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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爸爸看着我、凝视我、注意到我,也只有过这么一次。在此之后,他就接受了现实。

那时候,还不允许父亲步入孩子出生的光荣舞台,也就是女人准备生孩子的地方,在那儿,产妇强忍住哭泣,或者大喊大叫地忍受痛苦。只有睡在病床上、躺在半私人或全私人病房的妈妈们收拾干净了,清醒了,盖上了浅色的毯子,才会让爸爸们见到。我妈妈有间私人病室,正如她在小镇的地位一般,并且正好也亲眼看见了未来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我不知道爸爸站在育婴室的窗户外面凝视我,是在见过我妈之后,还是之前。我倾向于之后。这样的话,当她听到门外有他的脚步声,脚步声穿过她的房间时,她听出来他脚下的怒火,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不管怎么样,反正她给他生的是儿子。大家都觉得所有男人都想要儿子。

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或者说,是她告诉我他说过的话。

“好大一块碎猪肝。”

然后是:“你用不着想着把那东西带回家了。”

我的脸有一边很正常。我的全身,从脚趾到肩膀,也都很正常。我身长二十一英寸,体重八磅五盎司。一个结实、白皙的男婴,虽然刚刚经历了一趟寻常不过的旅行,皮肤可能还是红通通的。

我的胎记不是红色的,是紫色的。在我还是个婴儿,还是个小小孩的时候,颜色很深,不过等我长大一些,就渐渐地淡下来了,虽然从来没有淡到看不出来。迎面过来的人,第一眼看见的肯定是胎记。你要是从我干干净净的左脸那侧过来,会吓一大跳。胎记看起来就像有人把葡萄汁或颜料甩在了我脸上。飞溅上来一大块,到了脖子那儿,变成了点点滴滴的形状。它围住一只眼睛,然后绕着鼻子转了漂亮的一圈。

“就因为如此,这只眼睛的眼白看起来才这么清澈可爱啊。”这是妈妈傻瓜语录中的一句,虽然情有可原。她只是想让我自己喜欢自己而已。更奇怪的是,因为没有人和我说真话,所以我几乎相信了她的话。

当然了,我爸爸终究没办法阻止我进家门。并且,我的存在,我的出现,理所当然地筑就了父母之间的巨大裂痕。不过我很难相信以前没有裂痕,至少有误解,还有冰冷的失望。

我父亲的父亲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开了一家制革作坊,然后是一家手套厂。当时间进入二十世纪,财产渐渐缩水,不过,大房子仍然屹立在原地,园丁和厨师也还在。我父亲上了大学,参加了兄弟会,每次提起时,他都说这是他人生的一段美好时光。手套厂破产以后,他进了保险公司。和上大学的时候一样,他在我们小镇是个公众人物,高尔夫球打得很棒,还是个好水手。对了,我还没说,我们住的是祖父盖的维多利亚式房子,房子坐落在休伦湖的山崖上,面对夕阳。

在家里,父亲最活跃的特质就是仇恨和鄙视的能量。其实,这两种情感是共生的。他仇恨并且鄙视一些食物、汽车的构造、音乐、演讲礼仪、时尚服装、广播喜剧演员,后来又仇恨鄙视电视名人,还有惯常的种族和阶级分类,不过在那个年代,这本来就是用来仇恨和鄙视的,尽管用不着像他那么彻底。实际上,只要一出家门,他的大部分观点没有人和他争论,不管是他的兄弟会伙伴,还是出海伙伴。我认为,正是他的激进给人们带来了尴尬,同时也带来了对他的赞赏。

直言不讳。别人就是这么说他的。

显然,制造出我这样的产品,在他看来,简直是每天一推开房间门就不得不面对的污辱。他自己一个人吃早餐,不回家吃午餐。早餐和午餐妈妈都和我一起吃,有时的晚餐也和我一起吃,余下的时候和他一起。后来,我估计他们为此吵过架了,变成了我吃饭的时候她陪我坐着,她和他一起吃。

