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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把烟斗拿开了一会儿。我刚刚才决定,我应该再靠得近点儿,把手伸向它,也就是他的烟斗,因为这东西好歹是个热源,这辆汽车那个所谓的“加热器”太不顶用了。“不会是氧气罐,”理查闷闷不乐地说,“还记得吗,芬奇会直接把那些东西从苏黎世送到我们的船上装船。”

天黑了。我们的晚餐是冷冻三明治,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冷冻食品,里面有很多冰碴哩,放三明治的食盒此时大部分地方都有积雪,而一保温瓶热汤早在十个小时之前我们到达伦敦西北部郊区的某个地方时就已经凉透了。

雪还在不停地下。沃克斯豪尔汽车微弱的前大灯射出的灯光也就和两根摇曳蜡烛的光差不多。这倒无所谓,反正也没有别人傻到在这样的晚上上街。没准儿让-克洛德一心盼望的满月在我们开车的时候早就升起来了。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落雪打着旋儿,这个世界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让-克洛德顶着风雪坚定地向前开着,一边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白茫茫的黑暗,一边眨眼,把落在眼睛上面未融化的雪花抖落。

“我们这是去斯诺登峰。”理查说。一阵狂风刮起,摇晃的车身两侧、车顶和窗格都漏风,他的烟斗灭了。

“不。”让-克洛德严肃地说。我最后一次看到他笑还是在刚过了伯明翰的时候。

那天夜里,我们并没有到达他的那个目的地。首先,一路上都很好使的两个轮胎被刺破了,这下子我们就更到不了目的地了。很幸运,迪克・萨默斯是个很有远见的人,他把两个完好的备胎绑到了这辆沃克斯豪尔汽车的左后脚踏板上(因此我只能从右侧上下后座)。不幸的是,我们终于发现,顶着呼啸的暴风雪更换备胎所需的千斤顶和其他工具肯定都被放在这辆巨大的沃克斯豪尔汽车里的一个小行李箱中了。关键是这个行李箱被锁住了。更关键的是汽车点火钥匙居然无法将之打开。而我们的车坏在了路中央,如果恰巧有一辆卡车或其他汽车快速从雪花纷飞的黑暗中驶来,那我们几个的末日就到了。(我们甚至连个手电筒都没有,或者按照理查的叫法,称之为“torch”[29],连蜡烛都没有,更别提照明火把了,所以压根儿就别想把这些东西摆在路上警示其他车辆。)

那天夜里,我们几个骂骂咧咧,就像是编制了一张非常厚的脏话毯子,而我肯定这张毯子至今飘荡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边界附近的某个地方,久久无法散去。

最后,我们中有一个人想到,或许这个行李箱只是被冻住了,而不是锁住了,所以只要使劲儿敲击那个依靠合页连接的箱盖即可。结果,并没有费多大力气,那个小小的金属片就一下子翻了上来,只见里面有千斤顶,轮胎撬棒等物,而这些工具看上去像是适用于比这辆庞大笨重的沃克斯豪尔汽车小上好几圈的汽车。

这倒无所谓。反正我们只用了九十分钟就把轮胎换好了。

那天晚上,我们到了一个叫作瑟里吉卓迪恩的地方,在那里的一个小旅馆过夜,那里房费特别高,而且不是很干净。我们到得太晚了,他们之前供应的温热食物都已经没有了,店主也没有打开厨房,让我们去找点儿吃的。公共房间里有一个壁炉,尽管店主回房睡觉时走上前来,仿佛是想告诉我们,不要再往火里添煤了,可一看到我们三个人愤怒的目光,他便灰溜溜地没敢走过来。

我们一直在这团小火边待到半夜,希望能够暖和过来。随后我们拖着脚步去了客房,房间很小,充斥着一股怪味儿,而且几乎和沃克斯豪尔汽车一样冷。因为J.C.告诉我们,周六晚上我们得在外面露营,所以我们带来了最好的羽绒睡袋,可这个窄巴巴的房间太冷了,那股子气味儿难闻得要命。凌晨3点左右,我只好多穿上几层外套,步履艰难地走了回去,看看能不能再把炉火点燃。

