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罗马城是一座梦幻之城,天空和大地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兆头;清醒的做梦者在街上行走,随口说出寓言;而在城中生活的每个人,都有释梦的职责。在这座城里,陈腐的历史被演绎为一部人的伟大的精神悲剧,剧中的每个人物,已转换了世俗的身份,成为一桩秘密的事业的执行者。这些不同的角色,又体现着人的不同的心理层次,将这丰富的史诗成功地在舞台上演出。似乎所有的人都是一个人,或者说,一个人被按心理层次的深浅来分裂成各种不同的角色。

勃鲁托斯的密友和爱将凯歇斯就是这样一个有点神秘的人物。他具有火一般的性格,不亚于勃鲁托斯的感悟的能力,但他并不是勃鲁托斯那样的学者型的人物,他是一个涉世很深的行动者。他不像勃鲁托斯那样总是沉浸在那种抽象的境界里,而是像一个分裂的人一样,随时可以站得很高地评判自己和别人的行为,既世俗、又超脱,将完全矛盾的事浑然不觉地做下去。在叛变的群体中,只有他是最能理解勃鲁托斯的人,他也是在追求事业方面做得最好的人。

一开始凯歇斯就决心搞垮即将成为独裁者的凯撒,他的理由本来是冠冕堂皇的,很有说服力的,但是当他向勃鲁托斯讲述出来时,这些理由忽然变成了纯粹的个人恩怨,妒忌,甚至下流的诽谤。幸亏勃鲁托斯是一个具有很高层次修养的思想者,他知道要如何样来倾听这位朋友的讲述,他一点都不大惊小怪。凯歇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果读者能站在勃鲁托斯的境界里,就会感觉到凯歇斯是一个很深刻的人,他可以随时从粗鄙的世俗跳跃到崇高的理念,并将两极不露声色地包容在他那复杂的心胸之内。凯斯卡、他、勃鲁托斯三人构成人性的阶梯,他在中间,他同时具有凯斯卡和勃鲁托斯身上的特点。

当清高的勃鲁托斯忍不住鄙视凯斯卡那露骨的下作时,凯歇斯便为他辩护道:

“他的粗鲁对于他的智慧是一种调味品,使人们在咀嚼他的言语的时候,可以感到一种深长的滋味。”

[33]

于是勃鲁托斯立即心领神会,同意了他的看法。勃鲁托斯当然知道,没有这些庸俗的大众的庸俗的激情,伟大的事业就失去了根基。但他太清高了,有时也不免显出某种局限,在这时,凯歇斯便用他身上的世俗气息启发了他,使他走出玄想,“顾念顾念这个世界”。

既然人一开口就要说低级趣味的话,一行动就要犯罪,那么惟一的出路也就在于认识的境界了。在大众眼里,勃鲁托斯就是代表了那种境界的人物,所以直爽、忠心的凯斯卡出自内心地说:

“啊!他是众望所归的人;在我们似乎是罪恶的事情,有了他便可以变成正大光明的义举。”

[34]

凯歇斯用他身上的活力补充了勃鲁托斯的性格。勃鲁托斯对于这位爱将的心情是:时而憎恨他的卑劣行径,要同他一刀两断;时而又喜爱他的忠诚热情,和他难舍难分。以他的情操,他同他水火不相容;从理智出发,他深知事业一刻也离不了他。正因为勃鲁托斯理念中的事业是一桩有点奇怪的事业,他这个掌舵人便需要非凡的智慧来操纵这艘大船的航向。所有的人都没能完全达到他的境界,但所有的人都向往这个境界,勃鲁托斯必须同每一个人沟通,而其中最难沟通的就是凯歇斯。但他们终于通过激烈的争吵而沟通了。那是一种奇特的沟通,“道理”并不在沟通中起作用,起作用的是被道理掩盖的深得多的东西。凯歇斯并没有放弃恶劣的本性;勃鲁托斯又一次为他的热情所打动。勃鲁托斯的事业是以自我牺牲为最终目的的崇高事业,但在实现过程中的每一步,每个具体的个人都为世俗的欲望所驱使(否则人还是人吗?)勃鲁托斯必须妥协,凯歇斯用毫不含糊的举动不断启发他明白这一点。凯歇斯丝毫不怕死,为着事业,他随时可以牺牲;但只要活一天,他就不会放过享乐和腐化的机会,谁都阻止不了他,哪怕勃鲁托斯。他说:

