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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余的毒素在他血液到处流窜,吃完窝窝头,当他好不容易的爬上炕,他昏倒了。

不知昏睡了几天,才睁眼,居然闻到菜香。

那女人煮了一桌子的菜。

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了。

说实在的,他被她的态度给弄懵了,她叫他十四郎?看样子她是真的把他当相公看待了。

十四郎,十四是他的排行,只有那个「母亲」亲昵的时候才会这么喊他。

他不由得后悔,当初没有随便捏造而是告诉她这个名字。

见她看着自己微皱起眉,他莫名知道被她嫌弃了,她叨念着什么饭前要洗手,饭后要漱口之类的话,她帮不太能动弹的他擦手脸,将食物全搬到炕床上,还想喂他吃饭,这女人什么时候这般爱干净起来了?一想到以前她指甲里的黑垢,他就食不下咽。

可是当他往她的十指看去,那仍是一双劳动的手,依旧称不上细致白晰,但它很干净。

怎么形容她煮的饭菜?

凭良心说,是他清醒后吃过最正式、最好吃的一顿饭,即便,饭,只是地瓜粥,菜,只是地瓜叶和小黄瓜,但,她还把唯一的一碗蛋羹给了他。

她还给他洗了澡。

她很努力做到目不斜视,但是她满脸通红的用力搓着他的皮肤,几乎要擦破他的皮,直到满意,才放过他。

那天,他睡了自从赣河爬上来以后最舒坦的觉。

当那女人喂他吃第一口饭时,他问自己,不怕她给他下毒吗?

她不会。她的眼神太干净了,干净到连他都觉得怀疑她是不道德的。

那一瞬间他几乎要以为,她不是以前那个陈十三娘,而是一个全新的人。

但是,他还是留了个心眼,仍不吭声,既然她把自己当成哑巴,他就继续做那个哑巴……

羿日,她不见了。

他看着没有人的屋子冷笑。

马脚终于露出来了是吗?

费了这般周折看清一个人,老实说,他不知道她演的是那一出。

只是,快到晌午,那女人居然回来了。

他又惊又喜……不,没什么好惊喜的,就,意外而已。

她买了不少东西,原来是逛市集去了,此外,她,还带回来一个大夫。

她花了不少铜板在他身上,还恐吓他若不把药吃了,跟他没完。

那时的他已经确确实实能肯定,她不是以前那个势利现实,趁他虚弱,卷了他仅有的钱逃走的奴才。

家中无钱,她没有坐困愁城,反而开始想法子赚钱,她开始料理她平时从山上拖下来的木头,开始把欠邻家的东西慢慢还上,也雕了不少木簪和木梳。

他瞧过那些东西,不得不说,寻常的木匠没有她的巧思和手艺。

那些日子,她注意他的吃食,注意他的营养,没有落下过他一顿饭,再接下来,她决定要和隔壁的寡妇去镇上卖吃食,他曾想过,她恐怕是连抛头露面这种事都没在怕的。

她是认真的,认真的养家活口,认真的要和他一起过活,认真的砸锅卖铁也要养着他。

他已经不再怀疑她,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身体稳妥了,可他没有走,他在这个叫寡妇村的小村子待了下来。

他忙得很,要使劲揉面,要擀面皮,她少不了指使他干活,但是,做一对平常夫妻,似乎也不坏。

真的不坏。

全文完

后记:想法的改变 陈毓华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夏天没感觉到热,然后秋天就来了。

满街都是还穿着短袖、短裤的水妹妹,我已很自动自发的换上长袖棉衫,毕竟自己这阿婆身体,要多爱惜一点。

俗话说不吃一堑,不长一智,这话说得真不错,以前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什事情都可以自己来,让别人代劳还是请别人帮忙,真的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然后事情突然就发生了,姊姊弟弟们只要我开了口,就都来帮忙了,自己心里那个感动说也说不出来,原来亲人就是这样,大家都平安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一旦有事,物质、金钱、精神上的,都帮上了,这才发现自己的胆小,因为自己对别人总觉得无从付出,也不想承担别人释出的善意,错过太多人生路上的风景,这也才知道自己的不足。

这两个月因为还在庆幸着自己上半年都是健康宝宝的我又挂病号了,思索的层面很自然的放大了,也发现自己除了工作,应该再去多看看什么,多学学什么,多游玩,多学着开心,多学着与人相处,学习别人的生活里有什么自己可以看齐的,然后不想承担,也承担不起的,就放下吧!

上了一堂兄弟姊妹的珍贵在哪里的课,心中非常感激爹娘,留给我这么丰富的财产!

老爹今年初离开了我们,但是他老人家没忘记来告诉我们他和母亲在天上过得很快乐,他一直很思念母亲,去了她身边,想必心愿已了,不用再被病痛折磨,阿弥陀佛。

这本书其实真还要重新看一遍才知道写了什么,因为脑袋里要记的事情太多,要做的事太多,我常叫自己稿子写完就把它忘了,不然觉也睡不香,所以,这么久才说要写后记,要在后记里说些书里的故事,实在不记得自己写了什么。

不知道亲爱的读者们看完这个故事还喜欢吗?

小说景气不怎么好,台湾将来不知道会变成怎样,可爱的年轻人们,站起来吧!未来都靠你们了!

咕得掰!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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