无此必要。因为让-克洛德和理查已经在我之前到了那里了,点燃了一小堆闪闪发亮的煤火,他们俩歪歪扭扭地躺在两张安乐椅上,四肢跨在上面,正打着呼噜。房间里还有一张老式安乐椅。我把椅子拖过来,尖锐的声音并没有吵醒我的两位登山搭档,然后我将之摆放在距离那一小堆炉火最近的地方,拉过羽绒睡袋,像是盖被子似的盖在身上。然后沉沉睡去,一直到清晨6点,客栈主人把我们从我们愉快的安乐窝中唤醒。

1925年1月25日周日,这一天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日子之一,尽管我只有二十二岁,年纪很小,大部分人生还在前面等着我。然而,说句实话,在这之后近七十年的时光里,在和别人分享我那些“最美好的日子”时,从不曾如同那天一样,能感受到像我和我的朋友兼绳索上的弟兄让-克洛德・克莱罗克斯和理查・戴维斯・迪肯在一起时的美妙感觉,而且,在随后的几个月里,我们一起经历了更多这样的日子与时刻。

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可这天天空碧蓝,阳光明媚。在我印象中,或许这是我待在英国期间阳光最灿烂的日子了,或许还有我们去探访布罗姆利夫人的那个夏日,那一天的天气也非常好。天气依旧天寒地冻的,起码有零下十度,所以雪没有融化,可这辆巨型沃克斯豪尔汽车有强力发动机和巨大、怪异且布满疙瘩的轮胎,这车在雪地上开倒也十分适得其所。那天早晨,即便是在威尔士的省道上,路上一辆车都没有,我们还是把车开到了每小时30英里,这速度既舒适又安全。

开了几英里后,我们都意识到,我们不能忍受再一次像待在坟墓一样待在这辆沃克斯豪尔汽车里了。于是我们把车停在路中间,公路上空荡荡,覆盖着白雪,令人目眩。我们身后的两道车痕如同这个白茫茫半球形世界里的两道黑色铁轨,在最近一条小路的那一边消失不见。我们把顶棚拆开,把乒乓响的窗户,帆布侧罩以及其余的东西都放在车子底板上,挨着我身边J.C.那几个巨大的袋子。

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五层羊毛衣服,然后穿上羽绒气球织物大衣,之前我们把这衣服装在旅行箱里,从苏黎世芬奇那里带了回来,另外又穿了从巴宝莉商号买来的沙尔克顿夹克。我和让-克洛德还把飞行皮头盔(没准儿是摩托车头盔)和面罩戴上,最后还戴了用克罗克斯眼镜玻璃制成的防眩光护目镜。

我至今依然希望那一天能有人在这里,在我们几个人路过杳无人烟的斯诺登峰地区时给我们拍张照片。我们看上去肯定很像威尔斯先生笔下那些火星入侵者。

可事实证明,我们的目的地,也就是让-克洛德的秘密目的地,并非冬季常有人攀爬的斯诺登峰或者乔治・马洛里登过的彭亚山口板岩,去年秋天,我们几个登上了这座岩山。我们在那年一月的一个周日上午10点左右到达了目的地,即伊德沃尔湖及其附近的冰碛石,冰擦岩(让-克洛德说的是法语,不过因为去年一年我爬了很多座阿尔卑斯山脉的高山,所以我对这种岩石并不陌生),有闪光条痕的崖边,遍布冰碛石和碎石的荒芜斜坡,漂砾(是一些砾石,被很久以前的冰河带到这里,停留在布满岩石的平原之上,仿佛是巨人在比赛时投掷的石头,后来被巨人们忘在了这里),以及我们周围随处可见的垂直山壁、板岩和斜坡上裸露在外的深层岩体。这座湖现在已经冻上了,周围是直上直下的坚硬岩山。我们从车里出来,在雪地之中活动双腿,这时候J.C.伸手指着格莱德尔法沃尔和嘉恩两座山的高峰。我和让-克洛德都穿着蜡棉绑腿,以保持长筒袜干燥。理查也穿了一条提灯裤,带着老式绑腿,不过这是用最好的羊绒制成的,他看上去像极了1921年、1922年和1924年珠峰探险队照片中那些一副挑剔样子的英国登山者。而且,理查那件气球织物外套的扣子没系,里面的卡其色羊毛衬衫露了出来,再加上那件卡其色提灯裤,他看上去真像个军人,而他在一战期间就是一名上尉。

