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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婚纱是绝对不可能给她的。露露和胡克1970年结的婚。那年露露二十四岁,骨瘦如柴,一双大眼睛涂着浓浓的睫毛膏,刚刚结束一段婚姻(她一时冲动嫁给墨西哥一个二流音乐家,四天就闪离了)。那时候露露看上去非常漂亮,现在也很漂亮。那张婚纱照拍得非常好:薄绸婚纱在腰间打了几个褶皱,系着带子;领口装饰得十分华美;长长的手臂露出来,只戴了一只黄金护腕;婚纱拖在地板上,衣料十分轻盈,会吹得飘起来,就算在照片里看着也像在动。胡克的套装是黑色的,但已经过时了,外套裁剪得很长,大大的玳瑁壳眼镜看着像古董,就像他两鬓的短胡须似的已经不合时宜。从沙拉出生到现在,那张照片一直挂在厨房里。

婚纱肯定放在某个地方:露露这人多愁善感,应该还珍藏着。不管在哪儿放着,都不可能给沙拉。沙拉长得不像露露,虽然露露嘴上不说,但心里肯定这么想。她曾经开玩笑说,好机会白白溜走了:美女的基因是隐性的。沙拉听了既不会笑,也不会哭。没什么意义。她是她爸爸的女儿,跟她爸爸长得一模一样:跟他一样高,跟他一样的姿势,跟他一样的下巴,跟他一样开怀大笑,就连拿叉子的姿势都跟他一样——DNA遗传精准得出奇。不过,她总是模仿露露:微微扬起的头、果断的步伐、像个少女似的抚摸自己的头发、无师自通的举止,还有沙拉十二岁时的秘密计划。当然,她早在之前就知道遗传学多叫人失望了。沙拉有一个芭比娃娃,头发可以从头上摘下来,是个生日礼物,可以拿去梳妆打扮。露露的头发就像那个芭比娃娃的一样,可以高高地梳起来,也可以披在肩膀上,也可以梳成蓬松而漂亮的发髻。露露曾经长发及腰,当时她还很年轻,不过现在看着也很年轻,别看已经六十多岁了。她习惯像男人似的仰起头,这让她的脸蛋看上去更漂亮了。那些杂货店的橡皮筋对沙拉的头发似乎没什么作用,只会把她勒得紧紧的,像包扎得太紧的绷带,让你的手指充血发胀。

另外是那两个叫人羡慕的乳房,它们不停地长,那在少女时期简直是个噩梦(不总是这样吗?),乳晕像瘀青一样向周围扩散。沙拉那时候看着自己的乳房都觉得震惊。每次游完泳洗澡的时候,她都用大毛巾把自己遮住。当然,后来它们终于不长了,只不过有时候会拽得她背痛。两个硕大的乳房也是她不能穿上母亲的婚纱走进教堂的原因之一。还有她的肩膀(也跟胡克一样),又宽阔又强壮,倒不是什么坏事,就是有点儿膀宽腰圆。要是她的腰跟妈妈一样细,那就好看多了。别看露露生过两个孩子,穿上褶皱裙还跟个纸娃娃似的。露露保持身材的方法:一边在房间里转来转去,聊着天,说着话;一边偶尔从堆满食物的盘子里吃上一两口,然后全部倒进垃圾桶。她早上只吃几小块哈密瓜,下午喝杯蜂蜜柠檬茶,吃半块英格兰松饼,随便吃两口沙拉和鸡腿肉,很淑女地细嚼慢咽。沙拉光吃这些可吃不饱,她已经学会对过度饮食视而不见了,或许不是视而不见,只是不去为难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过度饮食的后果都堆在她身上,到处都是:下巴堆到了脖子上,从胳膊肘到腋窝之间有小肥肉,腰上面也鼓囊囊的,肚脐上堆起了搞笑的褶子。从膝盖后面往上的赘肉很顽固。她也去健身房,但好像一点儿效果都没有。

所以,不可能有“妈妈传下来的”婚纱了,还是去买吧。这家店不是百货商店,而是一间婚纱工作室。店门口没有任何标记,倒像一家炙手可热的酒吧或餐馆。她一迈进门槛,嗡鸣器就叫了。一个非常漂亮的韩国女孩权威地挥着手里的写字夹板,带着沙拉走进阳光明媚、装备齐全的房间。房间里摆着一排排带轮子的货架。这边是一堆过于繁杂的薄绸婚纱,上面缀满了蕾丝,是给那些做着公主梦的年轻新娘们准备的。那边是性感的紧身蚕丝礼服,挂在天鹅绒镶边的衣架上,有点儿性感过头了,是电影明星走红毯的时候穿的那种东西,电视记者看到后就会四处打听服装设计师的名字。

