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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就该明白了。这时候就该明白了。甚至这时候,他自己大概都不明白。他坠入爱河了。

坠入。这意味着有时间的跨度,渐渐下滑。不过,也可以是迅速的,瞬间的,也许只花了一秒钟,就掉进去了。现在,乔恩爱的并不是伊迪。滴答。好了,他爱上了伊迪。反正也不会看见,看不清楚的,除非你以为眼睛与眼睛之间会刮起风暴,突然之间灾难降临。命运瞬间会让一个健康的人腿瘸掉,一个缺德的玩笑能让明亮的眼睛变成盲目的石头。

乔伊丝试图说服他,告诉他误会了。他对女人有什么经验可言。根本没有,除了她以外。他们以前一直认为,和各种各样的伴侣做试验,简直是孩子气。通奸既麻烦又有破坏性。现在,她开始想,是不是他应该多点体验,多点经历?

现在,整整一个阴冷的冬天,他都关在工棚里,和那个浑身散发自信的伊迪关在一起。这简直相当于因为通风不良而得了病。

伊迪会让他发疯的,要是他再这么对她认真下去。

“我想过。”他说,“也许她已经认真了。”

乔伊丝说这简直幼稚得像青春期对话,好像他被吓得七魂没了六魄,软弱无助。

“你觉得自己是谁?圆桌骑士?有人给你吃了什么药了?”

话一出口她就立刻说对不起。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这次谈话当成一段分享时光。河流上的阴影。只不过是某一天,他们的婚姻中,出现的一点小干扰。

“我们能过去的。”她说。

乔恩远远地看着她,甚至是亲切地。

“已经没有‘我们’可言了。”他说。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乔伊丝问乔恩,问她自己,然后再问别人。那么一个脚步沉重、头脑笨拙的木工学徒,整个冬天全穿着松松垮垮的口袋裤、法兰绒上衣,就没见换过,暗淡的厚外套上永远沾满了木头屑。一个费半天劲也不过是从一句废话到另一句傻话的大脑,一个把走过的每一步路都当成法律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让乔伊丝黯然失色,让她修长的大腿,纤细的腰身,乌丝般润滑的麻花辫,还有她的智慧,她的音乐,她全班第二的智商,失败了。

“我告诉你,我想是这样。”后来,乔伊丝这样说。已经过去一段日子了,壕沟里的湿地百合如同火焰一般蔓延摇曳。她去上音乐课的时候,总是戴副浅色的眼镜,以掩饰她因为喝酒和抽泣深陷的眼眶,放学以后,她也不再是开车回家,而是去惠灵顿公园,她希望乔恩会因为担心她自杀来找她。(他确实来过,不过只来过一回。)

“我觉得,她站过街。”她说,“站街的妓女为了揽客都纹身,男人看见标志就过来了。我的意思不是纹身都—嗯,可能也是,当然,纹身也会激起他们的欲望—我是说,出售的标志。可以卖,有经验。现在从良了。他妈的是个抹大拉的马利亚[1],就是这样。而他呢,在性方面简直是个婴儿,真让人恶心。”

她现在有朋友了,这种话可以对朋友说。她们全是有故事的人,有些人之前她就认识,不过之前的关系和现在不一样。她们现在互相倾诉,大声说笑,直到大家都哭为止。她们说简直无法相信,无法相信。男人啊。他们都干了什么,这么恶心,这么愚蠢,简直没法相信啊。

所以才是真的。

聊天的过程之中,乔伊丝觉得很不错。真的很不错。她说,甚至有时候,她对乔恩心存感激,因为她现在感觉自己比以前,更像活着。是的,很糟糕,但是很精彩。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赤裸裸的真相。赤裸裸的生活。

但是,当她凌晨三点,或者四点起来时,竟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再是他们的房子里。现在,伊迪住在那幢房子里。伊迪、她的孩子,以及乔恩。这是乔伊丝自己同意的,她以为这样能让乔恩恢复理智。她搬进了城里的一座公寓。这座公寓是一个正在休年假的老师的。夜晚时分醒来,她看见马路对过餐馆的粉红色灯光,颤抖着穿过她的窗户,闪闪烁烁,照在那个老师的墨西哥小饰品上。种了仙人掌的罐子,晃荡的猫眼,条纹毯子的颜色像干涸的血迹。那些醉酒后的洞见、兴奋,像呕吐物一样,全被清除得干干净净。并且,连宿醉后的头痛也没有,仿佛她可以一气喝下几湖的酒精,一觉醒来,就会干燥得像块硬纸板。

