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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在另一个时候,此情此景自有一番让人快意的滋味,构成这幅画面的所有因素都暗示着大路旅行传奇般的自由:阳光斜照出一个金色的黎明,夹在一排红色枫树和横木围栏之间的马车道上,一位高个头的男子,头戴礼帽,肩负背包,向西行去。然而,经过最近一连串潮湿痛苦的夜晚,英曼只觉得自己像是上帝最不幸的弃儿。他停下脚步,一只靴子踏在路边围栏的最下一层横档上,向着露水仍浓的田野极目远望。本来,他曾试图以感恩的心情来迎接这一天的开始,但在灰蒙蒙的晨曦之中,他清楚看见的第一个东西,竟是条可憎的棕色平原蝮蛇,拖着疲软的身躯,像一截粪便一样,滑入路边浓密的鸡草丛中。

田地那头是一片洼地树林,长满一无是处的杂木:短叶松、沼泽松、红柏。英曼痛恨这些互相纠结、似乎被人从头顶削平了的低矮松木,恨这平原、这红土、这些鄙陋的城镇与村庄。他一直在这样的土地上作战,从山麓打到海滨,这些低地似乎只是藏污纳垢之处,积聚了从山上冲刷而下的一切肮脏卑劣的东西。这里是一个大泔水坑,一个大阴沟,是整个大陆的下水道,是一片英曼再也难以忍受的泥潭密布的真正的沼泽地。树林中,不论远近,到处鼓荡着蝉鸣,一浪连着一浪,凄厉刺耳,犹如许多根碎裂的枯骨在互相刮擦。这声音如此密集,以至于慢慢变得好像是发自英曼本人的脑海,是来自他困惑而嘈杂的内心的震颤,完全是只属于他个人的痛苦,而不是作用于所有人的对外部世界的感知。脖子上的伤口生疼,随着每一声蝉鸣悸动。他把一根手指伸到绷带下面,有几分担心会探到一个鱼鳃般又深又红的血口,但只是在脖子紧贴衣领处摸到了一大块硬痂。

英曼算计着连日的跋涉只在他和医院之间拉开了很短的距离。身体状况使他无法如愿加快速度,还得经常休息,一次只能走上几英里。即便走得这样慢,他仍然付出了相当的代价,腰酸背疼,还至少部分程度地迷了路,不知沿哪条道走,才能向西直接通往家乡。这一带都是小型农庄,被交错杂乱的道路分割成无数小块,没有任何一条路上有路标,根本看不出哪条路更可能通向西方。他一直觉得自己被引离了方向,位置偏南了。天气极其糟糕,大雨时断时续一直没停过,不论白天夜晚,经常是突然间电闪雷鸣,暴雨倾盆而下。镶着护墙板的农家小屋比邻相望,到处都是棉花地,几乎要连成一片;邻里之间的土地互相毗连,只凭木栅从中隔开。每个农庄上都养着两三只恶犬,听到些微动静,就一声不吭地从路边树丛的黑影里伏蹿而出,呲着镰刀一样的獠牙,来撕咬他的双腿。第一天晚上,他接连踢退了几次袭击,最后被一只斑点母狗在小腿上咬出一个洞,就像用皮带打孔器打出来的一样。之后他开始寻找防身武器,在一个壕沟里拣到了一根又粗又硬的槐树枝。英曼没费多少力气,就把下一只来犯的狗击退了:像拍实新埋的柱子周围的土那样,挥动树枝快速有力地向狗敲击。在那天晚上其余的时间里,以及此后的许多夜晚,他都就这样挥舞着木棍,将狗打得和来时一样,不声不响地逃回暗影中去。拦路恶狗、四处巡逻的民兵,以及凄惨的阴雨之夜,都使旅途充满了紧张不安。

