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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斯警长说:“他本来应该已经走了,总警司,但是这个小恶魔一直在耍我们呢。我们从他嘴里问不出一个地址,最后他终于说了一个,结果却是错误的,是一条不存在的路。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我觉得他现在说的是实话,但是在他透露实情之前,我可是拿青少年犯管理部、福利院还有天知道什么地方恐吓过他。然后他试图趁我们不备偷偷溜掉。我能抓住他就够幸运了。”

沃顿小姐已经被一位女警员开车送回了她在克劳赫斯特花园的公寓,回去以后肯定会喝点热茶并受到百般安抚。她努力想要自己振作起来,但是依然很混乱,说不清从来到教堂到她推开小礼拜堂门的那一瞬间,一件件事情到底是按照什么顺序发生的。对于警方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确定她和达伦到底有没有进入那个房间,因为有可能犯罪现场已经被他们破坏。两个人都坚持说他们没有进去。但除此之外,她几乎没有讲出任何重要的情况,达格利什简单地听了听她的说法,就让她走了。

但是令人气恼的是达伦还和他们在一起。如果需要再次对他提出讯问,也应该是在他的家里,有他的父母在场。达格利什知道,他现在表现出来的面对死亡满不在乎的样子并不能保证他没有被那恐怖场面所影响。最困扰孩子的一些创伤并不总是显而易见的。还有一点很奇怪:这个男孩居然如此抗拒被送回家。通常情况下,坐车,特别是搭乘警车,对于一个小孩来说是一种款待,特别是现在这种情况下。逐渐有好事的人群会聚起来想要目睹这场恶行。他们都是被封锁了整个教堂南侧的白色胶带、一辆辆的警车和在教堂围墙与运河之间小道上停着的灵车吸引而来。那些灵车有着黑色而不祥的外貌,绝不会被人认错。达格利什走到车旁边,打开车门,说:“我是总警司达格利什。现在我们该送你回家了,达伦。你妈妈会担心的。”而且显然男孩应该去学校上课的。新学期一定已经开始了。但是谢天谢地,这从不属于他关心的范围。

达伦看起来瘦瘦小小,并且一脸不满,他蜷成一团,坐在了前排左边的座位上。他是个长得有些奇怪的孩子,有一张吸引人的猴脸,苍白的脸上长满了雀斑,他有一个塌鼻子,在尖尖的、几乎无色的睫毛下有一对明亮的眼睛。很明显,他和罗宾斯警长都互相挑战了彼此耐心程度的底线,但是他看到达格利什之后明显振奋了起来,并带着孩子气的敌意问道:“你就是这里的老大吗?”

达格利什微微有些不安,谨慎地回答:“可以这么说吧。”

达伦明亮的眼睛望向四周,充满怀疑,然后又说:“她什么都没干,沃顿小姐,她是误辜 [4] 的。”

达格利什严肃地说:“对,我们也不觉得是她干的。你看,杀人需要的力气比一位老太太或者一个男孩子的力量都大。你们两个都没有嫌疑。”

“这样啊,那就没问题了。”

达格利什说:“你很喜欢她吗?”

“还好吧。提醒你,她需要被照顾。她有点笨笨的,她天生就缺根筋。我就是照看一下她。”

“我觉得她很依赖你。很幸运,你们发现尸体的时候待在一块儿。这对她来说一定糟透了。”

“确实让她相当作呕。你知道吗?她不喜欢鲜血。这就是为什么她不买彩色电视机。她得出的结论是自己买不起,但这也太傻了。她总是有钱给BVM买花。”

“BVM?”达格利什问,他在脑海中迅速搜索自己不熟悉的车子品牌。

“就是教堂里的那尊雕像。穿着蓝衣的女士,身前有蜡烛。她们被称为BVM [5] 。她总是在那里摆花,并且点燃蜡烛。蜡烛要10便士呢。小一点的只需要5便士。”

他的视线移开,就好像自己已经进入到了危险的领域。他又迅速补充说:“我觉得她不买彩色电视机是因为她不喜欢血的颜色。”

达格利什说:“我觉得你可能是对的。你帮了我们大忙,达伦。你确定没有走进那个房间吗,你们两个都没有走进去吗?”

“没有,我告诉过你啦。我一直都在她身后。”但是这个问题让他觉得不适。第一次,达伦的傲慢似乎离他而去。他又缩回自己的座位上,透过汽车挡风玻璃愤恨地瞪着前方。

达格利什回到教堂里,找到马辛厄姆。

“我想让你和达伦一起回他家。我有一种预感,他隐瞒了一些事。也许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但是他和父母交谈的时候,如果你在旁边,或许能有所帮助。你也有兄弟,你应该懂这些小男孩。”

马辛厄姆说:“你想让我现在就去吗,总警司?”