可以这么理解,对他们的婚姻幸福,我是一点帮助也没有。

不过,他们当初怎么在一起的?她没上过大学,她只能借钱读一所培训学校,在她那个年代,老师就是从培训学校出来的。她害怕出海,高尔夫也打不好。就算有些人说得不错,她以前是个美女(人很难判断自己的妈妈是美是丑),她的外表也不会是我爸爸喜欢的类型。他聊过他觉得是尤物的几个女人,还有后来成了他甜心的女人。妈妈不是这类型的。她不涂口红,戴的是单层胸罩,头发编成麻花辫盘在头顶,额头显得更宽更白了。她的衣服永远和时尚没关系,多少有几分没形状,过分地庄严—她是那种你觉得戴着上好的珍珠项链的女人,虽然我想她大概从来不曾真的戴过。

我似乎打算说的是,我猜想自己可能只是个借口,甚至有可能是天赐良机;我成了他们之间现成的争端,成了他们不可解决的问题,把他们扔回天然的分歧之中,实际上这样的状态下他们反倒舒服点。我在小镇生活的所有年头,都没见谁离过婚,所以也许是想当然地认为,还有别的夫妻在一幢房子里各过各的日子,还有别的男人女人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现实:他们之间的差异从来没能弥补,有些话或行为从来没得到过原谅,障碍从来没能消失。

这样的故事,接下来也毫不意外了。爸爸抽烟喝酒很厉害,当然,他的大部分朋友不管是什么处境,大半也是这样。爸爸五十多岁就中了风,几个月后就死在了床上。当然,这段时间,我妈妈把他留在家里,始终在照顾他,他并没有变得温柔一点、感激一点,反倒是一直污言秽语地辱骂她,不幸让他更为激烈,反正对她来说什么污辱都能解释得过去。他呢,似乎非常地满足。

有个女人在葬礼上和我说:“你妈妈是个圣人。”这个女人的面孔,我至今仍然记得非常清楚,不过忘记她的名字了。一头白色的发卷儿,涂了胭脂的脸颊,面容清秀,垂泪低语。我立刻开始讨厌她。我板着脸。那一年我大学二年级,从来没有参加,也从来没有人请我参加爸爸的兄弟会。和我一起消磨时光的人,是一些想当作家、想当演员、有活在当下的智慧、致力于浪费时间的家伙。他们是无情的社会评论家,横空出世的无神论者。那时候,我对言行举止像圣人的人毫无敬意。而且,诚恳地说,我妈妈也没打算当圣人。她离那些虔诚的神圣观念远得很,所以对我也没有这种要求,我每次回家,她从没叫我去爸爸的房间说一言半语和解的话。我自己也没去过。没有和解的观念,更别说什么祝福。我妈妈可不是个白痴。

她曾经一心扑在我身上—我们俩都没这么说过,但我想在我九岁之前,就是这样的。她一开始在家教我,然后把我送到学校去。上学,听起来就像一个灾难之源。备受妈妈宠爱的紫脸蛋的小家伙,突然掉进了形形色色的奚落之中,遭受幼小的野蛮人无情的攻击。不过,我的日子算不上糟糕,现在想起来,我也不清楚这是因为什么。我个子高,身强力壮,也许这些帮了我的忙。不过我想,我家里的气氛和脾气暴躁、粗暴无礼、互相憎恶的环境(即使这一切都来自于并不经常出现的父亲)能让其他任何地方都显得合情合理、容易理解,哪怕这种理解并非积极主动的,只不过是被动接受。有没有人努力对我好一点,这根本不是个问题。我的外号叫葡萄籽,不过反正每个人都有个难听的外号。有个男生脚特别臭,每天洗澡都没用,大家都叫他黄鼠狼,他高高兴兴地忍着。我过得不错,我给妈妈写信时语调滑稽,她的回信风格也颇为近似,她略带讽刺地告诉我发生在小镇或者教堂里的事儿。我记得她描述了一场争论,议题是为女士的茶会准备的三明治怎么切才正确。她甚至试图幽默地、不带怨毒地描述爸爸。她称他为神的恩典。

