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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和露露举行各种派对。他们喜欢派对。这是他们美国生活的消遣。胡克也做其他的事情:教大学研讨班宣传材料上广受欢迎的小号,在对外关系协会上做报告,乘坐班机前往特区和智囊团会面商讨工作,给政治期刊的编辑们写信发牢骚,疲惫不堪地爬到四楼的办公室给朋友或学生的著作写评论或简介。亨利·“胡克”·托马斯,CNN带引号的标志性人物,这个绰号是怎么得来的人们已经想不起来了:不是历史的缔造者,而是代表其概念。他是(反正是某些)总统的密友,代表他所认为的最伟大的民族出使世界各地。当然,胡克非常勤奋,不过,他的平步青云也证明了其他因素的重要性——运气、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某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他正好在总统任职期满的时候进入国务院,接着证明了自己作为下一任官员的价值,站稳了脚跟。

短期的美国政府职务造就了胡克漫长而成功的职业生涯。他非常了解游戏的规则,1979年就放弃了妻子在委内瑞拉的财产,并从那里转移到正确的地方。至少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就是百万富翁了。他的专长就是永远领先别人一步。

胡克的办公室有几扇窗户,你可以透过窗户俯瞰隔壁街区所有房屋的后墙。罗伦和沙拉曾经在那间办公室里抽烟,然后通过敞开的窗户把烟雾“扇”出去,其实没人会注意到烟味,因为那个时候胡克自己每天都要抽上半包,肯特烟在烟灰缸里烧得一干二净,胡克愤怒地敲着键盘,说约翰逊对越南的政策错在哪里,或者国家福利有哪些弊端。他们蠢得像乳臭未干的孩子。

露露已经退休了。她有个音乐专辑,一直受到时尚界的追捧,里面收集了几首传统的科里多曲、一首和琼·贝兹紧密相关的智利曲、几首质朴的民谣,颇有几分文艺复兴的味道,其中一首原创曲目被一部成功的假日电影用作序幕音乐。版税,让有钱人变得更有钱。乐声没有完全消失,只不过调子变了,变得深沉萧条,像上了年纪的女人发出的声音。其实她并没有闯出什么名堂,早在二十四岁就嫁为人妻了,当时大家都这样。她的生活按部就班:跑到纽黑文给胡克煮饭,像照顾孩子似的照顾胡克。之后又追随胡克来到华盛顿,盛装打扮参加各种无聊的派对,生儿育女,外出就餐,装修康涅狄格州的住宅,张罗各种名目的义演活动。做这个家庭的成员很消耗时间。罗伦从来没见过谁比他们一家三口更忙。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其实都没有工作。

他们今晚要举行派对。好像是为了一本书吧,罗伦记不清了,不过沙拉坚持要她来,这两个月每周都发邮件提醒她,还用语音信箱给她留言:

嗨,伦伦,是我,别忘了,星期四晚上,在我父母家,你答应了一定一定一定要来的,穿得漂漂亮亮的,和你往常一样迷死人,不过别迟到哦,你不来我都不知道跟谁说话,因为丹来不了,鬼知道什么原因,好了,后天见。

罗伦的办公室很冷。冷得把黄油放在桌子上都不会化,冷得都能做手术。办公室里全是女人,每个女人的椅子后背上都搭着一件羊毛衫。她们坐在桌前,两只手放在键盘上,像流浪汉对着着了火的垃圾箱。办公室里通常只有敲击键盘的声音、打电话的声音、进出卫生间的声音和电梯下行的“叮叮”声。不知道为什么,电梯下行时的两声“叮”比上行时的一声“叮”声音更大。或许这是办公室一种等待解决的隐喻吧。那些女人制作菜谱。不过这里没有食材,只有堆积如山的纸张和戴眼镜的助理编辑们。罗伦在这里干了四年了。一切尚好。