刚刚过去的这一晚尤为糟糕。乌云破开,露出一片空洞的天空,流星纷飞,像一颗颗发自天上的飞弹,从空洞中激射而下,看飞行的轨迹,似乎全部瞄准着英曼。最后,一颗硕大无朋的火流星,自黑暗中奔腾而出,缓慢然而精确地朝英曼的脑袋直扑过来,未待击中目标,却陡地凭空消失,像被人用蘸了唾沫的手指捻熄的烛火。火流星后面跟着一群长着短秃翅膀的夜鸟,或者是猪面蝙蝠,在低空中呼啸着冲向他的头部,吓得英曼低头猫腰躲避不迭,一连蹿出三大步开外。紧接着,一只黄尾天蚕蛾恰好飞过,堪堪没有撞上他的鼻尖,它那生有圆形眼斑的大翅膀张开,闪烁着幽光,被英曼在惊慌中错认作一张骇人的绿色鬼脸,突然从黑暗中冒出来,有什么话要对他说。吓得他惊叫一声,奋力向面前的空气击去,却什么也没打中。此后,马蹄声响起,英曼赶紧爬到树上藏好,一队民兵从下面驰过,蹄声隆隆,正在四处搜捕像他这样的目标,抓到后先行鞭笞,然后送回军队继续服役。英曼从树上溜下来,继续赶路。经此一役,每根树桩看着都像是潜伏在暗处的人影,有一次他拔出手枪,指住一个像是戴着一顶大帽子的胖胖的黑影,却发现不过是一蓬桃金娘。午夜过后很久,他涉过一条嵌入地表的小溪,上到对岸,用手指剜出岸边的湿泥,在上衣的心口处画了两个同心圆,中央涂上一个圆点,作为一个夜行人、亡命者、逃兵向苍天袒露的靶心。心想:这次旅程将成为我整个生命的轴心。

漫漫长夜终于熬过,现在他最大的欲望是翻过围栏,穿过田地,进入对面的洼地树林,在松树上找个藏身之处,睡上一觉。但既然终于走到了开阔的原野,他需要继续前进,所以他把脚从围栏上放下来,振作精神,重新上路。

太阳逐渐爬高,天热了起来。似乎所有的昆虫都对英曼的体液情有独钟。花蚊子绕着他的耳朵嗡嗡打转,隔着上衣就叮进他的后背;从路边的树丛落下来的扁虱,吸附在他的发际和裤腰上,吸得鼓鼓涨涨;蚊蚋好似特别中意他的眼水,在眼前不住盘旋。一只马蝇跟了他很久,不停地滋扰他的脖子。这是一个黑色的大家伙,个头与他拇指的第二关节不相上下。英曼实在想把它干掉,却是一筹莫展,不论怎么扭动身体,或者当它落在身上吸食血肉时用力的拍击自己,全都无济于事,仅换来一阵拍打声,在沉闷的空气中响起。从远处看,别人或许会把他当成一个调音师,正在试验一套新的打击方法,或者是一个逃出来的疯子,因为看不惯自己天性中好的一面,正怀着强烈的自我憎恨,伸直巴掌痛打自己。

他停下来在尘土中撒了泡尿,不待尿毕,几只琉璃灰蝶就落在上面喝了起来,它们的翅膀在阳光下闪耀着蓝汪汪的金属色泽。英曼觉得,如此美丽的生灵,是绝对不该喝尿的。但是,这分明正是此地的特色。

下午,他来到一个靠交叉路口而建的定居点,先在村口停下来观察了一番。这里只有一家店铺,几栋房屋。一间单坡屋顶的小房子里,一个铁匠正脚踏砂轮磨一把长柄镰刀。英曼看出他磨刀的方法不大对路,砂轮不是迎向刀刃,而是顺着刀刃转动,刀片与砂轮之间成直角,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斜角。村子里不见其他人走动。英曼决定冒一次险,去刷着白漆的店铺里买点吃的。他把手枪在行李卷里插好,这样看起来更让人放心,而且不会引起注意。

店铺前的门廊上坐着两个男人,英曼登上台阶时,他们几乎连眼睛都没抬。其中一个人没戴帽子,一边的头发支棱着,好像刚刚起床,连用手指头梳一梳头发都还没来得及呢。他正专注地用一根清理引火嘴的钢针清除指甲中的污垢,全部心神都投注到这件事上,连舌尖都从嘴角伸了出来,颜色灰不溜秋,像鹅的脚掌。另一个人在读一份报纸,他身穿一套破旧的军装,头上一顶军便帽,但鸭舌已经扯掉,只剩个圆盖扣在头上,像一顶穆斯林戴的塔布什帽。帽子戴得很歪斜,英曼估计,此人可能以为这样一来就能显出浪荡不羁的劲头。他身后的墙上倚着一支上好的惠渥斯步枪,配有铜制瞄准具,上面有许多复杂的小旋钮和螺丝,用来在不同的风力和高度下进行校准,真是一件精工细制的佳品。六边形的枪膛里塞着一块枫木以防沙尘。英曼此前只见过几次惠渥斯步枪,它们是狙击手的宠儿,与和它们配套的昂贵又难得的纸包子弹一样,全部是从英格兰进口的。该枪点45的口径,火力并非特别惊人,但精确度却高得吓人,射程可达到一英里。只要你稍微懂得一点射击技术,凡是你的眼睛能瞧见的东西,都可用惠渥斯步枪将其命中。英曼弄不明白,这么漂亮的一只来复枪,怎么会落到了这些人手里。

