,而家人又合情合理地拒绝对你的需要,宠物无疑就成为替代品。你可以让它一辈子都需要你——让它永远停留在幼年阶段,不能独立;让它永远病病怏怏;剥夺它一切属于动物的真正幸福,然后,作为补偿,培养它无数小小的嗜好,为它创造需要(这些需要只有你才能予以满足)。这样,这只不幸的动物就成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救星。它像化粪池或排水沟,你因为忙于毁掉一条狗的生活,而无暇毁掉他们的生活。从这个用途来说,狗比猫好。我听说猴子是最好的,而且猴子与人更相像。对动物来说,这无疑是极大的不幸。但动物可能无法充分意识到你对它的伤害,更令人宽慰的是,你永远不知道动物是否意识到你对它的伤害。最受欺压的人被逼至绝境,有一天可能还会掉转身来,脱口说出可怕的真相,动物却不会说话。

有人说:“我把人看得越透,就越喜欢动物。”这些人对同伴的需要不能从人类中得到满足,便在动物身上找到慰藉,我建议他们仔细检查一下自己喜欢动物的真正原因。

我希望大家不要误解我的意思。缺乏“自然的情爱”绝对是一种人性的堕落,若有人读了本章后对此产生怀疑,我的写作就是一种失败。我也从不怀疑,在我们自然的生活中,大凡持久稳定的幸福百分之九十都来自情爱。因此,对读了以上几页、作如下评论的人,我部分地赞同。他们说:“当然,当然,这些情况确实存在。自私的人、精神不健全的人什么都可能扭曲,包括扭曲爱,把它变成一种痛苦或剥削。但这毕竟是少数,为什么要强调这些?稍具常识,彼此稍微忍让一下,在有修养的人当中就可以杜绝这种现象。”但是我认为,这种评论本身也需要加以评论。

首先,关于精神不健全。我认为,将情爱这一切有害的状态都归结为精神疾病,并不能加深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毫无疑问,对某些特定的人来说,由于精神的疾病,要抵制诱惑、禁止情爱向这些状态发展,确实异常困难,甚至不可能。这些人,我们应该想方设法送他们去就医。但是我相信,任何一个人扪心自问,都会承认自己曾经受到过这些诱惑。出现这些诱惑不是疾病,或者说,若是疾病,它的名字就是“堕落的人”。对普通人而言,向这些诱惑屈服(谁能免于偶尔屈服?)不是病,而是罪。对此,灵性的指导比医学治疗更为有效。医学的目的是恢复身体“自然的”结构或功能。但是,贪婪、自私、自欺、自怜这种不自然、不正常,不同于散光、浮游肾这种不自然、不正常。我敢发誓,没有人会称毫不贪婪、毫不自私的人为自然、正常。你若愿意称之为“自然”,那是完全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自然,是最高的自然,即未曾堕落。我们只见过一个这样的“人”,他一点也不符合心理学家描绘的那种性格整全、不偏不激、适应环境、婚姻幸福、事业有成、左右逢源的公民的形象。你不可能真正地“适应”周围的环境,如果这个环境中的人说你“被污鬼附着”,最终将你赤身裸体地钉死在十字架上。

其次,这个评论本身就认可了我一直极力想要表达的内容。即在,并且只有在具备常识、“修养”、彼此忍让的条件下,换句话说,只有在一种远远高于情爱、不同于情爱的事物介入的情况下,情爱才会带来幸福。单有情爱是不够的。你需要“常识”,即理性。你需要“彼此忍让”,即正义,以便在纯粹的情爱淡漠时不断地激发它,在它忘记或无视爱的艺术时约束它。你需要“修养”,毫无疑问,这指的是善。耐心、舍己、谦卑、远远高于情爱的爱的不断介入,本身都可能是善。这是整个的关键所在。如果我们极力想仅以情爱为生,情爱就会“在我们身上变质”。

我相信,很少有人意识到情爱会变质到何种地步。菲吉特太太对她给家人带来的无数的烦恼和痛苦,难道真的全然不知?这令人难以置信。她当然清楚,当你知道回家来会发现她毫无意义地“坐在那里守侯”、无声地谴责时,你整晚都不会开心。她一如既往地这样做,因为,倘不如此,她就会面对那个她决意不想看到的事实,自己不再被人需要。这是第一个动机。其次,她的辛劳本身也打消了她暗地对自己爱的性质的怀疑。脚越起泡,背越酸痛,她就越高兴,因为疼痛会在她耳旁低语:“我既然能做到这一切,可见我是多么地爱他们!”这是第二个动机。但是,我认为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动机。家人的毫不领情,哀求她把衣服送到洗衣店时的那些难听、伤心的话语(对于像菲吉特太太这样的人,什么都会令她“伤心”),都使她有权觉得自己受到了虐待,因而可以常常心怀不满,享受怨恨带来的种种乐趣。人人都体验过怨恨的乐趣,若有谁说自己不知道,那他不是在撒谎,便是圣人。诚然,这些乐趣只是对心怀仇恨的人而言,菲吉特太太那样的爱包含了很多仇恨的成分。奥维德在谈到爱情时说,“我既爱又恨。”其他的爱同样也会爱恨交织,携带着仇恨的种子。人生若以情爱为绝对的主宰,这些种子就会发芽生长。爱一旦变成上帝,亦即沦为魔鬼。

[1] 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1720-1793),英国博物学家。

[2] 英国小说家、幽默作家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的小说。

[3] 塞万提斯的小说《堂吉诃德》的主人公与他的侍从。

[4] 狄更斯的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人物。

[5] 狄更斯的小说《老古玩店》中的人物。

[6] 英国儿童文学名著,作者是肯尼斯·格雷厄姆。

[7] 希腊、罗马神话中的司酒宴之神。

[8] 科恩拉德·洛伦茨(Konrad Lorenz,1903-1989),奥地利动物学家,现代行为学的奠基人。

[9] 参见圣经《哥林多前书》13:4。

[10] 参见圣经《哥林多前书》13:4,7。

[11] 指圣经《马太福音》10:34-39。

[12] 腊神话中的一个蛇发女妖,人一见其美貌即化为石头。

[13] 英国小说家、批评家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的自传体讽刺小说,下文中的庞蒂费克斯先生是其中的一个人物。

[14] 莎士比亚的悲剧之一。

[15] 德国戏剧作家、理论家瓦格纳(Richard Wagner)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人物。

[16] 奥维德(Publius Ovidius Naso,公元前43-公元后17年),罗马诗人,以《爱的艺术》和《变形记》闻名于世。

[17] 英文原文是Mrs.Fidget,fidget的意思是“烦躁;坐立不安”。

[18] 简·奥斯汀(Jane Austin,1775-1817),英国女作家。

[19] 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角色,为天上诸神的领袖。

[20] 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1848-1923),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

[21] 英文原文中的“人”首字母大写,指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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