韩国女孩的睫毛忽闪忽闪的——那么长的睫毛,肯定是假的。女孩忽闪着长睫毛跟沙拉说,她长着一张非常古典的脸蛋。这既不是侮辱也不是恭维,而是一种高深莫测的判断。她领着沙拉来到她认为比较适合沙拉的货架前:杰奎琳·鲍威尔可能会选择的那种礼服。这些礼服很漂亮,款式大方,不失庄重,那些洁白无瑕的锦缎和棉布像奶油,像白云,那么纯洁无瑕,仿佛从来没有人碰过。当然不是这样,在某个遥远的地方,不知名的女裁缝一针一线地把它们缝制成衣。即便挂在衣架上,这些礼服造型也很漂亮。这才是婚纱!沙拉选了两件,韩国女孩一件一件地送到更衣室那边。她一只手高擎着衣架的钩子,另一只手臂微微弯曲,轻轻托着裙摆。

单单是穿上这么复杂的礼服,本身已经是一种繁杂的典礼了:拉开拉链,解开搭扣,钻进衣服里,露出头来,扣上扣子,系上搭扣。其实要四只手一起忙活,可要是沙拉肯对着那个女孩宽衣解带才见鬼呢。她脱掉平底鞋,这双平底鞋总是弄得那些卷发都跑到她脚背上;踢掉牛仔裤,也没有费劲往椅背上挂——估计放在更衣室里的椅子是给客人挂衣服的;再笨拙地扯掉衬衫,也没有什么其他办法把它脱掉;然后就发现自己几近全裸,站在镶了木框的镜子里。婚纱挂在墙壁上的衣钩上。沙拉费了半天劲才把它整理好,研究明白它的构造,找到它隐藏的搭扣、拉链都在什么位置。她把婚纱举起来套在头上,让它往下滑。婚纱上有些不被人注意的装饰品,再加上布料昂贵而结实,穿在身上特别重。婚纱顺着她的身体滑下去,发出一种窸窸窣窣、令人特别心满意足的声音。她又照了照镜子。更衣室里灯光十分柔和。婚纱穿在身上感觉很苍白,像一块裹尸布。她的脸看上去跟往常一样。她非常失望。

不是婚纱的问题。婚纱很漂亮。只不过不适合她。沙拉不敢匆匆往下脱,不敢乱拽乱扯,生怕把它弄脏,生怕把它弄坏。她小心翼翼地扭着身子把婚纱脱下来。幸好衣服遮住了她的脸,她看不到自己身体扭来扭去的样子。她把那东西挂回衣架上,试了另一件。第二件婚纱虽然看上去平淡无奇,款式更简单朴素,不过效果非常棒。如果忽略她发红的脚丫子、腿上的汗毛以及被婚纱勒得很难看的胸部(当然,她需要一副更好的胸罩),那真是相当完美。唔,她看上去真的像个新娘子了。终于找到一件合适的。这已经是她第四次试婚纱了。

她在镜子前换着姿势照来照去,重心一会儿放在这只脚上,一会儿换到另一只脚上,就像从爱琴海底发现的那些古风时期的希腊雕像似的。她对着镜子转过身,扭头看着后背。不是忸怩作态,而是在琢磨。背后几乎全裸,但是还是遮了一点——刚刚够。很棒,或者说,她希望这件婚纱很棒。她有点儿拿不定主意了。从这方面来说,买婚纱就像去游泳:就算你非常内行,也最好别一个人去。她应该叫上罗伦跟她一起来。罗伦会坦言相告,无时无刻不反驳她,这点很可爱。她可以忽略罗伦的直白。罗伦知道婚纱是不是真的很棒,而且罗伦会径直告诉她。

沙拉告诉那个女孩,她对第二件婚纱有兴趣。那女孩记在沙拉的档案里——他们像医生办公室一样,会保存客户档案。女孩给了沙拉一瓶矿泉水。沙拉诚心诚意地道过谢,就坐上出租车,赶去百货商店了。午餐时有个差事。百货商店的人好像很看重午餐时间。沙拉对午餐不感兴趣,或者尽量不去感兴趣。她想着自己穿婚纱的样子,这一小时里有不少差事。百货商店的差事是工作,不是志愿服务,尽管他们有很多志愿者。她得遵守规则,所以没有拒绝开给她的工资。其实工资只是象征性的,远远比不上她在百货商店的花销。她觉得这很重要,就好比亿万富翁CEO也会象征性地给自己开点儿工资一样。这是一种信号,尽管只有她和丹会接收到这种信号:这是她的工作。于是这就成了她的工作。她本来曾经打算去考MBA,或者去上法学院,去做慈善。现在已经说不清楚当初是怎么回事了。她无意识当中没有填写申请表,没有找人写推荐信。就好像你总是听说附近开了一家餐馆,也一直想着去试试,结果一直都没去。多奇怪啊。机会就这样溜走了。一扇门关上了。另一扇打开了。