写到这里,我已经把我眼中的父亲塑造成了一个畜生,而我妈妈则是拯救者和保护人,对此,我深信不疑。不过,他们并不是我的故事里仅有的人物,家里的氛围也不是我唯一知道的。我现在说的是我上学之前的事儿。我认为是我生活中的大戏的事件,早已经在这座房子之外发生了。

大戏。这么写让我觉得尴尬。我不知道这句话听起来是不是像廉价的嘲弄,或许只是让人厌烦的自以为是。但随后我就想,你想想我是以什么为生,难道不觉得我这么看我的生活、聊我的生活很自然吗?

我变成了演员。奇怪吗?当然,读大学的时候,我周围的人都是戏剧社的活跃分子,最后一年我自己还导演了一出戏。戏里有一个经典笑话,创作来源是我本人,就是关于我是如何处理自己的角色的。用没有胎记的半边脸对着观众席,必须走过舞台的时候就倒退。不过,如此极端的手法其实没有必要。

那时候,国家电台有一档雄心勃勃的常规戏剧节目,每个礼拜天晚上都有。都是根据小说改编的。莎士比亚,易卜生。我的嗓音天生就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再加上一些训练,变得更好了。所以我被录用了。开始只是小角色,不过那时候电视把广播挤得行将凋零,我却几乎每周都要上节目,所以我也有了一批忠实的听众,即使人数算不上众多。有观众来信批评不良语言,反对提及乱伦(我们确实在某些希腊戏剧里提过)。不过,并不像妈妈担心的那样有大量雪花般的来信指责我。每个礼拜天的晚上,妈妈都坐在收音机旁的椅子上,忠心耿耿,而且,忧心忡忡。

之后是电视行业。对我来说,相当于演艺生涯就此结束。不过,声音给我带来了好处,我得到一份播音员的工作,刚开始在温尼伯,后来就回了多伦多。在过去二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我每个周末的下午主持一个电子音乐节目。并不像大家通常以为的那样,由我来负责精挑细选各类音乐。我对音乐的鉴赏能力有限。不过我训练出一种令人愉快、略显古怪、富有耐心的个人特色。节目组收到大量的观众来信。有的来自老人院、盲人之家,有的来自经常开长途车的人、正在无聊的出差路上的人、白天独自在家做饭熨衣物的家庭主妇,以及正在用播种车耕作或耙松大片田地的农夫。信件来自全国各地。

等我终于退休的时候,溢美之词奔流不息。他们写信来表达他们的失落感,仿佛失去了一个亲密的朋友,甚至是家庭成员。他们的意思是,这一档固定时段的节目,让他们这一周的另外五天都感到充实。时间被填满,可靠,并且愉快,让他们不再茫然,因此他们表达真诚的,也颇为难堪的感激之情。意外的是,我也有同样的感受。我只好小心自己的声音,不让自己在节目中读他们的来信时哽咽。

对节目的记忆,还有对我的记忆,迅速消失了。新的忠诚形成了。我休息得很彻底,拒绝主持慈善拍卖会,也没有发表过怀旧演说。妈妈去世的时候,已经活到了寿星的年纪。房子我没有卖,只是租了出去。现在我打算卖掉了,也已经通知了房客。我打算自己住一段时间,把这地方(特别是花园)整理出模样再说。

这些年,我并不孤独。除了我的听众以外,我还有朋友。也有女人。当然了,有些女人就喜欢和她们以为需要她们支持的男人交往—她们急不可待地带你到处炫耀,作为她们自己慷慨付出的证明。我对这些女人保持警惕。这些年,我最为亲近的女人是台里的接待员,她是个明智温良的人,和四个孩子一起生活。我们曾经觉得,等她最小的孩子离家之后,我们会搬到一起生活。但是她最小的孩子是个姑娘,她没有离开家就有了个自己的孩子。于是,我们的期望,我们的关系,都渐渐消退。我退休回到老家之后,用电子邮件和她保持联系。我请她来看我,她突然宣布说她正在准备结婚,要去爱尔兰生活。我实在是太过震惊,都被这个消息震翻了,没有问她女儿和小婴儿是不是也跟她一起去。

