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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四 哥</h4>

<h5>1</h5>

我终于赶在春天结束之前来到了葡萄园。

这一次我像往常去东部出差一样,先乘火车穿过大片的冲积平原,然后进入半岛的“屋脊地带”。它们之间是浅丘坡状地,越往东山势越高,海拔七百米以上的山峰渐渐多起来。我曾在进入地质学院的第一个暑假期间徒步跋涉过,那时随身携带简易帐篷,入夜就宿在山里。记得这儿最高的鼋山山脉主峰让我整整攀登了两天。它的北坡是五百米以下的低山,低山之间就是宽广的河谷平原。芦青河与栾河都发源于鼋山,站在分水线北望,可以看到细流交汇的复杂水网,被历年大水切割的变质岩河阶;再往北,就形成了它的第一段辫形河流。通常我可以沿着河阶走下去,走上几天几夜,一直走到滨海平原,踏上离芦青河入海口不远的连岛沙洲,再往东,进入我的出生地……而这个春天里我迎着急急的呼唤,早已有点儿归心似箭了。下了火车马上改乘汽车,仅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我的眼前就出现了无边的风成沙丘。一丛丛紫穗槐灌木在风中舞动,海乳草的淡红色小花像星星一样闪亮……我一下蹲在了松软的沙土中。

大片大片的葡萄树在冬天里死去了。它们再也不会苏醒……

我径直走进了园子中央那个破茅屋,把老大的背囊放在坍塌了一角的土炕上。我长时间望着海滩上抖动的干草、远远近近的沙丘和丛林。也许没人相信,我就这样孤单单一人来到了自己的领地。除了那个背囊我简直什么也没有。没有帮手,没有猎枪,也没有狗。我再没跟那个园艺场的朋友打过多的交道,因为所能做的他已经做过了。我从他的口气里也探听出,他也不愿在我的事情上搅得太深。这里面也许有说不清的一些缘故。当葡萄园真的落到一个外乡人手里,小村人会有很奇怪的心理。还有经济上的风险问题,因为不少村里人都认为我十有八成是要毁在这片荒滩上了。在他们眼里,这片园子在几年以前就已经不复存在。我从一些人含笑的眼神上察觉到他们心中的秘密,那是一丝狡黠和幸灾乐祸。

可是我心中隐藏了什么,他们并不知道。我真的要好好感谢那个朋友,好好感谢这个小村呢。

还有,我要感谢那个孤独的老太太毛玉。

我倚在黑黑的门框上,让初升的太阳照得眯了眼睛。我那时在想拐子四哥。他该是我天生的合伙人——从童年到壮年,一直到今天。我必须和他一起开始我的这份营生,尽管这一切我以前连想也没有想过。这是命运吗?

我相信拐子四哥的智慧足以帮助我,但我希望于他的似乎还远不止这些。

第一天我就到朋友家托付了几样事情,请他代买一点儿日用品,比如说油盐酱醋、一口大锅、一张席子等等。我要的是“一口大锅”,那表明要有很多人在这里用餐。我定购的这件炊具也证明了未来事业的规模。显然我是主人。不过这与平常意义上的那种主人会有很多不同。我们需要一种全新的关系,这一切还要靠我自己一点儿一点儿去建立。

<h5>2</h5>

最重要的是我尽快地找到了拐子四哥。

他对我的事情并没有多少惊奇,他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内向而又爽朗,天大的事儿也满不在乎,有一副真正的流浪汉性格。万蕙也像他一样,好像他们早就知道我要来种这片葡萄园似的。

“我们一起来侍弄吧。咱们在一块儿什么都不怕了。如果你不去,我晚上都睡不着,我会怕鬼。”

“鬼倒没有,不过荒滩上那些乱七八糟的野物也能吓你一阵子。”

万蕙一旁说:“俺什么也不怕哩。”

我本想用很多话去说服万蕙,谁知这根本就用不着。她的一句话让我心里发烫。好啦,我们先一块儿去收拾那个茅屋,总得有个抵挡风雨的地方。几乎没怎么商量,拐子四哥和大老婆万蕙就拿定主意离开他们的土屋了。我想两个人在这个土屋里生活的时间本来就不长,而且这也是一个绝对可以让人放心离开的窝。他们可以挂上一把大锁,一走了事。拐子四哥有一条很好的狗,名叫斑虎。斑虎大概早已经伴随他走了很多地方,转遍了荒原上的边边角角。它对客人十分友好,一开始就对我笑脸相迎。

