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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对家、对我们成长的地方、对曾经是我们的家乡(这个家乡可能有多处)的爱,既而有对其邻近地区、类似地区的爱,对过去的相识、熟悉的景物、声音和气息的爱。注意,对我们来说,这最多是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或北爱尔兰,只有外国人和政治家才会说“英国”。吉卜林说“我不爱我的帝国的敌人。”真是虚伪可笑!谁会说我的帝国?伴随着这种乡土之爱的,其实是对其生活方式的爱:爱啤酒、茶、篝火、带包厢的火车、不带武装的警察等等一切,爱当地的方言,爱自己的母语(稍次于爱方言)。正如切斯特顿所说,一个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被外国人统治,与不希望自己的房屋被烧毁原因相似,因为要数算他因此会失去的一切,“无法计量”。

对这种情感,我们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去谴责。正如家庭使我们超越了自我之爱,乡土之爱使我们超越了家庭之爱。当然,这不是纯粹的仁爱。它的爱邻人,是指爱本地的邻人,而不是基督所说的邻人。但是,一个人若连自己看到的同乡都不爱,对未曾看到的“人”就更不大可能太爱了。所有自然的情爱(包括乡土之爱),都可能与灵性之爱为敌,但也可能是对灵性之爱的预备和模仿,(打个比喻说)是在训练灵性肌肉,也许将来上帝要将其派上更大的用场,正如女人小时候照料洋娃娃,长大了照料孩子一样。也许有一天,你需要弃绝这种爱,剜出你的右眼。但要这样做,你首先必须具备眼睛,没有眼睛、只有一个模糊的“感光”点的受造物很难理解这节严厉的经文的意义。

当然,这种爱国主义没有丝毫的侵略性,它只要求不受干扰,只在保护爱的对象时才会诉诸武力。任何人只要稍具想象力,这种爱国主义都会激发他对外国人的友好,因为,我若意识不到别人和我一样有权利爱他的家,我怎么可能爱自己的家?一旦你意识到法国人喜欢吃咖啡甜点,就像我们喜欢吃咸肉炒蛋,那就祝福他们,让他们吃好了。我们最不愿意的是让处处变得和自己的家一模一样,家若和别处无异,就不成其为家。

爱国主义的第二种成分是一种特定的对待本国历史的态度。我指的历史是大众想象中的历史——祖辈们的丰功伟绩。记住马拉松;记住滑铁卢;“我们操着莎士比亚的语言,不自由,毋宁死。”这种历史,我们觉得既赋予了我们责任,又给予了我们信心:我们绝不能低于先人为我们立下的标准;既然是其子孙,不低于那个标准就大有希望。

这种情感的信誉不及纯粹的爱家,每个国家的真实历史都充满着卑劣、甚至可耻的行径。英雄故事若被视为历史的代表,会给人一种错觉,其自身也往往经不起严格的历史考证。因此,以辉煌的过去为基础的爱国主义,是“拆穿家”最佳的攻击对象。随着知识的增长,这种爱国主义要么突然崩溃,转化为幻想破灭后的愤世嫉俗,要么靠故意的无视史实来维持。然而,在许多关键时刻,众多的人显然因为它,表现得异常出色。对这种爱国主义,谁能予以谴责呢?

我认为,一个人从历史形象中获得激励,同时又不至被它欺骗、因之骄傲,是有可能的。历史形象的危险性,与人们误将它当作或以它代替严肃系统的历史研究的程度成正比。把故事就当作故事来传诵和接受是最好的。我的意思不是说,故事只能作为纯粹的虚构来传诵(毕竟,有些故事是真实的)。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将重点放在故事本身,放在那些能够激发想象力的画面、能够坚固意志的榜样上。听故事的小学生应该能够隐约感觉到(虽然无法用言语表达),他是在听英雄传奇。让他为那些“打下帝国江山的英雄事迹”振奋吧(最好是在“课外”)。然而,英雄事迹不同于“历史课”,也不是对帝国政策的严格分析,更不是为帝国政策辩护,我们将其区分得越开越好。我小时候有一本书,里面画满了彩色插图,书名叫《我们岛国的故事》。我一直认为这本书的名字很恰当,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教科书。在我看来,向年轻人一板一眼地灌输明知是虚假或偏颇的历史,是十分有害的。这些所谓的历史,不过是英雄传奇,经过粗劣的伪装后被拿来充当教科书上的史实。以这种方式培育的爱国主义情感,一旦持续下去,便会有害,但不会在受过教育的成年人心中维系长久。伴随这种灌输潜入的,还有一种心照不宣的观念,即认为其他国家没有与己媲美的英雄;甚至可能还有一种信念,相信自己可以名副其实地“继承”一种传统(这无疑是十足蹩脚的生物学理论)。这些都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第三点,我们有时候也称之为爱国主义。