看到理查这样一身打扮,穿着棕色和卡其色的衣服,带着厚绑腿,一种不安的感觉不禁在我心中升起。他从那辆大车里出来,伸展四肢,伸着脖子回头看周围的山峰和冰瀑。然后从那件又老又旧的羊毛外套口袋里拿出烟斗,将之点燃。如果这身衣服会让他想起战争期间那些痛苦的回忆,他自然不会表现出来。我还记得,寒风中他的烟草的味道很像一剂强效药。

我很担心我们还得再步行两个小时才能到达我们登山的地方,就像到马洛里登过的那座该死的管状岩架去的时候一样,可让-克洛德直接把巨大的沃克斯豪尔汽车停在了距离他真正的目的地只有一百来码远的地方。

他要的是夏季的瀑布、如今的冰瀑;他要的是200英尺高的冰封岩壁和岩壁尽头令人望而却步的结冰突出板岩。他找到了他要找的地方。伊德沃尔湖大部分水域都已结冰,此处是湖的远端,上方便是伊德沃尔山谷的悬崖,整个山谷都是冰冻的瀑布和壮观的冰川。我们用力把那些沉重的袋子拖到其中一座最大、最陡峭、顶部最为突出的垂直冰川脚下,他猛地把他的东西扔到雪地里,然后向我们挥挥手,示意我们也这样做。然后他说了一些话,而阿尔卑斯山和喜马拉雅山的攀登方式都将因为他的这番话彻底地改变。

“首先,你们必须换上法格商号给我们做的新靴子。”让-克洛德说。他从其中一个沉重的帆布包里拿出两双硬挺的靴子。J.C.自己那双已经穿在了脚上。

我和理查嘟囔着发牢骚,却还是找了独立的砾石,坐在上面脱下我们那双很舒服且已逐渐合脚的新登山靴,然后用力拉上这双硬挺到了极点的靴子。在伦敦的时候,我们曾经穿着这种新靴子练着走了走,非常不舒服。(拉普兰德靴子最舒服,这种高帮靴带有绒毛,由毛毡和皮革制成,像是穿着那种及膝高、特别暖和的印第安莫卡辛鞋在走路一样。很不幸,在长达350英里前往珠峰的徒步行进过程中,一路上遍布岩石和砾石,往往还得背负着沉重的背包,如果我们一直穿着这种带有绒毛的靴子,我们的脚底肯定会受到严重的瘀伤。不过这种靴子是在营地里活动时的最佳选择。)

我和理查穿着这种包裹住整个小腿的“硬靴”笨拙地走了几步,先是皱着眉头看了看彼此,然后瞪眼看着让-克洛德。这种蠢笨的靴子压根儿一点儿灵活性都没有。这靴子永远不会有合脚的一天,绝不可能成为穿着舒服的远足靴或登山靴。

让-克洛德似乎一点儿也没有被我们愤怒的目光吓倒。他正忙着像变戏法似的,把很多金属制品和金属与木头混合制品从他那三个袋子里拿出来。“这些是什么?”让-克洛德举着两个旧冰爪问我们,我见过他用过很多次这东西。

“冰爪?”我说,讨厌这两个字结尾处我的声音里那小学生似的升调。“冰爪。”我更加坚定地又说了一遍。

“干什么用的?”他继续一本正经地说,声音中只夹杂着轻微的法国口音。

“攀越冰川,”我越发坚定地说,“有时候还可以攀爬雪坡,如果不是很陡的雪坡的话。”

“每个有多少爪尖?”

“爪尖?”我傻兮兮地问。

“就是底上的尖刺。”理查说。他又在翻找他那个该死的烟斗了。我们前面的冰川下端悬垂着很多4英尺长的冰锥,我真想用其中一个给他来一下。

“十个爪尖。”我说。我只好想象着我放在家里的冰爪,然后在心里数了数它有多少个爪。笨蛋。自打我十几岁时就开始用这东西了。“十个。”

“为什么爬山时我们不能更多地使用这种冰爪?”让-克洛德问,“为什么我们不用它来攀登珠峰?”他那轻柔天真的声音在我听来十分靠不住。这里面肯定有陷阱。我瞧了瞧理查,可他突然间只顾着点燃他的烟斗。

“因为这该死的东西并不适合攀登岩石。”我终于开口说。我真不耐烦再扮演这种缺心眼小学生似的角色了。

“在珠峰之上,我们脚下踩的都是石头吗?”

