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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来敲门,锁头应声开,门闩、横木和纽链应声开——”

——R.H.巴勒姆①《英戈尔兹比传说故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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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①Richard Harris Barham(1788——1845〉,英国作家、幽默诗人、红衣主教,以笔名托马斯·英戈尔兹比流芳后世。</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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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史蒂文斯沿着国王大道,抄最近的路走到庄园大门口。天空中不见月亮,不过星光闪烁。同往常一样,铁栅栏门——两根门柱上无精打采地各立着一枚炮弹石雕塑——铁栅栏门大开。他进去后关上门,放下门闩。碎石路缓缓沿山势而上,从大门口到大宅还有好长一段路,由于碎石车道在布局精致的庭院中蜿蜓而上,所以实际距离比看起来更远。为了保持庭院整洁,亨德森手下有两个助手。如果他们三个人一齐开着机动割草机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总会有谁的头出现在装饰树篱上方,要么就是谁的头幽灵般地从树里伸出:三人不断剪剪停停再剪剪,修整着枝丫。夏天,当你在草地最高处懒懒地躺在沙滩椅上,俯看阳光下怒放的花床时,耳边就会响起园丁们劳作时的嗡嗡声,让人昏昏欲睡。

史蒂文斯沿着车道往上走时,努力集中精力想着这些,免得去想其他事情。我不思,故我在。

石头建筑的大宅低矮狭长,呈丁字形,两翼冲着道路。除已非常老旧之外,宅子本身没什么特别之处。不过它并未被岁月打败,也没有露出筋骨,等待死亡。当然,宅子的一部分还是露出颓势。它那斜坡屋顶已经变成了不扎眼的棕红色,细细的烟囱表面看没什么,实际上很久没冒过烟了。窗户都很小,是法国十七世纪末那种窗扉的风格。十九世纪某位宅主在大屋上增建了个低矮的前门廊,不过连这增建的部分看起来也不突出了,和其他部分融为了一体。门廊灯光通明。史蒂文斯走上前去,重重地敲着门环。

除了门廊上的灯以外,大屋其他地方都黑灯瞎火的。过了几分钟,马克来开了门。他带史蒂文斯通过熟悉的走廊,走廊上满是《圣经》书页、家具油漆和岁月的味道,沿走廊穿过整栋房子来到厨房。厨房很大,厨具倒是现代式的,在宽大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渺小,看起来像间工作室。帕丁顿穿着旧式的哈里斯毛料外套,体形看起来更庞大了,表情倒是一如既往的冷淡。他待在瓦斯炉具旁抽着香烟,脚边放着个黑包和一个巨大的皮盒子。靠着餐桌摆放着锤子、铲子、镐、钢楔子和两根八英尺长的钢条,这些都由亨德森负责保管。亨德森块头不大,看起来颇为壮实。他身穿条绒衣服,鼻子高高,蓝眼睛周围像核桃壳似的皱纹遍布。他白发稀薄,一绺绺梳在光秃秃的脑门上,一眼望过去倒像是没头发。厨房里气氛紧张,一种同谋的气氛把大家绑在一起。其中,亨德森是最不安的一个。当马克和史蒂文斯一起进来时,他跳起来挠着后脑勺。

“没关系,”马克试探地说,“我们又不是去犯罪。帕丁顿,你要的东西都带齐了吗?还有你,特德,你也来帮忙。把灯加满油。”他从水池下的拿出两个提灯和一大桶灯油。“我准备的手电筒在墓穴里用。这两个嘛,就用来挖掘时照明。好吧,我希望一切顺利。你知道,我们要用这些锤子大肆敲打……”他犹豫道,“你们不会认为——”

亨德森转过身,依然挠着后脑勺,用低沉的声音苦恼道:“这个,马克先生,你不会现在才紧张起来吧。我不喜欢马上要做的事,你父亲肯定也不会喜欢。不过如果你说没问题,我就会照办。如果有必要,我可以把锤子包起来,减弱稍后的动静。你还记得吗,有次爱迪丝病了,我们又必须重修花园里的墙,我就是这么干的。不过即使不包,我想也不会有人听见,毕竟地穴在路尽头很远的地方,我担心的是,万一你太太、你妹妹或我老婆突然回来,还有奥戈登先生。我跟你说吧,其实你自己也明白,奥戈登先生是个好奇心重的年轻人,如果他发现我们的小动作……”

“奥戈登在纽约呢,”马克飞快道,“其他人也各有其事。他们下周前都不会回来。准备好了吗?”