我提出让四哥帮忙买支猎枪,他说:“这个太好办了。”不久他就在村里为我买了一杆模样丑陋但是威力强大的土枪。我掂了掂,真有分量啊。与枪一同买来的还有一大包霰弹。为了试枪,四哥和我一块儿在屋北的小杂树林子里把枪筒斜向半空,朝着飞过的一群麻雀开了一枪。巨大的轰鸣声震得耳朵嗡嗡响。虽然一只麻雀也没有打下来,但我明白这支枪的威力的确可以。

斑虎和这支枪,都将是我们葡萄园里两个脾气最坏的东西。

万蕙尽快把屋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包了两大包,然后就坐在炕上瞅着我和他的男人,好像说:我们连夜赶路好了,今夜就宿在新地方。四哥倒沉得住气,他留我在土屋宿下,说:

“不用慌急哩。”

他在当地熟人很多,什么事情都会慢慢办好。“先把住的地方收拾好,然后再打算别的。施肥要赶紧动手,还要把园子里的淤沙清出去,浇水时它们碍事哩。”四哥慢吞吞地说。

晚饭时万蕙为我们炒了一盘萝卜丝,烫热了一大壶瓜干酒。平常和拐子四哥在一起的时候,万蕙一口酒也不喝,可这次她大概觉得马上要离开土屋,跟上两个男人去干一件了不起的事了,忍不住喝了一小杯。她胖胖的脸立刻红了起来。拐子四哥伸手在她的脑瓜那儿砍了一下。我不知是什么意思。万蕙再也没有端起酒盅。我们喝得十分痛快。拐子四哥喝了一会儿就敞开了衣怀,仰脸看着焦黑的屋顶说:

“人哪,活着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儿。人要活得好,就得痛快地喝酒,痛快地交朋友,痛快地干活,再有条好狗,这才是过一辈子啊——宁伽老伙计,我和你走这一遭,你可不能半截把我甩下。咱在一块儿我是觉得有意思,挣了赔了我不在乎。人哪,什么事情都不能想得太细——战战兢兢什么都怕吃亏,最后就要吃个大亏。我在东北那会儿是赔了还是挣了?我他妈的赔上了一条好腿!”

说到这儿他飞快地瞥了万蕙一眼。我老想笑。他又喝了一口酒,说下去:

“咱们今后想喝酒就喝酒,想干活就干活,想躺在家里睡觉就睡觉,高兴了就背上这杆枪,领上斑虎到荒地上转那么一圈,打上仨俩野物,回来又是一顿好酒。”

他说完咧开嗓子唱起来。这歌声生人听了会觉得奇怪,不过我早就熟悉这种歌唱。他吐字不清,或者原本就没有什么固定的词儿。他的歌哩哩啦啦,传递出一种少见的欢快和自由,还有深刻的忧伤。我记得在小时候,在我万分寂寞的日子里,就是这种歌声把我引诱出来,让我在荒滩上跟着他越跑越远,直跑上十里二十里。我追逐着这歌声,也追逐着自己的欢乐……他一路给我讲了那么多故事,全都离奇古怪。这会儿我想,如果每个人仅仅依靠自己的经历,那他知道的事情也就太少太少了。

歌声里闪过了几十年的时光,像梦一样模糊。无数的往事从眼前飞过,让人要用力地忍住什么……

我捏着酒杯,轻轻地呷酒。拐子四哥酒喝多了,什么都不顾了,一个劲儿唱下去。我发现他酣热的胸脯上是一片枣红色;他的裤子只是用一根布条胡乱系着。他赤着脚,裤脚已经破烂不堪。谁能想出很久以前他是一个身背短枪的英俊少年?他有漆黑的浓发,闪闪发亮的眸子,温柔的女性最乐于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感受着异样的润滑……当年那个幸福的少年如今就坐在我的对面,坐在铺了半截苇席的土炕上,面对一盘炸煳了的萝卜丝激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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