“当然了。”

达格利什知道这个指示不怎么能让人接受。只要尸体还在,马辛厄姆就不愿离开犯罪现场,哪怕是暂时的离开。这会儿他更不愿意离开,因为凯特·米斯金已经从坎普顿小丘广场回来了,并且会留在现场。但如果他必须离开,他更愿意一个人去。他命令警车司机下车,语气异常无礼。车开得飞快,意味着达伦即将享受一段兴奋无比的旅程。

达格利什穿过格栅门,来到教堂主体内部,并轻轻地关上身后的门。即便如此,轻轻的叮当声在寂静中听起来还是很尖锐,在他走向中殿的时候也一直在身边回响。尽管已经消失在视线之外,但身后小礼拜堂里那些警察的常用设备还是在他脑海里浮现:灯光、照相机、仪器,这种死亡面前忙碌的安静只会被压不住的自信声音所打破。但是在这里,在优雅的旋涡和熟铁栅栏的守卫下,又是另外一个尚未被污染的世界。熏香的气味变浓,他看到前方有一团金色的薄雾,那是半圆壁龛外闪光的马赛克使空气染上了色;可以看到耶稣光芒中的巨大塑像,他伸出受伤的双手,深陷入眼窝的双眼瞪视着下方的中殿。中殿多打开了两盏灯,但是教堂内部比起聚焦在犯罪现场的弧光灯所发出的强光还是要暗淡许多。他过了一会儿才看到巴恩斯神父。他坐在布道坛下第一排位置的尽头,只看得到一个暗黑色的身影。他走上前,注意到自己的脚在瓷砖地板上发出的声响,暗自琢磨这声音在神父听来是否也和他自己认为的一样不祥。

巴恩斯神父在椅子上坐得笔直,他的双眼瞪着前方中殿的闪光,身体紧绷,缩成一团,就像一个等待预期中的痛苦降临的病人,希望自己能忍耐过去。达格利什走近时,他并没有转过头来。他明显是被匆匆忙忙喊过来的。他还没有刮脸,双手在大腿上僵硬地绞在一起,脏兮兮的,就像是睡觉前没有清洗。教士服的瘦长黑色线条使他瘦削的身躯更显苍白,衣服很旧了,上面看起来还沾着点点肉汁。他试图擦去其中一个污点,但徒劳无功。他穿的黑皮鞋没擦鞋油,两边的皮子都打褶了,脚趾的位置已经磨成了灰色。他身上有一股味道,半是霉臭味,半是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甜味,混杂了旧衣服和熏香的味道,又被长时间的汗味覆盖,总之就是一种失败与恐惧混合、令人感到怜悯的味道。达格利什在旁边的椅子上舒展开四肢,胳膊放松地搭在椅子靠背上,显示出了一种冷静的自在,柔和地消除了他身边这位同伴内心深处强烈到几乎肉眼可见的恐惧和紧张。他突然感到一阵内疚。毋庸置疑,这个男人在当天的第一场弥撒之前一定没吃东西。他现在一定很渴望热咖啡和食物。通常情况下,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某人会煮一壶茶,但是在犯罪现场鉴识人员完成工作之前,达格利什绝对无意去使用盥洗室,哪怕只是烧壶水。

他说:“我不会耽误您太久的,神父。我们只有几个问题,问完您就可以回家了。这对您来说一定是个可怕的冲击吧?”

巴恩斯神父还是没有看他。他低声说:“一场冲击。是的,一场大冲击。我不应该给他钥匙的,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解释起来没那么容易。”这个声音完全在意料之外,很低沉,带有一丝让人听起来很舒服的沙哑,并且相比这具脆弱的身体包含了更多的力量。这并不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口音,但是明显发音受到后天教育的影响,尽管没有彻底纠正儿时那种来自乡下,也许是东部地区的口音。这个时候他转过头来对着达格利什,再次开口说道:“他们会要我对此负责任的。我本就不该让他拿着钥匙。这都怪我。”

达格利什说:“你并不需要负责。你自己心里很清楚,他们也会明白的。”

这个无所不在、令人心惊、充满审判意味的“他们”。他心里这么想着,但是没有说出来,谋杀有时候会为那些既不感到悲恸,也没有受到直接影响的人提供一种扭曲的快感,而且人们对那些提供这种“娱乐消遣”的人通常都很宽容。巴恩斯神父会对下个礼拜日集会的规模之大而感到吃惊的——不管是欣慰的吃惊还是与之相反。他说:“我们能从最初开始谈起吗?你第一次遇见保罗·博洛尼男爵是什么时候?”

