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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最好别介入。”索尔说,“你也看到了,艾伦和你的朋友利瓦伊·科尔被卷进来之后落得什么下场。我终于认识到,我只能单枪匹马地去战斗。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我迟迟不肯行动,就是幻想着能有骑兵从山那边冲过来支援我。但现在我意识到,这件事,必须我自己去做……娜塔莉也这么看。”

“疯话。”科恩说。

“不错。”索尔承认道,“但我们的生活不都是建立在对疯话的某种程度的信仰的基础上的吗?一个世纪之前,犹太复国运动也明显是疯话。但现在,我们的国境线——以色列的国境线——是唯一可以从太空轨道上看见的国境线。树林结束、沙漠开始的地方,便是以色列的边境。”

“你在转变话题。”科恩直截了当地说,“我做了这么多事,是因为我喜欢你的外甥,并且把利瓦伊·科尔当作儿子看待,而你在追踪那些杀他们的凶手。我说得对不对?”

“不错。”

“那个你认为已经返回查尔斯顿的女人参与了谋杀,而不是受害者?”

“不错,她参与了谋杀。”索尔说。

“你说的那个上校在杀害犹太人?”

索尔犹豫片刻,然后说:“不错,他在杀害无辜者。”

“那个洛杉矶的混蛋也牵扯其中?”

“不错。”

“那就好。”科恩说,“你会继续得到我的帮助。但总有一天,我会要求你把来龙去脉说清楚。”

“实不相瞒,”索尔说,“娜塔莉和我给戴维·艾希科尔留了一封信。就连戴维也不知道这场噩梦的细节。如果娜塔莉和我死了或者失踪了,戴维或者他的委托人就将打开那封信。他们被要求与你分享信中的内容。”

“太棒了。”科恩又讥讽道,“我恨不得你们俩立即死掉或者失踪。”

他们在沉默中朝洛杉矶驶去。娜塔莉梦见她、罗布和她父亲正行走在查尔斯顿的老城区里。那是春天里的一个美好夜晚。星星在矮棕榈和新芽背后闪耀,空气中飘荡着含羞草花和风信子的味道。突然,一条浅色脑袋、黑色身子的狗从黑暗中蹿出来,朝他们狂吠。娜塔莉很害怕,但她父亲告诉她,狗只是想交朋友。父亲蹲下来,伸出右手给狗嗅,但狗却一口咬上去,不停地咀嚼,呜呜低吼着,吞咽着肉和骨头,直到整只手都被吃光,然后是整条胳膊,最后她父亲整个都消失了。这时,狗变了,变得更大了,但娜塔莉意识到,不是狗变大了,而是自己变小了,变成了一个小女孩。狗转而攻击她,它那与身体不协调的白脑袋在星光下闪着光。娜塔莉惊惧之中,竟然没有转身逃跑,也没有发出尖叫。罗布摸了摸她的面颊,并在狗向她扑来之前挡在了她身前。狗撞在他胸膛上,将他扑倒。罗布和狗扭打起来,娜塔莉发现狗的怪头变小了,消失了。然后她发现狗已经掘穿了罗布的胸膛。她甚至听到了狗在罗布体内大嚼大咽的声音。

娜塔莉重重地跌坐在路边。她穿着旱冰鞋和蓝色裙子,后者是她六岁生日时她最喜欢的姑妈送她的。罗布背对着她,就像是一堵灰色的大墙。她看到罗布臀部枪套里的手枪,但枪被皮盖和摁扣固定住,她不敢伸手去拿。他的身体随着那只狂暴的动物的动作而颤抖,她可以清晰地听见它咀嚼肉体和咬断骨头的声音。

她努力站起来,但每次她脚下用力,旱冰鞋就会飞出去,她就会再次仰面摔倒。她的一只旱冰鞋松开了,只靠绿色鞋带挂在脚上。她翻身跪在地上,只见几英尺外就是罗布那高得不可思议的灰色背部。这时,狗头突然从罗布的身体里伸出来,它的脸上和牙齿上沾着肉丝和衬衣碎片。它胡乱挣扎着,罗布胸口的洞越来越大。它的双眼闪着疯狂的光,鲨鱼般强劲有力的上下颚不停地张合着。

娜塔莉向后爬了两英尺,但再也爬不动了。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狗身上。它边叫边咬,朝她逼近。它的脖子和肩膀已经刨出了罗布胸部的大洞。口水和血液滴溅在她身上。它奋力钻出洞的时候,她看到了它肩膀和前腿上的蓬乱的黑色皮毛,就像是在目睹噩梦的诞生。而她知道,噩梦的诞生便意味着罗布的死亡。但真正让娜塔莉目不转睛的,让她顿时僵住的,让恐惧爬上喉咙、引发作呕的,是那张脸。剧烈扭动的肩膀和四处乱刨的爪子的黑色皮毛上沾满了鲜血,使其呈现出诡异的蓝灰色,而在这蓝灰色之上,开始浮现出一团白色——那是梅勒妮·福勒如同死人面具的脸。那张脸被疯狂的大笑和巨大的假牙扭曲了,而闪着阴森白光的假牙离娜塔莉的眼睛只有几英寸。

那狗身人头怪发出一声长号,扭动全身,带着野性和鲜血从洞中挣脱,俨然一头刚分娩的恶魔。

娜塔莉猛然惊醒,大口喘息,连忙伸手撑在厢式货车的仪表盘上,稳住身子。从敞开的车窗中吹进来的风带着下水道和柴油尾气的味道。州际高速公路隔离带外对向来车射来刺目的强光。

索尔嗓音低沉地说:“也许我需要你提供如何杀人的建议。”

科恩斜眼看着索尔:“我不是杀手,索尔。”

“你不是。我也不是。但我们都见过了太多的杀戮。我在集中营里见过的杀戮冷酷而高效,森林里的杀戮迅捷而短暂,沙漠中的杀戮热血而崇高,街道上的杀戮随机而卑鄙。也许是时候去学习如何专业地杀戮了。”

“你想参加杀戮研讨班吗?”

