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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伦到底也没有去处理桌子下面那个包裹,也没有去给她父母买周年纪念卡。有时候,把事情写下来会让罗伦觉得已经把事情做了,这是列“待完成事项”清单的缺点。又过了一个星期,她才把箱子拖回家,放在一个卖办公用品的小店里。那家小店会替你邮寄包裹、复印,实在有需要还可以替你传真。她还在店里发现一张不错的卡片(上面是一幅布鲁克林大桥的钢笔画),于是带着卡片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总算对爸爸妈妈有交代了。那么多当地人都被宠物精品店、小杂货店和那种走中间路线的乏味的零售商(销售难看的手包和手机)取代了,它们能付得起最近高得离谱的房租。

回到大街上,罗伦听到有人在叫她,她的本能反应就是置若罔闻。“嘿,小姐,美女,等等。”——这种叫声从来不会有什么好事:诈骗的、问路的、找麻烦让你支持动物保护的,还有呼吁你支持生育权的。

“罗伦。罗伦·布鲁克斯。”

“哦。”她答了一声,好像这不是个没有意义的发音,而是一句话。她的神经元活跃了,但是什么都没看到,真是个可怕的时刻。她在这座城市上的高中,又在纽约北部上的大学,那座大学盛产出版界和艺术界下一代的精英。所以罗伦碰到老同学也就见怪不怪了。她只是有点儿搞不懂。梅丽莎·雷德十七岁的时候冷若冰霜;可是一年前再见到她的时候,罗伦却认不出来她了:她穿着一件男人式便西装,急匆匆地讲着电话,腰间堆满了肥肉——这一点儿都不合情理。不是罗伦记性差,她只能记起自己印象里的那个人。她印象当中,那个梅丽莎·雷德有个很酷的哥哥,父母离婚离得很“壮观”,搞得她十六岁生日那天一下子收到两辆车;她印象当中,那个梅丽莎·雷德号称在去瀑布别墅社会实习的班车后座给迪伦·伯克口交。罗伦根本不认识这个当证券交易员的梅丽莎·雷德。

“天哪,你好吗?”那个女孩说。可是罗伦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只见她颧骨很高,留着短发,像20世纪90年代的时装模特,又像个同性恋少女,或者法国小男孩。她朝罗伦探过身子,脖子往前伸,罗伦差点儿叫她别凑过来,等她搞清楚对方是谁再亲热也不迟。

罗伦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打招呼:握手、轻轻抱一抱、吻面颊还是亲热地拥在一起。她把自己的手提包背在肩上,好像要躲在包包后面似的。“嘿!”

“天哪,瞧瞧你,可真漂亮!”那个女孩伸手抓住罗伦的胳膊,这个动作提供了不少线索——说明她们曾经很亲昵。她们肌肤接触的那一刻,罗伦突然记了起来。或许是荷尔蒙和肌肤触感之类的分泌物让我们能得以从芸芸众生中分辨出自己的同类。是吉尔·汉森!她有个双胞胎弟弟叫赖利(又白又胖,吉尔比他漂亮多了),爸爸年纪挺大了,妈妈却很年轻。吉尔继承了妈妈特别特别完美的鼻子,当然还有两侧的颧骨。是吉尔·汉森!过去十五年里,罗伦确实没想过吉尔·汉森,不过她们曾经是闺蜜。罗伦对大街上碰到的老熟人一向不怎么热情,但奇怪的是,她竟然发觉自己对吉尔·汉森的感觉还是很亲热。

“吉尔!哇!”

“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吉尔·汉森睁圆了眼睛。有的人三十岁比十三岁更耐看,吉尔就是这种人。

“你可真漂亮!”虽然是客套话,但吉尔确实很漂亮。

“我才不漂亮呢。”吉尔不在意地挥了下手,“不过这话我爱听。我需要听几句好听话。我刚生完二胎,感觉自己像个行尸走肉。”

“你刚生了二胎!”罗伦这个年纪就应该对别人生小孩很热情。她确实喜欢小宝宝,但还觉得自己刚才说话的口气假惺惺的。

“是啊,你有孩子了吗?”吉尔的语调又激动又尖刻,这让罗伦想象到家庭聚会的场景:孩子们在电视机跟前扭来扭去,丈夫们凑在一起谈论着男人间的话题。

“我?没有,我没有孩子。”罗伦突然很想伸出手,给她看看自己手上没有戴婚戒,吉尔多半会注意到。她可是标准异性恋的典范——早早就成了素食主义者,拒绝穿皮鞋,组织支持慕米亚·阿布杰摩的全校投书运动。“你有两个了!”罗伦赶紧换了个话题。