花园实在是又脏又乱。不过,我觉得待在花园里比待在房子里更轻松。屋子外头还是老样子,里面的变化则翻天覆地。妈妈把后头的起居室改成了卧室,食物储藏间完全改成了洗手间。再后来,为了适合房客居住,放低了顶棚,装上便宜的门,贴了几何图案的艳丽墙纸。花园就没有这么大的变化,只不过是疏于照顾。多年生长的植物仍然在野草中间蔓延。大黄苗圃有六十年或七十年历史,比雨伞还大的撕破的叶子成了它的地标。六棵苹果树还在,挂着的小苹果被虫子蛀得坑坑洼洼,是什么品种我也忘记了。我清理过的地面看起来那么微小,但清理出来的野草和树枝已经堆积如山了。必须要拖走,而且还得我自己花钱。城里不让放火烧落叶了。

以前,一个叫皮特的花匠照料我们的花园。我忘记他姓什么了。他跛了一条腿,脑袋永远歪向一边,不知道是因为事故,还是中风的缘故。他干活儿慢,但是心细,勤勤恳恳的。皮特似乎心情永远都不好,妈妈和他说话的时候声音柔和,以示尊重,她让他留意下他照料不够的苗圃,后来这些苗圃就有了变化。他讨厌我,因为我总是在不该骑车的地方骑我的三轮车,还在苹果树底下搭我的藏身之处,大概也因为他知道我小声骂他小人皮特。我也不知道这外号从哪里来的,也许是从漫画里来的?

还有一个他叽里咕噜讨厌我的理由,我刚刚才想到,奇怪的是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们都是有缺陷的人,明显都是身体遭受厄运的受害者。你可能以为这样的人有共同话题,不过通常来说,他们没有。有的事本来很快能忘记的,对方可能又提醒了。

不过,这我也不确定。妈妈把事情都安排好了,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似乎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情况。她声称她要在家里教我,是因为我支气管有毛病,而且一开始的两年学校闹传染病,她要保护我不受细菌感染。有没有人相信她的话,我不知道。何况,我爸爸的不友善,家里人人都有感受,我从来不觉得他是专门针对我的。

在这里,我还得重复自己的话,我要说,我觉得妈妈做得对。对一个人明显缺陷的强调、持续的刺激和成群结伙造成的压力,会把尚且年幼的我抓住,让我无处可逃。现在就不一样了。对一个像我这样忍受折磨的孩子来说,真正的危险是周围的人小题大做,卖弄爱心,而不是嘲笑和孤立。或许对现在的我也一样。那段日子也许正像妈妈一贯知道的那样,从纯粹的恶毒里感受到的,更多是生活中的活力、智慧,以及人们种种似是而非的观念。

大概二十年前,也许是更早的时候,我家的地界上还有另一座房子。我以为是一个小谷仓或者棚屋,皮特用它来放工具,有些我们暂时不用的东西,在最终确定处理方法之前,都放在棚屋里。后来,皮特的工作被一对年轻活泼的夫妻—吉妮和弗朗兹接替,他们用自己的卡车运来了最新的设备,没多久就把棚屋拆除了。再后来,他们转行做园艺生意的时候,就让他们十岁出头的孩子们来除草,反正那时候,别的事情我妈妈也不想做了。

“随它便吧。”她说,“这样不就容易多了嘛。顺其自然。”