今天不一样,因为今天办公室来了个男的,一个真正的男人。不是跑来开会的摄像师或者形象设计师,而是一名临时雇员。克里斯汀怀孕了,医生要求她卧床休息,所以才雇了一名临时工。罗伦根本不知道克里斯汀是负责哪些工作的,不过现在有个男的来替她了。他穿着领尖带扣的衬衫和牛仔裤,脚蹬平底便鞋,而不是胶底帆布鞋,这说明他比较成熟。罗伦一整天都在想方设法引起他的注意。她是办公室里排名第二的大美女,所以这并不难。最漂亮的汉娜总是一脸茫然。其实她并不蠢,事实上,她非常能干,只是看上去没什么活力。她金发白肤,干瘦干瘦的,总是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没什么吸引力,就连电脑屏幕的背景都是她的法国斗牛犬。

罗伦早就把一切都计划好了。她会从他桌前来来回回走几趟,这倒没什么可疑的,因为他的办公桌离厨房不远,而咖啡就在厨房里。到她第三次从他桌前经过的时候,他就会尾随她走进厨房。她会说几句关于咖啡的俏皮话,他会说感觉还不错。然后他们就会聊起来,互留电话号码和邮箱之类的。再然后,他们就同时离开办公室,一同乘坐电梯下楼。他们在电梯里不会开口,因为两个人都知道,按照社会契约的要求,聪明人不会在电梯里聊天。接着,他会让她先走出旋转门,尽管她非常肯定,按照礼仪,过旋转门时,男士应该走在女士前面。再接着,他们两个都站在百老汇大街上,街上车来车往,推着午餐车站在角落的男人身上散发出一股晦暗不明的烤肉味,他提议去喝一杯,她说好,于是他们就来到五十五号大街的爱尔兰酒吧,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喝上两杯之后,两个人肚子饿了,他就会提议共进晚餐。不过这里没有地方吃饭,所以他们会乘地铁去联合广场,结果发现联合广场也没地方吃饭,于是走路到东村,终于找到了吃饭的地方。或许吃拉面,或许到那家摩洛哥餐馆就餐,她总是忘记自己很喜欢那家餐馆。他们开始吃饭,不时会发生碰触,假装无意,小心翼翼地试探。吃完饭,结账单送来了,她会要求平摊,他会说不用了,我请你,尽管他是个临时工,挣不了多少钱,对吧?接着,他们都喝醉了,还是打出租车比较明智。他们会在后座上说说话,不过只是偶尔聊几句,也会哈哈大笑。他们不时看看手机,或者看看窗外的风景。他可能会解释说自己和室友住一块儿,或者家里有条狗。她可能会跟他聊聊工作中的趣事,那些故事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才刚刚上了一天班,还分不清谁是谁,更别提知道她们都有什么怪癖,办公室政治环境和生态环境有多复杂了。

接着,他会付钱给司机,因为他们要去他的住处——她不打算把这个临时工带回自己的住处。他的住处可能很舒服,可能还不错,也可能很恶心。他会开两瓶啤酒,因为他家只有啤酒。她假装喝上两口,其实已经喝够了。他会道一声歉,走进浴室,其实是去刷牙、撒尿,说不定还会用湿纸巾擦一擦屁股和“蛋蛋”。盖比几年前告诉过她,男人,或者至少他会这么做。虽然扫兴,不过倒是有点儿感动人。接着,临时工会在她身边的长沙发上坐下。拜托,最好是沙发,不是折叠床。他会坐下来抚摸她的头发,然后亲吻她。他的嘴巴是薄荷味的,她的是啤酒味。他会脱掉衬衫,露出结实而多毛的胸脯,肚子微微有点儿软,她喜欢这样的身体。有一次她跟那个叫西恩的家伙上床,他浑身精瘦,而且不长毛,把她吓了一大跳。感觉就好像在跟女性人体模特做爱。临时工会轻轻将她推进卧室,充满激情又不乏尊重。卧室里或许还不错,或许很恶心。床单是海军蓝的,因为男人的床单都是这个颜色。卧室装着威尼斯软百叶帘,床头柜上摆着很多书,他既然到出版公司做临时工,肯定很喜欢看书。她会从头顶脱掉上衣,他会脱开她的胸罩,他们赤裸相对。感觉很不错,然后就结束了。然后他们就会觉得很好笑,因为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的性骚扰政策。她会拉过床单把自己盖上,他也来拉床单。他下床去拿啤酒的时候,她就会穿好衣服。他会帮她叫车,因为不管他住在哪里,附近都没有黄色计程车。他们睡觉前都会花一会儿工夫想清楚明天在办公室见面怎么相处。

