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雨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goodluck◎

日出东升, 日光普照。

沈蔷坐在出租车上,她的视线看向沿途的风景。

二月的天天气很冷,但她还是把车窗打开, 冷风直直往里钻,刺痛双眸。

风沙迷了眼, 让她落了泪。

可她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轻快, 她原以为她无法承受分手二字带来的伤害和打击, 但没想到她从挂断那通电话后,除了心里有一块空落落的,其他都还好。

想象中的悲痛并不存在。

宋泊礼是沈蔷的初恋,这也是她第一次分手。

她觉得如果分手是这种感受, 那么也不是不能接受。

回到港大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六点, 大家都有实习上班时间在初五,舍友们早已起床收拾。她把庄芳洁带来的特产放在了桌子上,道:“这是我妈妈买的我们那边当地的特产,你们试试喜不喜欢, 和之前带来的不一样。”

一听见有吃的还是特产,三个人立刻从床上蹦跶起来,围着特产开始研究。“我们三个人,你怎么买了四份?”

多的这一份是沈蔷从宋泊礼冰箱拿出来的。

他既然嫌弃, 那么分手了,她就不会留下这些费力不讨好的东西。

沈蔷一边整理自己的行李箱一边说:“你们要是喜欢吃,可以把这一份多的给吃了,或者拿去给公司同事分。”

反正她是不会再给不珍惜的人。

“你太好了!”徐羡一边吃米糕, 一边腮帮子吃的鼓囊囊的, 道:“对了, 设计比赛今晚出名次,你有把握吗?”

沈蔷换了身睡衣,喉咙痛头也痛,她没什么精神说:“我也不清楚,等晚上再看吧。”

沈蔷说完,撩开床帘躺在床上。

昨天下午从家里出发就拎着十多斤重的特产,一路颠簸到了半山,浴室运动一个小时多,又一夜未眠之后就是发现他和miki的花边新闻。

在这短短的半天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体力和精神都被一直消耗,她早已精疲力竭。

沾上枕头将被子蒙住头沈蔷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耳边是舍友们讨论哪个好吃的声音,迷迷糊糊之间她突然觉得分手其实也挺好的,好吃的东西买给愿意欣赏的人吃。

“这个特产好重啊,她拿着大包小包的爬楼梯给我们送来,我看沈蔷好像很累的样子,刚才脸上都没血色,”廖琪琪说:“我们别打扰她了,安静点吧。”

宿舍声音渐渐小了下来,只剩下咔哧咔哧吃东西的咀嚼声。

耳边的声音渐渐听不见,沈蔷直接昏睡过去。

再次醒来时,是被晃醒的,她睁开迷糊的双眼,漆黑的瞳孔里映出舍友三人的脸蛋,一阵一阵的疼痛袭来,她伸出手揉了揉额头,道:“你们怎么了!?”

徐羡:“你发烧了。”

沈蔷立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还真是!

难怪睡觉前感觉喉咙也很痛,应该是扁桃体发炎了!沈蔷刚打算起来,廖琪琪端着一杯水递到了她的嘴边,“喝点润润喉。”

沈蔷嗓音嘶哑道:“谢谢。”

她接过水喝了几口,但舍友三人欲言又止,看上去好像有话要讲。

“你们是不是有事要和我说?”沈蔷问。

徐羡抿了抿唇,推了推龚文文,示意她说。

龚文文是个豪爽的性格,说话时常得罪人,但却没什么坏心思,“我们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坏消息。”

“宋泊礼是你男朋友吧……他、他和模特开房了。”龚文文犹豫片刻,说:“新闻上说的。”

龚文文打开手机的新闻,沈蔷顺势瞄了一眼。

就是她早上看的那条。

她还记得她早上看见这条新闻时狼狈不堪的样子,手颤抖血回流,当她从宋泊礼口中得到了答案,证实了那天宋泊礼和miki的确是见面时,她又瞬间释怀。

他都坦率承认见面,沈蔷便强迫自己接受现实。也知道以宋泊礼在港城的地位,舍友们早晚会知道这件事情。

如果再纠结内耗下去就是执迷不悟、自欺欺人了。

她没多余的表情,轻声道:“这件事情我知道,另外一个好消息是什么?”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仙道医王

仙道医王

弄潮
因债被沉河的6寒,生死间获得上古传承,觉醒无敌血脉,从此开启开挂人生!... 《仙道医王》
都市 连载 777万字
贩罪

贩罪

三天两觉
天才。 自闭、孤独、偏执、疯狂。 每当时代变迁,逆十字的旗帜由他祭起。 成则王侯将相,败则蛆蝇粪秽。 平乱世,麾下四方辐辏,钟灵毓秀。 隐市井,此生睥睨天下,唯有一人。
都市 完结 129万字
师徒恋中的女配

师徒恋中的女配

容晚
他是不染尘埃的洛华神尊,她是单纯无邪的凡间幼女,九重天上,他与她日夜相伴,师徒情深。 他亲自教她仙术,替她承受天劫,只为她能一朝得道,修成仙身,从此容颜永驻,他们再不分离。 他视她如珍如宝,任她在天界闹得
都市 完结 42万字
情到浓时恨入骨

情到浓时恨入骨

某腐
许明珠生来便是天之娇女,她一直以为所有命数都可扭转。比如褚升啸的爱。可是生命里有很多定数,在未曾预料的时候就已摆好了局。为他伤痕累累,家破人亡,才知道,这世上,最可悲的事情就是轻易交付了一颗真心……
都市 完结 11万字
十指有缝

十指有缝

影少三千
一场意外林萧回到了三个月前,本以为会因此拥有开挂的人生,却现,出现了两个不存在他这三个月记忆当中的人。最要命的是,他现他表哥跟女朋友吵架的原因是因为他…曾经最厌恶的人因为这次重生竟然成了他最爱的人…不,这一定不是真的!他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自己讨厌的人,而且还是男的…“我,林萧就是饿死!就算从这跳下去,也绝不跟一... 《十指有缝》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红拇指印

红拇指印

R.奥斯汀·弗里曼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霍恩比公司发生了钻石失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着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霍恩比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
都市 完结 1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