“上个礼拜一,就是一周之前。大约下午两点半,他打电话到我家,问能不能去参观一下教堂。他先前来过教堂一趟,但是发现进不了门。我们本来是想全天候开放教堂的,但您也知道现在这个风气。总有些破坏分子试着打碎捐款箱,或者偷蜡烛。北走廊上有一张纸条,写着钥匙在牧师住所里。”

“我想他没有说他来帕丁顿是要做什么吧?”

“说了。事实上他说了。他说有个老朋友在圣玛丽医院,他去看望过他了。但是病人正在接受治疗,没有办法接待访客,所以他还有一两个小时的空闲时间。他说他一直都想参观一下圣马修教堂。”

所以一切就是这么开始的。博洛尼的人生和所有忙碌的人一样,都是由时钟控制的。他腾出一个小时去拜访一位老朋友,但是这一个小时突然闲了下来,可以进行一些私人活动。众所周知,他一直对维多利亚式建筑感兴趣。不管当时那种冲动引领他走进了多么奇异的迷宫,他第一次造访圣马修教堂的经历至少是正常且合理的。

达格利什说:“你当时提议要陪他一同参观了吗?”

“是的,我这样建议了,但是他说不用麻烦了,我也就没有勉强。我认为他可能想一个人待着。”如此说来,巴恩斯神父也不是完全迟钝。达格利什说:“那么你把钥匙给了他。是哪一把钥匙呢?”

“备用钥匙。南门廊的门只有三把钥匙。沃顿小姐有一把,另两把由我保管,放在了家里。每个钥匙环上都有两把钥匙,一把开南门,另一把小一点的钥匙能打开格栅门。如果凯普斯提克先生或者普尔先生——我们的两位教堂执事——想要用钥匙的话,也要到牧师住宅区来。您看,牧师住宅离得很近。北面的大门只有一把钥匙。我总是把那把钥匙放在书房里。我从来不外借,以防钥匙被弄丢。而且就日常使用而言,它也太沉了。我告诉保罗男爵他会在小书架上找到介绍教堂的小册子。介绍是由柯林斯神父编写的,我们一直想要进行一些修订。小书架就放在北门廊旁边的桌子上,我们每本只收三便士。”他痛苦地扭过头去,好像一个关节炎患者一样,似乎是在示意让达格利什也买一本。这个姿势看起来很可悲,也很打动人。他继续说道:“我觉得他一定是拿了一本,因为两天之后,我在捐款箱里找到了一张五英镑的钞票。一般人就只放三便士。”

“他告诉你他是谁了吗?”

“他说他叫保罗·博洛尼。很抱歉,在当时这个名字对我而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他并没有说他是一位议员和男爵,没有说这种话。当然了,他辞职之后我就知道他是谁了。报纸和电视上都报道了。”

又一次,他停了下来。达格利什等待着。过了几秒,他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一次更为坚强也更加坚定。

“我想他大概是走了一个小时,也许不到一个小时。然后他归还了钥匙。他说晚上想睡在小礼拜堂里。当然了,他不知道那个房间叫小礼拜堂。他说的是那个有张床的小房间。战时柯林斯神父还在这里的时候那张床就放在那儿了。空袭的时候他习惯睡在教堂里,这样就可以及时扑灭那些燃烧弹。我们后来就没把那张床撤走。如果人们在布道期间身体不适,或者我想在子夜弥撒之前休息一会儿,它都能派上用场。它只是一张很窄的折叠床,也不怎么占地方。您也见过了。”

“是的。他有没有说为什么要睡在那里?”

“没有。他的语气非常自然,就好像这是个很寻常的要求。我也不想去过问缘由。他不像一个可以去盘问的人。我倒是提过床单和枕头的问题。他说他需要的东西都会自己带过去。”

他买了一张双层床单,铺了两层,然后睡在了上面。不然的话,他就是用了原来就有的那条旧军毯,把它垫在身下,上面铺了那条彩色格子羊毛毯。椅垫上的那个枕头也应该是他的。

达格利什问:“他是那个时候就把钥匙带走了吗,还是那天晚上回来拿的钥匙?”

“他回来拿的钥匙。应该是晚上8点左右,或者再早一点。他就站在宅邸门口,手里拿了一个小手提箱。我觉得他应该没有开车来。我没看见有车。我把钥匙给了他,然后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看见他。”

“告诉我第二天早上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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