或许也不一定。或许她会径直走到他跟前,直接对他说:嘿,你喜欢派对吗?今晚……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参加派对?没关系,穿牛仔裤系领带挺好的。不会太花哨。是派对,挺不错的派对。当然,有开放式吧台。有面包虾球,油炸的,棒极了。我想是去年的吧。不管怎么说,可能会有大人物出现。肯定会有大人物。有一次在这样的派对上我还看到了比尔·克林顿呢。他比你想象的干瘦。总之,你考虑一下吧,会玩得很开心的。顺便说一下,我叫罗伦,是这里的助理编辑,你呢?她可以想象出这样的对话,而且说得挺顺溜,但是是在幻想中,而不是在现实中。在电影里他们称之为邂逅帅哥,不过这样的情景也只会出现在电影里。

五点三十分,人们开始陆陆续续离开办公室。现在是夏天,外面依旧阳光明媚。有的同事会跟每个人道别、道晚安,还不时停下看看各自晚上有什么安排。她更喜欢匆匆离开。她戴上太阳镜,检查了四次包包,看看手机、手机充电器和钥匙都带好没有。有一次忘了带钥匙,她只好又大老远地跑回来,那真是太糟糕了。现在她把所有东西一股脑丢进包包,检查钥匙,再打开钱包,然后皱起了眉头——只有三十七元钱,够打车回家,但是不够再打车来上班了。她要走路回去。生硬地冲戴丽[1](不错,她就是叫戴丽)挥挥手,冲汉娜点点头,安东尼娅在办公室那头冲她说了声“再见!”她就走出办公室,来到外面的接待室了。她在一个白色的小平板电脑上扫描了一下ID卡,走进另一道大门,来到大厅。大厅通往出版社同一个楼层的其他办公室(负责关于战争和海难的非虚构类严肃题材)和化妆间。化妆间,多白痴的名字。毕业的那年夏天,她和沙拉第一次在外面租房子,住在东村一间可怕的公寓里,她一度想把卫生间说成“茅房”,沙拉对此毫不介意。

化妆间照明不太好,没有窗户。罗伦洗了把脸,那种水龙头简直叫人发疯:你按一下出十二秒钟水,然后自动关闭,你得不停地按啊按。她刷了牙,检查了自己的腋窝,还好。从地铁口走路到办公室没怎么出汗。她把头发往后拢了拢。头发还有点儿湿,不过没关系。她的发质一向很好:十分浓密,精致的发卷自然地垂下来,一点儿都不死板,学会里有个女孩曾经非常羡慕她的头发,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对自己的头发感到骄傲。她没戴首饰,连手表都不戴。她穿上不知道打哪儿淘来的嬉皮风裙子,或许是墨西哥。裙子就藏在搭在椅子后背上的束带羊毛衫底下,比她平时上班穿的衣服都漂亮。她换上高跟鞋,一身“我要去参加派对”的装扮。她涂了点儿口红,又刷了刷眼睫毛,就匆匆走了出去。她可不想让别人看到她在卫生间里化妆,以为她像个窝囊废似的,为了赴约精心打扮自己。

罗伦在五十七号街东头坐上巴士,然后打算换乘另一辆沿着第二大道往前走,可是等了八分钟之后,她失去了耐心,干脆步行。就算出了汗,她也不会有汗味。应该没关系。她穿过一脸茫然的游客群,往前走,路上碰到跑步的、遛狗的,还有一个小老太太。几个同事和朋友在路边小咖啡馆里喝着冷饮。典型的曼哈顿户外餐饮形式,罗伦一直都无法理解,感觉闻上去全是汽油味和尿骚味。