“这是我的刀子,这儿是我的袒裸的胸膛,这里面藏着一颗比财神普路托斯的宝矿更富有、比黄金更贵重的心;要是你是一个罗马人,请把它挖出来吧,我拒绝给你金钱,却愿意把我的心献给你。就像你向凯撒行刺一样把我刺死了吧,因为我知道,即使在你最恨他的时候,你也爱他远胜于爱凯歇斯。”

[35]

凯歇斯的话里头包含着他做人的逻辑。他是彻底世俗的,把钱看得很重,甚至不择手段去搞钱;而同时他又具有崇高的理念,可以为朋友去死。他总是把事业和世俗分得很开,这不是出于幼稚,而是由于他那双能够透视事物本质的眼睛。他出于个人恩怨杀了凯撒;但在心底,他知道凯撒是他所佩服的英雄,也模糊地感到此事要遭报应;很可能他竟是爱他的,就如同他爱抽象的事业一样。他在临死时喊的那句话说出了他长久的心病,他终于悟到,他在整个叛乱中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凯撒复仇。一开始他并不完全知道他和勃鲁托斯的事业究竟是什么,因为他只专注于行动。他同勃鲁托斯一样,也是在死亡的气息变得浓密起来的关头看出自身的归宿的。他的死和凯撒的死是同一个事业的两个阶段,就像出于公心与出于私心是同一件事的两面一样。

凯歇斯的思想和行为总是使人诧异,时常像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在表演。也许在生活中很少会有人像他那样讲话和行动,但在典型的意义上,艺术的意义上,他所表演的,不正是人的真实面貌么?莎士比亚通过这个形象将人的真正内涵揭示出来,引导读者进行深思。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反派a装o后总是装惨

反派a装o后总是装惨

墨渍酥
身娇体软的小少爷阮笙一朝穿书,成为豪门文里迫害反派的炮灰小o,只有感化书中的omega反派,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 两人此时还是孤儿院里的小可怜。 阮笙为了让反派感受到人间的美好,努力向他表现善意。 傅元灼关禁闭,怕
都市 完结 27万字
旧城之爱

旧城之爱

黯淡几何
爱上一个人,就会爱上一座城,恨上一个人,也会恨上一座城。两座旧城,几段孽恋,是非对错,谁人论断?情字一事,本就身不由己。末了,只能无奈叹息一声,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又是一场风花雪月的前程往事,又是一段鲜为人知的过客情殇。本人微博:默然1996o1,QQ群541874611,请各位大大多多关注。... 《旧城之爱》
都市 连载 107万字
邪恶钻石男的日租情人+番外

邪恶钻石男的日租情人+番外

扬扬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第1卷 喝了春药后的激情1易可可在酒店的房间里喝下了介绍人给她的一杯茶。安静的坐着等待着今晚的大金主……她娇小的身子坐在宽大的床上,慢慢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烫的难受。喉咙开始发干,身子有些燥、热……一丝不挂的身子只穿着睡袍……“咯吱……”一声,门
都市 连载 136万字
我在乡村养条龙

我在乡村养条龙

初香似染
别的农民要么养猪要么养牛。李天狼就厉害了,直接养了一条龙!这龙可是一身的宝!龙的眼泪可以美容,龙的口水可以祛疤。龙血包治百病,龙鳞万邪不侵!就连龙粪都能拿来施肥,使稻谷亩产万斤,使土豆大如西瓜,使果树一夜开花结果,使蔬菜四季都有收获……就连村里的小黑狗都快成精了!看着被养得圆滚滚的龙宝宝,李天狼忍不住感叹:孩子怎么... 《我在乡村养条龙》
都市 连载 146万字
巫师之旅

巫师之旅

一行白鹭上青天
给我无尽的知识,我便以自身为支点,撬动无尽世界。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为格林的巫师,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运气,学习自己独特的巫师知识,游历异域世界,参与不同文明之间战争的故事。 一直想写一本理性的风格迥异巫师类
都市 完结 615万字
开局可以预知未来

开局可以预知未来

我在丛中笑
简介:关于开局可以预知未来:在部门年终聚会上,何盛觉得很悲哀,自己又一年终奖没了,看着同事炫耀的样子,实在愤懑不甘。在心生悲凉的时候,手机上突然装了一个软件,竟然推送未来的新闻热点,x月x日,有个彩票站刮刮乐中大奖,我去,我去刮。x月x日,股市大涨,xx股份涨幅15%,我买。......从此扭转了人生局面,买房买车开公司,泡妞和被妞泡。有钱人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都市 连载 9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