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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顿【24】

1980年12月12日,星期五

“披头士”约翰【25】之死要算在尼娜的账上。我觉得她的品位太差了。她将剪贴簿摊在我的红木咖啡桌上,里面的剪报按时间顺序整齐排列,全是死亡记录,赤裸裸地宣示着她的“进食”成绩。尼娜·德雷顿的笑容一如往常的灿烂,但她淡蓝色的眸子中却没有流露半点儿温暖。

“我们应该等威利来了再开始。”我说。

“当然,梅勒妮。你说得对。我犯糊涂了。规则我也知道。”尼娜站起身,开始在房间中走来走去,漫不经心地触摸家具,偶尔对着一尊陶瓷小雕像或一段刺绣轻声惊叫。房子的这部分曾经是温室,而我现在将其用作针线房。绿色植物沐浴在晨光中。白天这里温暖而舒适,但如今是冬天,晚上这里太冷,不适合长待。而且,我也不喜欢窗外沉沉的黑暗。

“我喜欢这座房子。”尼娜说,转身对我笑道,“我早就想回查尔斯顿了。我们应该每次都在这儿聚会。”

我知道,尼娜憎恶这个城市,这座房子。“威利会不满的。”我说,“你知道他喜欢炫耀他在贝弗利山上的房子,还有他的新女朋友。”

“还有男朋友。”尼娜乐呵呵地补充道。尽管尼娜的心理阴暗了许多,但她的笑却没有多大变化,同我很久以前第一次听到时一样沙哑而单纯。我当年就是被她的笑所吸引——一个孤独少女迷上了另一个少女的温暖,就像飞蛾扑火一般。但现在,这笑却只能让我背脊发凉,心生戒备。过去几十年里,已经有太多的飞蛾扑入尼娜的火焰。

“我叫人上茶。”我说。

索恩先生端上了茶,茶具用的是我最好的韦奇伍德【26】皇家瓷器。尼娜和我坐在透过窗户射入的阳光里,日影渐渐西斜,我们平静地聊着琐事——发表对经济的无知评论,谈谈对方没空读的书,对最近飞行途中遇见的下层人报以同情。如果有人从花园窥见我们,会觉得这是风韵犹存的侄女在拜访亲爱的姑妈(我可不愿别人把我们当成一对母女)。我虽说并不时髦,但至少穿着不俗。我花了大笔钱从苏格兰和法国购入羊毛裙子和丝绸衬衫。但在尼娜身边,我总觉得相形见绌。这天她穿着一条优雅的淡蓝色裙子。如果我没有认错设计师的话,那一定价值数千美元。在裙子的衬托下,她的肤色比平时更完美,蓝色的眼睛也愈发有神。她的头发同我一样花白,不过她留了长发,并用发夹将其固定在脑后,看上去别致而清爽,而在她的光芒下,我的短卷发似乎也被染成了蓝色。

没有人会认为我比尼娜年轻四岁。时光对她仁慈多了,而她也“进食”得更频繁。

她放下茶杯和托盘,又在房间里漫无目的地转起来。她很少像现在这么紧张。她在玻璃陈列柜前停下,目光扫过喜姆瓷娃娃【27】、白蜡国际象棋,最后停在一件物品上。

“天啊,梅勒妮。一把手枪!你怎么会将一把古老的手枪放在这种地方?”她讶异地说。

“这是一件传家宝,”我说,“非常昂贵。你说得对,把手枪放在这里确实不妥。但整座房子里就只有这一个可以上锁的柜子,而霍奇斯夫人经常带她的孙辈过来……”

“你是说,这把枪里有子弹?”

“当然没有。”我撒谎道,“但不能让孩子们玩这种东西……”我讪讪地说。

尼娜点了点头,并没有掩饰笑容中的傲慢与不屑。她来到南侧的窗户边眺望花园。

该死!尼娜·德雷顿显然没有认出那把手枪。

查尔斯·埃德加·拉齐蒙特死的时候,我们的恋爱关系正好维持了五个月零两天。尽管并未公开宣布,但我们是打算结婚的。那五个月可以说是时代的缩影——天真、轻浮、做作、浪漫。但浪漫在这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因为只有不成熟的人,或者不成熟的社会,才会像我们那样执迷于美好或乏味的理想。我们就像是无知又无畏的孩子,手里玩耍着上了膛的枪。