胡克和露露的房子爬满了常春藤,窗口花坛生机盎然,那是露露的杰作。客厅的窗子敞开着,罗伦听到派对的声音从里面飘出来:宾客彬彬有礼的聊天声,不时夹杂着的儒雅谈笑声,此起彼伏的打招呼声,脚步踩在木地板上的声音,有失礼貌的宾客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不一而足。尽管外面光线还很好,但是她脑海里浮现出房子里面灯火通明的景象,像在演戏。灯光洒在门廊和走道上。窗户里透出一丝异样的风情。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像博物馆的透景画,百货商店的半身照片。房子里总是灯火通明,像在举行派对,胡克、露露和沙拉的生活一直都像派对。

在这种派对上,你不用按门铃,而且,她已经很多年都没有按过他们家的门铃了。她来来往往习惯了,或许很久很久以前按过吧。她走进大门,客厅里人很多,一个身穿黑色POLO衫和黑色短裤的漂亮女孩走进来,只见她腰间围着樱桃色的围裙,手里托盘上的东西老远看过去就觉得可口。参加派对的男人各个西装革履。这种派对上,人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西装革履,哪怕在床上呢。当然也有女人。远处某个地方传来露露的声音,你总能听到她的声音。她从喉咙深处发出哈哈大笑声,说话的时候夹杂着各种语言:她的母语西班牙语、永远不会完全美国化的英语,为了强调效果,适当的时候再加点儿法语。罗伦能想象她的样子,她侧身站着,头微微后仰,有点儿像萨金特引起公愤的肖像画——后来他不得不进行修饰,加了一条裙带。露露总是那样站着,她觉得要把自己“好看的侧面”展现出来。罗伦穿得不够隆重,只穿了一条棉布裙。不过,她的年轻足以弥补这点不足。她不是那种穿着无领西装的强势的几何老师,也不是穿着铅笔裙的博士。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到处都看不到胡克的身影,她沿着楼梯向二楼走去。

沙拉的房间和胡克的办公室都在四楼。二楼是她父母的卧室和客房,客房经常有人住。二楼的女盥洗室外面排起了长龙,走到哪里都有女人,都有女人在排队。罗伦大步穿过人群,走过胡克和露露卧室的门。门上和往常一样,雕饰着亚克力彩绘,一幅女孩的肖像画用丝带挂在卧室门的钉子上。露露是个收集狂,墙壁上早就挂满了她收集来的各种饰品。楼梯嘎吱嘎吱作响。参加派对的来宾有个心照不宣的共识:客人可以上到二楼,在卫生间外面排队,但是再往里面走就是对主人的冒犯了,所以罗伦穿过人群,继续往顶楼走去的时候,大家都皱起了眉头。罗伦极力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墙壁上挂着各种相框,都是拼接的剪贴画,足足有几百幅。照片本来是要成为经典留念的,可惜这些并不是。灯光效果、过时的发型、服饰的颜色:你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出它们非常陈旧了,陈旧得像洞窟壁画。所有的一切都摆放得十分雅致,压在塑料板下面。但是这些图片装裱的方式似乎有点儿像老古董。罗伦不需要贴近去看,也不用去找,一眼就能看到自己的脸:沙拉旁边的那个女孩,不是在冲着镜头微笑,而是学着化幼稚的妆,还做鬼脸。那是她们外出的时候拍的,跟哪些男孩子有关吧,她记不起来了。还有那边,梳着马尾辫,辫梢从鹿皮绒边的灯芯绒棒球帽后面钻出来。那是班级去野外考察的时候拍的,那天他们去了农场,去了暴风国王艺术中心,可能还去了野口勇博物馆,总之大约是类似的参观。当然,那张也是沙拉:她骄傲地坐在高高的马背上,因为她是那种喜欢策马奔腾的女孩。直到满十三岁以后,沙拉觉得骑马有点儿幼稚,像阿奇蜡笔漫画里面的芭比,这才作罢。还有那张,沙拉还是个刚刚学走路的孩子,不过一眼就能认出她来(长长的鼻子、蓬乱的头发)。她在研究爸爸的大厚书,嘲讽地皱着眉头,把爸爸的帽子当靴子往脚上套。还有一张是沙拉穿着工装,正在埋头做着各种各样的项链。那个时候沙拉特别喜欢做项链,她用细绳把各种珠子串起来,称其为自己的艺术大作。那些项链罗伦至今还留着一条呢。

