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宜小说jmvip2.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h5>1</h5>

外祖母的叙说让我一生难忘。同时我也为另一件可怕的事情,永远难以原谅自己。

有一天从那个园艺场里来了一些打鸟的孩子。他们带了气枪,那枪很漂亮,并且用它打下了一些鸟提在手里。我当时好奇,也没想什么,只急着亲手试一下。后来他们当中的一个与我交上了朋友,不仅让我玩了他的枪,而且还把枪留下来让我使用。

我背着那杆气枪在林子里转着,甚至忘记了吃饭。外祖母和妈妈到处找我。我跑到了杂树林子里,又想起了那个死去的猎人。我想,我如今也成了一个猎人了。当然我什么也没有打到。可是我很执拗。

有一天,我在一棵杨树下面听到了一声鸣叫,一抬头,看到了一只漂亮的鸟:它的肚腹一半黄一半蓝,下颏那儿还有一片红,光洁的头颅一动一动。它的尾巴长长,嘴巴也长长。我见到它的那一刻,它正踏在一个小树杈上,向着远处一声声呼叫。它呼叫什么我没有想过,因为已经来不及想了;那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它打下来。我把枪扬起,沉住气瞄准,然后扣响了扳机。

只是轻轻的、噗嚓一声。我眼见它的肚腹那儿一抖,像没有站稳一样,翅膀一仄,两只爪子试图再一次抓牢树杈——可是这已经不能了。它的翅膀伸出半截就缩回,斜着从树上扑落下来。它一边落一边滴血。

它就跌在我的脚下。它的两只爪子紧紧地蜷起来,再后来又想伸开——刚刚伸到半开的时候就停止了活动。它死了。

这是我杀死的第一只鸟。准确点儿讲,是我杀死的第一个会呼吸的生命。

我那时候没有什么惋惜,更没有怎么难过。相反,我像个胜利者一样地喜悦和骄傲。我提着它的两只爪子,背上了枪,心满意足地向我们的小茅屋走去。外祖母和妈妈都在等我,她们见到我,同时也看到了手中的猎物。外祖母马上“啊”的一声,嘴里咕哝:“就是它,就是这样的一只……大鸟……是它!”她两手抖得厉害,接过它,为它揩去身上的血,然后又贴在胸前,闭着眼睛祷告起什么。

我当时不知道那是一只什么鸟,也不明白外祖母为什么心疼成那样——后来听了她的故事,一切才都清楚了。

我一辈子都会记得它有多么美丽,记得它是一只彩色的、美丽的大鸟,它死在了我的枪口下。而我以前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并不邪恶的少年。我是在一个无比善良的老人——外祖母的身边长大的,并且夜夜听着她的美妙的故事。在林子里,除了外祖母、妈妈,再就是一些小动物。是它们与我朝夕相处,一起嬉耍伴我成长。再就是一棵棵的树木,是无数的野花和小草……我就生长在它们中间。我差不多就是它们了。可恰恰是我的手把它们当中的一个给毁掉了,使它再也不能重返园林,不能活着了。由于我那罪恶的手指动了动,它就早早地迎来了死亡。我小小的年纪手上就沾了鲜血……这类事情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因为无数人就重复着这种残酷的把戏。而我是那么喜欢周围那些小动物。我毫不怀疑:我的这种深深的眷恋,这种特别的情感,就是从我的童年直接培育起来的。可是当我回顾童年时,却发现了一次不同寻常的残酷,它就镌刻在我的历史上:既无法篡改又无法遮掩。

我的残忍、莫名其妙的杀戮的欢乐,这一切都是怎么形成的?也就是这些,一直使我感到痛苦也感到费解。我深深的悔恨还包括了对另一个人的,他就是身陷沉冤、一直没有得到昭雪的外祖父。对于这位可敬的老人,我什么都没做成,却亲手打死了他的彩色大鸟……我无数次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我对原野、对大自然的一片眷恋之情,无数次地表达了自己缠绵的、遥远的思绪。我的渴望、我的温情常常就与这一片片的绿色、这一片片活泼鲜亮的生命紧紧相系。我实在离不开这生机盎然的原野,离不开泥土,离不开滋生这一切的大地。可是,我亲手打死了外祖父的那只彩色大鸟。