沙拉努力把自己看作一名顾问。爸爸告诉她,如今这个世界就应该这样,她知道爸爸说得对。她出现在会议室的时候,负责运营商店和管理伞状慈善组织的委员会的成员似乎吃了一惊,尽管他们声称欢迎所有人都来开会。她提出各种建议和意见,也知道人们在迎合她。委员会有十来个人,其中最有权势的是一个特别敌视她的室内设计师,那人是正儿八经的狐假虎威。他很讨厌沙拉。沙拉原本希望成为这个机构的顾问,她知道,就是因为他厌恶她,她的希望才落了空。沙拉努力把精力放在重要的事情上:为纽约艾滋病患者服务。

在派对上,丹或者爸爸的同事顺便问起的时候,沙拉会说:“我们对艾滋病的看法和疗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们对艾滋病的理解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变化:那为什么我们的机构不能做出相似的调整,以适应和艾滋病斗争的新形式呢?”这个观点听上去很深刻,至少可以说,听上去完全正确。她出现在会议室,戴上胸牌,坐在桌子后面。她在会议室走来走去,试着把人们曾经很喜欢的花瓶摆得更好看。她不会让权力斗争削弱她的责任心。现在有些委员会成员对她明显比她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友善。都两年了。终于要沉冤昭雪了。

出租车开得太慢了。司机有点儿犹豫不决,好像不太确定怎么走。别看沙拉一生下来就住在这里,除了上大学的时候才离家几年,她可没办法给司机指路。她从来不会留意哪条路怎么走。她想都不用想,就可以驾车从她父母存放那辆老爷车的车库一路开到康涅狄格州,可是却记不住哪条大道是开往市中心的,哪条大道是开往市郊的。她什么都没说,低下头看了看手机,又抬头看了看窗外。最近有个调查说,父母经常看手机,手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威胁到了父母对孩子的关注。调查还说,我们大家都沉溺于和别人紧密相连的关系,沉溺于能够随时获得知识的状态。自从看到那篇调查报告后,她努力控制自己不去看手机,不过那些东西确实很有吸引力。

她在包里找到一盒腰果,于是取出一颗放在嘴里慢条斯理地嚼着。试婚纱这件事让她多少受到了打击,她决心以后少吃点,虽然这跟她的原则不太相符。她想漂漂亮亮地出现在人前。别人会记住他们结婚那天的样子,她希望给别人留下完美的印象。这点很重要,如果因为看重这点而显得愚蠢,那就愚蠢好了。

沙拉又想起了那张照片,露露穿着礼服,并没有显得多么快乐安详,反而有点儿目瞪口呆。别看他们穿得很正统,其实他们是私奔的。两个人跑去找胡克的熟人,一位联邦法官。沙拉很好奇,心想,不知道露露会不会因为离家千里,嫁给一个自己父母从来没见过的男人而感到难过?是怎么出嫁更重要,还是只要嫁出去就够了?国家才是沙拉和丹唯一信奉的上帝,沙拉还没想好应该由谁来代表国家宣布他们结为夫妇。她参加过很多婚礼,在那些婚礼上,这些事会由新婚夫妇的朋友来张罗。那个朋友在网上考到资格证,证明他具备和宗教有关的某些很重要的资质。他们的爱情固然重要,可是她实在想不出她的生活中有什么能算上神圣,那种类似于受到诸如大教堂、集体性幻觉和内战的启发而产生的心境。不管他们的婚礼怎样进行,感觉都跟上帝没什么关系。婚礼绝不会在教堂里举行。

沙拉摇摇脑袋,好像要把那些念头赶跑。现在还不到考虑这些的时候。或许这只是对这次愚蠢的购物行为的一种反思,可悲的是,有很长一段时间,她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去购物。以前,她和罗伦在华盛顿广场公园附近的精品店逛来逛去,那里针对的销售群体是大学生,她们看中一副鼻钉、一双厚底靴、一瓶闪闪发光的指甲油;她和罗伦还跑到市中心露露喜欢的那种大百货商场,看中一只小巧的真皮双肩包、一条和贝齐·约翰逊同款的碎花棉布裙,还有扁瓶装的男女通用款性感香水。不过,试衣服一点儿都不好玩,特别是两个人试穿同样的衣服,因为一眼就能看出来穿在谁身上更好看。可是,穿在谁身上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沙拉才是那个揣着零用钱和信用卡的人,这点从她背的珑骧包、戴的吊坠耳环和喷的香水就能看出来。罗伦也存钱买了个凯特·丝蓓的钱包,可是钱包里的钱少得可怜。

沙拉需要那样的罗伦,那个以前的罗伦。她们深受对方的影响。一切都令人兴奋。现在,好像很少有什么令人兴奋了,至少对罗伦来说是这样。沙拉不想自己变成这样,她不想变得那么愤世嫉俗。她摆弄着车窗开关,把玻璃降下来。吹吹风可能会好点儿。是的,婚纱的事儿很丢脸,但是她打算设法让自己兴奋起来。她充满了渴望,不过,凉爽宜人的微风吹在她的脸上,或许会唤醒她的记忆,唤起她的感觉,改变她的心绪。她看了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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