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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之书》单纯而神秘,它描绘的是灵魂与现实的真实关系。

描述者“我”和那奇怪的来访者可以看作博尔赫斯的一分为二。从记忆底层走出来的那位陌生人要让“我”领略他故乡那个大千世界的丰富和虚幻,为此他卖给我一本《沙之书》,这本书就是灵魂的真实模样。然而有谁能承受得了灵魂的直接崭露呢?成天面对着要消解自己固有的人生意义的图像,人是会要发疯的。人受不了那些图像,人又为那些图像所深深吸引,以致改变了以往的生活,将这件事当作了生存的意义。人就处在这种不可解的矛盾中。在矛盾的发展中,人的惟一的武器就是自欺,在自欺中来继续探索无边无际又无底的《沙之书》。

《沙之书》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首先,这本书的价值差不多与《圣经》等同。虽然它看起来很邪恶,似乎亵渎宗教,其实它的宗旨同《圣经》是相通的,即都是让人的灵魂得救。所以陌生人用《圣经》换来这本书,接着又要描述者“我”从他手中交换。《沙之书》有好几个世俗所难以理解的特点。其一是它像沙一样无始无终,以其时空的无限性排斥任何人为的确证的努力,也就是把认识变成了过程。它使人在这种无限性面前感到晕眩。其二是它的丰富性和不可重复性,这一点也使人要掌握它的企图化为泡影,它的图像层出不穷,它的变幻无休无止,无规律可循。其三是它以它那种异质的否定性同人已有的现实形成尖锐的对立,它咄咄逼人,让人落入无依无傍的虚空之中。既然《沙之书》是这样一本邪恶的书,人为什么要把对它的探索当作人生的意义呢?这仍然是由人自身的本性决定的。生命发展到高级阶段所产生的精神世界,永远是人追求的目标,无论这精神对于人的肉体是多么的排斥,肉体始终给它提供着不断生长的养料。无休无止的《沙之书》,实际上是通过描述者的梦得以生长的。人只要还能做梦,他心里的《沙之书》就会不断增长,充满生气,无穷的烦恼维系的是精神的生存。当然人可以忘记,可以将《沙之书》放到图书馆的地下室里,当他这样做的时候,《沙之书》已经在他梦中深深扎根了。所以人的自欺是有意识的自欺,为了更好地活下去,让《沙之书》在不知不觉中获得它需要的营养。像沙一样消散的奇书是人类永远做不完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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