罗伦想起自己的父母,他们在郊区错层式的住宅没有这么花哨的楼梯间,虽然楼梯旁边的墙壁上也挂着孩子们的照片,但是只有三幅,一个孩子一幅。她父母的装饰风格跟露露截然不同。他们更喜欢从商店买来的东西,而不是淘来的旧东西。沙拉的门是关着的。罗伦敲了敲门。

“你躲起来了?”

“一分钟就好!”

“我说,你躲起来了?”罗伦轻轻拧了下把手,拧不动。门上锁了,“是我。”

门打开了。“该死,你吓我一大跳。”沙拉一边内疚地扇着烟一边说,“快进来。”

罗伦马上把门带上,好像担心被抓到干什么坏事似的。她忍不住这么做。每次在这座房子的顶楼,她好像都会干一些非常幼稚的事情。沙拉朝后倒在床上。她穿着海军蓝的裙子,裙子有点儿保守,腰间有些褶皱,只有刚怀孕的女人或五十岁的妇女才这么穿。而且这个颜色也不适合她,不过她总是很喜欢这种浓烈的色彩——深蓝、纯黑、大红,一点儿都不衬她的皮肤。不知道为什么,沙拉对自己穿衣服的效果不怎么上心。沙拉对某些东西确实不在意,这让罗伦有点儿嫉妒。

房间里有两张床,有配套的床头板,床边还有配套的软垫长椅。左边床边的长椅上放着罗伦的短途旅行包,是她以前来过夜的时候留在这里的。右边床边的长椅上扔着沙拉的运动衫和衬衫,都是她早上不肯穿,随手丢在那里的。罗伦非常喜欢那些牌子:这件是贝纳通的,那件是盖普的;这件是拉尔夫·劳伦的,那件是唐娜·凯伦的;最后那件不像是露露给她的,倒像是从露露那里偷来的;羊绒衫柔软细腻得像婴儿的皮肤。下午清洁工会过来,把衣服全部收好。

“我靠,这里像个展览馆。”罗伦坐在自己床边。这里有自己青少年时期的影子。在这片屋檐下,她似乎穿得太多了。

沙拉哈哈大笑起来。“为优等生举办的展览,我就是那个优等生。”她手里拿着一支玻璃烟斗,上面装饰着五颜六色的小雏菊。“A级展览。”

“A级展览是预展,不是展览会。”

“你到底想不想来一口?”

“你从哪里弄来这东西的?”罗伦大概认出来了,她认真看了看,有点儿嫌恶又有点儿喜欢,就像看着一件曾经很喜欢现在却很讨厌的毛衣。

“小抽屉里的珠宝盒里找来的,就挨着你从布卢明代尔百货偷来的耳环呢,我记得好像是吧?”

罗伦知道沙拉说的是哪副耳环。“你把酒壶也藏在那里了吧?”

沙拉把玻璃烟斗和一只酸橙绿的小打火机递给罗伦。罗伦摇了摇头。“不管你信不信,这东西是亨利·胡克·托马斯的个人收藏品。”

罗伦屏住呼吸,感觉烟钻进她的肺部,又从她的鼻子钻进嘴里,就像有魔法似的。她张开嘴,把烟吐出去——只有一小缕烟。她以为会吐出一个大烟圈呢。

“你在跟我开玩笑呢。”罗伦说着咳嗽了一声。

“我没有,亲爱的。”沙拉脱掉鞋子,双脚蜷在身子底下,稳稳地坐好,不过看上去还是很专注,“关节炎。这是遵医嘱。”

“哦?”罗伦咳得更厉害了。她已经很久没有过烟瘾了。

“是握手握得太多了吧?”沙拉微微一笑,“可怜的爸爸。十多年了,我还在偷他珍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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