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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故乡那座城市已是六月了。

我找个理由请了三天假,一个人乘上周二早上的新干线列车。身穿白色半袖运动衫和膝部开始褪色的绿棉布裤,脚上是白网球鞋。没带行李,早上起来胡子都忘记刮了。网球鞋久未上脚,鞋跟竟令人难以置信地磨歪了。肯定我在不知不觉的时间里走路方式变得极不自然了。

不带行李乘长途列车实在令人快意,简直就像在晃晃悠悠散步时被卷入变形时空的鱼雷歼击机。这里边绝对什么都没有。没有牙医的预诊,抽屉中没有等待解决的问题,没有无可挽回的复杂的人际关系,没有信赖感所强求的一点好意。我将这一切都扔进临时地狱的底层。我所拥有的只是胶底磨歪的旧网球鞋,别无长物。它如同有关另一时空的依稀记忆紧紧附于我的双脚,但这也不是大不了的问题。那玩意儿有几听易拉罐啤酒和一块干巴巴的火腿三明治即可烟消云散。

我已有四年没回来了。四年前那次回乡,是为了办理我结婚方面的所谓事务性手续,但终归成了一次无意义的旅行,因为我所认为的事务性手续没得到任何人认同。总之是看法不同。对某个人已然终结之事,对另一个人尚未终结。就是这么个事。就是这么个事,到了轨道的前头,就产生了大得厉害的差异。

从那以后,我就没了“故乡”。哪里都不存在我的归宿。如此一想,我打心眼里舒了口气。谁也不再想见我,谁也不再需求我,谁也不希望被我需求。

喝罢两罐啤酒,我睡了三十分钟。醒来时,刚开始那轻松的解脱感荡然无存了。随着列车的行进,天空被梅雨时节迷蒙的灰色涂抹起来,下面延展的永远是同样单调无聊的风景。车开得再快,也没办法甩掉这单调和无聊。相反,车开得越快我越是快步踏入无聊的正中央。所谓无聊便是这么一种东西。

邻座一个二十五六岁的职员几乎岿然不动地专心看经济新闻。无一折痕的夏令西装和黑幽幽的皮鞋,刚从洗衣店返回的白衬衣。我望着车厢顶吞云吐雾。为消磨时间,我逐个回想甲壳虫乐队灌制的歌曲的名字。到七十三时卡住了,一步也前进不得。保罗·麦卡特尼到底记得多少首呢?

我望了一会窗外,目光又落到车顶。

我二十九岁,再过六个月我的二十岁年代就要落下帷幕。一事无成,绝对一事无成的十年。我所到手的全部没有价值,我所成就的全部毫无意义,我从中得到的唯有无聊。

最初有什么来着?如今忘得一干二净。不过那里边的确有什么,有什么曾摇撼我的心并通过我的心摇撼别人的心。归根结蒂,一切都已失去。该失去的失去了。除此以外,除了放弃一切以外,我又能干什么呢?

至少我还活了下来。即使死去的印第安人才是最优秀的印第安人,我还是要苟延残喘。

为什么?

为了把传说讲给石壁听?

何至于!

“干嘛住什么酒店?”

我把酒店电话号码写在火柴盒背面递过去后,杰以不解的神情这样说道,“有自己的家嘛,住家里不就行了!”

“已不再是我的家。”我说。

杰再没说什么。

眼前摆出三样下酒菜,我们喝着啤酒。喝了一半,我取出鼠的信递给杰。杰用毛巾擦擦手,眼睛在两封信上大致扫了一遍,然后从头开始慢慢逐字细看。

“唔。”他有些感动,“可好好活着?”

“活着!”我喝口啤酒,“对了,我想刮刮胡子,借用一下剃刀和剃须膏可好?”

“好好!”说着,杰从柜台下面递过一套便携式的,“洗脸间可以用,但出不来热水。”

“冷水就成。”我说,“但愿地板上别躺着一个醉倒的女孩——刮胡子不方便的。”

杰氏酒吧彻底变样了。

杰氏酒吧以前在国道旁边一栋旧楼的地下室里,水汽潮乎乎的,夏夜里空调机吹出的风几乎成了细雾。

杰的原名是中国名,又长又难发音。杰这个名字是他战后在美军基地做工时美国兵给取的。一来二去原名竟被忘了。

据我过去从杰口中听来的情况,一九五四年他辞去基地工作,在那附近开了一间小酒吧,即第一代杰氏酒吧。酒吧相当红火,来客大半是空军军官一级,气氛也不坏。酒吧走上正轨时杰结了婚,五年后对方死了。对死因杰只字未提。

一九六三年越南战争升级时杰卖掉酒吧,远远来到我的“故乡”,开了第二代杰氏酒吧。

以上是我就杰知道的一切。他养猫,一天吸一盒烟,酒则一滴不沾。

和鼠相识之前,我经常一个人跑去杰氏酒吧,一小口一小口啜啤酒,吸烟,往自动唱机箱里投币听唱片。当时的杰氏酒吧比较冷清,我和杰隔着柜台天南地北地闲聊。聊什么全然记不得了。一个十七岁沉默寡言的高中生同一个光棍儿中国人之间又能有什么话题呢?

我十八岁离开这个城市后,鼠接班继续喝啤酒喝个不止。一九七三年鼠离去后,就再没人接班了。那以后过了半年,酒吧因道路拓宽迁移。这样,我们关于第二代杰氏酒吧的传说便到此为止。

第三代酒吧位于河畔,距原先那栋楼五百来米远。大并不很大,在一栋有电梯的四层楼房的三楼。乘电梯去杰氏酒吧也真是有些奇妙。从柜台的高椅上可以一览街市夜景也够妙的。

新杰氏酒吧西侧和南侧有很大的窗户,从中可以望见连绵的山脉和往日海的遗址。海在几年前全给填埋了,上面逼仄地竖起墓碑般的高层建筑。我站在窗旁望了一会夜景,折回柜台。

“以前可以望见海来着。”我说。

“是啊。”杰应道。

“常在那儿游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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