史蒂文斯在橱柜里找到一个锡质漏斗,把两只提灯都装满灯油。然后众人带好装备,一齐从后门离开。马克和史蒂文斯摇摇晃晃地提着灯走在前面。提灯光颇为温馨,有点像铁道口信号灯,让他们看起来更像盗墓人。无论如何,庄园不欢迎他们的骚扰。在宽阔的碎石路两旁,离大宅最近处是低限的花园,更远处是一排高髙的榆树。在路的尽头,礼拜堂阴暗的轮廓暴露在星光之下。现在他们正经过亨德森夫妇居住的小屋,继续前进了二十英尺左右——离礼拜堂的大门距离不远——马克和亨德森放下了提灯。亨德森把鞋跟插进土里,画出即将挖掘的区域,然后分配好每个人的任务。

“现在,你们小心别用镐杀死对方就行了。”他不无恶意地说道,“我对你们只提一个要求,小心点。先用镐挖个洞,再把楔子插进去,然后用锤子敲。我要说的是——”

“行了,“帕丁顿愉快地说,“我们开始干吧。”

三把铁镐哐当一声敲了下去,亨德森哀号一声。

整整两小时过去了。史蒂文斯腕表指向差一刻十二点,他仰身躺在路旁的湿草地里,大口喘着气,全身都汗湿透了,凉风吹拂着,心跳飞快,整个人好像被榨汁机榨过一般。案头生活,呃?这就是专注案头生活的后果。不过,马克好像例外,三个人中他是最强壮的,史蒂文斯觉得整个石头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

挖开路面不算太难,不过搞出的动静倒是很大,他怀疑半英里外都听得到。马克还一度特意到大宅前面去听了听,看动静到底有没有那么大。除去碎石和泥土也不算太难,不过刻板的亨德森坚持要求他们把碎石和泥土整齐地堆在一旁,所以颇花了点时间。那之后就是要撬起半吨重的石板,这是最难的一项了。一度帕丁顿手滑了一下,整个石板摇晃起来,有那么一瞬间,史蒂文斯简直以为整个石板就要向他们压下来。现在,石板静静地靠在一旁,就像箱子打开的盖子一样,靠自己的力量立在那儿。通往墓穴的入口也像箱子内壁,四面石壁,一条石阶梯通向十英尺下。

“终于搞定了,”帕丁顿虽然大口喘着气,咳嗽着,仍然愉快地说,“还有什么障碍吗?如果没有,我得回房去洗洗手,好准备接下来的工作了。”

“还要喝上一杯是吗,”马克目送他的背影,喘息道,“去吧,我不会怪你。”

他转过身,举起提灯,像恶狼似的冲着亨德森笑道:“亨德森,伙计,你想第一个下去吗?”

“不,我不想,”后者毫不客气地答道,“你知道我才不想。我从没下去过,甚至在你父母和叔叔葬礼时也没有。现在我也不想下去,如果不是必须帮忙打开棺木盖子的话——”

“这你不用担心,”马克把提灯举得更高,对他说,“如果你不想的话,可以不用下去。棺材是木质的,不太重。我想两个人就能很容易地打开。” “噢,行了,我要下去,这你就别多说了,我肯定要下去。”亨德森直着脖子坚持道,不过话语中也流露出一丝惧意,“你夸夸其谈什么毒杀,就像书里的故事!毒杀!如果你父亲在这儿,会亲手毒死你!我这辈子还没听过这么蠢的话。我知道,我知道,我不该对你无礼。我是谁,不过是老乔·亨德森罢了,在你小时候可没少抽你……”他停下来,吐了口唾沫。到如今,这场抱怨的真正原因算是暴露出来了,他静静地说:“我说,你能对上帝发誓,肯定周围没有其他人吗?没有什么人正看着我们吗?一出来我就感觉有人在窥视。”

他回头看了看。史蒂文斯站起来,伸缩着僵硬的手掌,来到墓穴入口旁,和两人站起一起。马克举着提灯四下看了看,只有风吹动榆树的影子,除此之外一片寂静。

“来吧,”马克突然说道,“帕丁顿等会儿来和我们会合,提灯就留在原地。在地穴里,灯的燃烧会消耗氧气,下面又不通风。我们需要充足的空气。闻到了吗?所以我带了手电筒来……”

“马克先生,你的手在颤抖。”亨德森说。

“一派胡言。”马克说,“跟上来。”

入口那一小段阶梯的栏杆虽然潮湿,居然没长一点青苔。涧穴内密闭的空气扑面而来,一丝暖意沁入肺部。阶梯底部有道圆拱门,木门已经腐烂了,一推就向内打开。外来者的入侵激起了尘土飞扬。马克把手电筒光对准洞内。洞穴十天前才打开过,史蒂文斯想正因如此,今天才那么容易进入。潮湿的空气中仍然充满鲜花香味。