英曼从他们旁边走过进入商店,两人还是没有抬头。壁炉旁边,两个男人在玩一个游戏,一个人把手叉开放在木桶的沿上,另一人用一把折刀在他的手指缝中插来插去。英曼看了一小会儿,但看不出游戏的规则如何,怎么记分,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才算赢。

店铺里存货不多,英曼买了5磅玉米面,一块奶酪,几张饼,还有一大根糖醋黄瓜,然后回到外面。门廊上的两个人已经走了,从晃动的摇椅看,显然是刚刚才离开。英曼走下台阶,继续向西赶路,边走边吃。一对黑狗打路边的阴影中出来,从路上穿过,走进另一侧的阴影里。

走到村口,方才在门廊上的两个人从铁匠铺后面闪了出来,拦住去路。铁匠停下蹬砂轮的脚,在旁观望。

——往哪儿走,你这个狗娘养的?戴帽子的那人说道。

英曼没有作声。他两大口吞掉腌黄瓜,把剩下的奶酪和面饼塞进饭囊。抠指甲的男人转到他侧面,铁匠手持镰刀走出坡顶屋,身上还扎着厚厚的皮围裙,迂回到另一侧向英曼逼过来。他们都不魁梧,连那位铁匠也算上,似乎从各方面看,他都不太适合自己的行当。看上去,应该只是几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兴许还喝多了,并且过于托大,因为他们似乎以为,仗着人数有利,不需要别的武器,只凭一把镰刀就能将英曼拿下。

英曼探手到背后,不等他把枪从行李卷中掏出来,三人一拥而上,马上开始向他群殴。英曼连解下行囊的时间都没有,就这样背着包袱展开肉搏。

英曼边打边退,他最怕的是被对方按倒在地,所以一路退到背靠商店的墙壁。

铁匠向后一挫身,挥动镰刀,像劈柴火一样,照着他搂头就砍。那股狠劲,显然是想一刀将英曼从中劈为两半,斜肩带背来个大开膛。但一来他的动作太过笨拙,二来手里的家伙实在不适于劈砍,镰刀偏离目标足有一英尺。铁匠收手不及,刀尖顺势扎进土里。

英曼劈手将刀夺过。到了他的手里,镰刀才真正派上用场。英曼像割庄稼一样,挥刀贴地横扫,大开大阖,直取他们的脚腕,逼得几个人连连向后闪避,唯恐两脚不保。他有一种顺理成章的感觉——重新拿起镰刀干活,虽说当下的劳动与割草料有所不同,他得一下下用足力气,恨不得刀刀见骨。即便在如此困厄的局面下,英曼用起镰刀还是有一种轻车熟路的快感——握刀的方式、叉开站立的双腿、刀刃向下与地面形成的倾角——都让他觉得这是一件自己能做,并行之有效的事情。

长长的刀锋逼得三人不住腾挪闪跃,东躲西藏,但很快他们又重新聚拢在一起,向英曼反扑过来。英曼挥刀去削铁匠的胫骨,却砍在房基的石头上,蹦出一串白色的火星,刀头齐根断掉,手里只剩一根刀把。他拿着刀柄继续搏斗,尽管它很不称手,不但太长,而且轻重不匀,还带着一个别扭的弧度。

但就是这么一件东西也尽够用了。最后他们被打得双膝着地,跪倒在街头的尘土之中,那副尊容简直像在祈祷的罗马天主教徒。英曼并不停手,继续痛揍,直到他们全都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

英曼刚把镰刀柄撇到路对面的一片豚草里,那铁匠翻过身子,费力地举手从围裙下面掏出一支小口径左轮,颤颤巍巍地朝英曼瞄准。

英曼骂了一声混帐,伸掌把那件小巧的武器从对方手中捋了过来,将枪管顶在他一只眼睛下面,连续扣动扳机。这般蠢货的执迷不悟已经使他七窍生烟,忍无可忍。但是子弹的火帽受了潮,或者有什么其它的毛病,弹膛连转四次,全都没打响。英曼这才作罢,抡起枪劈头盖脸打了铁匠一顿,然后把枪扔到房顶上,扬长而去。

来到村外,他调转方向,进入树林,专挑没路的地方走,以摆脱追踪。整整一下午,他唯有在一棵棵松树之间向西穿行,在灌木丛中跌跌撞撞地前进,还要不时停下来侧耳倾听,看是不是有人跟踪。有时候他觉得听到远处有人讲话,但是声音若有若无,可能只是疑心生暗鬼,就好比夜宿河边之人,整夜都以为有人在窃窃私语,却怎么也听不清内容。听不到狗叫,所以英曼寻思,就算声音真是村子里的那些人弄出来的,他也没什么危险,再说,眼看天就要黑了。阳光被松树的枝干遮住,斑驳破碎,英曼靠天上的太阳确定方向,追随着它,走向西方天地交接之处。