难道我的挚爱、我的留恋和呼唤都是虚假的吗?不,它同样是源于心灵的一种渴念……我由此发现了自己有两颗不同的心灵:它们对立着、矛盾着,互相仇视。我不止一次地立下誓言:我决不再亲手毁掉彩色的鸟了——当然,也不只是“彩色的鸟”,而是与之有关的一切……在葡萄园中,在一个人默默长思的午夜里,我细细地追忆和总结……我不敢质问自己。我只是不断地发出那种渴念的呼唤。

此时,我最为思念的一个人就是满头银发的外祖母。她永远站在了那棵大李子树下,她的白发就是李子树银色的花朵——它密得像浓雾一样,笼罩了一切。我沉浸其中,嗅着它浓浓的、稍微带点儿药味的香气。我的思绪被那一团一团的蜜蜂和蝴蝶给搅乱了,搅得十分缠绵,又十分琐细。我头脑里真的一片混乱。

只有一种思念清晰得不能再清晰了,那就是:我怀念那个善良的、深深地教导了我的童年的外祖母,那个与我有着血缘关系的老人……

<h5>2</h5>

那是个什么季节?不记得了——好像是秋天,我一个人到南山去了。那是纵队活动的地区,是发生了无数故事的地区。父亲以及那个大可怀疑的飞脚,就从这里走入平原和港城,进入外祖父的那座大宅。

就是那以后,是后来,我变得比童年更顽强也更有力量了。可是我同时也发现我的周围、还有我自己,都变得如此不可救药——我像一个强健的动物一样,懂得了防范和抵抗,也懂得了厮杀和奔突。我真的令人失望了……这种变化到底是怎样发生的?它尽管是一种徐缓的发展和演变,但这其中肯定发生过一次突变,并且这次突变会有一个清晰的界限——那么那个界限在哪里?我想,那个界限就在那个春天的下午,在那个我一生都感到悲凉和失望的时刻里。

那个春天的下午,我的外祖母死去了。

她死去了,我就失去了一切。我觉得自己像突然明白了什么,明白了一个最为重要的答案。它曾深深地困扰我,迷惑我。我明白了我是那么可笑。我观察了植物的死,也看到了人的死,特别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外祖母的死。满头银发的外祖母没有了,于是一切全都没有了。蓝天、小鸟,还有茅屋;四周的园林,也一块儿随之死去了。我知道早晚什么都要死去,一个人活得再久也要死去——而这一次是外祖母用她的近在咫尺的生命作出的证明。

我含着眼泪点点头,无声地告诉自己,叮嘱自己。我说:我记住了。

我的童年和少年就是从那条分界线上断裂开来。我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彻底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完美的人,因为我一开始就注定了要落在这个事先合计好的大结局里。一场没有希望的挣扎就这样开始了。既然如此,这一生一世,那些里里外外的埋怨我才不在乎呢。谁也用不着板着面孔吓唬我,发出过多的、严厉的指责,因为这没有意思。不仅是指责,连指责者本身、被指责的人,都没有太大的意思。还有,你的庄严肃穆以及不可救药的忠诚,也都没有意思。尽管有人编织了令人神往的图画,描绘了远处的高山、雷鸣电闪、惊涛骇浪,或者是过人的温柔、使人迷醉的梦想……我都觉得没有太大的意思。连同那些无比神秘奇妙的想象,聪明绝顶的创造,伟大的友谊,这会儿都该好好打个折扣了。

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心里明白。我的回答简单而又简单,那就是:外祖母死了;在这之前,她还经历了更多可怕的事情,比如她就亲眼见过外祖父的死,见过他身边那片红色的沙子。

她离开了,带走了我的忠诚,我的热情,我原本应该具有的那一份激动。那个春天,我只是长久地望着那个荒草抖动的坟堆。坟堆旁边,是像旗帜一样的一棵马尾松。就在这样的一棵松树下,外祖父最后倒下来……如今我已满脸胡须,我永生不会忘记的,就是外祖母在世时对我讲过的那个故事——关于外祖父,关于他的彩色的鸟,关于那匹红马。

人哪,永远不能忘却,也不能毁坏。我曾把自己的孩子唤到身边,说:“来,爸爸教你用柳条编蝈蝈笼。”小宁那一对大眼睛倏然一亮:“真的?蝈蝈笼?来吧!”他表现出了多么强烈的兴趣,这很可能像我当年一样。我去搞来最好的柳条,给他一些,自己留一些,很仔细地教他编起来。我告诉他怎样扭动柳条才不会折断,怎样使它的造型变得更好看;还有,它的内在奥妙,那些不得不称之为“技巧”的东西藏在什么地方——“对了,收缩笼口时应该这样;要拧实它的底部。完了,这就完成了,可以把它挂起来。”“里面装蝈蝈吗?”“那当然了。里面放上一小块黄瓜,最好再放上一朵南瓜花,蝈蝈喜欢它们。”他眨着眼睛,似乎很快学会了。我拍拍他又滑又黑的小后脑勺说:“你是个很聪明的家伙,是不是?”他不好意思,拿着刚刚编成的蝈蝈笼走开了……可是不久,他就把这个精美的作品毁掉了,这使我大为惊讶。一个人还只是童稚时期,却同时拥有了制作和毁坏的欲望,这真是奇怪。

