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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梅的确不在这儿住了,谁也说不准她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十一年前。当时,她在这儿开了一家小药店,对街坊四邻总是有求必应,不知不觉中,药店变成了杂货铺。梅梅手脚勤快,持店有方,把小铺子收拾得井井有条,货色十分齐全。白天,她用多梅斯蒂克牌缝纫机(当时小镇上一共有四台)给人家做针线活,要不就站在柜台后面招呼顾客。她总是保持着印第安妇女那种特有的和蔼可亲的神情,又大方又含蓄,既显得天真烂漫,又对外界有所防范。

自从梅梅离开我们家,我好长时间没见到她。说实在的,谁也说不准她究竟是什么时候来到大街拐角和大夫一起过日子的,为什么她会这么贱,居然嫁给一个拒绝给她看病的男人。当时他们俩都住在爸爸家里,一个相当于养女,另一个则是食客。听继母说,大夫为人真不怎么样。梅梅闹病那天,他一个劲儿地劝说爸爸,要他相信梅梅的病不要紧。其实呢,他根本没去看梅梅,连他自己房间的门都没出。不管怎么说,即使梅梅的病只是头疼脑热,他也应该给她瞧瞧。不说别的,单凭他在我们家一住就是八年,我们从来没有亏待过他,他也总该知恩图报吧。

我不知道后来又出了什么事。我只记得,一天清晨,梅梅不见了,大夫也不见了。继母把大夫住的那间房子一锁,此后绝口不再提起他了,直到十二年前给我缝嫁衣的时候,才又说起了他。

在梅梅离开我们家三四个礼拜后的一个礼拜天,她到教堂去望八点钟的弥撒。她身穿簌簌作响的印花绸衣服,头戴一顶滑稽可笑的帽子,帽顶插了一束纸花。以往在家里的时候,我见她总是衣着朴素,经常光着脚。那个礼拜天,她一走进教堂,我还以为来了另外一个梅梅呢。她在前排,挺直了腰板夹在太太小姐们当中,装模作样地望弥撒,脑袋上顶着一大堆七零八碎的东西,花里胡哨的像是戏子的行头。她跪在前排。就连她望弥撒的那股子虔诚劲儿,也令人感到陌生,画十字的架势也透着俗气。知道她是我们家女佣的人,见她打扮得如此花枝招展地走进教堂,都十分惊诧。从没有见过她的人也吓了一跳。

我(那时候大概不到十三岁吧)问自己:梅梅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为什么她要离开我们家,又为什么这个礼拜天出现在教堂里,打扮得与其说像贵妇,不如说像圣诞节时装扮起来的圣像。她那套衣服足够三位夫人在复活节穿起来望弥撒,剩下的玻璃珠和花带子还够另一位夫人打扮。弥撒一结束,男的女的都聚集在教堂门口等她出来。他们在门口站成两排,脸冲着教堂的大门。现在想起来,他们默不作声地守候在那里,脸上挂着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神情,八成是暗地里商量好了。梅梅走到门口,闭上了眼睛,紧接着又把眼睁开,顺手打开那把五颜六色的小阳伞。梅梅穿着高跟鞋,在两排善男信女中间橐橐地走着,活像一只孔雀,样子十分可笑。一个男人拦住她的去路,随即,她被人群围起来了,只见她惊慌失措、狼狈不堪,强挤出个笑脸来。那副矫揉造作、假里假气的神态,跟她那身打扮倒是挺匹配的。在梅梅走出教堂,打开阳伞,朝前迈步的时候,爸爸正好站在我旁边。他拖着我朝人们走过去。在人群合拢时,爸爸已经走到了正要夺路而逃的梅梅身边。他伸手拉住梅梅的胳臂,把她带到广场中央,对周围的人根本不屑一顾。那时候,他显得那么傲慢,那么目中无人,就和他平常违反众意硬是要干某些事时一样。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知道梅梅不过是和大夫姘居。当时,小药店已经开张,梅梅依然像华贵的夫人一样去望弥撒,根本不管人们会怎么说或怎么想,似乎忘却了第一个礼拜天发生的事。又过了两个月,教堂里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了。