英曼一路朝前走,想起了游泳者教给他的一种咒语,叫做“夺命咒”。咒语中的词句不停地在他心里冒出来。游泳者说只有用切诺基语念才有效,英语没有,因此可以放心地把它教给英曼。但英曼想所有的语言都自有其效力,所以一边向前走一边念咒,针对着与他为敌的整个世界。他反复念个不停,就像某些人出于恐惧或是希望,会无休止地说同一段祷词,直至深深地烙入他们的思想之中,以至于他们可以在干活甚至和别人聊天的同时仍祈祷不辍,丝毫不受影响。英曼记得的咒语内容如下:

——听着。你的道路将通向暗夜之地。你必孤独。你必如一只发情的狗。你必手捧狗屎。当你独自走向暗夜之地,你必如狗般狂吠。你身上必涂满狗屎。狗屎必沾在你身上。你黑色的肠子必流淌在外,你走路时,它们必在你脚畔摇摆。你必命运多舛。你的灵魂必暗淡,化为绝望的蓝色。你的魂魄必枯萎消散,永不重现。你的道路通往暗夜之地。那是你的路。别无它途。

英曼就这样念着咒语走了几英里,但他只觉得,那些诅咒全都掉过头来,落在他一个人身上。过了一阵,咒语的腔调又让他想起门罗的一次布道。布道词一如门罗的惯例,非常玄奥,堆满了古今圣哲的名言。门罗并未从《圣经》中摘句,而是引用了爱默生的一段颇为费解的文字,并在布道过程的节骨眼上重复过四次。英曼觉得这段话与游泳者的咒语有某些相似之处,尽管总的来说,他更喜欢后者的措词。他记起的这段话内容如下:

那种向我表明上帝就在我心中的宗教使我心灵上的力量顿然增长,那种对我说上帝在我之外的宗教给予我的是一个肿瘤和一个树疣。我的存在不再具有必然的理由。一种过早来临的湮没我的力量在我的头上盘旋,我将从此永远萎缩下去。

英曼觉得那是他听到过的最好的一次布道,就在当天,他第一次见到了艾达。

————————

英曼去教堂,完全是为了见识一下艾达。在艾达刚到冷山的那几个星期里,英曼未等见面就先闻其名,听到关于她的不少传言。他们父女像一对愣头青,融入本地社会的速度太慢,很快就成了河边路上许多家庭娱乐的源泉。对大家来说,坐在门廊上,看艾达和门罗坐在马车里驶过,或者看着艾达沿大路做领略山水的漫步,简直就和看戏一样。而她引起的议论,决不比码头大街剧院上演的新剧目少。人们对她的漂亮一致认可,但她的每一件查尔斯敦款式的装束,或发式的任何新花样,都成了取笑的目标。如果瞧见她拿着一支开花的钓钟柳枝,对花瓣的颜色赞叹不已,或是用手去碰触曼佗罗叶子的尖端,一些人就会以严肃的口吻说,她的脑子肯定有问题,见到钓钟柳都不认识;而另一些人则灿然一笑,心想,她难道真有那么呆,竟然连曼佗罗都要吃?据传言,她走到哪儿都带着笔记本和铅笔,盯上一个东西——一只鸟或一丛灌木、杂草、落日、大山——就在纸上勾抹一气。似乎她已经糊涂透顶,如果不把重要的东西画下来,转眼就会忘到脑后。

这样,一个礼拜天的早晨,英曼精心打扮一番——全新的黑色西服、白衬衫、黑领带、黑帽子——出发去教堂,要亲眼一睹艾达的芳容。时当黑莓花开,天气返冷,春寒料峭。一场冷雨连下三天,昨晚才停,但早晨的太阳还没有驱散云层。道道山脊之间,天空阴暗低垂,如同一块铅板,没有丝毫变化。路上满是粘脚的泥浆,举步维艰,所以英曼很晚才赶到教堂,坐在靠后的长椅上。已经开始唱圣诗了。不知是谁用新柴升火,炉盖周围冒起浓烟,一直升到天棚,然后沿天花板平铺开来,如同外面灰色天空的缩影。