她的生活没了。一种日常的不幸。

她还是醉的,尽管感觉是彻底清醒的。她有种强烈的冲动,想冲上车,开往那所房子。她不会冲到沟里,这种时候,她的速度很慢,很谨慎,不过,在黑漆漆的窗外停车,然后哭叫乔恩的名字—他们一定会叫她闭嘴。

闭嘴。这样不对。叫她走开。

记得我们在野外睡着又醒来吗?母牛在我们身边吃草,我们不知道这里还会有牛。记得在那冰冷的小溪里洗澡吗?那时候你妈妈病了,我们以为她快死了,我们在温哥华岛采蘑菇,然后飞回安大略省,把蘑菇卖掉付旅费。我们说,开什么玩笑,我们不是吸毒者,我们既孝顺又传统。

太阳出来了。墨西哥的颜色开始在她身上闪烁。夸张丑陋的颜色。过了一会儿,她起身洗漱,用胭脂拍打双颊。她把咖啡煮得浓得像泥浆。一边喝咖啡,一边穿上新衣服。她买了几件薄薄的上衣,轻飘飘的裙子,还有用彩虹色的羽毛装饰的耳环。她去学校教音乐,穿得却像个吉卜赛歌舞女郎,或者鸡尾酒会女招待。她看见什么都笑,和谁都可以调情。楼下餐车给她做早餐的男人,给她的汽车加油的男孩儿,或者邮局里卖给她邮票的男职员。她总觉得乔恩会知道的,会知道她看起来多漂亮,多性感,多快乐,她多么简单地就打倒了所有的男人。她一出公寓的门,就像站上了舞台。而乔恩是那个必不可少的观众,纵然是二手的观众。哪怕乔恩从来没有为夸张的打扮,轻浮的举止所吸引,也不会认为这样能让她更有吸引力。他们一起旅行的时候,最惯常的不过是最普通不过的行头。厚厚的短袜,牛仔裤,深色衬衫,防风外套。

还有一种变化。

和学生在一起,哪怕是最年幼的或是最愚蠢的学生,她的语调也变得极其亲切,充斥了淘气的笑意,她的鼓励简直无法抵挡。她的学生要在年终总结会上表演,她要帮他们排练。之前几年,她对这个公开表演的晚会并不热心,觉得这类演出妨碍有天赋的学生进步,把他们推到了一种他们并没有心理准备的场合。所有的努力和紧张,招来的不过是错误的评价而已。但今年,她全心全意地投入了这场演出的一切准备工作。编排,灯光,介绍,当然还有表演的全部过程。应该是件有意思的事儿。她说。对学生来说,有意思。对观众来说,也有意思。

当然了,她算准了乔恩应该在场。伊迪的女儿也是演员之一。所以伊迪必然会在场。乔恩当然得陪着伊迪来。

这是乔恩和伊迪,第一次以伴侣的身份在镇上公开亮相。他们的声明不可避免。大家还都没听说这样的变化,特别是住在小镇南边的人。不过,他们没有那么默默无闻。确实,这样的变化算不得什么丑闻,但不等于不会引起注意。肯定会有大家都感兴趣的阶段,直到大局已定,大家都习以为常。到这时候,人们就能看见在超市里,百货店里,更新换代的伴侣和被抛弃的人聊天,至少会打招呼。

但是,在公演的夜晚,当乔恩和伊迪,哦不,其实只是乔恩看着自己的时候,这并不是乔伊丝看到的自己扮演的角色。

她看见了什么?上帝才知道。清醒的时候,她从不会指望自己获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就能让乔恩感动得立刻恢复理智;不会认为因为他看见她很快乐,光芒四射,仪态万千,而没有忧郁自杀,就会立刻放弃他的荒唐。但是总之离此也不远—她盼望的,她也说不清楚,她还是忍不住抱有希望。

那确实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场演出。所有人都这么说。他们说更有气势,气氛更欢快,更热烈。孩子们的服装也和演奏的音乐非常相衬。他们脸上的妆让人看不出来他们的恐惧,像搁在台上的祭品。