我还记得大夫在我们家里住的那阵子是什么样。他留着一撮小黑胡子,朝上翘着,一看见女人,那双狗眼里就闪露出淫荡、贪馋的目光。我从来不和他亲近,大概是因为我把他看成一头奇怪的畜生。每天大伙儿吃完饭站起来以后,他还坐在桌子边,大吃喂驴的青草。自从他拒绝救治伤员的那天夜里起——再往前六年,他还拒绝过给梅梅看病,可是过了两天,梅梅反而成了他的姘妇——直到三年前爸爸生了一场病,其间,他一次也没从大街拐角的这栋房子里走出来过。早在镇上居民对大夫进行宣判以前,杂货铺就关门了。不过,我知道梅梅还住在这里。铺子歇业以后,她又住了几个月甚至几年。而她的失踪要晚得多,至少人们知道她失踪的消息要晚得多。贴在他家大门上的那张匿名帖就是这么说的。据帖子上说,是大夫把梅梅杀害了,把她埋在了菜园子里,怕的是镇上人通过梅梅加害于他。不过,我在结婚之前见过梅梅。那是十一年前。有一天,我做完念珠祈祷回来,梅梅走出店门,髙兴地带点揶揄的口吻对我说:“恰薇拉[1]你都快结婚了,也不跟我打个招呼。”

“是啊,”我对他说,“应该就是这么回事。”说着我拉直那根绳子,绳子的一头还留着刀子拉的新碴儿。我把长工们往下解尸体时割断的绳子又绾了个扣,把绳子一头扔过房梁,挂在了梁上。真结实,能经得住好几个像大夫那样想上吊的人。镇长用帽子不停地呼扇,屋里闷热,他又刚喝过酒,脸上红扑扑的。他抬头望着绳套,一边估量着能有多结实,一边说:“这么根细绳根本挂不住他呀。”我说:“这是吊床上的绳子,他在上面睡了好多年了。”他挪过一把椅子,把帽子交给我,试着把头往绳套里伸了伸,脸挣得通红。然后,他站在椅子上,眼睛睨着悬在空中的绳子,对我说:“不可能。这绳套还够不着我脖子哪,套不进去啊。”我明白了,他是成心胡搅蛮缠,设置障碍,阻挠给大夫举办葬礼。

我脸对脸地瞧着他,打量着他。我说:“您没有注意到他至少比您高一头吗?”他扭过头去瞧了瞧棺材,说道:“不管怎么样吧,说他是用这根绳子上吊的,我没有把握。”

我心里有数,事实就是如此。其实他心里也明白,就是故意耽搁时间,怕给自己找麻烦。他漫无目的地踱来踱去。我看出来了,他心里发虚。他担心的是两件互相矛盾的事:拦着不让下葬,固然不好;吩咐举办安葬仪式,怕也不行。他走到棺材跟前,一转身,冲着我说:“除非我亲眼看见他吊在那儿,否则我很难相信。”

我一气之下真想下个命令,叫长工们打开棺材,把悬梁自尽的人再吊起来,就像刚才那样。但是,我女儿恐怕承受不了,我外孙也是,她本就不该把他带来的。尽管这样对待死者,凌辱一具不能自卫的肉体,搅扰一个刚刚在棺材里安息的人,于我倒是无所谓的。挪动一具宁静地躺在棺材里尽情歇息的尸体,并不违反我的处世原则。我满可以把死者重新吊起来,只为了看看那家伙究竟能有多得寸进尺。但是,不能这样做。我对他说:“您放心,我是不会下这种命令的。如果愿意,您可以自己动手把他吊起来。出了什么事,由您负责。请记住,我们可不知道他死了多久了。”

他没有动,还是站在棺材旁边,两眼望着我,接着扫视了一下伊莎贝尔和孩子,然后又瞅着棺材。忽然,他脸向下一沉,咄咄逼人地说:“您心里该明白,会出什么事。”我很清楚,他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人。我说:“那是自然。我这个人就是敢作敢当。”他两手交叉,满头大汗地朝我走过来,想用某套精心设计的滑稽动作把我给镇住。他说:“请问,您是怎么知道这个人昨天晚上上吊的呢?”

