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睛白额乖乖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皇宫——

“陛下。”有太监步了进来, 对正刚刚结束午膳的皇帝禀告道:“定襄公主门外求见。”

皇帝闻言心里有些惊讶,嘀咕着:她怎么来了。

“宣她进来。”

片刻之后,定襄公主果然走了进来, 但见今日的她依然是一身隆重而华美的礼服,但正所谓红养人,贵养气。失去了以前尊贵地位和无上权势的定襄, 即便依然是公主的身份,但看着却再没有当初那种张扬肆意, 挥斥方遒之感。

“叩见陛下。”定襄公主行了一礼。

皇帝见状胖胖的脸上立刻就露出了和气的笑容, 他温声说道:“公主今日怎地有空进宫, 快快请起。”

定襄站起身来,然后她颇为勉强的对着皇帝笑了笑。

皇帝看后,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说了句:公主要节哀,莫要伤心过度坏了身子。

十分不幸的,定襄公主唯一的女儿,在两个月突然因急症去世了。

“多谢陛下体恤。”定襄公主垂着眸子, 轻声说道:“今日进宫, 是有件奇珍, 想要献予陛下。”

这好端端的怎么想起给我送礼了???

皇帝心中奇怪, 但却也愿意看看定襄口中所谓的奇珍是什么。

事实上, 那件宝物也的确没有让他失望。

“这东西难道就是……”

“不错。此乃千年难得一见的随珠”。

随珠也称夜明珠。

是一种古书中有记载但现实中却及其少见的一种奇珍, 即便是大业立朝百年也不过得过一二粒之数, 然而那些也肯定不能与眼前这颗相比, 无论体积还是色泽都是如此。

“好大。”皇帝胖胖的脸上全都是惊喜之色。

大且圆。

一看就非常非常的值钱。

“公主真的要将此物献于朕吗?”收回自己堪称“贪婪”的视线,皇帝看着定襄笑问道:“这样贵重的礼物,朕还真是有点不敢收啊!”

“整个天下都是陛下您的, 区区一颗夜明珠又算的了什么。”

再有数月就是皇后生辰,朕正愁找不到合适的礼物呢,如今却是送上门来了。

这样一想的皇帝陛下心里一下子就高兴了起来。

于是他大大方方的笑纳了这份厚礼,然后非常知情识趣的询问定襄想要什么恩典。

果然,定襄提出了想要随驾避暑行宫的请求。

这一次,新的行宫落成本来就要去很多人,前朝的,后宫的,文武大臣,皇亲国戚,就这么说吧,凡是皇帝看重的与之亲近的都上了此次的随行名单。

所以再多一个定襄也算不了什么。

果不其然,皇帝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定襄公主点点头,看起来颇为满意的离开了。

盼啊盼,盼啊盼的……终于,在六月下旬,此次大业避暑游团建活动正式开始了啦……

那一天,李纯意和孩子们都起了个大早,此次郎府一共出动了八辆马车,所以你完全能够想象的到,一家八.九辆马车,这么多家算下来,到底会有多少辆马车。就这么说吧,李纯意明明是清晨的时候上的马车,可直等到了中午,她也没晃悠出京城的大门去。

“这也太慢啦。”李纯意叹了一口气,然后对着丈夫抱怨道:“照这样下去,猴年马月的才能到行宫啊!”

“你急什么。”郎世轩看着妻子一副心浮气躁的样子,不禁莞尔道:“总会到的。”

李纯意闻言又是一顿唉声叹气,最后她在马车上呆的实在无聊留下一句我找我姐说话去后,就果断的把男人扔下跑路了。

朗世轩:“………”

虽然一路上,慢吞吞的活像是蜗牛在爬,但所幸在整整九日之后,他们还是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宜和园】。宜和园也就是这座避暑行宫的名称啦……是皇帝姐夫亲自取的名字,蛮好听的样子。

作为皇后娘娘唯一的妹妹,本朝第二有名气的女人,李纯意一家直接被安排住进了【宜和园】里最大也是最豪华的一处殿宇中,但见这里被水榭莲花围绕,人站在高高的阁楼上纵目而眺能够清楚的看到周围那些绝美的风景。

而且最最关键的是:这里真的好凉爽啊!!!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仙道医王

仙道医王

弄潮
因债被沉河的6寒,生死间获得上古传承,觉醒无敌血脉,从此开启开挂人生!... 《仙道医王》
都市 连载 777万字
贩罪

贩罪

三天两觉
天才。 自闭、孤独、偏执、疯狂。 每当时代变迁,逆十字的旗帜由他祭起。 成则王侯将相,败则蛆蝇粪秽。 平乱世,麾下四方辐辏,钟灵毓秀。 隐市井,此生睥睨天下,唯有一人。
都市 完结 129万字
师徒恋中的女配

师徒恋中的女配

容晚
他是不染尘埃的洛华神尊,她是单纯无邪的凡间幼女,九重天上,他与她日夜相伴,师徒情深。 他亲自教她仙术,替她承受天劫,只为她能一朝得道,修成仙身,从此容颜永驻,他们再不分离。 他视她如珍如宝,任她在天界闹得
都市 完结 42万字
情到浓时恨入骨

情到浓时恨入骨

某腐
许明珠生来便是天之娇女,她一直以为所有命数都可扭转。比如褚升啸的爱。可是生命里有很多定数,在未曾预料的时候就已摆好了局。为他伤痕累累,家破人亡,才知道,这世上,最可悲的事情就是轻易交付了一颗真心……
都市 完结 11万字
十指有缝

十指有缝

影少三千
一场意外林萧回到了三个月前,本以为会因此拥有开挂的人生,却现,出现了两个不存在他这三个月记忆当中的人。最要命的是,他现他表哥跟女朋友吵架的原因是因为他…曾经最厌恶的人因为这次重生竟然成了他最爱的人…不,这一定不是真的!他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自己讨厌的人,而且还是男的…“我,林萧就是饿死!就算从这跳下去,也绝不跟一... 《十指有缝》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红拇指印

红拇指印

R.奥斯汀·弗里曼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霍恩比公司发生了钻石失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着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
都市 完结 1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