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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脍居是曲阜一座很有名的酒馆。这时的建筑还多是平房建筑,反正土地有的是,建楼所耗较之平地起房要麻烦的多,所以楼宇不多。而鲁脍居却别出心裁,建了一幢三层高楼,第一层有墙有壁,冬夏皆宜。第二层只是以木板隔断成两个大房间,第三层则只有柱子和顶盖,四壁敞开,犹如二楼上边的一个亭子。站在这亭中放眼望去,鲁城风光尽入眼底。尤其是下雨下雪、春阳夕照的时光,城中景色更是美不胜收。

豪门大户人家都备用自己的酒宴厅,又蓄有家伎可歌舞助兴,所以宴请客人少有到酒馆中去的,但是鲁脍居的生意仍然最为红火。不止是往客商喜欢来,本地富户豪绅也喜欢到鲁脍居来,只因为这里烹制的食物精美,别说城中别处的酒肆比不得,就是豪门世家的厨子也比不了,所以季孙斯宴客,便把地点订到了这里。

堂上坐的多是世家公子,这些人平素就常在一起饮酒作乐,此番季孙斯出面邀请的是那个据说以两百人打败大盗展跖的吴国公子,人皆言此人武勇无敌,而且此人还懂奇巧之术,大家现在都弃了杨柳枝,改用牙刷刷牙,听说这牙刷就是出自他的创意。对这样一个人,谁不怀有好奇之心,这些世家公子们都想见识见识这位人物,自然一请就到。

春秋时的酒肆,还不太讲究私密性,登上二楼,是宽阔的敞开式房间,屋子里有些贯通一至三楼的巨大木柱,中间一个宽道,两侧是略高于地面几分的木质平台,平台上铺着凉席,放着十来张矮腿的几案,客人们在此饮酒时,一人一桌,据席而坐,中间宽阔的通道还可以邀请舞伎伴舞。

舞伎可以自带,也可以在宴会前由酒店代为邀请,这时是有一些以表演歌舞牟生的团体的,这些团体大多都是自愿的组合,组团表演,盈利根据各人的名气和受欢迎的程度,按事先说好的比例分配。如果歌舞伎们有人被客人相中,自愿与人欢好的,那缠头之资就归个人所有了,说起来也算公平。

今天季孙斯宴客,就让鲁脍居老板袁公替他约来了曲阜最有名气的一个歌舞伎团。乐师们坐在一角调拭着钟、磬、鼓瑟,时不时传出没有节奏的几下乐器声,二楼一角树了屏风,歌舞伎们正在屏风后面换装打扮。大厅里已经坐了些衣冠楚楚的世家公子们,互相攀谈言笑。

忽然,一条大汉蹬蹬蹬地走上楼来,这大汉穿着淀青色的一袭深衣,鞋子掩在袍袂之下,腰束绅带,头戴冠巾,站在楼口扬起一脸络腮胡子高叫道:“我来迟了没有,哪一位是吴国庆忌公子?”

这堂上坐着的大多是未及弱冠之年的公子,公子乃是一种身份,倒不是一定要年纪轻些,只不过季孙斯自己才15岁,结交往来的自然都是些世家少年,大的刚刚20,小的才不过十四五岁。现在赶上来的这条大汉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在这些人中已经是年纪最大的了。

这大汉的父亲是鲁国大夫孙叔子,他叫孙敖,有个在当时很正常、但是让现代人听了虽有些忍俊不禁的表字:女生。他和季孙斯交情最好,平日里一些小毛头喝酒他虽不来,但今日宴请庆忌,他也及时赶来了。

季孙斯瞧见他来,招手笑道:“女生,这里来,这里来,庆忌公子还没有到。”

季孙斯未及弱冠,一表人才,加上身材较高,在众公子中如鹤立鸡群,孙敖一眼瞧见好友,便哈哈大笑着走了过来:“子斯,你来的可早,我习练了半天的操舟之法,快要热死了,先拿一角酒来解渴。”

季孙斯听了笑嘻嘻地问道:“怎么,你家也要参赛么?嘿,这前三,怕是没有你家的机会。”

孙敖道:“那是自然,这赛龙舟,前三名从来不出你三桓世家,我孙家怎么比得了?不过嘛……,我习练这操舟之法可不是我们孙家要参赛,我是要帮着叔孙家参赛。”

季孙斯一呆,随即指着他大笑:“你这小子,莫非迷上了叔孙摇光?摇光的性格如野马般难驯,如风雨般难测,你找上了她,真是好大的胆子……”

孙敖翻了翻白眼,不以为然地道:“摇光姑娘有哪里不好?”

季孙斯捏着下巴诡异地笑道:“我季家成碧夫人也在组队要参赛呢,不若你投效到她门下,成碧夫人可是十分妩媚、百般妖娆,不比叔孙摇光强的多吗?”

那时候士男子婚嫁年龄通常在20至30岁之间,女子则在15至20岁之间,女子被夫家休弃的现象非常普遍,离异女子再嫁也平常的很。成碧夫人倒不是被丈夫休了,但丈夫死了若要再嫁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季孙斯与孙敖素来交好,而且孙敖的父亲是鲁国司寇,位列九卿,也是权高位重的人物,无论为了私谊还是为了家族利益,季孙斯都希望孙敖能够娶了自己家族的成碧夫人,那样两人的友谊就更加牢固了。成碧夫人年纪虽比孙敖大些,又是嫁过人的,但是容貌之美有若二八佳人,成府又是家财万贯,两家可算是门当户对,这时代无论再婚还是女方年龄稍长都不是什么问题,嫁娶都是寻常事,只可惜这孙敖对叔孙摇光一往情深,哪里听得进去。

季孙斯见他摇头,正想再劝几句,门口忽地有人叫道:“快来看,快来看,那一个,应该就是吴国庆忌了。”

许多公子们便拥到窗口,推开窗子往下看,只见门口驶来一辆车,车以双马牵引,架车的是一个魁梧的大汉,须发如刺,十分威猛,旁边座位上是一个白袍的公子,眉目清秀,身段高挑。

孙敖挤在窗口说道:“那虬须大汉应该就是庆忌吧?听说此人武勇无敌,跑能逾奔马,跃能接飞鸟,曾赤手擒过一头犀牛,也只有这样魁梧的大汉才有可能。”

旁边孟孙子野讪笑道:“庆忌是吴国公子,岂能亲自御车,如果不是旁边那位白袍人,就是坐在车中才对。”

话音未落,那车已驶到楼下,轿帘儿一掀,里边又出现一个年轻人,一袭云纹深衣,头戴公子冠,他不急着出来,先抬头看了一下这幢酒楼,炯炯目光正与楼上众公子碰见,孙敖不觉失声叫道:“该是此人了,果然一表人才,只是……与我想象的吴国第一勇士模样,实在相去甚远。”

那位公子跳下车来,在那白袍青年的陪同下举步向酒楼走来,御车者自去一旁停车。“来了来了,”季孙斯见那人进了酒楼,连忙返回来,与众家公子站到楼梯口前等候。庆忌上了楼,目光一转,见高矮胖瘦十几个少年公子站在楼口,忙把双手一拱,含笑道:“吴国庆忌,应邀而至,多谢诸位公子盛情,不知哪一位是季孙公子?”

那双星目一转,顾盼生辉,身形一站,玉树临风,这一登场亮相,众家公子仰其风采,不禁暗暗赞叹:“原来吴国第一勇士,竟是这般玉树临风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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