我等他走到跟前,一动也不动地瞄着他,直到他呼哧呼哧喷出的热气扑打到我脸上。他站住脚步,还是交叉着两手,一只手在腋后晃动着帽子。这时候,我对他说:“如果您是代表官方向我问这个问题,我很乐意回答。”他还是站在我面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听见我的话,他既不吃惊,也不慌张。他说:“当然了,上校。我是代表官方向您提问。”

我准备详详细细地把这件事讲一讲。我相信不管他要兜多少圈子,只要我态度坚定又耐心冷静,他最后总得让步。我说:“是他们几个把尸体解下来的,我总不能老让他挂在那儿,等您决定好什么时候来。两个钟头以前,我就去请您。总共才隔着两条街,您可是整整走了两个钟头。”

他还是纹丝不动。我拄着手杖,站在他面前,身体略向前倾。我讲道:“再说,他还是我的朋友。”没等我说完,他就撇着嘴笑了笑,还是原来那个姿势,把一股酸臭气喷在我的脸上。他说:“这算得上世上最省事的解释了,是不是?”他突然把脸一绷,说:“照这么说,您早就知道他要上吊喽?”

我知道他是在故意找麻烦。于是我耐心、口气缓和地说:“我再重复一遍,我刚一知道他上吊的消息,就立刻赶到您的住所,这是两个钟头以前的事了。”他连忙说:“我正在吃午饭。”似乎我这句话不是在说明事实,而是在向他提问。我说:“我知道。我想恐怕您连午觉都睡过了吧。”

这么一来,他没话说了,向后退了一步,朝坐在旁边的伊莎贝尔睃了一眼,又看了看那几个长工,最后目光落在我身上。他的表情不大一样了,好像琢磨了一会儿,终于打定了主意。他转身朝警察走去,嘀咕了几句。警察做了个手势,出去了。

随后,他朝我走过来,拉住我的胳臂说:“我想跟您到隔壁房间谈一谈,上校。”他的口气完全变了,声音里透着紧张慌乱。我朝隔壁房间走去,他用手轻轻架着我的胳臂。哦,我竟然知道他要跟我说些什么。

这间屋子和那间不同,又宽绰又凉快。庭院里的阳光照得屋里亮堂堂的。他的眼神惊惶不安,笑得颇不自然。只听他说:“这件事只能这么办了……”没容他说完,我就抢着问:“要多少?”一听这句话,他又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梅梅端来一盘甜点心和两个小咸面包,这还是她从我妈妈那里学来的。时钟敲过九点。在店铺后面,梅梅坐在我对面,味同嚼蜡地吃着,毫无食欲,仿佛甜点心和小面包只是用来留客。我是这么理解的,于是就任凭她尽情回忆。缅怀过去,梅梅流露出无限的眷恋和惆怅之情。在柜台上那盏昏暗的油灯下,她比戴着帽子、穿着高跟鞋走进教堂的那天显得憔悴多了,苍老多了。很明显,那天晚上梅梅特别怀念当年的生活,似乎这些年来她的年龄一直静止不动,时间也根本没有流逝,直到那天晚上回首往事,时间才又流动起来,她也才开始经历姗姗来迟的衰老。

