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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子没打算自己写小说,但她一直喜欢看小说。

在女作家中,她尤其喜爱林芙美子<sup>[1]。这位作家的前半生可谓是历尽艰辛。在林芙美子小时候,她和母亲一起被父亲从家里赶了出去,光小学就转读了十几所。后来,她在广岛县尾道考上了女子高中,为了交学费,晚上不得不到帆布缝制工厂打工。她曾跟随恋人去了东京,但恋人大学毕业回了老家,于是她被抛弃了。之后她给人摆过夜摊、看过澡堂、给报社打过杂,还做过女佣、赛璐珞工厂的工人、毛线店售货员、咖啡店女招待等工作。在林芙美子的自传体小说中,附有对其亲身经历的解说,这让信子读得热泪盈眶。

例如,林芙美子写过一篇题为《风琴和渔镇》的小说,书中描述了她在十四岁时第一次跟着继父和母亲来到尾道的情形:

垂柳的对面,并排着三家被煤烟熏黑了的旅馆。小镇的上空布满了大片大片的卷毛云,许多商店的招牌上都画着鱼图案。

我们漫步在海边的道路上,听到一家挂着鱼招牌的店里发出嘘嘘的口哨声……

走到这家店门口朝里面一看,只见几个浑身沾满了鱼鳞的小伙子,正和着“嘘嘘”的口哨节拍砸着鱼骨。

招牌上所画的鱼是腮边夹着青竹叶的鲷鱼。面对用滑稽有趣的动作制作鱼糕的小伙子们,一时间,我们都看得入了迷。

“喂,小伙子,你们店挂出太阳旗,有什么用意?”

小伙子停下了手里的活儿,懒洋洋地转过头来说道:“市长大人大驾光临了。”

“哦,这下可得热闹一阵子了。”

随后,我们又一齐往前走。

海边有许多小码头。在河水一般平静的海面上,有一座形状柔美的小岛。岛上有许多开着白花的树,树下有一头牛,慢吞吞地踱着步。

真是风景如画,令人心旷神怡。

信子觉得,书中所描绘的风景,简直和坊城这座渔港小镇一模一样。的确,在这条马路及码头上,除了千鸟旅馆以外,还有三四家“被煤烟熏黑了的旅馆”。挂着画有腮边夹着青竹叶的红色鲷鱼招牌的鱼糕店,这里也有三家。砸鱼骨如今已由电动机器代劳,但用菜刀剖开鱼肚子并从中掏出黑红色的内脏扔进桶里的活儿,还是由站在案板前那一排男人婆似的中年妇女来干。

“河水一般平静的海面”似乎就是在描述这片海湾,这里的海面上虽然没有“形状柔美的小岛”,但有从东西两岸延伸入海的一长一短的海岬。海岬的小山丘上随处都有橘子园,每到春天也同样是一番白花飞舞的景象。

信子虽没见过那座叫尾道的渔港小镇,但总觉得它和自己所在的坊城小镇差不多。不过,也有不太像的地方。尾道应该没有花街柳巷的历史痕迹。

然而,信子并不在意这些不同之处,执拗地将她自己所在的小镇看作是林芙美子小说的舞台。就连被玄界滩的大风催赶着的白云,她也认为就是尾道小镇上空那“大片大片的卷毛云”。

信子现在的身份是旅馆女侍,和林芙美子的部分经历很相近。她虽然没打算要写小说,但非常喜欢读。

信子的男友是住在唐津的下坂一夫,他经常在同人杂志上发表小说。不过信子喜欢读小说并不是受了他的影响,因为早在认识下坂一夫之前,她就非常喜欢文学。

在林芙美子的作品中,信子最喜欢的就是《风琴和渔镇》。小说中的对话一般都是用东京标准语写的,但这篇小说中的用语,几乎和她及身边人所说的方言一模一样,所以单凭这点就让信子感到林芙美子的作品格外亲切。小说描述得格外生动形象,那个拉手风琴的卖药人,跟在他身后的妻子,还有十四岁的女孩子,仿佛就在眼前。

“啊,这里的景色不错啊!”“我要吃章鱼腿!”“不要吵!你没见你爹娘穷得叮当响吗?”“又来了!一坐上火车就想吃这吃那的……”“不嘛,我要吃章鱼腿!”“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讨厌!”“我就是想吃嘛!”“这个地方还挺不错的。刚才在火车上就看到很多寺庙,也有很多渔民。看来药的销路会不错。”“真的吗?”“啊……我要吃章鱼腿。”“又来了!你爹光火了!要把你的风琴扔到海里去了。”“又在嘀咕些什么?”“真拿你没办法。”

这些九州腔的方言对话中还混杂着广岛腔。这样的方言小说总会让信子产生强烈的共鸣。

因为我讲的是方言,所以经常受到老师的训斥。老师是个三十出头的胖女人,刘海夸张地盖住额头,后面扎着一条抹布似的束发带。

“大家应该讲东京话。”

于是,大家说到自己时都以“我……”来开头,听起来温文尔雅。可我一不小心就说“俺……”,结果招来大家的一通嘲笑。

在千鸟旅馆,员工们对来自本县的客人可以使用方言,而接待近县以外的外地客人时,老板要求必须使用标准语。

可是信子跟客人熟络以后,聊得投机时常常会忘了规定,冒出本地的土话。这种情形也和小说里一模一样。

“我们打小时候就在这里长大,想要说一口标准语很不容易。不说从小习惯的土话,舌头总会不听使唤,自己想说也会表达不出来。”信子曾对熟悉了的客人这么诉苦。而远道而来的客人则笑道:“这样反而好”,“十分新奇有趣”。信子并不认为客人是在嘲笑她。

下坂一夫嘴里的土话就少得多了,即使是跟信子见面也是如此。他明显讨厌本地方言。信子认为,这是他写小说的缘故。

“喜欢林芙美子的人都是些俗不可耐的人,你也是。”下坂一夫时常从他的尖鼻子里发出轻蔑的冷笑。

他今年二十九岁,留着长长的头发,但不是嬉皮士那种脏兮兮的发型。他的头发从头顶中央分开后向两边披下来,正好盖住耳垂。他还在头发上稍稍抹一些发油,但不多,不至于粘上灰尘。他还会时不时为了装酷甩一下遮在前额上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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