记得有一次我出发到平原东部去,见到那里的人正在大兴土木,兴建一片庙宇。一问,才知道这里的荒地原来曾是一处宗教圣地,他们不过是要恢复它原来的样子。他们说:当年这里有很大很大一片庙宇,无论有多少人来赶庙会都不显得拥挤。它富丽堂皇,充满了神秘色彩,关于它的传说可以写好几本书。但也就是这座兴隆了几个世纪的庞大建筑群,后来还是在战争中、特别是在所谓的建设时期给毁掉了。反正从此再也没有了琉璃瓦在阳光下闪亮,没有了晨钟暮鼓……而今要重修这片庙宇,并且尽可能地按老年人记忆当中的样子修复,整个工程大约要花掉几亿元、费去整整一代人的时光。这是一次多么巨大的耗损和补偿——在这片还不太富庶的平原上要搞这样大的一个工程,需要多少人的汗水,多少人的劳动,多少人的节衣缩食。可庙宇是一定要盖的,那种昔日的繁华是一定要恢复的。因为那种急于恢复一段历史、恢复一段记忆的跃跃欲试的念头是从心底泛上来的,并且突然死死地缠住了这个平原上的人。他们哪怕历尽千辛万苦,也要把这片庙宇建起来。

毁坏和制作,无休无止,循环往复。这如同出生和死亡。这种预知是可怕的,很多悲剧就源于这种自觉不自觉的预知。也许我们根本就不应该被预告,我们不应该被告知结局。也许只有这样,一切才会是另一副样子?

<h5>3</h5>

人总要在一个固定的结局里面不停地奔波。在这方面,我从小就有一个活的榜样,他就是拐子四哥。他的奇特的命运和生活方式曾长久地使我入迷。我后来尽管作出了各种各样的选择,可我总是发觉,这一切其实都离拐子四哥的生活原则相去不远。尽管我们天各一方,却靠近着同一种精神,有着相似的宿命。

在这个安静的秋天里,我与他只隔开一道墙壁,如果屏住呼吸,我甚至可以听到他香甜的呼噜声。他睡着了。他的大半生都在奔波,已经十分疲劳。这时我不禁要问:一个人为什么要这样?一个人为什么能够这样?难道一个人奔波的乐趣不会被那种巨大的疲惫给抵消净尽吗?一个人如果看过了无数新奇的地方,看过了真正的大山、湍急的河水、无边的大海,领略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美妙的或者是邪恶的女人,那么他是否仍会感到平淡索然?我发现,一个人无论是奔波还是滞留,疲惫总会有的。他们留下的问号实际上只是一个数学问题——从数学的角度讲,曲线总比直线要长。试想,从一地到彼地,它的路线稍微有一点儿弯曲,那就比一条直线要长。

人生也是如此,在共同的时间里,我们不甘于只留下一条生活的直线,因为生命太短暂了。拐子四哥他们不过是在尽量使自己奔波的踪迹来得曲折和漫长罢了。我突然明白了:他们以此与那个逐渐逼近的结局做着对抗。我也由此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在土地上急急奔走……这一切原来不仅仅是脾性和嗜好,而是源于生命的底层,源于一种对抗的拗气。难言的疲惫和寂寞啊,生命的汁水在无声地流淌……我知道这种奔波早晚会把一切都消耗掉,像那棵山楂树就要失去了乌黑油亮的叶子,像那只彩色的鸟被一支枪口瞄准。

