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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终至

最终,王子宝藏的线索也只是稍微打动了勒斯那么一下下。但也成功保下了这支冒险小队的命。

老实说,他现在并不缺钱,对那些陪葬品没什么兴趣。再者,尼罗兹仓促间死在了盐碱沼泽,身边只有一支探险队,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之所以留下了这几个坑了他们的人,主要还是对他们出身琴康的身份感兴趣。

夜晚,露宿营地中。勒斯坐在小凳子上,手里拿着一个银制茶杯,克里斯蒂娜刚泡好的红茶正冒着徐徐雾气。

在他另一只手中,正把玩着一件挺稀奇的玩意儿。大概巴掌大小,通体黑色,一支钢管连接着木质握柄,而在握柄的斜上方,赫然存在五个孔洞的圆形转轮。

这是在白天勒斯决定俘虏这支冒险小队后,在没收武器装备时,从他们队长身上搜出来的东西。

达利他们将这东西当做什么工艺收藏品交给了自家老板,可当勒斯看到它的第一眼,自然也就认出,这特么不就是转轮手枪嘛。

“手里拿的什么?摆弄一下午了。”杜康走过来问道。勒斯笑了笑,将手里的东西扔给他。

“你仔细看看这东西像什么?”杜康闻言也细瞧了两眼,恍然道:“好像是之前军团给咱们试装的那种火枪,不过怎么短了很多?”勒斯摸着手中退下来的子弹,感叹道:“琴康的技术,自然比咱们王国研究院的更强。”当初他刚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就已经发现了类似火绳枪这种前装药的热武器,甚至他还亲自用过两次,来给研究院和军团提供实战数据。

效果怎么说呢,不好不坏。火绳枪的威力在一定距离下是足够穿透两三毫米的薄胸甲的,这一点是它最强的地方。

但它的二次装药实在是太麻烦了,一个熟练火枪使用的士兵,也需要半分钟的时间进行清理枪膛,装填底火、棉布、火石或者引线等步骤,才能进行二次发射。

但要说这玩意真要大规模列装,凭借强大穿透力和数量优势,像地球西方最早期的排队枪毙战术一样,倒也是一件大杀器。

可这里不是地球,这是个有超凡力量存在的世界。当时火绳枪拿到第一军团的时候,那也是掀起了一阵热潮的,据说有不少上层指挥官认为这种东西可以替代目前的,由骑士带领普通士兵冲锋的战场作战模式。

减少对超凡骑士的依赖性,增强普通士兵在战斗中的重要性。但经过实际的测试和计算后,发现其中还是存在不小的问题。

首先,从四级骑士开始,超凡骑士的血气对肉体的加强就非常明显了。

这个血气的强度,足矣抵挡住没有膛线的火绳枪至少十次的攻击,而以火绳枪的设计精度,要在仅仅一百米且威力下滑严重的射程范围内面对四级骑士连中十枪,所需要的枪支数量就要三十以上。

在军团安排的一场由二十五名手持火绳枪并经受过射击训练的士兵,对抗一名四级骑士军官的演习中。

这名四级骑士就凭借高速的移动,快速突进到排成一列的火绳枪士兵跟前。

而这些士兵的第一轮射击仅仅命中了七发,全部被骑士凝聚在身体中的血气挡下,只不过受了些皮外伤。

一轮齐射以后,长达半分到一分钟的弹药装填,简直就是致命的。而在普通士兵之间的对抗中,火绳枪倒是占据了很大的优势,毕竟不俗的伤害和巨大的声响,对于打击敌人的战斗意志是很有效果的。

如果真的列装全军,普通士兵的战斗力肯定会有所提高。但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成本。

