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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父亲唯一的兄弟,也是我当时唯一在世的亲人。我五岁时父母死于车祸后,兰姆叔叔被我绊住了。当时他正准备前往中东,却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准备工作,安排我父母的葬礼、处理我父母的遗产,以及安排我进入寄宿学校。当时我非常排斥到寄宿学校读书。

兰姆叔叔不喜欢跟人起任何形式的冲突,但当他非得扳开我紧握车门把手的肥短手指,把我从山脚下沿着阶梯拖进学校时,他生气地大叹一口气,最后无奈地耸耸肩,把我刚买不久的草编圆帽从车窗丢出去,同时做了决定。

“可恶的小鬼。”我们开车快速离开,他从后视镜看着草帽轻快地滚远,咕哝地抱怨道,“反正我也不喜欢看到女人戴帽子。”他目光朝下、眼神锐利地瞪着我。

“就一件事,不准拿我的波斯古墓人偶跟娃娃玩!要玩什么都可以,唯独那个不行。听懂没?”他的语气很吓人。

我心满意足地点点头,接着便和他一起去中东、南美,以及十几个散布世界各地的考古研究地点。我从他的学术期刊草稿中学会了读写,也学会挖粪坑和烧开水,以及许多和出身高贵的年轻姑娘形象不相符的工作,直到我遇上这位俊美的黑发历史学者,当时他来向兰姆叔叔讨教某个和古埃及宗教行为有关的法国哲学问题。

即使在婚后,弗兰克和我还是过着低阶教职员的流浪生活,在欧陆间往返开会,居无定所,直到大战爆发。随后他得去英国军情六处的军训处及情报单位任职,而我得接受护士训练。虽然我们结婚已近八年,但牛津的新居却是我们第一个真正的家。

我把皮包紧紧夹在臂下,大步踏进店里,买下了那组花瓶。

***

我在高街和葛瑞赛德路的交叉口与弗兰克碰头,我们同时到达。他对着我买的东西挑起眉来。

“花瓶?太好了,也许你从现在开始就不会把花放进我的书里了。”他微微笑着说。

“那不是花,是标本。而且建议我研究植物的人也是你啊。现在我不必再做护理工作,可以找点事情来做。”我提醒他。

“没错。”他开心地点点头,“可是我不懂,为什么每次打开参考书的时候,都会有绿绿的东西掉到我大腿上。你放进《杜斯衮古城与河岸》里的那个可怕棕色易碎物是什么?”

“那是羊角芹,对治疗痔疮很有效。”

“是为我即将到来的老年做准备吗?克莱尔,你真是体贴又细心呢!”

我们笑着穿过大门,弗兰克退到我身后,让我先走上窄小的阶梯。

他突然攫住我的手臂:“小心!你绝不会想踩到这东西。”

我小心翼翼地抬着脚,最后一阶的阶面上是一大摊棕红色的污渍。

“真奇怪,我看到贝尔德太太每天早上都会把这阶梯由上到下刷洗一遍啊。你觉得这会是什么东西?”我问道。

弗兰克倾身向前,看着阶面,细细地嗅闻。

“别碰!我想,这是血。”

“血!”我倒退一步,退回走道,“谁的血?你觉得,贝尔德太太会不会发生了什么意外?”我紧张地朝屋子内望了一眼。除非发生什么天大的灾难,否则我无法想象这位有洁癖的旅馆女主人会放任一大摊血在台阶上干掉,而且我猜想,血迹已经在那儿好一会儿了。大厅里会不会藏着一个疯狂的斧头杀人狂,正等着发出让人背脊发凉的尖叫声跳到我们身上。

弗兰克摇摇头,踮起脚尖,从篱笆望向隔壁的花园。

“我想不是。柯林瑟家的门阶上也有同样的血渍。”

“真的吗?”我挨近弗兰克,两人一起有点心虚地从篱笆望过去。苏格兰高地看起来不怎么适合大屠杀,可是我觉得这些杀人狂在挑选作案地点的时候哪会有什么符合逻辑的标准。“这实在……实在太恐怖了。你觉得发生什么事了?”隔壁房子内完全没有任何人的迹象。

