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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看榜上那些热门书,再看看自己的文字,都觉得自己写的还行。然后再看看自己的追读,那真是君未成名我未嫁,想来俱是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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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故居的这一趟无功而返,不仅没能找到王五,甚至连当年王五的那把刀都没看到。
按照王五爷孙子的说法,自己的父辈当年从后海附近找回了爷爷的那把刀,原本珍藏在家中。
可大炼钢铁那会儿,一百多斤的大刀连同谭先生那把宝剑都进了炼钢炉,早就化作了一滩铁水。
从王五家出来,天色已暗。长庚星现于西方,长街华灯早上,又是一个清冷无比的秋天晚上。
巷口路灯下,一个白花花的身影站在高处,声嘶力竭的说着什么,周围一帮老少爷们正嘻嘻哈哈看得高兴。
“哎,这不是那个神经病的骷髅精么”
半夏眼睛尖,一眼就认出那个站在高处的骨头架子是熟人“一病就喜欢扮演帝王,他叫什么来着?”
“疯骨!”方弃想起了这个家伙的名字,想当初他和半夏还在他身上用过电击疗法。
通电之前他还说自己是唐宪宗,通完了电他就改口说自己是个半导体,非要拉着他们两个听一段1o3.9兆赫的调频音乐广播。
方弃分开人群挤了进去,只见疯骨站在半米多高的垃圾堆上。身体微微前倾,对着一帮吃完晚饭出来消化食儿的妖精鬼怪正挥斥方遒.
两只雪纳瑞盯着他那一身骨头激动的直抽抽,一个劲儿的往上扑。一旁牵着狗遛弯的老太太死命拉都拉不住。
“您老这一回是哪位圣明天子啊?”方弃凑上去笑嘻嘻的问道。
“休得胡言”疯骨怒道
“周天子尚坐明堂,寡人又怎敢妄称天子。寡人乃是燕昭王是也,你见了本王,为何不跪”
周围的观众一片哄笑,方弃皱着眉头,用脚扒拉开一个从垃圾堆上滚下来烂菜花,又往前凑了两步。
“不是草民不想跪,实在是我的裤子有点脏,我怕弄脏了您的金銮殿”
方弃嬉皮笑脸的又往前凑了一步。“我说大王您这是正忙什么呢?”
听到方弃管他叫大王,疯骨微微点头.
“你这厮倒也还算恭敬,寡人站在这黄金台之上,自然是正在招贤纳士”
“我看你虽然其貌不扬,形容猥琐,却也并非不堪造就。不如来为我赴汤蹈火、肝脑涂地如何?待你立下擎天之功,我保证不拿毒酒害你就是?”
方弃心说我有病啊,脸上还要装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大王知遇之恩,草民没齿难忘!只是不知草民为大王效力,每月可得薪俸几何?”
说道薪俸,疯骨那雪白的骨头架子上居然也泛起了一丝羞赧的红色。
“这个么……,哎!我一时不慎,被李奥尼达和薛西斯这两个贱人合伙偷袭。温泉关一场大战惨败而归,可怜我大燕国万乘之国如今却只剩下了我脚下这尺寸之地……”
方弃心说好嘛,能让波斯人和斯巴达人这一对死敌合起伙儿来打你,这人缘儿得差到什么程度。
只听得疯骨继续说道“然寡人向来识英雄重英雄,当年一具马骨我尚且愿意以五百金购买,何况壮士你……”
他停了一下,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方弃半天,用一种极端不确定的口气说道
“壮士你怎么也值个五六十金吧?”
方弃那个气啊,他又往前一步“我愿效忠大王,不知大王以何物赐我”
疯骨顿时郑重起来,他左手端出一碗康师傅,右手拿出一双鞋,肃容道
“我当解衣衣之、推食食之,爱卿万勿推辞!”
方弃眼泪都快下来啦,那碗康师傅明显是别人吃完了扔在垃圾堆上的,残余的半碗汤里还泡着一截双汇火腿肠的塑料包装。
至于那双破球鞋,敢不敢拿一双不都是左脚的出来?这剩下两只右脚鞋又打算去坑害那位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