第三点不是一种情感,而是一种信念,一种坚定、甚至刻板的信念。持这种信念的人认为,自己的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明显比其他国家优越,在今日仍然如此,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有一次,我很冒昧地问一位宣扬这种爱国主义的老牧师:“可是先生,您不是说,每个民族都认为自己的男性最勇敢、自己的女性最美丽吗?”他十分庄严地回答说(我相信,即使在圣坛上诵读《使徒信经》,其庄严的神情也不过如此):“是的,但是就英国而言,这是事实。”毫无疑问,这种信念并没有将那位朋友变成恶棍(愿他的灵魂在上帝那里安息),只是将他变成一头极其可爱的老驴子、一个老顽固而已。但是,它却会培养出又踢又咬的驴子,发展到极端的地步,会逐渐演变成普遍的种族主义,而这是基督教和科学同样禁止的。

这就引出了爱国主义的第四种成分。如果我们的国家确实远比其他国家优越,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作为一个优越者,我们对其他国家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十九世纪的英国人强烈地意识到这种义务——“白人的负担”,所谓的土著民是我们监护的对象,我们自封为他们的监护人。这不完全是伪善,我们确实给他们带来了一些好处。但是,我们每每将英国寻求建立帝国的动机(或将任何一个年轻人在印度民政部门谋职的动机),标榜为主要是为了他国的利益,这种习惯令全世界作呕。然而,这表现的还是优越感的最佳一面。一些同样具有优越感的国家强调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在他们看来,有些外国人是如此地低劣,乃至他们有权利予以灭绝;另有一些外国人只适合给自己——上帝的选民——劈柴、挑水,那么,最好让他们继续干这些粗活。“猪猡们,识相点!”在此,我决非暗示这两种态度属于同一层次。但是,二者都同样致命,同样要求自己的势力范围变得“越来越广”,同样具有这种明显的邪恶特征,即,唯有狰狞恐怖才能避免滑稽可笑。倘若没有与印第安人毁约,没有对塔斯马尼亚人实施灭绝,没有毒气室,没有贝尔森集中营,没有阿姆利则惨案,没有种族隔离,二者的狂妄自大就会是令人捧腹的闹剧。

最后,我们看到,有害的爱国主义无意之中否定了自己。切斯特顿援引的吉卜林的两行诗是最好的例证。这对吉卜林颇不公平,对像他这样颠沛流离的人来说,懂得爱家的含义着实不易。但是,孤立起来看,这两行诗却是对有害的爱国主义的自我否定的一个总结。这两行诗是:

英格兰若果真如她表面所示,

我们便速速弃之而去,可她不是!

爱从来不以这种口吻说话,这就如同只在孩子“乖巧”、妻子美貌、丈夫功成名就时爱他们一样。有一位希腊人说过,“人爱自己的城邦,不是因为它伟大,乃是因为它属于自己”。真正爱国的人在国家衰亡时仍然爱它——“英格兰,你纵有千般的过失,我仍爱你”。对他而言,国家“虽破,但仍是自己的”。因为爱国,他可能认为自己的国家强大而美好(实际并非如此),这种错误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原谅。吉卜林诗歌中的士兵却相反。他爱国,是因为他认为祖国强大而美好,即因她的优点而爱她。她像一个运转良好的企业,身在其中满足了他的自豪感。她若不复如此,情况会怎样?答案清楚明了:“我们便速速弃之而去。”船只下沉时,他会弃船而去。这种爱国主义出发时锣鼓震天、旌旗飘扬,实际却趋向变节和没落。我们在后面会再次看到这种现象。自然之爱一旦失去约束,就不仅会伤害其他的爱,自己也不再是原来的爱,甚至根本不是爱。