乔伊丝最后出场,她穿了一条黑色的长丝裙,一走动,便闪出一道道的银光。她蓬松的头发之间,也镶嵌了银色的环饰和亮片。掌声中,夹杂了口哨声。

乔恩和伊迪并不在观众席上。

2

乔伊丝和马特在他们位于北温哥华的房子里举办酒会,这回是为了庆祝马特六十五岁的生日。马特是一个神经心理学家,但同时也是位业余小提琴手。这是他认识乔伊丝的原因。乔伊丝,现在是一位职业大提琴手,也是他的第三任妻子。

乔伊丝一直在说:“看看这里的人啊,绝对是一个生命的故事。”

她是个瘦弱的表情热切的女人,有一头锡白色的蓬松头发,后背微微有些弯曲,也许是长期拉琴的缘故,也有可能是有随时倾听交流的习惯。

在场的人,当然有马特大学的同事,那些被他视为朋友的同事。马特是个慷慨的人,但同时也是个直言不讳的人,所以不会把所有同事都当成朋友。他的第一任妻子莎莉也来了,陪着她的是护理师。莎莉二十几岁的时候,经历了一场车祸,把大脑撞伤了。所以,她可能不知道马特是谁,也不认识自己三个已经长大的儿子,当然也不记得当她还是一位年轻的妻子时,就住在这幢房子里。不过,她的快活天性倒是毫发无伤,她喜欢认识人,即使她可能十五分钟前已经和他们认识过了。她的护理师,一个整洁的小个子苏格兰女人,忙着和人解释说她不太习惯这类大型酒会,而且她自己是在工作时间,也不能喝酒。

马特的第二任妻子,多丽丝,和他生活在一起未满一年,虽然她和他结婚一共三年。她和比她年轻很多的伴侣露易斯一起来的。她们还有个小女儿,露易斯几个月之前刚生的。多丽丝和马特一直保持朋友关系,和马特、莎莉的小儿子托米关系特别亲密。马特和多丽丝结婚的时候,托米还很小,还需要她的照顾。马特的另外两个儿子,现在正和他们自己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妈妈在一起。虽然其中一个孩子的妈妈,已经和孩子的爸爸解除了婚姻关系。这个孩子的爸爸,是和现在的伴侣以及她的儿子一起来的,她的儿子和他嫡亲的儿子,为了轮流荡秋千闹了起来。

这也是托米第一次把他的情人杰伊带回家。杰伊到现在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托米告诉乔伊丝说,杰伊不习惯大家庭。

“我很同情他。”乔伊丝说,“有一段时间我也不太习惯。”她笑,向人解释这个家庭正式成员的情况,还有被马特称为宗族的外围成员的情况时,她总是忍不住笑。她自己没有孩子。她只有一个前夫,乔恩。乔恩如今快乐地生活在一个破落的沿海工业小镇上。她请他来参加酒会,但是他不能来,今天正好是他的第三任太太的孙子的受洗日。当然了,乔伊丝也邀请了他太太,她的名字叫沙琳,她开了一家面包房。

为了受洗的事儿,沙琳写了一封友善的短信给她。乔伊丝还特意对马特说,简直不敢相信,乔恩竟然也会信教。

“我真希望他们能来。”她对所有的邻居都这么说。(他们把所有的邻居也都请来了,以免屋里的声音吵到他们,惹出麻烦来。)“要是他们来了,我也能分享这种生活的复杂性了。他还有第二任太太,不过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估计他也不知道。”

马特和乔伊丝做了很多吃的,大家也都带了很多食物,还有一大堆酒水,孩子们的果汁,以及马特自己调制的潘趣酒。他说,是为了纪念那些人们知道怎么喝酒的美好岁月。他说,他要用一个洗干净的垃圾筒来酿酒,那时候的人就是这么酿酒的,但是如今,大家都很脆弱,不愿意喝垃圾筒里的酒了。总之,大部分年轻人不愿意喝了。

庭院很大,要是客人想打球,还有一个槌球场。两个孩子抢的秋千是马特自己小时候玩过的,他把它从车库里又翻出来了。大多数孩子只见过公园秋千和后院的塑料游戏装置。马特大概是全温哥华少数几个至今仍然生活在他长大的房子里,并且拥有自己小时候玩过的秋千的人了。这座屋子位于松鸡山山坡的温莎路上,曾经毗邻森林。如今,房子越盖越多,都沿着山坡往上走,大部分豪宅都有巨大的车库。马特说,迟早有一天,这房子会保不住。税收高得吓人。迟早有两幢丑陋的房子把它代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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