英曼只能从一排排的后脑勺中寻找艾达,但并没有什么难度,因为她的黑发盘在头上,编成粗大而复杂的发辫,这种发式在山里还是前所未见呢。发髻下洁白的脖颈上隐约凸起两条肌肉支撑起头部,它们之间形成一个暗色的小坑,生着无法打进发辫的纤细的茸毛。在唱圣诗的整个过程中,英曼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里,没等看到艾达的脸,他就已经情不自禁地想伸出两根指尖,去按一按那个神秘的地方。

门罗以讲解刚刚唱过的圣诗为引子,开始他的布道演说。圣诗的词句似乎显示出一种热烈的渴望,向往着终将有一天,人们会沉浸在一个充满爱的海洋之中。但门罗说,如果他们自欺欺人地以为有一天将得到万物之爱,那就是误解了圣诗。它的真义是让人们去爱一切造物,这当然是一件更其困难的事,而且从会众的反应看,也有些让人惊愕和不满。

布道的其余部分还是老话题。门罗到达冷山以来,每周三和周日所做的全部布道,都只围绕着同一个主题——他心目中关于创造的最大迷题:为什么人生下来注定要死?从表面看来,这完全是荒谬而没有意义的。连续若干星期,他从各个角度讲解这一问题:圣经中的相关言论;古往今来八方智者对此的阐释;自然界中隐含的启示。门罗绞尽脑汁,用尽手段,想把问题确凿切实地讲清,却总是徒劳。几星期后,会众的牢骚和抱怨表明,他们对于死亡远不如门罗那样关切。与门罗不同,在许多人看来,死亡并非一个悲剧,毋宁说是一件美事,是他们所期待的休息。一些人提议,如果他能和已经过世的老牧师一样,在布道时主要是谴责罪人,绘声绘色地讲解圣经中的故事,比如蒲草箱里的小摩西、甩石子的少年大卫,那么他的心境可能会更安宁平和一些。

门罗拒绝了这一建议,对某位长者说,这并非他的使命。他的话不翼而飞,传遍了整个教区。人们普遍认为,他使用使命一词,暗指自己是一位传教士,从而把全部会众贬低到了未开化的野人的境地。他们中的许多人曾经捐款,资助传教士向真正的野蛮人传道。在他们的想像中,野蛮人都生着深浅程度不一的有色皮肤,居住在极为偏远的蛮荒地带,和他们的家乡绝对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想让人们对门罗的话不介意着实很难。

为了平息会众的愤怒,门罗在当天布道一开场,就解释什么是使命。他说,每个人,不论男女,都有自己的使命。它的含义与工作没有差别,仅此而已。而他门罗的工作就是思考为什么人生而有死。他有意对此继续进行思考和讲解,并至少会以驯马或清除田里石头的耐心和毅力坚持到底。他果真说讲就讲,且无比冗长。那天上午讲道的全过程中,英曼坐在教堂里,眼睛一直盯住艾达的脖子,听着门罗重复了四次爱默生的那段关于肿瘤和树疣以及永远萎缩的话。

布道会结束后,男女会众分门走出教堂。一直套在车辕上的马身上溅满泥浆,一匹匹站着睡着了,马车轮陷进泥中,直达轮辐。它们被人声惊醒,一匹栗色的母马抖动肚皮,发出拍打脏地毯一样的声响。教堂的墓园里充满了泥浆、湿叶子、湿衣裳和淋湿的马匹身上发出的气味。男人们排成行与门罗握手,然后都来到湿漉漉的墓园里,四下转悠,观察天色,看雨是不是真的住了,或者只是临时喘口气。一些年纪稍长的人低声谈论着,说门罗的布道古怪而远离经文,又佩服他不为别人所动的顽固劲头。

未婚的男人们聚成一圈,靴子和裤脚上都溅满了泥浆。他们谈话的内容更适合星期六的晚上,而不是神圣的星期天上午。所有人都不时朝站在墓园边上的艾达瞄一眼,她看上去是那么与众不同,美丽,却又极不自然。其他人全都穿着毛料衣服御寒,艾达却身穿一件乳白色的亚麻裙子,领口、袖口和裙摆上还镶着蕾丝花边。似乎她选择什么衣服,主要是根据月份,而不是天气。

艾达双臂环抱胸前,一些年长的妇女走过去跟她讲了几句话,接着是一阵双方都有些不知所措的沉默和踌躇,随后她们就离开了。英曼注意到,每当有人朝她走来,艾达就向后退一步,直至被一块独立战争老兵的墓碑挡住退路。

——如果我去告诉她我的名字,她会理我吗?迪拉德家的一个小伙子问。他来教堂的目的与英曼完全一样。

——我摸不准,英曼说。

——你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追求她,还是看我的吧,霍布·玛尔斯对迪拉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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