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毓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小姐先吃饭吧。”勺娘看着木桌上动也没动的饭菜。

她晃了晃手里的饼子,嗯,是葱香的。“勺娘姊昨晚烧的咕咾肉真好吃。”摆摆手出门去了。

勺娘有些看不懂这位小姐,是的,她还没办法很自然的将她当成姊妹看待,毕竟她那样的出身,自从她住进他们家,没倒过半句苦水,没说过谁的一声不是,不需要侍候,不让人担心,看着好说话,他们吃什么,她也跟着吃什么,让人看不出来她好还是不好。

就拿昨儿个夜里的事来说,她起夜,见这位小姐居然就趴在桌面上睡着了,怎么被扶回房间的,一早晨起,要是寻常女子,无论如何也是要问个明白的,她倒心宽,问都不问一下。

勺娘哪里知道,没人哄的孩子遇事不会哭,也没有哭泣的权利,留着悲伤的精神想法子寻到生路才是正事。

平遥县是京城辖下最近的一个县,虽然只是个县,但其实非常的大,可以和一些小地方的州城相比。

乐不染这回没有去市集,闲闲走着,巷子口已经有许多人走动,这样走走停停,来到了一家名叫“如海居”的书铺,学问浩瀚如海啊,是这个意思吧?

她昨天就打听过,这如海居是平遥县最大的一间书肆,一进门,果然书香扑面,各式各书册、图画,笔墨纸砚,应有尽有。

“小哥,我想见你们铺子的老板,我有生意要与他谈。”她简单扼要的说。

忙着用雞毛掸子扫尘的伙计虽然没有出言驱赶,但是看她一个梳婦人髻的少婦手里小心的拿着一个连卷轴都没有的图纸。“您这是?”

“小婦人有桩生意,想见老板一面。”她的声音客气,没高上半分,如花吐芬芳,晃了晃手里的纸卷。

伙计见她穿着虽然朴素,但态度真诚,又觉得她的声音实在好听,应该是个识字会读书的。“小娘子稍待。”便往后面去了。

片刻,一个穿文士服,长型脸,脸上留着三绺短须,眼带精明的男子从堆满杂物的后门出来,他也不在意乐不染寒酸的打扮,带着职业的笑脸问道:“小娘子有事找我?”

“可有大一点的地方?”她问。

如海居的老板一怔,做了个请的姿势。“请跟我来。”

乐不染颔首,丝毫没有要来询问于人该有的卑躬屈膝,态度平等,她将纸卷慢慢展开在一条长方桌案上。

老板脸色先是木然,接着是微讶,随着纸张的摊开,他的身形不由得也跟着动了,他站到图纸正面,后俯身,脸上的讶色越来越浓,接着匆匆掏出放大玳瑁镜,差点就把眼珠子瞪凸了的黏在纸张上。

穿越前,玉卿卿是跟着祖父长大的,每天坐着祖父摇摇晃晃的脚踏车到故宫去上班,中午在北门的食堂吃饭,到了她该上学的时候,便只能提着媽媽做的饭盒进宫去给祖父、父親送饭,顺便在宫里逛一逛,玩一玩,就跟在自己家一样。

祖父总是告诉她,他们玉家五代人都是故宫人,五代以上的高祖是清末时的宫廷画师,曾祖父也是,尽管时代迁移,局势丕变,到了祖父,他仍屹立不摇的站在满是文物的故宫里,每天面对文物,好像在和过去的时空对话交流,和祖辈交流,后来的人甚至给了他故宫大内总管的称号。

故宫有接班的传统,不少工作人员都是接父母的班进来工作的,玉卿卿也躲不过这样的宿命,出了社会便栽进故宫的小办公室。

她天生对瓷器、珍玩、书画和玉铜便有极深的辨识能力,可以说她三十几年都在这器物四科打转,只要她说不的东西,没有人敢称是。

没想到的是穿到这莫名所以的朝代来,得靠上辈子的那么一点本事来赚银两。

书肆老板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看了几乎一炷香那么久,才抬起佝偻许久的腰,长长吁出一口气。

他脸色泛红,两眼放光,慢半拍才发觉自己失态了,他咳了两声,像是要掩饰自己对这幅画的激赏,这太不符合他生意人在商言商的挑剔形象了。

“不知这放翁是小娘子家中什么人?”

画的末端落款写着放翁二字,笔端庄重,笔锋圆融遒劲。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仙道医王

仙道医王

弄潮
因债被沉河的6寒,生死间获得上古传承,觉醒无敌血脉,从此开启开挂人生!... 《仙道医王》
都市 连载 777万字
贩罪

贩罪

三天两觉
天才。 自闭、孤独、偏执、疯狂。 每当时代变迁,逆十字的旗帜由他祭起。 成则王侯将相,败则蛆蝇粪秽。 平乱世,麾下四方辐辏,钟灵毓秀。 隐市井,此生睥睨天下,唯有一人。
都市 完结 129万字
师徒恋中的女配

师徒恋中的女配

容晚
他是不染尘埃的洛华神尊,她是单纯无邪的凡间幼女,九重天上,他与她日夜相伴,师徒情深。 他亲自教她仙术,替她承受天劫,只为她能一朝得道,修成仙身,从此容颜永驻,他们再不分离。 他视她如珍如宝,任她在天界闹得
都市 完结 42万字
情到浓时恨入骨

情到浓时恨入骨

某腐
许明珠生来便是天之娇女,她一直以为所有命数都可扭转。比如褚升啸的爱。可是生命里有很多定数,在未曾预料的时候就已摆好了局。为他伤痕累累,家破人亡,才知道,这世上,最可悲的事情就是轻易交付了一颗真心……
都市 完结 11万字
十指有缝

十指有缝

影少三千
一场意外林萧回到了三个月前,本以为会因此拥有开挂的人生,却现,出现了两个不存在他这三个月记忆当中的人。最要命的是,他现他表哥跟女朋友吵架的原因是因为他…曾经最厌恶的人因为这次重生竟然成了他最爱的人…不,这一定不是真的!他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自己讨厌的人,而且还是男的…“我,林萧就是饿死!就算从这跳下去,也绝不跟一... 《十指有缝》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红拇指印

红拇指印

R.奥斯汀·弗里曼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霍恩比公司发生了钻石失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着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
都市 完结 1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