梅梅直着腰坐在那里,神色凄然。她谈起上世纪末大战以前我们家绚丽多彩的田园生活。她回忆起我妈妈。就是我从教堂回来,她和我开玩笑(她用带点揶揄的口吻对我说:“恰薇拉,你都快结婚了,也不跟我打个招呼。”)的那天晚上,她回忆起我妈妈的。而我在那段日子里也特别想念妈妈,正尽力回忆她的模样。“她跟你长得一模一样。”梅梅说。而我真的相信她。我坐在梅梅对面,听她说话的口气,有时挺有把握,有时又含含糊糊,似乎在她的回忆中有许多是不可信的传闻。不过,她是出于一片好心,她甚至相信时光的流逝已经把传闻变成了遥远的、难以忘怀的真人真事。她说,战争期间我父母背井离乡,逃亡在外,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马孔多落下脚来。为逃避兵祸,他们到处寻找一个又兴旺又静谧的安身之处,听人家说这一带有钱可赚,就找到这里。那时候,这儿还是个正在形成的村落,只有几户逃难的人家。他们竭力保留传统的生活方式,恪守宗教习俗,努力饲养牲口。对我父母来说,马孔多是应许之地,是和平之乡,是金羊毛[2]。他们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就动手重建家园,没过几年,就盖起了一所乡村宅院,有三个马厩和两间客房。梅梅不厌其详地追忆这些细节,谈到各种荒诞不经的事情,恨不得让它们都重演一遍。这当然是办不到的,为此她很伤心。她说:“一路上,倒也没遭什么罪,从没缺吃少喝。”就连那几头牲口也在蚊帐里睡觉。这倒不是因为爸爸是个疯子,或是有钱没处花,而是因为妈妈是个大慈大悲的人,特别讲究人道。她认为,在上帝看来,保护人不受蚊虫袭击和保护牲口不受蚊虫袭击,同样都是天大的好事。不管走到哪儿,我父母总是带着一大堆稀奇古怪、碍手碍脚的东西。箱子里装着祖辈的衣服,这些老人早在我父母出生以前就去世了,他们的尸骨即使掘地几十米也未见得能找到。盒子里的炊具则早就没人用了,是我父母(他们是表兄妹)的远房亲戚传下来的。甚至还有一个装满圣像的箱子。每到一处,他们就用这些圣像搭起一座家用的神坛。全家简直就是一个古怪的戏班子,有几匹马,几只母鸡,还有四个在我们家长大的瓜希拉长工(他们都是梅梅的伙伴)。他们跟着爸爸到处流浪,仿佛马戏团里的驯兽。

梅梅回忆往事,不胜凄怆。看起来,她似乎把时光的流逝看成是个人的损失。她那被回忆揉碎的心灵在想:倘若时光静止不动,她岂不是还在路上游逛吗?长途跋涉对我父母来说固然是一次惩罚,但对孩子们来说,却像过节一样。有些场面还颇为罕见呢,比如睡在蚊帐里的牲口。

她说:打那以后,事事就都不遂心了。上世纪末,疲惫不堪的一家人来到刚刚出现的荒村——马孔多,对刚刚遭到战争破坏的往昔美好生活还恋恋不舍。梅梅想起了刚到这儿时我妈妈的情况。她偏着身子骑在一头骡子上,挺着个大肚子,面色焦黄,像得了疟疾似的,两只脚肿得沾不了地。我爸爸心里恐怕也不太满意,可他还是不顾风险浪恶,预备要在这儿扎下根来,等着妈妈临盆。在跋涉途中,孩子在妈妈腹内逐渐长大。然而越是临近分娩,死神离妈妈也越近。

灯光照出梅梅的侧影。她那印第安人特有的粗犷神情,像马鬃或马尾一样浓密平直的头发,让她看上去就像一尊正襟危坐的神像。坐在店铺后面这间热气腾腾的小屋子里,她的面色发青,好似幽灵,说起话来,恰如神在讲述自己如何饱经人间沧桑。我过去从没有和她接近过。可是这天晚上,她突然如此诚挚地向我表露出亲切的感情,我感到一种比血缘关系更牢固的东西把我们连在一起了。