尼娜——那会儿她还是尼娜·霍金斯——有自己的男友,一个高大、笨拙、好心肠的英国人,名叫罗杰·哈里森。哈里森先生同尼娜是一年前在伦敦认识的,那时霍金斯一家刚刚开始周游欧洲列国。哈里森对尼娜一见倾心,于是一路追随。在遭到了尼娜父亲(一个无趣的女帽头饰商,总在担心别人怀疑他的社会地位)的申斥之后,哈里森返回伦敦“处理私事”。但几个月后,他又出现在了纽约,彼时尼娜父亲正要将她送回查尔斯顿的姑妈家,以结束另一段恋情。这个愚蠢的英国人顽固地追随她到了南方,但一直循规蹈矩,不敢有违礼节。

我们是两对快乐的恋人。在西莉亚表姐的六月舞会上认识尼娜之后,我们四人租船沿库珀河而上,到丹尼尔岛野餐。罗杰·哈里森总是一本正经,而查尔斯最爱插科打诨。罗杰对善意的玩笑并不反感,因为他很快也呵呵地跟着大家笑起来。

尼娜开心极了。两位绅士都关注她。尽管查尔斯一再表白他最中意的人是我,但我们都明白,尼娜·霍金斯这样的女子,无论走到哪里,都注定会成为男人献殷勤的对象。查尔斯顿的乡绅名流也注意到了我们四人的魅力。那年夏天在查尔斯顿的两个月里,任何社交活动——派对也好,远足也罢——如果没有邀请我们参加,都会被认为是不完美的。西莉亚和罗瑞恩表姐甚至哄骗她们的父母提前两个星期去缅因州度假,那样她们就能自由地同我们一起寻欢作乐。

我想不起尼娜是什么时候提议搞一场决斗的。或许是某个漫长而炎热的夜晚,尼娜到我家过夜,偷偷爬上我的床,同我窃窃私语,咯咯傻笑。听到黑人女佣从黑暗的走廊中走过,我们连忙捂上了嘴。可以说,这个主意源自不着边际的浪漫幻想。查尔斯和罗杰为了我们而决斗,这样的念头令我们浑身战栗。如今想来,这不过是某种形式的性兴奋。

如果我们没有“念控力”的话,这本来可以是很安全的。男人对我们唯命是从,渴望被我们呼来唤去,所以,当他们将我们的疯狂想象付诸实施时,我们从未想过这有何异常。那会儿还没有什么通灵学,所谓降灵会也只是装神弄鬼的游戏。一连几个星期,我们都沉溺于这隐秘的幻想之中,但我们中的一个——也可能是我们两人一起——使用了念控力,将幻想变成了现实。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进食”。

我忘了争吵爆发的原因是什么,可能是查尔斯的一个笑话被故意曲解了。我不记得查尔斯和罗杰找了谁做自己的决斗助手。但我记得那几天罗杰·哈里森流露出的伤感和困惑。决斗这种事与他的本性相悖,但他又不得不面对,所以他郁郁寡欢。我还记得那几天查尔斯的情绪起伏——时而大笑,时而暴怒,决斗前一晚还止不住地流泪,吻我。

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早上有多么美。我们骑马来到决斗场,河面笼罩着氤氲的晨雾,阳光弥散在雾中。我记得尼娜紧握着我的手,我能感到她难以抑制的激动,仿佛是贯穿我身体的电流。

那天早上的大多数场景我都忘了。或许,第一次“进食”的快感让我丧失了意识。在那个可爱的早晨,两个即将以死相搏的男人身上所散发男人气概吞没了我。我为之恐惧、兴奋、骄傲……高筒靴结结实实地踩在草地上时,我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这场决斗不是幻想,而是即将发生的事实。我听见有人在数步子。我模糊地记得手枪在我手里的感觉……也许是在查尔斯手中的感觉,我无法确定……随着一声爆响,我同他的连接被断开。我闻到了刺鼻的火药味,恢复了神志。

死的是查尔斯。我从未忘记从他胸部的小圆洞里汩汩涌出的鲜血。我跑到他身边时,他的白衬衫已经被染成了深红。他耷拉着脑袋,口水垂落在殷红的胸膛,眼睛翻白,如同嵌在头颅里的两枚蛋——这一幕从未出现在我们的幻想中。查尔斯颤抖着咽下最后一口气,罗杰·哈里森在他身边啜泣不止。

我已完全不记得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发生了什么。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打开布袋,才发现查尔斯的手枪同我的其他物品躺在一起。我为什么会留下这把左轮手枪?如果我要从倒地身亡的恋人身上带走一个纪念品,为什么偏偏选择这块铁疙瘩?我为什么要掰开他的手指,取走我们的罪证?