如此看来,爱国主义有多张面孔。那些全盘拒绝它的人似乎没有考虑到,剔除了爱国主义之后,什么定将取而代之(这个取代过程已经开始)。国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也许永远都会面临危险,统治者必须以这种那种的方式鼓励民众保卫国家,或至少为此作准备。在爱国情感已经被摧毁的国家,每次统治者号召民众动用武力,都只能诉诸纯粹的道义。如果民众不愿意为“自己的国家”流血流汗,统治者一定要让他们感到自己是在为正义、文明或全人类流血流汗。这不是进步,而是倒退。爱国情感当然必须考虑道义。好士兵需要确信自己国家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但是,他们作战不是因为正义的事业本身,而是因为这是自己国家的事业。我认为这个区别很重要。我可以认为,用武力对付盗贼、保护自己的家是正当的,这用不着虚伪,也用不着自以为义。但是,倘若我假称,自己打青他的眼睛纯粹是出于道义,与被盗的是自己的家全然无关,这就未免过于虚伪。同样,声称我们支持英格兰,只是因为英格兰的事业是正义的(像一些中立的堂吉诃德式的人物所说的那样),也是虚伪的。荒谬的言论会导致罪恶:倘若我们国家的事业是上帝的事业,战争就一定是歼灭性的战争。于是,极其世俗的东西被赋予了虚假的超自然的色彩。

昔日的爱国主义的伟大之处在于,一方面,它固然能够激发人们为了国家不遗余力,另一方面,它仍然清楚自己不过是一种情感。战争不伪装成圣战,同样可以打得很英勇,英雄之死与殉道不相混淆。(令人高兴的是)在战场上如此庄严的情感,在和平时期也可以像所有轻松愉快的爱一样,不抬高自己,且能够自嘲。早期的爱国歌曲一唱起来就令人激动得热泪盈眶,近年的歌曲听起来则更像圣诗。我宁愿每天听(带有“拖-拉-拉”音的)“英国掷弹兵”,也不愿听“希望与荣耀之地”。

请注意,我一直在描述的这种爱及其所有的成分,其对象不限于国家,也可能是学校、军团、家族、班级。我以上所作的分析对它们都同样适用。这种爱的对象还可能是教会、教会中的某一派、修会等团体,它们要求成员付出超自然的情感。这个可怕的话题需要一本书来单独论述,在此说一点就够了。那就是,属天的团体也是属世的团体,我们对后者的(纯自然的)爱,很容易借用前者超自然的要求,来为自己最卑下的行为辩护。倘若真有人著书论述此话题,那一定是基督教界的彻底忏悔,忏悔在人类的凶残、狡诈中,教会应当独自承担的那份罪责。我们若不公开弃绝自己大部分的过去,就不会赢得“世俗界”的大量视听。他们为什么要听?我们高喊基督之名,干的却是摩洛的勾当。

也许有人认为,我不应该只字不提人对动物的爱就结束本章。对动物的爱,放在下章讨论更为合适。不管动物实际上是否低于人类,人似乎从来没有把它们当作低于人类之物来爱,总是考虑到它们的“人格”,不管这个人格是虚是实。所以,人对动物的爱其实是一种情爱,这是下章讨论的主题。

[1] 晚期古希腊哲学的一个派别,主要主张宿命论和禁欲主义。

[2] 英文原文用的是过去时态。

[3] 英文原文用的是现在时态。

[4] 英文原文用的是现在时态。

[5] 西德尼(Philip Sidney,1554-1586),英国政治家、军事领袖,1586年在英国支持荷兰反对西班牙统治的战争中负伤去世。

[6] 参见圣经《创世记》1:31——“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7] 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主要的浪漫主义诗人和桂冠诗人。

[8] 指本能,尤其是性本能。

[9] 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文学批评家。

[10] 吉卜林(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国诗人、小说家。

[11] 切斯特顿(G.K.Chesterton,1874-1936),英国作家、文学批评家、护教学者。

[12] 英文原文中的“人”首字母大写,指耶稣基督。基督教宣称耶稣既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人。

[13] 参见圣经《马太福音》18:9——“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14]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原著民。

[15] 纳粹德国集中营,二战期间在此受难的人达3.7万之多。

[16] 1919年4月13日,英国军队在印度旁遮普省的阿姆利则屠杀大批印度群众。

[17] 古代腓尼基人信奉的火神,以儿童为献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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