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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多日,天气越来越凉爽,英曼头顶蓝天,走在空寂的道路上。因为要绕开设有关卡的干道和村镇,他不得不走迂回曲折的路线,在荒僻的乡野和相隔很远的农庄之间觅路前进。安全似乎不成问题,他很少碰到人,即使有也主要是奴隶。夜晚很温暖,明月圆了又缺。经常可以找到睡觉的草垛,他躺在上面,看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暂且幻想自己是个自在逍遥的流浪汉,什么都不必怕,没有任何畏惧。

无惊无险的日子连翩而过,几乎要混在一起了,尽管他努力让每一天都在记忆中留下些什么。其中一天,他唯一记得的是费尽周折地找路。一个又一个岔路口,全部没有路牌或标记,于是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问路。他先是来到一座建在岔路口的房子前,房子离路太近,门廊都快要把路挡住了。一个满面倦意的女人叉开双腿,坐在一张直背椅子上休息。她咬着下嘴唇,眼睛望着天边,似乎那里正在发生什么惊天动地却又瞧不清楚的大事。裙子在两条大腿之间下陷,形成一个阴暗的坑。

——这是去索尔兹伯里的路吗?英曼问。

那女人粗糙的双手握成拳头放在膝上。很明显,她是决心将节俭进行到底,连个正式的手势都不舍得做,只用右手拇指轻轻一摇,算做回答。她身上其余的部分如泥塑木雕,而拇指那一动也可能只是肌肉的偶然抽搐,但英曼还是沿着拇指所示的方向走去。

后来他遇到一个坐在枫香树荫下的男人。这人光膀子穿着一件上好的黄色丝质马甲,敞着怀,袒露出上了年纪耷拉着的乳房,和母猪身上的一个样。他把两条腿直直地伸向前方,同时摊开巴掌,一下一下拍打其中一条大腿,活像它是一头恃宠而娇的狗。他一开腔,每句话都含混不清,只有元音声声入耳。

——这条岔道是去索尔兹伯里的吗?英曼问。

——呃?那人说。

——索尔兹伯里,英曼说,是这条路吗?

——哦!那人道,算是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英曼继续向前走。

后来,他又碰见一个人正在地里拔洋葱。

——索尔兹伯里?英曼问。

那人一个字没说,只是伸出一只胳膊,用手里的葱头朝前一指。

另一天,英曼能记得的是头顶一片白色的天空,以及一只死于飞行途中的乌鸦,正掉到他前面的路上,激起一股灰尘。它黑色的嘴张开,伸出灰色的舌头,似乎要品尝地上的尘土。后来他碰到三个穿着灰白棉布裙的农家女娃。她们赤着脚在路上跳舞,见到他就停下来,爬上横木围栏,坐在最上一根横杆上,脚丫搭着第二根横木,生了一层厚堾的膝盖支起来。抵住下巴。她们盯着他瞧,英曼扬手说了声嗨,却没人应答。

这段日子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早上,他发现自己走在一片年轻的白杨树林里。虽然季节尚未催迫,树叶已经变黄。他的思绪转到了食物问题上。这一番赶路,速度尚差强人意,但他却日益厌倦:总是东躲西藏、饥肠辘辘,除了玉米糊、苹果、柿子和偷来的瓜,无以果腹。要是能有点肉和面包吃,该是多么美好啊!他正反复权衡满足食欲和为此将要冒的风险,却在此时遇到了一群在河中浣衣的女人。他走到树林边缘,向她们看去。

女人们站在齐小腿深的水里,在光滑的石头上捶打衣物,然后漂洗、拧干,摊在近旁的灌木丛上晾晒。有人在聊天,有人在大笑,其他的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歌儿。她们将裙摆夹在两腿之间,别进腰带里,以免被河水打湿。在英曼眼中,这副样子就像穿着阿拉伯马裤的义勇兵团,他们的尸体散布在战场上,色彩异常鲜明,甚至带有一种喜庆的气氛。女人们不知道有人正在一旁窥视,把裙子一直提到大腿上。衣物上的水滴到腿上,紧贴着洁白的皮肤滑落,在阳光中闪亮如油。

换做另外一天,这个场面可说颇为香艳诱惑,可现在英曼的注意力却停留在别处——那些女人带着吃的东西,有些装在柳条筐里,有的用布包着,而且就放在河岸上。他起先想喊一嗓子,叫她们过来买点吃的。但他怀疑她们会马上排出战斗队形,从河底拣起石头把他打得望风而逃。所以他决定还是不露头的好。

他在树木和石块的掩护下,悄悄摸到河岸边。躲在一棵粗糙的河桦后面,偷偷伸出手掂了掂几份食物的分量。他拿了最重的一个,在原处留下远超所值的钱。在此时表现得慷慨一些似乎尤为重要。

