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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老六并不是一个老头,他是一个37岁的老青年,在京城开了一家经营艺术地毯的公司,生意还不错。他店里的货都是到新疆去收来的纯羊毛地毯,地毯上的图案奇奇怪怪,独特的色彩令人过目难忘。

曾老六雇了一些漂亮的女孩子,让她们背着一些小块样品打入城里的高级宾馆和有钱人家里。女孩子们又泼辣又伶俐,像一些攻无不克的小坦克。所以曾老六的事业进展很快。

曾老六早年被他那一对知识分子的父母送进名牌艺术院校去深造,但后来半途而废,成了家中吃闲饭的。再后来,他就慢慢地将自己打造成了一名地毯商。曾老六很喜欢他雇的这些女孩子,一律以绅士风度对待她们。这些火辣辣的女孩在一起时议论说,老板有点“性冷淡”。大概因为他37岁了还不结婚,也不曾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位有暧昧关系。

但是曾老六的确有一位固定的女朋友,他有时也会将她带回家来,他的家就在他的铺面的楼上。这个女孩在“红楼”夜总会做性工作者,她个子高挑,长得非常漂亮,她有个美丽的名字叫“吕芳诗”,这个名字是她的真名。曾老六的样子很普通,属于那种不太丑也不太好看的类型,但是每次当他1米7的个头立在吕诗芳的旁边时,他就会觉得自己有几分自信了。看来他的确被这个做小姐的女孩迷住了。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去“红楼”的情景。那里像一个大闷罐,彩色的激光如群蛇乱舞。他不会跳舞,就坐在长沙发上不动。过了几分钟,就有个女孩向他扑过来,将他压在了她的身下。“我叫吕芳诗,我用的是真名,这个夜总会里的小姐只有我用真名。”她说完这几句话就用热吻堵住了他的嘴。曾老六开始有点吃惊和不习惯,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然他自己并不完全是被动的,要不他去那种地方干什么呢?他只是没料到自己会在舞池旁边性交。事后他只回想起一个细节:吕芳诗没有喝酒。她说她干这种事的时候从来不喝酒。“我总是很投入。”她说这句话时声音有点颤抖,暴露出曾经有过的冲动。她从曾老六手中接过钞票,点好,塞进长丝袜里头,然后就头也不回地消失在那些扭动的猛男猛女当中了。曾老六想,也许她还要去物色下一位顾客。那么,她是如何看上自己的?还是她见人就上?这些疑问只是从曾老六脑海里一闪而过,他不是一个喜欢深究的人。

过了不到一个星期,曾老六又去“红楼”了。他为自己的这种欲望有点害羞(他是比较规矩的老派男子),又有点自豪。在灯光和烟雾中,他对那位“妈妈”说:

“吕芳诗。”

三十多岁的妈妈将她带到一间很小的封闭的房间里,让他在那里等。“要不了多久,她干活很利索。”她将房门带关后离开了。

曾老六像傻大哥一样坐在窄窄的沙发凳上,一会儿功夫那两盏灯忽然出了问题,闪烁了几下居然黑了。曾老六不耐烦地站起来走向房门,将脑袋伸出去张望。不但妈妈已经不在对面的柜台后面,昏暗的走道里也没有一个人,看了半天,只有楼上不时传来一阵阵急骤的脚步声。曾老六心底升起不祥的感觉,他隐隐约约地听说过“红楼”敲诈顾客的事。他想退出,当他去推走道上的那张大门时,那玻璃门居然从外面闩上了!冷汗从他额头上冒出。他背着手,在昏暗中来来回回地走了几轮,最后决定还是回到那个小包厢里面去。他对自己咕噜道:“死猪不怕开水烫,我就这个样……”

思想一通,害怕也自然而然消失了。他在漆黑中呆了一会儿,居然生出了睡意。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倒在那张沙发凳上睡起觉来。他还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吕芳诗带了一个男的进房间来,要他去隔壁等,说他俩要用这个房间。他起先很惊讶,后来也不知怎么的,稀里糊涂地就去隔壁了。隔壁是一个更小的房间,连房间都不是,是一个死角,而且没有灯,站在里头转身都困难。更恐怖的是,头顶降下一个粗粗的棕绳圈套,而他,不由自主地将脖子伸进去尝试了一下,吓得发出怪叫。

他醒来时已是凌晨,整个“红楼”里头静悄悄的。他像贼一样溜到外面马路边,找到自己的车,一溜烟开回了家。在车上回想起夜间的荒唐事,他还不由得笑了起来呢。

后来,当然,他见到了吕芳诗小姐。他们出了“红楼”,来到一家临海的旅馆,面对大群的海鸥翻云覆雨。那一回,吕芳诗小姐将一句话说了三遍:“我就是喜欢你这一种,哈!”然而他听了这句话并不满足,反而焦虑起来。

吕芳诗的服务态度特别好,无可挑剔。每一次服务带给曾老六的感觉都是畅快淋漓,而且事后令他精神焕发,仿佛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意义。曾老六同她交往好几年了,她也从少女变成了成熟女性,但那种感觉的浓度一点也没减少。曾老六不止一次地问自己:“这是不是感情?”他对此没有把握。有一次,他在新疆进货时遇到劫匪,被绑起来关在一间茅屋里。三天三夜,只有蒙面人一天给他喂一次水。他就是靠着对吕芳诗小姐的想象度过那地狱般的煎熬的。奇怪的是那种想象里头又并没有性的冲动,只有一种没来由的激情。两个身体紧紧地缠在一起,汗水交流,痛苦不堪,内心却无比振奋。被解救以后好久,曾老六还时常回忆那奇妙的瞬间。有一回他忍不住就问了吕芳诗:“我觉得那绑匪头子好像认识你?”吕芳诗圆睁着美目,心神恍惚地回答他:“也许吧,我交往过的人太多了啊。”

同吕芳诗小姐的交往常有痛苦,这痛苦都是曾老六自找的。吕芳诗是当红美女,找她的人自然不会少,曾老六必须遵守行规排队等候。这排队的时间或长或短,有时一个星期,有时两个月。在没有把握的等待中,在一次又一次落空的打击下,曾老六常常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他也尝试过去另外的夜总会找别的小姐,但几乎每次都是白开水,其间他还阳萎过两次,很丢面子。吕芳诗并没有对他施诡计来控制他,她说她惦记他,可她就是太忙,她是个敬业的女人。“难道可以不享受生活?”她朴素地对他说。于是曾老六就理解了她。可是到了下一次的等待期间,他仍要发疯。他为了这个女孩子,已经弄得有点神经衰弱了。

曾老六店里的总管林姐将他俩的关系看在眼里。她曾对他说:

“干脆将吕小姐娶到家里来吧,你也算个有社会地位的人,她应该会同意。”

曾老六哈哈大笑,说:

“我?就凭我这副样子?你真是太小看吕芳诗小姐了啊。”

“那么她要找什么样的人?”

“她?她谁也不找,只有我们找她!”

“啊,我明白了。我觉得你现在应该去新疆,地毯的美丽色彩会治好你的心病。你相信我吧,我是过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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