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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她五姑娘吧。

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餐厅里,她把菜单稍微翻了一下,递给我说:“你来点吧,我要个清炒菜心就行了。”

为了显示阔绰,我唰唰唰在点菜单上写了好几个菜,猪肉鸡肉兔肉鱼肉,全都有。

她说:“你少点一些,这么多吃不完,我不吃肉的。”

我说:“你是回族吗?”

她说:“不是啊。”

我说:“那你干吗不吃肉?减肥吗?”

她举起自己细细的胳膊在我眼前晃了晃,说:“你看我还需要减肥吗?”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真的很瘦,个子也挺高,手指纤长而白皙,几乎能够看到骨节。

她继续说:“我最近吃素食,所以吃肉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我饶有兴趣地问:“你为什么会开始吃素食呢?”

她说:“说不清楚,就是想尝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素食会改变一个人很多,包括性格,包括信仰。”

我很惭愧,一来因为我是酷爱大碗喝酒和大口吃肉的凡人,二来因为她说的话我当时没怎么明白。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的交流,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民谣。

我和五姑娘是在一个同城的群里认识的,她的昵称是港岛妹妹,我的昵称是梵高先生,这种默契不需要太多羞答答的欲语还休。我和她从李志、老狼一直聊到莱昂纳德•科恩和鲍勃•迪伦,中间掺杂着无数的个人记忆,深夜两点还意犹未尽。

她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能够和一个人有说不完的话。”

我说:“我也和你一样。”

在那之后的半个月里,我们开始密集地交谈、发信息、打电话,每天晚上都要聊到凌晨,话题源源不断,而且似乎聊整夜都不会累。她那时候在学吉他,经常会在电话里弹吉他给我听。我开玩笑说我要去学键盘,然后我们就可以组个乐队了。她说好啊好啊,不学的是小狗。

那样的夜晚浓稠得好像化不开的糖水一样,似乎有一种叫作爱情的东西在悄然滋长,但是我们都默契地没有提出见面,甚至都没有提出要看对方的照片,我们小心翼翼地等待着。

她说她大学毕业之后在一个乡村小学里支教了一年,那个地方没有网络,到镇上的网吧要走几十里的山路;手机能有信号就不错了,想用手机上网要花半个小时爬到一个山坡顶上,打开一个网页平均需要五分钟。所以她的消遣活动就是带着一本书爬到那座山顶,听着手机里的民谣歌曲,一边看书一边刷网,看着太阳从西边落下。她说她在山顶的时候经常放的一首歌就是李志的《梵高先生》: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

她说:“我至少听了一千遍。”

我问她:“你在那里悟出什么来了吗?”

她说:“可能有吧,也可能什么都没有,那就是一段自我放逐的时光,我的间隔年。”

我想象着当时的场景,只觉得无比美好。所以当我有一次出差经过那个村庄所在的县城的时候,竟然一时冲动,想要去她曾经待过的地方,这个念头一旦冒出就再也收不住。我坐汽车到了镇上,然后租了一辆摩托,几十里的乡村公路差点儿没把我的肺给颠出来。到达的时候已是下午,村庄贫瘠得可以一眼望到山头,我费力地爬了上去,然后给她打电话。

我说:“你猜我现在在哪里?”

她说:“我不知道,难道你跑到我公司来了?”

她回到城市之后找了一份像模像样的工作,穿上衬衫和筒裙,朝九晚五,人来人往。

我说:“不是,我在一个荒凉的山坡顶上,对面是连绵的群山,再过两个小时,就能看见夕阳。”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她说:“难道你去了——”

不等她说出来,我直接回答道:“是的。”

她突然沉默了,我听着她的呼吸,和我同一个频率。

我说:“我们见面吧。”

她说:“好。”

我想,那一刻,我应该是喜欢她的。

如果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这样始终如一地美好,我们所经历的也就不能称为人生。

见面的第一刻,我就想,我应该不会喜欢她的。

她并非长得不漂亮,反而是非常耐看的那种姑娘,但是眼缘儿这种东西也很玄妙,我能够感受到她身上的某种气息在努力地阻止我融进她的世界,晃晃荡荡,让我觉得有些慌张,而这是在之前的沟通中无法感受到的东西。那年我已经二十七岁,开始一段恋爱的时候不得不考虑婚姻这种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女朋友,但不会是一个适合我的伴侣。

我一直都没有找出这是为什么。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会见面,一起吃饭看电影到处闲逛,从手脚到眼眉,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暧昧。

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我今天把工作辞掉了。”

我有些吃惊,问道:“为什么啊?你的工作挺好的呀,又轻松又赚钱。”

她说:“我觉得没意思,想找点儿喜欢的事情做。”

我说:“想好做什么了吗?”

她说:“我打算学法语,然后去法国继续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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