尼娜·德雷顿显然没有认出那把手枪。

“威利到了。”

向我们通报客人到来的消息的不是索恩先生,而是尼娜的“秘书”——可恶的巴雷特·克拉默小姐。克拉默的外貌同她的名字一样缺乏女性特征:黑色的短发,宽阔的双肩,盛气凌人的眼神。我觉得只有同性恋和罪犯才会有这种眼神。克拉默看上去三十五岁左右。

“谢谢,亲爱的巴雷特。”尼娜说。

我去迎接威利,但索恩先生已经将他领进了屋。我们在门厅里相遇。

“梅勒妮,你看上去真精神。”威利说,然后用惊叹的语气称赞道,“尼娜!我每次见你,你都年轻了几岁!”与尼娜分别一段时间后再见到她时,男人都会为她倾倒。他们热情地拥抱亲吻。威利看起来愈发放荡。他的羊驼绒夹克合身而考究,高领毛衣盖住了脖子上的赘肉。不过,当他取下时髦的跑车帽时,暴露出几乎秃顶的脑袋,故意往前梳的几缕白发也被弄乱了。威利激动得涨红了脸,但他鼻子和脸颊上的红斑显然是过量服用酒精和毒品所致。

“女士们,我的两个随从你们都见过吧?汤姆·雷诺兹和詹森·鲁哈。”威利话音一落,两个男人就迈进了狭窄的门厅。雷诺兹先生矮小,金发,一笑就露出满口整齐的假牙。鲁哈先生则是一个魁梧的黑人,走路的姿势很笨拙,一脸怒气,仿佛刚跟人打过架。我肯定尼娜和我都没见过威利的这两个傀儡。

“我们去客厅谈吧。”我提议道。我们围坐在我祖母留下的乔治亚风格茶桌旁。“再上点儿茶来,索恩先生。”我说。克拉默小姐闻言也识趣地退下了。但威利的两个傀儡仍然站在门口,一面跺着脚,一面小心翼翼地打量着陈列柜里的水晶。

“詹森!”威利打了个响指。黑人犹豫片刻,递上来一个昂贵的皮质公文包。威利将包放在茶桌上,用粗短的手指打开锁。“你们去找福勒女士的仆人,给自己弄点儿喝的。”威利吩咐道。

两个傀儡离开后,威利摇了摇头,对尼娜笑道:“抱歉,亲爱的尼娜。”

尼娜将手放在威利的手腕上,满怀期待地探出身子。“梅勒妮坚持等你来了再开始游戏。我却差点儿把你忘了,你看我有多粗心!”

威利皱起眉。五十年过去了,他仍然讨厌别人叫他威利。在洛杉矶,他是“比尔·波登大哥”。他回祖国德国的时候——他很少回去,因为那里很危险——他又会变回拥有领地、森林和猎场的威廉·冯·伯夏特勋爵。但自从1925年在维也纳认识他起,尼娜就一直叫他威利。

“你来,威利。”尼娜说,“你先来。”

我还记得,之前我们重聚时,会在头几天聊聊各自的生活。但现在连闲谈都省去了。威利露齿一笑,从公文包中取出剪报、笔记本和一摞录像带。他刚把东西摆满小茶桌,索恩先生就将茶和尼娜的剪贴簿从针线房带了过来。威利粗鲁地清出一小块区域。

乍看上去,威利·伯夏特和索恩先生有不少相似之处,甚至有点儿难分彼此。两人都面色红润,但威利的红润是放纵和激动的结果,而索恩先生已经清心寡欲多年。威利努力掩饰自己几乎秃顶的事实——他就像长着兽疥癣的黄鼠狼——索恩先生的秃头却光滑而平顺,似乎他这辈子从未有过头发。两人的眼睛都是灰色的,但索恩的眼神中透露着一股子超然,而威利的目光却如同北海的冬季般寒冷,时常折射出他变幻莫测的情绪——自豪、仇恨、痛苦,以及毁灭带来的欢愉。威利从未将使用“念控力”的行为描述为“进食”——显然只有我才会用这样的词语——但威利有时会提到“狩猎”。或许,他在洛杉矶一尘不染的街道上跟踪猎物时,想到了家乡的黑森林。我很想知道,威利是否梦到过森林。他是否怀念过绿色羊毛猎装、家臣的掌声和野猪濒死时喷出的鲜血?他是否记得长筒靴踏在鹅卵石上的橐橐声和副官敲门的砰砰声?或许,威利仍然将“狩猎”同他曾见证的欧洲那段黑暗岁月联系在一起。

我称其为“进食”,威利称其为“狩猎”,但我从未听过尼娜用一个词指代我们的那种行为。

“你的录像机呢?”威利问,“我全都录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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