这个世界的冶炼和铸造技术全靠手工,火绳枪对铸造精度又有一定的要求,这让它的成本一直下不去,想要大规模装备,成本太高了。

而且雨天情况下,根本没办法使用。这种缺点可不是小事情。毕竟火枪兵是需要牺牲冷兵器战斗训练的时间,去练习枪械的使用和保养。

可一旦因为雨天或者潮湿情况,失去枪械,他们本身的战斗力必然比不上全职近战的士兵。

最终,军团还是没有采用这种价格昂贵,可靠性低的新式武器。毕竟如果三十名士兵持刀一拥而上,都差不多能耗死一名四级骑士了,何必用枪。

现在的大陆上,也就一些底层的黑帮在普通人的火拼中可能会使用一些短管火枪,还是威慑力远大于实际杀伤力的恐吓性质。

勒斯也是在那时候认识到,初期的火药武器因为精度和射速的严重缺陷,对这个拥有超凡力量的世界用处不大,最重要的还是要成为骑士。

从那之后,勒斯才开始了疯狂的训练,期望自己能通过骑士的力量保护自己。

虽然,最后只是证明了自己根本没有骑士天赋。但今天从冒险小队缴获的这支转轮手枪,却让勒斯深感惊讶。

火药在这个世界发明的时间不过近百年,也是由歌明兰帝国时期的帝国研究院所研制出来的。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火绳枪,勒斯以为已经到头了。没想到就连这种可以连续供弹、还带有膛线和辅助瞄准线的枪械都已经制造出来了。

尤其是他手中将弹头和发射药合并的做法,大大加快了枪械的射速。‘这东西可有些了不得……’勒斯心中暗想道。

于是,他将被看押的冒险小队叫了过来。此时的肯和他的队员们,正在商量着要不要逃跑的问题。

由于他们用得是琴康小地方的俚语,看守的部落人根本就听不明白,也没当回事儿。

“队长,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小队里负责扛盾牌的大汉问道。

“要不要逃跑?”另一个人说道。

“是啊,虽然现在咱们还没事儿,但这帮人不知道什么来历,我们不跑的话,说不准最后也是被杀掉的命……”

“可怎么跑啊,我们的武器和物资都被没收了,没有这些,在盐碱沼泽里纯属找死。”

“跑之前抢一些带走吧。”

“说得容易,你没看这些人的实力嘛?!不是凶悍的部落人就是巫师,话说他们是哪个巫师势力的吧,领头的一招就能放倒咱们几个,手下还有六个巫师。要不米拉你去说说,估计都是从巫师之都出来的,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把我们放了,左右他们也只是损失了几匹马而已。”一直在低头沉思的肯,此时也将目光看向小队里没有发言的女巫师。

“米拉,你觉得怎么样?”穿着斗篷的年轻女巫沉默的摇了摇头,道:“你们不是巫师,所以没发现,他们跟我的法术根本不一样,更谈不上关系了。”其实在她心中,此时被抓的慌乱远没有对白天勒斯和图尔斯几人所释放法术的好奇更重要。

作为一名中级巫师,米拉很敏锐的察觉到了他们的法术和自己的有很大不同,但又有像是法力护罩这种巫师通用法术的存在,让人摸不到头脑。

‘难道是很早之前就从巫师之都分裂出去的那些人之一?’她心中猜测道。

肯听米拉这么说,也放弃了这条思路。他低头想了想,道:“跑是肯定要跑的,我们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但是这些人的实力和人数都比我们强,贸然逃跑的结果只能是激怒他们。我看这伙人的首领好像对咱们要找的尼罗兹墓地似乎有点兴趣,那么暂时来说咱们是安全的。这么多超凡者来盐碱沼泽,肯定是有自己的事情,我觉得咱们可以等他们办正事的时候,再找机会抢一些物资逃走。”说实话,肯他们这帮人的实力不弱,各个也都有三级骑士的实力,肯更是四级骑士中的精英,捆在他们身上的绳子根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

只不过就算逃跑了又能怎么样,人家比自己人多,实力又强,很可能会再被抓住。

到时候就不是换个粗绳子的问题了。

“你们说……要是咱们把总结出来的地图和资料交出来,能不能让他们放咱们走。”名叫多宾的男人说道。

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低声怒道:“我们为了这次行动准备了多长时间?!遇到点困难就要放弃吗?多宾,你还有没有点冒险者的勇气。别忘了,如果能找到那件歌明兰王室盼了这么多年的黄金之书,能换多少钱!”一座八百年前的古墓,还是临时仓促建成的,要没点重要的东西,也不至于让他们这支冒险小队在八百年后还想要找到。

黄金之书,就是这样的一件东西。它是歌明兰立国开始,就被王室制造出来的一件象征性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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