“老大叫里奥,今年四岁。老二叫奥迪,刚刚两个月。”她骄傲地说,但并没有给罗伦看照片。

“两个月,天哪!你看上去可真迷人。”罗伦这次是由衷地这么觉着。很难相信吉尔的身材恢复得这么快,她八个星期之前刚给某个男人生了孩子呢。

吉尔又不在意地挥了下手:“你现在在做什么?”

“哦,我住在附近。”罗伦答非所问。

“我们也住在附近!天哪,世界可真小。我们刚在德格拉买了房子;你呢?”

罗伦最不喜欢谈论的就是孩子,比谈论孩子更让她反感的是谈论职业,不过这些话题都比不上谈论房产让人讨厌:装修的细枝末节、锅炉修理的开销、在客厅旁边加个化妆间物流怎么走、当地公立学校水平怎么样以及再过几年以后是否会有所提高。如果吉尔·汉森的颧骨遗传自她的妈妈,那她在德格拉那套价值三百万美元的房子多半来自她的爸爸。“哦,我住那边。”罗伦大致指了一下背后,“你一直都在市里吗?这些年跑哪儿去啦?我们怎么一次都没见过?”

“我去西部上大学了。就是各种进修吧。后来我爸爸去世了。赖利现在也住这里。你还记得我哥哥吧?”

“当然,我当然记得。”罗伦把手提包抱在怀里,像抱着一只生病的小狗,这十分怪异。更为怪异的是,她们居然没有拥抱。她们以前可是闺蜜。

“他和他的爱人也住在这里。我们想住得近点儿,孩子们一起长大,感情会好一些。”

罗伦脸上露出悲痛的神情。“你爸爸的事真令人难过。”尽管算不上悲剧,还是要表示哀悼。她记得很清楚:吉尔·汉森的爸爸是个医生,发明了一种机器,可以伸进打开的人体里做手术。他们家以前可是超级富豪,这在学校倒也不算稀罕。他爸爸在某个地方有一套住宅,在长岛海边,是一套真正的豪宅,她妈妈曾经在长岛做派对筹划员,汉森医生在派对上(否则还能在哪儿?)邂逅了她。吉尔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现在应该有六十多岁了。

“谢谢你。不管怎么说,波特兰挺不错的。不过我们还是打算搬到这儿来住。我们喜欢布鲁克林。”

她们聊着:感觉就像迪斯尼乐园。

“你怎么样?跟咱们同学还有联系吗?你跟沙拉肯定还在一起。”

“我跟沙拉还在一起。”

“天哪,她怎么样?”大家谈起沙拉都是这样一惊一乍的,这已经成了惯例。

“她很好!她准备结婚了。”很好。咱们还是聊沙拉吧。

“太棒了!你得告诉她,我向她问好了。还有,恭喜她新婚快乐什么的。对了,你结婚了吗?”

“唔,没有呢。”罗伦摇摇头,她微笑着跟人聊自己没有结婚的事,算不上什么坏事,也不是什么大事,她只是没结婚而已。她得赶紧换个话题。“对了,咱们大家一定要找个时间聚一聚。”

“好啊,我可盼着呢。”吉尔激动地说,显然,她把罗伦的客套话看得太有诚意了。

“我也是。”罗伦说,突然她真的盼着能聚一聚了。吉尔·汉森,或许她的生活里一直少了一个吉尔·汉森。罗伦并不孤独,尽管她总是独来独往。没错,她和沙拉无话不谈。可是,有时候她想谈一谈沙拉,却不知道跟谁去倾诉。事实上,她并不认为吉尔·汉森能充当这个角色——吉尔·汉森多半要忙着照顾她的孩子们。说到孩子们,罗伦心想:那些孩子在哪儿呢?刚当了妈妈的吉尔·汉森怎么会在街上闲逛?她不是应该忙着照顾他们吗?不过,罗伦突然觉得很期待她们三个人:沙拉、罗伦、吉尔“聚一聚”,可是罗伦也知道这永远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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