梅梅的话刚一停,我忽然听见屋里——就是我和孩子、爸爸现在待的这间屋里——有人咳嗽,是一种干咳声,十分短促。我又听见他清清嗓子,在床上翻了个身。没错,就是他的声音。梅梅暂时不说话了,一片愁云悄悄地遮住了她脸上的光彩。我早已把他忘掉了。在这儿待了这么大的工夫(大概已经十点了吧),我一直觉得只有梅梅和我两个人在屋里。过了一会儿,屋里的紧张气氛缓和了。我手里端着盛甜点心和面包的盘子,一口没吃,胳臂都端酸了。我朝前倾了倾,说:“他醒着哪。”而她不动声色、冷冰冰、完全无动于衷地说:“他每天都睁着眼,一直到大天亮。”我明白了,为什么梅梅想起我们家先前的生活,显得那么留恋。如今,生活起了变化,日子好过多了,马孔多变成了喧闹的集镇。钱多得花不了,每逢周六晚上,人们都可以在镇上大肆挥霍一气。然而,梅梅对美好的昔日还是感到恋恋不舍。外面在大肆挥霍金钱,而在店铺后面,梅梅依然过着枯燥乏味、不为人知的生活,白天守着柜台,晚上和这么个脓包男人一起过夜。不到天亮他不睡觉,成天在家里转来转去,一双淫荡的狗眼睛——这双眼睛我永远也忘不了——总是贪婪地盯在她身上。一想到梅梅和这么个男人一块过日子,我真感到难过。我还记得那天夜里,他拒绝给梅梅看病。他是个铁石心肠的畜生,什么痛苦啊、欢乐啊,一概不懂,整天在家里遛过来遛过去。头脑最正常的人也会让他给逼疯的。

我的声音平静下来了。既然他在家里,没有睡着,听见我们在店后叙家常,也许又要瞪起那双贪婪的狗眼了,我想还是换个话题吧。

“小买卖做得怎么样?”我问。

梅梅笑了笑。这是凄凉的惨笑,看起来倒不是因为现在情绪不佳,而像是她把这种惨笑收藏在抽屉里,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就拿出来。她笑得很笨,似乎平时难得一笑,连怎么正常笑也忘得一干二净了。“就那样。”说着,她莫名其妙地摇了摇头,随即又沉默了,真教人捉摸不透。我想我该走了,把盘子递给梅梅,里面的东西一点没动,也没向她解释什么。只见她站起身来,把盘子撂在柜台上。从柜台那儿她瞧了我一眼,又重复了一句:“你和她长得一模一样。”刚才我坐在背灯影的地方,灯光从背后照过来,脸模糊不清。梅梅在谈话的时候,准是没看清楚。现在她站起来,把盘子放到柜台上,隔着灯刚好看见我的正脸,所以她才说:“你和她长得一模一样。”她走过来,又坐下了。

她又追忆起妈妈刚到马孔多的那几天。妈妈一下骡子,就坐到一把摇椅上,一连三个月没动窝儿,饭也懒得吃,有时候接过午饭,手托着盘子直到后半晌。她的身体僵直,坐在摇椅上从不摇动,两脚放在另一把椅子上。她感到死亡正从脚底板朝上蔓延。就这样,她一直等到有人来,从她手里拿走盘子。分娩的那天到了,临产的阵痛使她陡然振作起来。她自己站起身,然后由别人搀着她走完从走廊到卧室这二十步路。九个月来,她默默忍受着死亡的逼近,如今更加痛苦不堪。从摇椅到床边的这段路途,她经受了几个月长途跋涉中没有经过的痛苦、折磨和刑罚。但是,在了却一生中最后一个心愿前,她终于去到了应该去的地方。

梅梅说,妈妈一死,爸爸完全绝望了。后来据爸爸自己说,家里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他想:“男人身边没有妻室,谁都不会认为你是正派的。”他在一本书上读到过,亲人去世了,应该种上一株茉莉,这样就能夜夜想起她。于是,他在庭院靠墙根的地方种了一株茉莉。一年以后,他续了弦,和我的继母阿黛莱达结婚了。

有几次,我觉得梅梅说着说着就要掉眼泪了,可最后,她还是忍住了。她原本是幸福的,可她自愿放弃了幸福的生活。今天能稍偿所失,也算心满意足。她又笑了笑,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脸上露出温柔的表情。她身子朝前一倾,似乎已经在心中理清了这笔痛苦的孽债,并且发现在美好的回忆中,总还是得大于失吧。她又笑了,脸上又现出原来那种宽厚、调皮的亲切劲儿。她说,还有一件事是五年以后发生的。那天,她走进饭厅,爸爸正在吃午饭。她对爸爸说:“上校,上校,办公室里有个外乡人要见您。”

[1]伊莎贝尔的昵称。

[2]希腊神话中一只会飞的公羊克律索马罗斯身上的毛。金羊毛不仅象征着财富,更象征着对幸福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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