弗兰克皱眉思考着,接着灵光乍现,朝自己大腿拍了一下:“我想我明白了!你等等。”他冲出大门,小步跑下阶梯,留我独自一人站在门阶旁。

不一会儿,他回来了,脸上带着肯定的神色。

“对,就是了,一定是这样。这排房子每一间都有。”

“有什么?都有杀人狂造访过吗?”我语气有点激烈,对于弗兰克突然留我独自和这一大片血渍做伴还是很紧张。

他笑了出来:“不是,这是某种仪式的牲礼。真有意思!”他手脚着地,趴在草地上兴致勃勃地盯着血迹猛瞧。

这听起来并没有比杀人狂好多少。我在他身旁蹲下,皱起鼻子闻着。这摊血还没吸引来苍蝇,不过已经有几只行动缓慢的苏格兰高地蚊虫绕着血打转。

“你说这是‘某种仪式的牲礼’是什么意思?贝尔德太太是虔诚的教徒,她的邻居也都是啊。这里可不是德鲁伊之丘或什么的。”

弗兰克站起身子,挥挥手拍掉裤子上的碎草末:“我的小姑娘,你只知道这些。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苏格兰高地,没有任何地方会在日常生活中融入如此多的古老迷信和魔法。不管贝尔德太太是不是教徒,她都相信古老歌谣的内容,她的所有邻居也都是。”他用擦得锃亮的鞋尖指了指地上的血渍,一脸开心的模样,解释道:“这是黑公鸡的血。这些房子都是新的,你看,是组合屋。”

我冷冷看着他道:“如果你觉得这样就能解释所有问题,你最好再想一次。这跟房子是新是旧有关系吗?还有,所有人到底跑哪儿去了?”

“我猜,他们都到山下的酒吧去了。我们过去瞧瞧,如何?”弗兰克抓住我的手臂,领着我穿过大门,朝山下的葛瑞赛德路走去。

“在古代,以及不是那么久远的年代,大家在盖房子时都会按照习俗杀个东西埋进地基下,以安抚地灵。你知道的,‘他该把长子搁入地基下,把稚子摆进大门底’,这首歌谣就跟山一样古老。”他边走边解释。

这段歌词让我吓得抖了起来:“既然这样,那我觉得他们以鸡代人还真是既现代又开明。你是说,因为这排房子还算新,底下没埋过东西,所以居民现在做点补救?”

“对,正是如此。”弗兰克似乎对我的进步十分开心,还拍了拍我的背,“根据牧师所说,很多当地的民谣都相信,之所以会有战争,部分原因是大家都数典忘祖,把传统的防护措施给抛弃了,例如在地基下埋入献祭品,或者在壁炉内烧掉鱼骨头——当然,什么鱼都可以烧,除了黑线鳕鱼。”他喜滋滋地补上这句,“你知道不可以烧黑线鳕鱼的骨头吗?不然之后永远都抓不到这种鱼了。人们只能烧黑线鳕鱼之外的鱼骨头。”

“我会记在脑子里。快告诉我,怎么做才不会再看到鲱鱼,我马上动手。”

他摇摇头,沉浸在他巨大的记忆库之中,在那学者般的短暂出神片刻里,他和周围世界脱了轨,只忙着把各方知识串联起来。

“我不懂鲱鱼,不过,要是不想看到老鼠的话,你可以绑一束凌风草,‘家有凌风草,老鼠不见了’。把尸体埋在地基下,虽然很多当地鬼魂就来自地基下。”弗兰克心不在焉地说着,“你知道高街尽头的那栋蒙特爵罗大宅吗?那里就有幽灵。房子兴建时,有个工人被杀了献祭给地灵,时间大概是十八世纪吧。离现在也不算太久。”他“很体贴地”补了最后这句。

“故事是这样的,建筑工人奉屋主之命筑起一道墙后,一块石砖从墙头掉下来,砸中了某个工人,也许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被选中当牲品。于是他就被埋进地下室,而这幢屋子的其他部分就建在他的尸体上。除了他的忌日和四个古老节日之外,他的灵魂一直都在他被杀的地下室里徘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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