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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让最后自杀了。

自杀前,襄子帮他完成了一桩心愿,这是回头要说的。

其实豫让并不是第一个自杀的刺客,赵家被人暗算也不是头一回。赵襄子既不是赵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他们家族遇刺的第一人。第一个遭遇了刺客的是赵盾,亦即“赵氏孤儿”赵武的祖父赵宣子。[5]

刺客名叫鉏麑(读如锄泥)。[6]

这个名字怪异的刺客,是晋灵公派来的。[7]

灵公是晋国的国君,赵盾则是晋国的正卿,两人的关系相当于总统和总理。总统刺杀总理,当然非比寻常。他挑选的杀手,也应该非比寻常。[8]

然而鉏麑却下不了手。

现在已经无法弄清灵公是怎样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么人。贴身心腹?宫廷卫士?职业杀手?都不清楚。他准备用什么手段行刺,也不清楚。总之,此人接受了任务,并潜入赵盾府中。

鉏麑到达赵府,正是黎明时分,赵家三道大门全部洞开。由于上朝的时间还早,赵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内养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经来了,身边一个卫士都没有。

鉏麑肃然起敬。

据说,深受感动的鉏麑当时喟然叹息: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赵盾大人,是可以为民做主的啊!

这样的人,也是可以谋杀的吗?

不可以。

实际上,真正该死的不是赵盾,而是晋灵公。作为历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昼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吃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来装修自己的宫室;乐此不疲的游戏,则是站在高台上拿弹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弹丸寻开心。公元前607年,即春秋时期的鲁宣公二年某日,仅仅因为熊掌没煮烂,他就把厨子杀了,装在簸箕里往外扔,结果被赵盾撞见。身为“一国总理”,赵盾当然不能不闻不问;而灵公做出的反应,竟是派出杀手把赵盾做掉。

这时的鉏麑,有点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自从冤魂显灵,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因为他明确得知:父王是被谋杀的,凶手则是自己的亲叔叔,动机是因为觊觎父亲的王位,垂涎母亲的美色。更可恶的是,奸人已经得逞,父王却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这很不好办。

是的,作为人子,哈姆雷特应该拿起复仇之剑;作为臣子,他却不能谋杀国君,更不能谋杀母后。谋杀他们,是以恶抗恶;不报父仇,是姑息养奸。他甚至也不能自杀,因为那是逃避责任。看来,他大约只能“苟活”。但,肩负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间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杀不杀叔王,就变成了杀不杀自己。他也只好自问:我为什么要活着?该不该活着?生与死的意义是什么?

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问”──

活着,还是去死,这是个问题。[9]

鉏麑同样陷入两难:命令必须服从,忠良不可杀害。杀害国之栋梁是不义,违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么不义,要么不忠,鉏麑该怎么办?

他选择了自己去死。

进退两难的鉏麑一头撞到槐树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自杀的刺客”。

[5]赵氏家族的始祖是赵夙,然后依次是共孟、赵衰(赵成子)、赵盾(赵宣子)、赵朔(赵庄子)、赵武(赵文子,亦即“赵氏孤儿”)、景叔、赵鞅(赵简子)、赵毋恤(赵襄子)。赵襄子去世后,他的弟弟驱逐襄子指定的接班人,自立为家君,这就是赵桓子。桓子即位一年后去世。国人认为桓子的得位不符合襄子遗愿,便杀了桓子的儿子,立襄子指定的赵浣为君,是为“献侯”。此事在本中华史第二卷《国家》第三章曾经提到。

[6]鉏是多音字,也是锄的异体字。用于国名,读如徐;用于“鉏鋙”(龃龉),读如举;用于姓氏,读如除。麑,读如尼或迷。本书所述鉏麑刺杀赵盾等事,整合了《左传》、《国语》、《公羊传》、《吕氏春秋》、《史记》之《晋世家》和《赵世家》诸家所说。

[7]晋是周代最早的封国之一,始封之君是成王的弟弟唐叔虞。晋君从西周起一路嫡传,都称“侯”,最后一代叫“哀侯”。哀侯以后,嫡系被灭,取而代之的是曲沃的旁支,始祖叫“武公”。以后晋君都称“公”,依次为武公、献公、惠公、怀公、文公、襄公、灵公。灵是“恶谥”。历史上谥为“灵”的,多半“不灵”。比如郑灵公,是因为吃王八而起纠纷,被自家兄弟谋杀的(《左传·宣公四年》)。陈灵公,则是与朝臣共享情妇,又被情妇之子愤而杀死的(《左传·宣公十年》)。

[8]卿,是古代天子或诸侯所属之高级辅佐,有上中下三等。位类上卿而执政者,叫“正卿”,也叫“冢卿”。

[9]这句话的原文是“To be or not to be”,历来有各种译法。朱生豪先生的译文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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