话题再回到那座房子里去—看看我,绕着主题转来转去,心里惴惴不安。这座房子彻底变成储藏室以前,曾住过人,最早住的是贝尔夫妻两人,他们为我的祖父祖母工作,一个是厨师兼管家,另一个是花匠兼司机。祖父有一辆帕卡德,但他自己一直都不会开车。我出生之后,帕卡德和贝尔夫妻都已经不在了,不过大家还是把这座房子叫作贝尔小屋。

我小的时候,有几年,贝尔小屋租给了一个叫沙仑·萨特尔的女人。她和女儿南希住在里面。她原本是和丈夫一起来镇上的,他当时刚当上了开业医生,但不过一年左右,他就死于败血症,她和孩子留在了小镇上。正如大家说的,她没有钱,也没有朋友。意思就是,没有人帮她,没有人请她做客。某个时候,她在我爸爸的保险办事处得到了工作,就搬进了贝尔小屋。我不确定这是在什么时候,她们搬进去的时候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小屋又空了。总之,那段时间,小屋重新粉刷成灰扑扑的粉红色,我一直觉得这是萨特尔太太自己挑的颜色,就不觉得她还有可能住在别的颜色的房子里。

我当然叫她萨特尔太太。但是我知道她的名字,而大部分成年女人的名字我并不知道。在那个年代,沙仑不是个普通的名字。我从主日学校里知道,这个名字和一首圣歌有关。我妈妈之所以能同意我去主日学校,是因为主日学校监控严密,根本没有休息时间。大家一起唱歌,圣歌的歌词在屏幕上闪烁。我觉得,我们中的大部分孩子在还没识字的时候,就从我们面前的词句形状,对这些诗篇有了些印象。

阴凉的西罗亚溪畔

百合花儿绽放得如此甜美,

在那山脚下,清风芬芳,

来自沙仑带露的玫瑰。

我没想到屏幕的角落真的有一朵玫瑰,然后我看见了,我看见了一朵淡粉色的玫瑰花,花朵上方的光环,变成了沙仑的名字。

我的意思不是我爱上了沙仑·萨特尔。在我刚刚离开襁褓的时候,我确实恋爱过,我爱上了一个调皮的女仆,她叫贝西。她推着婴儿车带我去散步,我坐在公园的秋千上,她把我推得很高很高,我几乎要从秋千架顶翻过去。后来,我又爱过妈妈的一个朋友,她的外套领子是天鹅绒的,她的嗓音感觉也像是天鹅绒。沙仑·萨特尔和爱没有关系,她的嗓音不像天鹅绒,她也没兴趣给我展示什么美好时光。她个子很高,很瘦,瘦得不像当妈的人,身上似乎一点曲线也没有。她的头发是太妃糖的棕色,发梢是金色,就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她也始终留着短发。她的口红是鲜亮的红色,看起来很浓稠,像我在电影海报上看见的明星。在家的时候,她永远穿着一件和服式晨衣,那副样子总是会让我想起某种有气无力的鸟。鹳?鹳的腿挺像她的腿。大半时间,她都躺在沙发上抽烟,有时候为了让我们或者是让她自己开心,她就把腿伸直了,先伸一条,再伸另一条,把羽毛拖鞋甩到半空中去。她不和我们生气的时候,声音嘶哑粗糙,语气谈不上不友好,但也从来不是明智、温柔或者斥责的,不是感情丰富、有点悲哀的,这些才是我对妈妈的通常印象。

你们这些白痴。她就这么叫我们。

“出去,让我安静一会儿,你们这些白痴。”

我们跟着南希的玩具汽车在屋里跑来跑去的时候,她躺在沙发上,烟灰缸就搁在她的肚子上。她到底想要多安静?

她和南希的吃饭时间不规律,食物也很奇特。每回她到厨房去给自己做点心,回来的时候从来不会给我们端可可或者全麦饼干。另外,南希用调羹从罐子里直接舀和布丁差不多黏稠的菜汤,用手从盒子里直接把大米麦片抓出来时,她也从来不管。

沙仑·萨特尔是不是我爸爸的情人?给她工作,给她粉红的小屋,是不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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