我着实地叹了口气。“不是,让-克洛德,在珠峰之上,脚下所踩的并非都是岩石,却也足够多了。在偶尔出现的雪地上,我们可以使用冰爪,如果那些地方不是特别陡峭的话。不过钉靴效果更好,抓地力更强,附着摩擦力更大。根据登山俱乐部的报告和1924年珠峰探险队高山登山者的口述,珠峰北壁、东北山脊和东部山脊由主要向下倾斜的板岩组成,就和陡峭房顶上的石板瓦一样。而且是非常陡峭的屋顶。”

“这么说在那里使用冰爪欠妥了?”

我的一位预备学校几何老师时常用这副调调引导课堂指导和讨论。我也很讨厌他。

“非常欠妥,”我说,“那就像是穿着钢制高跷走路一样。”要想解释清楚还真不容易。

让-克洛德缓缓地点了点头,仿佛终于对攀登喜马拉雅山脉和阿尔卑斯山脉的高山有了基本了解。“那诺顿的峡谷呢?”

所谓“诺顿的峡谷”,就是现在的登山者对从珠峰北壁中央垂直向上延伸到顶峰三角岩的一道巨大沟壑的叫法,沟壑中尽是板岩和冰雪。一年前,爱德华・诺顿和霍华德・萨默维尔开拓了一条从东部山脊通往北壁的路线,这条路线在所谓的黄色岩石带之上,高28,000多英尺。诺顿领头,而且他们俩并没有用绳索拴系在一起。萨默维尔感觉身体很不舒服,远远落在后面,而诺顿已经到达了那道巨大的垂直峡谷,想要试着爬上去。可那里的雪几乎及腰深。而在雪不那么深的地方,向下倾斜的板岩上都覆盖着一层冰。诺顿这才意识到,他所处的位置堪称极端危险,放眼望去,只见打滑的脚下就是绒布冰川,落差足有8000多英尺,他迫不得已,只能结束了登顶尝试,非常缓慢地下山去找萨默维尔,并且用颤抖的声音问他们是否可以一条绳子相互系在一起。(在登山时,特别是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这种勇敢尝试之后突然丧失勇气的情况可谓司空见惯,甚至是在阿尔卑斯山脉,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仿佛大脑突然之间恍然大悟,迸发了求生本能,即便是最勇敢的登山者,他们的肾上腺素和雄心抱负最后也都被压制了下去。在真正危险境地中,如果未加提防这种“勇气丧失”的情况,那么登山者往往都没能活着从登山探险中归来,乔治・马洛里就是一个例子。)

诺顿为攀登那道峡谷所作的努力是一次令人震惊的尝试。他创造了一个新的海拔攀高纪录,即28,126英尺,而唯一能够打破这一纪录的,或许只有马洛里和欧文沿狂风大作的东北山脊所做的最后一次登顶尝试,他们也因此命丧黄泉。

不过大多数自称攀登过珠峰的人都断言说诺顿的峡谷是无法攀越之地:太过陡峭,太多松软的雪,太多地方需要垂直攀爬。而且,在那样一个又高又冷的地方,好几个小时内付出了极端的努力,可只要脚底一滑,便会导致严重后果。

“为什么不使用冰爪攀爬诺顿的峡谷?”让-克洛德问,“又或者用冰爪攀爬27,000英尺以上的东部山脊和东北山脊的陡峭雪坡,那里只有马洛里和欧文上去过。”

听到最后半句话,我不禁浑身发冷。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当时我已经脱掉了芬奇的气球外套,恰巧一阵冷风从伊德沃尔山谷上方、从伊德沃尔湖对面吹过来,我才会感觉冷。

“在陡峭如诺顿的峡谷这样的雪地之上,冰爪根本不管用,”我暴躁地说,“甚至在他们27,300英尺左右的高山营地下方那片高山山脊雪地上也不能用。”

“为什么不能?”让-克洛德问,带着法国人的自命不凡,听了让人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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