“是的。”

科恩点点头,从衬衣口袋的香烟盒里摸出一根烟,用厢式货车上的点烟器点燃。“这些烟就能杀人。”他说,呼出一团烟雾。一辆时速七十五英里的半挂车呼啸而过。

“我在想,有没有一种能快速杀死目标,并能尽量避免无辜的方法。”索尔说。

科恩微微一笑,叼着烟说道:“最高效的杀人方法是雇一个擅长杀人的人。”他瞟了索尔一眼,“我是认真的。大家都这么做——克格勃、中情局,还有两大阵营中的小虾米。几年前,得知中情局雇用黑手党职业杀手去干掉卡斯特罗的时候,美国民众十分反感。但仔细想想,中情局这么做不无道理。难道民主国家的特务机构训练杀手去杀人就更道义?詹姆斯·邦德之类的纯属瞎编。职业杀手都是精神变态者,同查尔斯·曼森【53】一样值得同情,但他们更有自制力。雇用职业杀手不仅可以达成目的,而且,将这些精神变态者派出去执行任务的几周里,就不会有美国人死在他们手上。”科恩默默地开了一会儿车,每次吸气,香烟顶端就发红发亮。最后,他将烟灰掸在窗外,说:“在进行有预谋的杀人时,我们都会用到雇佣兵。我在以色列国内的时候,负责的一项工作就是策反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新兵,去刺杀巴勒斯坦领导人。我猜,恐怖组织内部三分之一的内斗都是我们策反行动的成果。有时候,如果我们想干掉A,就对D胡乱地来几枪,然后告诉D,是A命令B雇了C去干掉D的,接下来就只需要坐山观虎斗了。”

“但如果雇用杀手是不可能的呢?”索尔说。

娜塔莉意识到,他们觉得她睡着了,所以才会轻言细语。她的眼睛就快再次闭上,接连不断的车头灯和偶尔扫过的头顶路灯的光芒透过眼睫毛进入眼球。她想起了小时候在轿车后排里打瞌睡,听着父母柔声而单调的对话。但那声音与她现在听到的截然不同。

“那好,”科恩说,“假设由于政治方面、执行方面或个人方面的原因,你雇不到人,那事情就复杂了。你首先必须做出决定,是否愿意拿自己的命去换你的目标的命。如果你愿意,那你就拥有了一大优势。传统的安保手段从根本上说都是无用的。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刺客都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或者至少不怕被立即逮捕——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执行的是神圣的使命。”

“如果这个杀手希望能在完成任务之后逍遥法外呢?”索尔说。

“那事情就更复杂了。”科恩说,“你可以选择军事行动,但我们的F-16战斗机对黎巴嫩的攻击不过是无差别的刺杀而已。你还可以选择精准的炸弹攻击,或者远距离的狙击,或者近距离的手枪射击——事先得确定逃跑路线——或者下毒,或者白刃刺杀,或者空手搏斗。”科恩把第一根香烟的烟头扔出了窗外,点燃另外一根。“现在流行炸弹袭击,但这种方法很容易失控,索尔。”

“为什么?”

“就拿车后面的C-4来说。它同橡皮泥一样安全。你可以压它,捏它,坐它,打它,甚至用它做堵塞材料,它都不会爆炸。只有硝酸能引爆它,这些致命的小雷管被非常谨慎地装在一个特制的盒子里,而这个盒子又装在另一个塞满塑料填充物的盒子里。你有没有使用过塑胶炸弹,索尔?”

“没有。”

“上帝保佑。”科恩说,“好吧,明天在秘密联络点,我给你上一堂塑胶炸弹的讲座。但是,假设你把炸弹安装好了,你打算怎么引爆它?”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有无数种选择——机械的,电动的,化学的,电子的——但没有一种是安全的。许多炸弹专家都在准备炸弹时就被炸死了。恐怖分子的头号杀手是别的恐怖分子,第二号就是炸弹。但我们可以先假定,你成功地安装了塑胶炸弹,插好了雷管,给雷管连上了电子引爆器——由无线电信号激发——一切准备就绪。你坐在车里,与目标所坐的车保持着安全距离,并且远离目击者和无辜行人。可是,明明你的无线电发射器处在关闭状态,目标车辆却在经过一辆满载残疾儿童的校车时突然爆炸。”

“为什么会这样?”

娜塔莉听出了索尔声音中的倦意。她知道,索尔肯定同她一样精疲力竭了。

“车库门开关、飞机的无线信号、孩子们的步话机、民用波段上的无线电,”科恩念诵道,“甚至电视遥控器都可以激发这种引爆器。那么,再假定你用了至少两个开关,一个手动开关,用于解除保险,一个发射视距电波的开关,用于引爆炸弹。但你失败的概率依然很高。”

“那别的办法呢?”索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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