他沿路向前行去,提着布包的一角,边走边在手里荡悠。与河拉开一定距离后,他将布包解开,里面是三大块煮鱼肉,三只煮土豆,还有两块不是很熟的饼。

饼和鱼?英曼想,这算是什么搭配啊?真是索然无味的一顿饭,尤其是和他已经想像了一路的又是肉又是面包的大餐比较而言。

可他还是边走边把东西吃了。不一会儿,他走上了一段已经荒弃的路,最后一只土豆还差两口就吃完了。正在这时,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脑后发痒。英曼停下脚步,向四周观望。身后远远地有一个人,正快速走过来。英曼将土豆吞掉,大步流星向前走去,拐过第一个弯,闪身进入树林,在一棵倒下的树干后面,找了个有利于观察的位置藏好。

片刻后,那人从拐弯处出现了。他光着头,身穿一件灰色大衣,下摆不停地扇动着,肩背一个笨重的皮包,手里拿着根高与人齐的木杖。他低头大步朝前走,木杖和着脚步的节拍一下下在地上点着,那模样像个古时候游方的僧侣。等他走近后,英曼看见他脸上的伤口,还有多处黄绿色的淤伤。嘴唇上有一个裂口,已经快愈合了,结了一道黑色的疤,和兔唇差不多。光光的头皮上生着一撮撮的黄毛,没毛的地方是东一条西一道长长的伤疤。他的肚子如此之瘪,裤腰俛出好大的褶子,用一截绳子扎紧。当他从地面抬起蓝色的眼睛,尽管有那么多惨不忍睹的累累伤痕,英曼还是马上就看出,他竟然是那个牧师。

英曼从树干后面直起身说了声:喂!

牧师停步看过来。老天哪,他说,我正在找你呢。

英曼拔出刀子,随便拿在手里,刀尖向下。他说,你来找我报仇,我连一颗子弹都不用费,这就能把你劈了。

——哦,非也。我是要向你表示感谢。你救了我,让我没犯下不可饶恕的大罪。

——你走这么远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不是,我在赶路,和你一样,成了背井离乡的信徒。不过我可能言之过早了,常言说的好,路上的不都是香客。且不说这些,你是要去什么地方呢?

英曼上下打量着牧师。你的脸怎么了?他问。

——你把我撂在那儿,等到有人发现我,再看了你留的字条后,就来了一帮会众,由约翰斯通执事率领,把我从树上解下来一顿好揍。他们把我的衣服扔到河里,还用刀子割掉了我的头发,我想他们是没弄清楚参孙和大利拉的故事。他们从背后揪住我,这时我的未婚妻跑来朝我吐唾沫,还说感谢万能的主,让她没有姓维西。我一无所有,唯有两只手遮羞。他们甚至不肯给我一个小时收拾东西,叫我立刻滚出镇子,不然就会把我光着身子吊死在教堂的塔尖上。这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在那里是再也呆不下去啦。

——那倒是,英曼说。另一个女人怎样了?

——哦,劳拉·弗斯特,维西说,他们把她拖出来,逼她交代。但她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待非法怀孕的事实确定后,她会受教堂申斥一段时间,忏悔赎罪,大约要一年吧。这之后,剩下的就是人们的流言飞语。再过个三两年,她就会找个老光棍嫁掉,这种人只要有相貌好看的女人,倒不介意养一个私生子。我们的关系会让她因祸得福呢。而我已经把她和未婚妻都抛在脑后啦。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肯定,让你活着是不是做对了,英曼说。

然后他再没别的话,还刀入鞘,回到路上走自己的。可是那牧师在他旁边一步不落地跟着。

——你好像要往西边去的样子,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跟你一道儿走,他说。

——事实上,我介意,英曼说。他觉得与其跟傻瓜做伴,还不如孤身上路。

他一抬臂,想反手给牧师一掌。可是牧师既不逃跑,也不还击,甚至连举起木杖格挡一下的意图都没有。相反,他只是缩头弓背,像受惊的狗一样,准备承受这一击。于是英曼只有收手作罢,心想,既然连赶走他都懒得,还是只管往前走着瞧吧。

维西紧跟在英曼身边,不住嘴地说着。看他的表现,应该是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同伴,似乎有意把此前生活中的种种都从自己心头卸下,转嫁到英曼头上。每一次的失足——他明显失足过很多次——都要与英曼分享。他是个非常差劲的牧师,这连他自己也知道。

——干牧师我各方面表现都很糟糕,除了讲道,那可是我的拿手戏,他说,我拯救的灵魂,可比你的手指头和脚指头加起来还多。但现在我已经发誓不干这行了,准备到德克萨斯从头过起。

——许多人都这么想呢。

——《士师记》里讲到有一段时间以色列没有律法,每个人都各行其是。我听说德克萨斯也是这样。那是片自由的土地。

——都是那么说,英曼道,你到那里打算干什么,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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