秋风把阵阵荒野的气息吹过来,这是多么好的让人沉醉的气味。它的气味就像童年的气味——我愿意在生机盎然的葡萄树下一直流连下去。我望着你,看着你的胸脯一起一伏。你可能完全沉入了我们家族的故事,泛起阵阵幽思。时至今日,我离开外祖母的那个故事已经如此遥远,而今满脸胡须,皱纹密布,却一事无成。我的皮肤失去了光泽,头发正一点点变得稀疏,却仍然没能接近那个家族的隐秘。时间的黄沙正一层层掩埋着它,而我,却没有像个男子汉那样奋力一挣,拼上命拓开这沉重的堆积……秋风里的葡萄叶像小巴掌一样抚摸着我满是胡碴的脸,这使我想起了那双并不存在的手。这双温柔的手离我的脸颊很近很近,只是永远挨不到。它是昨天的手,是幻觉之手,思念之手,所以它才不会衰老。在那棵巨大的李子树下,我一次次看到外祖母那银白的头发和沾满了蜜蜂的李子花……思念中的一切芳香扑鼻。就是它让我在这儿滞留;就是它才告诉我幻觉本身也有体温、思念本身也有重量。它们不是风,不是舞动的纸片,也不是一片秋天的落叶。它们像土石堆在身边。我用它们垒起存身的住所。

只要我活着,我就不会忘记。我将用自己的一生,探究那只彩色的大鸟未曾吐露的隐秘。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全民觉醒:每分钟涨1斤力气的我无敌了!

全民觉醒:每分钟涨1斤力气的我无敌了!

醒人耳目
(全民觉醒+副本降临)全民觉醒时代到来,每个人都能觉醒天赋,苏辰穿越而来,作为蝉联多年的武科状元,居然只是E级? 自此,他跌下神坛,遭受众人嘲讽,各大校花鄙夷。 但惊奇的是,他的能力每分钟可以涨1斤力气,还能通过吞噬能量进行升级! 随着时间的增长,他注定成神! 于是,苏辰凶猛成长,无法无天,脚踏各路天骄,璀璨的令无数校花沦为舔狗,更是成了各大副本BOSS的绝望! SSS级校花:主人,请尽情吩咐我
都市 连载 153万字
都市玄医民工

都市玄医民工

叶阳洛瑶
主角叫叶阳洛瑶的小说名字是《都市玄医民工》,这是一部级精彩的现代都市小说,作者是离月醉,小说都市玄医民工全文讲述了主角叶阳是一个吊丝水电工,他在一次梦里做了个不太健康的梦,而意外获得神奇秘术,看他会如何崛起,让各种美女都往身上扑……... 《都市玄医民工》
都市 连载 717万字
黑暗求生:我能无限合成

黑暗求生:我能无限合成

云中城猎人
【求生】【异能】【升级】【升级庇护所】【囤积物资】【异族娘】 秦云一觉醒来,发现所有人都出现在黑暗世界。 在这里,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遇到危险,同时也充斥着无数机缘。 前一刻你可能打开宝箱获得魔法般的异能,下一秒就有可能被黑暗之中的魔物啃食殆尽。 每一个人都能抽取属于自己的天赋异能—— 有人力大无穷、有人快如闪电、有人能看到提示、有人能隐身遁地…… 而秦云,则抽到了无限合成。 【木棒】加【石头】,合
都市 连载 81万字
让你自救,没让你叫来国防部队

让你自救,没让你叫来国防部队

疯狂小奶酱
简介:关于让你自救,没让你叫来国防部队:江凡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为王牌职业体验官的参赛选手。拍摄第一天就被三名红色通缉犯追击。就在网友们认为江凡就此凉凉的时候,江凡的神操作来了。为了自救,江凡直接挖断国防电缆了。江凡:急,求问,如果我被绑架,为了引起部队关注我把国防光缆弄断,算不算紧急避险?网友:好家伙,报警警察来需要二十分钟,挖断国防电缆军队过来只需要两分钟,不过最后劫匪都出来重新做人了,你还在
都市 连载 102万字
出闺阁记

出闺阁记

姚霁珊
陈滢的第一次穿越,以失败告终。再度穿越后,她发现自己莫名多出了一段记忆。手握从天而降的金手指,陈滢表示,我是来破案的,宅斗就算了吧。这是一个穿越女为了理想而奋(zuo)斗(si)的故事,本文有CP哦。背景架空,有
都市 连载 180万字
大唐:开当铺的我成为国师

大唐:开当铺的我成为国师

北纬36°
沈聪意外穿越至唐初时代。竟奇迹般地觉醒了典当系统,从而可将天下万物揽入,给出世间所需! 李泰宣称:“我才不要当皇子,我要去做店小二!” 李世民乞求道:“店家啊,求让我在这里养老吧!” 程咬金嚷嚷着:“我要当牛,用来换烧烤吃呀!”
都市 连载 3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