马克手电光找出长方形的陵墓,二十五英尺长十五英尺宽,四壁都是花岗岩。洞穴正中一根八角形花岗石柱支撑着拱形洞顶。棺材就分布在洞穴两侧。三人进洞后面对的长石壁和右手边的短墙上整齐地分布着一个个壁龛,死者的棺材就放在壁龛里。没放进壁龛的棺材沿着墙壁根摆成一排,很显然有人出于效率的考虑,在坟墓里也试图节省空间。壁龛比棺材大不了多少。接近顶部的壁龛中葬着德斯帕德家的先袓,这些壁龛上雕刻着人面像、蔓叶花纹和弯着腰的天使,甚至还有拉丁讼词。越往下,壁龛装饰越朴素。有些层已经装满了,有些几乎全空着。每层可以容纳八个棺材。

在洞穴的另一头,也就是他们的左手边,墙上有块长长的装饰板,上面刻着葬于此的死者姓名。饰板上方挂着头深埋在胸前的大理石天使像。饰板两侧各放着一个大大的大理石花瓶,里面插着已经蔫掉的鲜花,地板上撒着更多干枯的花朵。

(精明的读者朋友可能已经发现,该洞穴的布局借鉴了阿伯丁①附近的杜内赫特②一座真实的陵墓。威廉姆斯·罗海德③先生曾在《你的判决是什么》中“杜内赫特的秘密”一章里,有过精彩描述。)

史蒂文斯发现饰板上第一个名字是保罗·德斯普雷斯,一六五〇年生,一七〇六年卒。至十八世纪中叶,姓氏就转化成了“德斯帕德”。很容易猜知,该家族在法兰西和印第安战争④期间站在英国人一边,所以他们决意把姓氏盎格鲁化。饰板上最后一个名字是迈尔斯·巴尼斯特尔·德斯帕德,一八七三年生,一九二九年卒。现实感让人一惊。

马克移开手电,寻找迈尔斯的棺木。棺木就放在正对他们的墙最下面一层,离地只有几英尺高,是该层的最后一个棺木。左边墙上所有壁龛都已经被占用了,右边墙壁上还有一些空位。迈尔斯的棺木很显眼,除了因为又新又闪闪发光,而其他棺材已经布满灰尘之外,还有一点:它是本层唯一的木质棺材。

三人默默站了一会儿,史蒂文斯能听到身后亨德森的呼吸。马克转过身,把手电交给亨德森。

“打好电筒。”他说着,回声此起彼伏,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仅仅一点声音就激得洞中尘土飞扬,“来吧,特德,你抬一边,我抬另一边。我一个人也能行,不过我们最好还是悠着点。”

两人走上前,突然被身后楼梯上的脚步声吓了一跳,一齐转过身去。提灯照亮了通往涧穴的阶梯,两人看到帕丁顿背着包和箱子,箱子上还放着两个普普通通的金属盖玻璃瓶。史蒂文斯和马克·德斯帕德站在棺木两边,把手伸进壁龛向外拖……

“这该死的也太轻了。”史蒂文斯听到自己说着。

马克一言不发,不过他露出整晚以来最惊讶的表情。棺材由卷边抛光橡木制成,不算大。迈尔斯只有五英尺六英寸高。棺木顶部嵌着银质名牌,上面刻着迈尔斯的名字和生卒年月。两人轻轻一拖就把棺木拖出壁龛,放到了地上。

“这该死的也太轻了,我跟你说。”史蒂文斯听到自己又在说,“听着,不用拿铆钉起子了,这玩意就靠两根长螺钉和扣子固定。撑稳了。”

他们听到帕丁顿叮叮当当地放下玻璃瓶,取出用来包尸体的床单。史蒂文斯和马克用力拽着螺钉,直到棺材盖松开……

棺材里空空如也。

棺木里的白缎子内衬在亨德森手里摇摆的电筒光下闪闪发光,但里面空无一物。甚至连一粒灰尘也没有。

没人说话,但每个人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马克突然一屁股坐了下去,差点向后仰倒。他和史蒂文斯突然不约而同地翻过棺材盖子,再次看着银质名牌。

“上帝——”亨德森说了一半又停住。

“你——你不会认为我们找错棺材了,对吧?”马克抓狂地问道。

“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我们没有。”亨德森说道。他双手狂抖,马克不得不从他手中接过电筒。“我亲眼看着他被放进这个棺材。瞧,他们下楼时磕了一下的印子都还在。而且,怎么可能是其他棺材?其他棺材——”他指指一层层铁质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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